是个酒色之徒,死了也清静,最少没人跟你抢着上这个了不是吗?”。
说完话,雷沙已经消失了。
众士兵围成了一团,他们都以为自己见了幽灵。老亲王也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本身有着精英斗士战衔的他,已经很少遇到对手了,今天竟然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人掌控在手掌上的蚂蚁,随时都有死的可能。
正在担惊之中,美芙达尼斯又哭喊起来。
“啊,我的钱呀,里面不止那一百金币,还有我平时攒下的钱呢和今天班奇给的那个金币呢。全没了,啊~~!”不做态之下,她哭起来也跟个泼妇没有两样。
老亲王将剑一收,怒骂道:“贱人,要不是你惹了这个魔鬼,我家的钱也不会丢。整个财务室的金子,全都不见了。你这几个屁钱算什么?你们,都滚下去吧。”。
士兵们全都退了出去,而美芙达尼斯见没了人,又扭捏做态起来。她抱住了老亲王的大腿,哭喊着:“城主大人,亲王陛下,您就把我带出去了。我一直以来都只爱您一个人,我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
老亲王听到她的话后,气得嘴都歪了。他一抬脚将她踢回床上。下床走向了门外,临走时还骂着:“婊子无情,果然如此。亏本王每次来前都还吃药。对着别人竟然说我软扒扒的,以后本王还是去包几个新的来玩吧,总比这种贱货好。”
城中之事,以闹鬼为借口结束了。美芙达尼斯又开始了做一次十银币的生意。但城主却突然间发彪,下达了口令,严禁逛窖子。这一下,城中大小妓院的生意,变得惨淡无比。弄得她们都出来站街拉人。到各家的民居中偷偷进行,一时间,弄得到处都是民妓,各大夜总会全部倒闭。
而这时,雷沙他们却已经在赶回山寨的路上了。
行至山林路,李子翔已经习惯性的去打猎。凯特则抱着满车的金子在那傻笑。这一路来,就只有他和金子坐在车上。因为车太重了,四匹大马拉着都有些吃力。而即使是慢跑,他也跟不上马车。所以只能他坐车,雷沙和李子翔在地上跑。
但到了晚上,地上跑的两没累,这个胖子却累得早早睡去。
坐在火堆边,雷沙边吃着肉,边喝着酒。一水袋的酒几口就喝光了。他每天用这个来麻醉自己。其实他的心里很是难受。
如果可以,他想杀了那个贱人。但是,他更希望那一切只是一场梦。他更希望美芙达尼斯真是的一个落难的公主。直到最后一刻,他都是在逃避,包括装做很在意钱的夺回自己的袋子,包括装做很怕官兵的逃走不杀亲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用来逃避的借口。
“啊,好酒。没想到酒是这么个好东西。来,小李子,把你的也给我。看你拿在那里半天没下一口,别浪费了。”雷沙借着酒劲儿去抢李子翔的酒袋。
李子翔手向上一提,躲开了雷沙的手。
“主人,你醉了,不能再喝了。”他劝着。
雷沙不听,双手连抓起下,却没抓到那酒袋,在他的眼里,世界已经开始转了。他知道,这是到了极限了。
“主人,其实,为了一个女人,没必要这样的。我之前,我之前也是为了一个女人,才会流落到这里来的。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李子翔把酒袋扣好扔在了树上,开始回忆起自己的身世。
雷沙听着李子翔动情的话语,又引出了他心的中痛。当年的他,喝了酒就无法调动精神力。现在的他,已经不一样了。真力一转,血液加速流动。在真力的催动下,酒精被包成了一团团的。雷沙只觉得身体一热,顿时一身的酒味儿。而全身的汗水,其实都是他刚刚逼出来的酒精。
这时雷沙已经清醒了,他看到李子翔好像比自己更难过。于是也好奇起来。
“小李子,你说过你二十一岁是吧?你这么年轻,又出走这么多年,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早恋?”雷沙故意打趣,想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没想到李子翔仰天长叹,脸上的表情像是经历过千世情劫的老人一样。
“唉,主人,我的故事,一直没跟任何人讲过。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被女人骗了。当时,我也像你现在一样,整天的白天让自己忙,晚上让自己醉,一闲下来,就会想到这些事。给你看样好东西。”李子翔从贴身的衣服里拿出了一个小方盒。
那盒子一尺见方,通体黝黑,与其说是个盒子,倒不如说是个板子。因为四边都找不到缝隙。
