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知识窗口,以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拓宽了渠道,也为充实提高自身素质带来了方便。对待担负的教育训练任务,教官们都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大家心目中只有一个目的,即如何为提高警队的素质和效能尽职尽责。这是每一个教官所关注教育训练的焦点,也是每一个教官努力的方向。
如果说热爱警队、珍惜前途、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是警校专职教官敬业精神强的内部原因,那么,香港警队在教育训练中实行的“考教分离”原则就是促进教官队伍敬业和增强自身素质的外在推动力。“考教分离”原则体现的是对教育训练效果评价的更客观、更公正、更准确。以警察训练学校为例,新警的基本训练和各类在职进修训练班,具体担当管理和授课任务的是警校教官,而负责制定计划和课程设置以及出考试题、判卷的是直接隶属于警务处助理处长(训练)的训练发展科。该科由一名高级警司负责,与各类警校有工作上的紧密联系却不隶属,科内设负责员佐级考试、督察级考试的不同小组。“教由自己,考由别人”,这种分离的做法,无形中增加了教官的压力和推动力。这种考教分离的良性驱动机制,对警校专任教官的素质及其教育训练的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整个警队的教育训练起到了良好的督导作用。
专职教官素质高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得益于教官队伍的不断更新。香港警队属公务员系列(文职也是),按公务员管理办法规定,凡属管理级警务人员,任职两至三年,均须调动岗位,各警校的校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及教官都循此例办理。因而,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官调离警校,也有相同数量的来自警队各实际工作部门符合任教条件的现职警务人员调入警校担任专职教官。调出的教官,带着教育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去实践中寻找答案;调入的来自警务实际部门的教官,给警校的教育训练带来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带来了实践中新产生的,又是警队所面临的需要研讨和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源源不断的新教官的涌入,使警校的教育训练能始终跟进警务工作的实践步伐,从而不仅使警校教官队伍日新月异,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也始终保持了高素质、高水平,从而也使香港警队的整个教育训练显现出充满新鲜和活力的勃勃生机。
香港警队的警务保障
香港警队在装备、经费等物质保障方面投入很大,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相配套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从而使这支庞大的警队的保障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地展开。他们在这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探讨和借鉴。
第一节警务保障体制与机构
香港警队的警务保障工作是由几个部门同时承担的,但其相互的职能、职责十分明确,工作程序清晰、操作性强。警务保障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经费管理、装备管理、物料管理、日常办公杂品管理等等。在香港警务处的机构序列中,由监管处和财务处2个职能部门分别管理上述几方面的工作。
1.监管处资讯系统部
监管处资讯系统部由一名警务处助理处长负责,下设通讯科、运输科、资讯应用科。各科职能详见本编 丁部门(监管处)组织表
2.财务处
该部门由一名政府委派的职级为库署助理署长的财务总监主管,负责财政经费的预算、分配、管理和物料管理(由一名高级警司主管)。
3.策划及发展部
由一名总警司负责。负责警队发展与建设方面的策划、论证、研究工作。详见下图:
财务处与策划及发展部组织表
从香港警队上述警务保障体制看,是由几个部门各负其责、同时运作的,并由专门的策划及发展部门前导,这种保障的水平是与社会客观的发展趋势同步的。
第二节警队的资源管理
香港警队的财政管理是严格按香港立法机关及公共财政的规定操作的。每年的财政预算,是由政府立法局领导的财务委员会、政府账目委员会审批执行的。香港警队资源详见下表。
周年预算(96至97年度)100亿元
可移动资产—水警船只—运输工具—通讯设备—枪械—办公室设备—杂项设备—资讯应用设备万元1652,36628,94828,7344,6961,4752,368
固定资产万元
—警署及警岗67
—警队设施(总部、训练学校、行动基地)25
—员佐级人员宿舍(单位)11,409
—部门督察级人员宿舍(单位)1,159
人手(截至96年1月1日)万元
—纪律人员27,551
—文职人员6,113
—辅助警察5,721
香港警队97年预算为100亿港元,开支项目很多,大致可分为:
1.个人薪金
2.与警员有关的开支
3.部门开支
4.杂项开支
一、香港警队的经费管理
香港警队的经费实行统管的原则,由警务处统一制定预算,经立法局审批后,由政府实施,警队财务处是具体的操作部门。审批权限比较严格,总区指挥官一级的警官只能按日常部门办公经费开支规定范围内批款,总额年度不得超过50万港元。
在经费管理上,警务处专门设有内部审计科(内部核数),专门负责对经费使用的审核工作。该科的工作目标是:
1.维持有效的监控系统,保障警队的资产不受损害。
2.警队的资源,包括财政、人力和物资等各项资源得以充分而有效地运用。
3.各单位严格遵守政府和警队已制定的各项政策、法律、规则和工作程序。
4.警队发出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完整和正确无误。
审计科可以对职责范围内的各警队的工作提供独立评核。
香港警队采用内部核数机制已超过30年的历史。早在1975年以前,就有一支由高级督察负责的工作小组对下属各警队的技术情况进行核查。1996年总部通令第30号宣布,成立财务处,这个小组改名为内部核数科,编制16人。详见内部核数科组织图。
内部核数科组织图
