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杀_分节阅读 7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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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衣着光鲜,看便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万…….”

    “傻啦?飘香院是什么地方?就算皇帝老子进飘香院想出来也是难于登。”

    “也是。”

    “那还等什么,动手!”

    “是。”

    被人装进麻袋,只手拐着小辉,防止它被压伤。就着肩被人扛出客栈,飘香院听名字不用想都知道该是什么地方。本来不想去的,宁可呆在里睡上觉。不过听到连皇帝进去想出来也难于登。倒要看看是什么地方能横成样?

    “哟,位小哥哥长得标致,再养几年,必是倾国倾城。”

    声嗲声嗲气的声音唤醒睡梦中的。张开眼睛,看见满目红帐,似儿家的闺房,胭脂水粉味满屋子都是,且看话之人,是个老人,本已是鱼尾纹满目,还涂那么厚层粉,实在让人倒胃口。

    “里是哪里呀?”挣脱出麻袋,伸个懒腰,顺带还打个哈欠。怀里的小东西也醒。咧着嘴对着周围的人。

    老鸨笑眯眯地看着,道:“小弟弟,里是飘香院。”

    头:“,原来是飘香院。没听过。”

    老鸨的脸色变得有难看。但很快便平复。“位小公子衣服穿的衣服不算名贵,皮肤却细嫩细溜,不像是干粗活的。不会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吧。”

    乖巧地头:“是呀。是离家出走的。”

    老鸨笑,“离家出走呀。”

    再次肯定地头。又复道:“外面江湖险恶,像样江湖经验都没有,很容易吃亏的,不如留在妈妈,保日子过得舒舒服服。”

    不动声色心下冷哼,少爷走到哪里不是好吃好住的,不过地方美人多,看起来养眼得很,住段时间也无防。

    “好呀,不过,没有钱付住宿费。”从出门到现在都不曾带过分钱。

    “不打紧,只要帮妈妈小小的忙,爱在里住多久就住多久。”

    还真把本少爷当三岁孩童来骗,不过,也挺有趣,陪玩玩也无防。

    “好吧。不然白吃白住也不好意思。”

    老鸨似乎很满意的答复,个劲地头称好。

    晚上的时候,便有个清秀的下人拿着衣服走进来,微微颔首:“七公子,妈妈让您换上身衣服。”

    抬眸,懒懒地看看眼前的衣服,不得不句,老鸨的品味还过得去,没有叫他换上那艳红艳红的俗色。也没有清丽淡泊的白色,而是件黑亮亮的长衫。黑色,诡异而妩媚。

    “嗯,替准备桶热水。”

    “公子您要热水做什么?”

    “自然是沐浴。”不是废话吗?向来喜欢洗澡,而且在穿上新衣服之前,最好把身上的汗迹都洗掉,不然怎么穿,都会觉得混身不舒服。

    上屏风,眉目微微向门口看,瞬间,有打斗的痕迹,而后却又恢复平静。想必是有人窥视。只是不知发生什么事,动静那么大,根本瞒不过。想看而已嘛,没什么大不的,少爷陪们玩玩便是。

    微微的烛光把房间染成个舒服的暖色调,屏风后面的人身子很纤细,比般的同龄人兴许要高挑些,十三十四岁,正是些有钱人家子弟喜欢养小倌的年龄段。的皮肤因为长处不用干粗活,倒也养得细皮嫩肉的,再加上断情心法的活肤作用,看上去就让人忍不住想揉躏。再加上兰妃号艳绝六宫的容貌。玉般的娃儿用来形容自己是再合适不过的。

    轻轻将外衣剥落,撩起长发,抬脚进浴根。腿是纤细的,因为长处注重锻炼和保养的原因,混身上下没有丝赘肉。不止次对自己的杰作感到满意。含笑透过屏风看着门口,种效果最好,充满诱惑的房间,可望而不可及的佳人。呵呵呵。

    反正他呆在那也看不见,索性不管他,抺上香精,摧人发情的味道,却对毫无用处。直觉得纵欲过度不利于休养身心。向来性欲不强,而且眼光很挑,只有看上的,总以为若不是看上的,是没有资格和上床的。而且对床上谁上谁下向来是无所谓,如果他的技巧能好过,能让舒服,在下面也没关系,如果那人是个稚儿,也不防指导下他风月上的技巧。

    手臂伸开,架在浴桶的边缘上,舒服的仰着头。就么安静地泡在水里会。豁然起身,撩起身服,张披在身上,动作潇洒大气,束好腰带,绕过屏风,坐回桌边,举起杯就往嘴里送。竟然是酒!好极!向来喜酒。虽然每次喝都很有度,从不会醉酒。

    看着挂在屏风上里衣,笑,整整件黑色的外袍,此时的除身黑色的外袍,里面是什么也没穿的。

    拉开门,走出去。却和门外偷窥的人碰个正着。只见此人眉目俊郎,目光磊落,不似奸佞之人。

    “位哥哥找在下?”