雷沙接过这个神秘的‘好东西’左右打量了一翻。
“这是什么?难道是块千年古木?这么轻,不会是做令牌用的吧?”。
李子翔嘴一弯,笑道:“你不是问我听没听过太虚吗?我骗了你。从小我就知道那些个门派。但从小我就是个下人。我的养父在冷心堂里做饭,我是个孤儿,也就跟他在那里住。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女人,也就是冷心堂主的女儿,我就是为了帮她偷这个。才害死了我的养父,也就是这样,我才一直逃到了西土。”。
雷沙一听冷心堂,心中一动。冷心堂也是当今的三大神派之一。如果不是与苟山剑派斗法,现在太虚还不一定会是第一大派呢。
“这就是冷心堂的不传绝学,冷心堂最拿手的冰心圣典。话说这书里记载了一切人体的秘密,学会以后可以起死回生,造人易骨。虽然不是什么武林绝学。但人们却都想挣到。”。
雷沙听到这里,嘴咧开了。他终于暂时把美芙达尼斯的事忘掉了。拿起这盒子双掰双摔。
过了一会儿,李子翔劝道:“别打了,我试过,就是用最快的刀砍,上面都没有一点印。这东西一定有方法打开,但不会是蛮力。”。
45 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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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沙摆弄了半天,也没弄开这盒子。他甚至用上了真力,但盒子被打进了地下一米多深,再拿出来,除了上面多了些土,没什么明显的变化。
终于,雷沙也放弃了。但他还是把盒子向自己怀里一揣。
“我替你看着,你没意见吧?”。
李子翔一笑:“我”。
雷沙马上抢道:“有意见可以保留了,没意见就睡吧。明天我们就要赶到家里。”。
李子翔苦笑了一下,他是想说‘我的命都是主人的,当然一切都归你。’,结果衷心没表成,倒被雷沙顶了一下。
途中相安无事,这一天,雷沙三人终于回到了山寨。而雷沙一进山,立即被这里的景象所感染。
原来的**洗衣做饭,原来的马贼挥戈操练。破房早已经全部翻修,城墙都是新木头造成的。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标准的有军队护卫的城市。哪还有占山为王的山寨气息。
雷沙赞叹着搏瑞兹的才能之时,也在暗赞自己的才能。
“好呀,都是我识人才,重人才。哈哈,这山寨还像个样子。”雷沙很不谦虚的自己夸起自己来。
有了那一大车的的金银,山寨今后的发展更快了。很快,他们就买了新的家伙,开始在家里自己制造起兵器。
两百多人全都换了新的武器和新的盔甲。就连马匹也都重新上了铁蹄。雷沙一声令下,下方齐声应答,好一支精强的正规军。
一切制办好了之后,又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雷沙开始感叹,即使有钱,也不是万能的。而且,到现在,虽然兵强马壮了,却还是挂着山贼的称号。
这一天,雷沙走到了后方的马厩里。
巧的是搏瑞兹正在一个单独的大圈中给那乌风马擦洗着身子。
“亚当斯,正好我在找你。”雷沙走近面对着搏瑞兹说着。
搏瑞兹放下了手中的刷子,看着雷沙问道:“主人,找我有什么事吗?”。
雷沙皱着眉,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我是想,既然我们暂时不能够加入正规军了。是不是考虑也招些人手,这样遇到大规模的敌人,也好应付。现在我们原来的兄弟们,都已经练得不离十了。他们本来就是武士或中级武士出身,再加上我的太虚心经,现在已经都有了质的飞越。所以我想让他们都当上将领,再招几万人马来当兵。你看怎么样?”。
搏瑞兹点头:“嗯,您想的我也想过。之前一直不敢招,是因为我们的粮食跟不上。这山寨里,最多只能住下三千人。但我算过了,这里的粮田,加上打猎,只能供养一千多人。剩下两千人,我们就要买粮来养。不过,现在您带回来了九万金币和价值三万金币左右的珠宝。我们买粮买兵器的话,应该可以养活三千人几年的时间。但几年仍然不是一个长久的打算,不知道主人怎么想的。”。
雷沙听着搏瑞兹的话,自己心中也盘算着。这确实是个愁事。但突然间,他一拍大腿。
“这么办吧,听说这边不是还有些个帮派?加起来最少也有一两千人了吧?我们就收服他们,你看怎么样?”。
听到雷沙不切实际的提议,搏瑞兹也不敢反驳。当初自己也没想过会被一个人收服了自己的两百多人的马队。雷沙做事,向来是不可思异的。