内部核数科负责为警队管方提供独立评估,以检讨隶属于警队工作范围的活动。该科特别协助警队管方确保:
a)现有足够的管理制度以保障警队的资产;
b)警队的资源,不论是财力、人力或物质方面,均以合乎经济原则且高效的方式运作;
c)遵守警队及政府的既定政策、程序、法律及规例;
d)警队各个单位存备或发布准确及完整的消息及数据。
4个核数组对警队共140个单位进行核数检查,这项检查是以一套既定计划为根据,涉及项目包括保险箱、小额预垫备用金、持有的现金、顺序编号及受管制的各种表格、囚犯财物、囚犯膳食、保释金、证物、枪械和弹药、物料和装备、汽车及燃油、津贴、定额罚款通知书、电费、复印收费、雇用警务人员、辅警(特别职务津贴)、非政府拨款、假期记录、邮票及邮费。
各行政主任(内部核数)亦负责编制检查报告,并采取跟进行动、检讨会计程序、调查有无重大差异之处、提出改善建议,以及就一般会计程序向各单位指挥官作出建议。
香港警队经费来源由政府统一拨给,列入政府预算,这样做规范了警察行为,减少了非正常渠道获得经费的途径,使警队在执法上更具有独立性,在发展上更具有保障性,在管理上更具有廉洁性和规范性。
二、警察的物料管理
香港警务处采取物料统筹管理的方式,由财务处物资统筹科统一管理。该科由一名高级警司主管。尽管该科隶属于政务系统的财务处管理,但是,主管人仍然是着装警察。物料管理科组织架构如下:
1.警察货仓。负责采购、储存、供应并分发警队所需一般的、专门的制服、装备、文具用品等。
2.警察枪械库。购买并保养所有枪支、弹药、有关配件;监督、维修并保养警队武器。
3.警察无线电仓库。购买、储存及供应所有无线电和通讯仪器以及零件等。
4.家私组。为警队所有办公室及警察宿舍提供家私,并安排有关的维修工作,安排搬迁办公室。
5.办公室设备组。为各单位提供种类合适的办公设备,并为所发放的办公室设备安排维修。
物料统筹是香港警队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物料统一采购,部门归口,统一发放,控制档次和规格,这对于警队减少浪费、节约开支、避免奢侈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警用装备的管理
香港警察对各部门的各种装备舍得投入,各种装备器材比较先进。我们参观了警察总部的指挥控制中心及部分警区的指挥室,室内装置有先进的电脑,可通过有线、无线电话接收各种信息、卫星转播的图像,而且很清晰;主要交通道口、大街小巷都有监控设备,特别是“999”热线一接就通,指挥警务人员为市民排忧解难。指挥中心的警务人员还专门为考察团讲解示范,例如一车违章,在1分钟内马上能查到该车的全部情况,即车主、单位、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员情况及车辆技术状况等,为路面交警提供处理依据。另外还设有高级指挥人员指挥室,供有重大情况时指挥用,设备十分齐全。
香港警队现有电脑近5000台,仅通讯仓库就有2亿多港元的通讯材料;各种车辆2400多辆,而且车辆装备齐全,巡逻车、运兵车、指挥车、支援车、刑事案件调查车、越野车都安装广播及警报系统,安装雾灯、灭火器、电台、车速侦察器等设备。警队每年的车辆增购及更新由政府车辆管理处统一拨款。仅车辆维修一项1996、1997年度即需支付1亿1600万元。政府车辆管理处备有紧急车辆编配册,提供紧急警务用车;需要时,警务处可向政府其他部门借用约80辆货车或同类型车辆。全港警队在各区设有38个加油站。
枪支做到人手一支,仓库有各种充足枪支弹药备用,每年用以更新的枪、弹费用达2000多万元,并设有枪械修理车间。水警各类船舰装备有165艘。警务人员的个人装备精良。据支援部的高级督察介绍,警务人员的装备原则是从实际出发,从需要出发。例如,对警务人员的军装,设有专门的研制委员会检查警队现存的制服及装备,向政府物料供应处处长作出有关制服的配额和建议,经装备委员会讨论并进行试验,报行动处长审核呈参事处长批准,然后进行购置。所有警务制服统一经费、统一制作、统一量体裁衣、统一发放,政府根据需要拨款。仅一件秋、冬两用的巡逻风衣即需制做费2300元左右,由此可见香港政府在警务个人装备上投入之巨大。在资源管理方面,香港警队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在经费的使用上,只有财务处能代表警务处长进行全警队的经费管理,其他部门均无此职能。
2.实行统筹的原则,统一归口采购。这种采购也是在政府物料统筹的前提下进行的。采、供、分配三个环节都按有关程序进行,堵塞了漏洞。
3.统筹开发,统一推广。资源是有限的,多头开发、重复研制的投资不仅效率很低,而且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4.对经费开支和物料流通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组织专人每年对警队的资源进行核数,对账目进行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警队内部监督引出一个“核数”的概念。核数,包括对经费账目、实有物资、固定资产的核对。目前,我们对国有资产的核数机制尚未形成,容易产生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香港警队的纪律及监督
香港警队作为香港的纪律部队之一,在其发展的历史上已经形成了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尤其经过七十年代的那场“廉政风暴”,其内部纪律更为周密严格,监督机制更为合理有效。
第一节警队治警的法律保障
香港政府颁布的《警察条例》,以及香港警务处长根据本条例制定的《警察通例》、《程序手册》和《警察(纪律)规例》等,都是香港警队管理的法律依据。其特点是全面具体,警察的行为及纪律法定化。
《警察通例》 1.警务人员必须保持标准的体格,以便执行份内工作,并依照警务处处长的指示,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保持标准的体格。因此,警务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及自我节制。
2.除非为执行职务,警务人员不得与已知的罪犯或三合会会员来往。警务人员亦不得与可疑人物或不良分子来往。
3.除非获得警务处处长的许可,警务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任何酬金、礼物、捐助或奖状、纪念品。
4.除1981年接受利益(总督许可)公告所准许外,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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