    他怔下,而后苦笑两声:“是样的,在那客栈里看见被人拐来此处,本以为是被奸人所害,可如今见小公子如此,不知是否在下误会什么。”

    微微笑,“么,是想救吗?那为何不进去?”

    “见小公子沐浴,怕唐突。”

    “所以在门外窥视许久。”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他听罢,急着摇摇手,“不是的,是在下不小心愣住……呃,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有意的。”

    次是打从心底微笑,身边豺狼虎豹太多,偶尔遇到个纯良的小白兔,挺稀奇的。

    “叫什么名字?”他怎么没发现明明比他小,却没用敬语。

    “叫苏君如。”

    苏君如?挺熟悉的名字啊。“在哪里听过名字?”

    “可能小兄弟是从江湖上听来的,最近直都在讨论南山论武事。”

    对,南山论武,“武榜上排名第七的多情君子剑,苏君如?”

    他含笑头,果真是派君子作风。只不知多情,该是从何起。

    “原来如此,刚巧不知道南山往哪走,不如带去吧,路也好有个伴。”

    “小兄弟有把握能走出飘香院?”

    “飘香院有什么稀奇之处吗?少爷想走就走。”对,好像听过那店二过飘香院不同于寻常妓院。

    “飘香院的老板叫秦宣。”

    秦宣?名怎么也那么耳熟啊?

    “就是武榜上排名第八的人物。”

    ,记起来。“那又怎样?苏大哥不是排第七吗?肯定能压过他的吧。”

    苏君如摸摸的头,“个人武功虽不如,但他的手段极为残忍,特别是床上的手段。既然叫得声苏大哥,自然不能让落在他手里。何况,又生得副容貌。”

    的容貌?向来引以为毫的,若不是见那子美艳胜六宫粉黛,还不想投进他肚子里呢。而且人生便喜爱美丽的东西。对于自己的容貌,可是呵护备至的,他敢有意见,他敢有意见就灭他。

    “他好色?”听出他意有所指。

    苏君如头,“而且好色。飘香院里新来的小倌,若是容貌出众的,老鸨便会先送到他手上,等他玩腻如果还没死的话,便扔回飘香院里。像他种不懂怜香惜玉的人渣,竟然还是下十大高手之。真是道不公。”

    “南山论武不论品德的吗?”秦宣不懂怜香惜玉,那眼此个人可是怜香惜玉过头。

    “不论,若能胜出,管他是阿猫阿狗,都能称为江湖十大高手之。”

    嗯,个规定真是深得意,叫不叫不拘格降人才呢?

    “如此,杀此人也算是为民除害吧。”随口问道。

    “杀他?谈何容易。且不他行踪诡异,回府日期不定,而且并未以真面目示人,整日戴着个面具,故被人称作冷面修罗。其实到冷面,剑圣聂胜才叫冷面。他也不容陌生人接近,能接近他的只有十三十四岁的小倌。那些人是不可能杀得他的。”

    听上去挺神秘的。好玩。

    “那去杀他好不好?”笑着问道。其实根本不用经过他同意,欲如何便如何,何稍他人同不同意。连如今权倾朝野的太子哥哥和掌三分之兵权四皇子都对的任性行为听之任之。自然也不用经过苏君如同意的。

    他也没什么,直接拉过的手,探的内力,自然什么也探不到,若连匿藏内力都办不到,怎么在太子哥哥面前扮猪吃老虎?又如何瞒得过左京平那种高手。

    就起左京平,不由感叹父皇的高明,竟然连南山论武都把势力渗进去。左京平,南山论武排名第三的高手。若不是看见他的武功路数与的噬血剑法断情剑法相差甚远,还真以能拜此等高手为师而高兴呢。

    “就凭?内力都没有。也想去杀他?算吧。”真是毫不留情地打击啊。

    气鼓鼓地收回手,“不用管。快走吧,少在烦。”

    “哎怎么变脸就变脸啊?”

    “向来如此,管得着吗?”做事随性而起也不是两三的事情。“喂,别不相信,若能杀秦宣,做的属下怎么样?”开起他的玩笑。

    他不屑地哼声,“就凭?好啊,赌就赌,若输,便做属下,若杀不他呢?又如何?”

    “有什么愿望不曾实现,出来听听。兴许可以帮。或者,要什么,帮找来。”

    “……想要把剑,把名为的日辉的剑。”

    愣,好熟悉的名词,日辉剑,“要日显的剑来做什么?”