也没有具体计划,雷沙只带着一袋子足有两百金币,跟李子翔两人开始了寻访招降之旅。
他们两人轻功一施展,脚像踩着空气一样,呼呼的向前飞。
本来有两天路程的另一座山寨,只不到一小时,雷沙他们就跑到了。
对着山寨大门,雷沙就喊道:“喂,里面的人听着。老子是你们的邻居,来招降你们的,快开门迎接。”,他的记忆里,还没有关于山贼间是如何沟通,所以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按照兽人法则,强者胜。
谁知山门没叫开,却迎来了一连十多支冷箭。
雷沙左躲右闪,跳到了弓箭手的射程外。看着满地的箭支,雷沙生气了。
“叫你们老大出来,谁他妈放的箭,老子要砍了他的手。”。
不一会儿,山寨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横着跑出两排人来,他们一出来就开始列队。很快就成了一个八字型排开了。
一个棕发男子走了出来。他的头发向两边扎成了小辫子,一走一摆的,配上他一米九的身高,和那粗大的线条,显得十分的恶心。
走到雷沙面前五变处,他一摆手,身后有人抬来了一张大椅子。他坐在了上面。
“就是你扬言要招降我们?你可知道,就连蓝水团和棕帮都不敢对我们对手?我们猛虎山贼团也不是好惹的。”大个儿说到这,手向椅子把手一拍,两个小辫跟着颤了一下。
雷沙看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
那大个儿气骂着:“你笑什么笑?来人呀,把他们给我绑起来。”。
从他身后飞身冲上去两个壮汉,手里拿着绳子。
而刚到雷沙身边后,他们就以比冲上去快一倍的速度飞了回来。两个壮汉倒地,绳子到了雷沙手中。
“说吧,要怎么样你们才服。老子是雷天下的,原来的棕帮已经被我灭门了。如果愿意跟我混,以后就会走上正道,当然比现在的兵待遇好得多。如果不嘛”。
“大家上!”那个小辫子头目大喊一声,自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所有人都向前冲时,他开始慢慢向后退。
“啊,哎唷,妈呀!”一边串的叫声响起,出来摆阵势的四十多人,到雷沙身边就直接倒下。而唯一一个看清自己怎么被打的,还不是雷沙出的手,是一边的李子翔飞起一脚把他踢倒的。
‘咻’
雷沙像个鬼魂一样突然间出现在逃跑的山贼头目面前,脸上带着微笑,脚下一个足扫。
“啊!”山贼头目看着那张笑脸,像看到了魔鬼一样。他惊叫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但却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被另一个黑发人踩住了。看起来瘦弱无比的黑发男子,踩在自己身上却像是一头熊一样重。
“好了,乖乖下令去我们雷天下报道。然后等着我调派。这个,是你们的了。”雷沙把金币袋向地上一扔,那袋口自动打开,从里面积洒出了金币来。
山贼头目拿起那个袋子,咬了几个金币,又吹了吹听听声音。最后他兴奋的大叫道:“好了,我们发了,跟这个怪物一起混,我们不用再拼命打架了。哈哈。”。
这时,雷沙已经走在了去东湖的路上。从两个帮派口中听到了蓝水团这个名字。雷沙决定,先把他们收下。
到了东湖后,雷沙看到了所谓的蓝水团。
不管什么兵种,里面都是青一色的蓝色布衣。无论从单兵的能力还是从整体的排阵上,都比那个什么猛虎团中,棕帮呀,要好上许多。不怪这些人都要怕他们三分呢。
而找到了这里的团长史蒂芬后,雷沙也开始佩服这个人。
一个靠武力决定一切的强盗世界里,竟然有一个连武士战衔都没有的人,而且是他们的团长。
“我不跟你扯,说吧,要怎么样才投降我们。你可以派人去查,棕帮呀,猛狗帮呀,都已经是我的人了。因为,跟我混,有前途。”雷沙又是头向后仰,用鼻孔看人说话。
看着他这一副无赖的样子,史蒂芬笑道:“那么,雷天下,咳,应该叫您团长大人还是别的什么?不如这样吧,我们大人之间比斗有伤和气。就用我们的孩子来比斗一翻。我们各派出五名自己团里最强壮的儿童,单打独斗,胜多者胜。如果你们赢了,我们自愿加入,你看怎么样?”。
雷沙想了想,然后眼一眯答道:“好,就这么定了。那我明天见就带人来。说好了啊,五场胜了就要归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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