    “想不到竟然会知道剑仙的名号。其实也不是想要,只是想见识下,传闻此剑是噬血盟的镇盟之宝。见此剑者如见令主。比噬血令还具有威惧作用。而此剑在日里挥动,能与日争辉。如此神物,在下想见识很久。”

    “只能是噬血盟的令主所有?”

    他头。暗叹,不就是那把剑嘛,倒比较喜欢夜暗剑,日辉剑在太阳底下太过于耀眼,太过于炫目,引得人的眼睛生疼。而夜暗剑倒不同。借着月光的光辉,那剑身透着泠泠月光色,华丽而炫美。

    “好,只要不妨碍,就算赢,也定能让见识下日辉剑。”

    对于的豪言壮语,他只是笑置之。并在不意。

    “不信也罢,七日为限,替把剑缀送到清竹织纺,而后爱去哪便去哪吧,七日后到连城城门口等。若等不到,便自行上路,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不必太在意的生死。个赌,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而已。”又露出无谓的笑容,张扬而自信。

    “好。是信号,若遇到危险,便放出信号。会尽所能救。”

    接过那信号筒,看着他:“为什么对那么好?们好像才第次见面。”

    他摸摸头,“生爱打抱不平,呵呵。”

    倒不负他多情君子剑的称号。对待美人,总喜欢打抱不平的。

    “对,聊那么久,还没请问公子大名?”

    “夜七,唤阿七便好。”

    将苏君如哄走,走出外堂,已是入夜时分,飘香院开始夜生活,是许久不见种场面,心里还是挺高兴的,鱼目混杂的地方,向来是所爱的潜伏之地。只不过里的生意比起夜夜迟归来,只不知要差上多少倍。双手在胸前交叠胸前,架在栏杆上,左腿膝盖向前曲起,两两腿若隐若现,何况还是在二楼,不过因为衣服比较大,最多也只能看到半大腿,不过并不打扰人们猎艳的急切。没有上妆,但黑色的袍,黑色的发,更衬得面玉冠玉。出门前还没忘记捎上只红通通的苹果,正以慢动作啃着。有些无聊地看着舞台上表演的人。老鸨的眼光的确不错,飘香院里的小倌多半都容姿出众,而且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的。反观如今的,那些歌的调和词都忘得七七八八,只有舞,有此无聊的时候会舞剑,而断情剑法的剑路又华美非凡,手中若无剑,那套剑法完全可以当作曲华美之舞来看。

    吃完苹果,人家的曲子也奏完,秀娟向下抛,引来狂峰浪蝶无,呵,真热闹啊,几乎是恶作剧的将手中吃剩的苹果往下扔。

    正好砸中个肥胖的大汉。他看看掉在地上的苹果梗,怒冲冲地住楼上对着的方向狠狠瞪眼。“哪个混蛋不长眼睛敢砸本大爷。”

    保持着职业性的微笑,摇摇手,“不好意思,是不小心。”

    “哟,位小公子真是人间绝色啊,老板娘,就是不对,院里什么时候来等绝色也不支会们声。”

    老鸨的笑容僵住,按照苏君如的法,新来的小倌,容姿出色的,必要先送到秦宣处,等那位老人家用完,才扔回院里。可以那秦宣是都不会做生意,怎么能留二手货给销费者呢?太没商业道德。

    “小七,怎么跑出来!”怒瞪着,在看来,比那些色眯眯的嫖客的眼神却来得顺眼多。即使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屋里闷,所以出来走走。若老板娘不愿出来,回去便是。”伸个懒腰,没有扣上的衣服微微隆起,炸泄大片春光,而当事人却似乎混然未觉般。动作自然地整整衣服。走回房。留个混乱的烂摊子给老鸨。梦的周公去。

    朦胧中依旧能听见群众的呼声。

    那位小公子是谁

    本公子愿出五十两银子卖他晚

    出百两!

    不行,小七现在不卖身

    为什么?进飘香院还有不卖的道理?

    老板娘的意思是现在不卖是吧,那什么时候卖?

    至少也让们同他话嘛,多少两银子老板娘直管开口

    根本不想理会,些人,有钱跑来妓院丟,真是浪费。若有钱,首先想到到各地去游玩。本就是坐不住的人,两百年的寂寞差没把的心与那无尽的虚空给同化。

    重见日寻,已然决定,今生,再不要自己个人。若是被看上的人,定把他勾得死死的,再不让他有背叛或离开。若他想挣脱,就只有死。可明白,太子哥哥。还有,四皇兄…….

    娈童

    隔被送到人大清早从被窝里拖出来,向来没有早起的习惯,即使十三年的宫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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