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_分节阅读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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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

    “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我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我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应了。”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枪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我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

    “你认为你去了,可以活着回来吗?”

    “你别担心。杰米妮会照顾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赢得杰米妮的爱啊!”

    虽然爸爸开始开玩笑,但我却无法冷静下来。

    “别开玩笑了。你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我听说军队里面讨论战略的时候提到,希望将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机率也是三成。”

    突然听到这个很有距离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这只是计划,不是吗!以前去征讨阿姆塔特的军队,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

    “话是没错。可是这次卡赛普莱也会去,应该会好很多。”

    我气呼呼地说。爸爸却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支援?”

    “因为说到有权利看着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你认为你这么做,妈妈会高兴吗?”

    爸爸脸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阴影掠过。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将空杯斟满。我觉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这难道只是我的幻觉而已吗?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着那付模样。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里的水,在里面斟满了酒。

    “昨天看你睡觉的时候,发了不少酒疯。”

    我注视着面前的酒杯。这就像是为了爸爸的死而献上的酒。爸爸举起了酒杯,一面说:“举杯吧。”

    我也举起了酒杯。我低着头,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母亲的名字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抬起了头。爸爸正在笑着。

    “真的吗?”

    “有你这种被女孩子整得乱七八糟的笨儿子,我怎敢丢下你……”

    “我相信你。”

    “那就为了我的生还干一杯吧!”

    这么说的话,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后将酒一饮而尽。

    “爸爸……”

    “干嘛?”

    “你绝对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用忧虑的目光望着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费在夺走我妻子生命的家伙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儿子的性命,那还得考虑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变了。爸爸呵呵地笑着。但是爸爸好像搞错我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了。

    “就这么办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军队征集有年龄下限的吗?你才十七岁。”

    爸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我闭上了嘴。

    “……那没有上限吗?”

    “有是有,但我还没到。生气吧?”

    ※※※

    村中的大路上,气氛异常地慌乱。

    这是因为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消息传开了。好像兴奋、担忧、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里碾碎了之后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处传来耳语、笑声、叹息、高喊。平常听来不觉得怎样的这些声音,现在听来都有些异常。

    我走到了城里。

    城里人丢掉的动物脂肪可以当作蜡烛的原料。除此之外还有用鱼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没看过的鲸鱼油,听说也能做成蜡烛。不管怎么说,用油脂做的蜡烛虽然是劣等货,但对平民而言却还是很贵的东西。所以我们领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场,让我们把城里出的肥油、动物脂肪等等做成蜡烛,再免费分给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读书等活动的市民其实不是那么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里会购买用蜂窝做的高级蜡烛,我们就是靠这个挣回饭吃。也就是说领主城里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蜡烛给市民,又购买高级蜡烛,让我们一家得以讨生活。我们领主的心地还真好。村里人们常在讲的那些坏领主甚至还把那些肥油卖给做蜡烛的人。

    因为宿醉,我尽可能看着地面走路。所以差点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们。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环顾四周,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了酿酒厂的米提。

    “米提?干嘛?什么事啊?”

    “修奇吗?你看一下城堡那边。”

    我仔细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着山丘上领主城堡的方向。我抬起头,往城堡那里望去。我实到了城墙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赛普莱?”

    而就在它旁边,有某种又宽又大的白色东西升了起来,挡住了它的脖子。过了一会儿,那样东西再度下降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卡赛普莱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来。

    它在挥动翅膀。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整个飞了起来。我觉得这好像不是真的。我觉得这样一个巨大玩意儿想要飞,应该要从山顶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飞起来才对。但是卡赛普莱就像麻雀一样,在原地优雅地起飞。像麻雀?不,应该说是像鹭鸶。

    那翅耪优雅的动作。缓慢却轻盈的姿态。虽然它的颈部跟尾巴都拥有惊人的力量,但是动作依然无限地轻柔。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完全飞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挥动着翅膀,往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来。

    速度太快了。

    由于它翅膀的动作很慢,我完全没想到它移动的速度会这么快。这是因为我没领悟到他的翅膀既然这么巨大,那它只挥动一次,前进的距离也会超过其他小鸟挥几百次。卡赛普莱只不过挥了几次翅膀,就已经越过了我们头顶上方。

    “卡赛普莱万岁!”

    “万岁!”

    人们都很感动,举起手来高声欢呼。我也被这个景象所感动,挥动着手,高呼着没有意义的喊声。卡尔抓住我肩膀的时候,我赶紧把手放下,差点打到他的鼻梁。

    “喂,小心点,尼德法老弟。”

    “咦,卡尔?”

    “嗯。果然很壮观。”

    “对啊。可是卡赛普莱到底要去哪里呢?”

    “问得好。看它飞的方向,应该是去灰色山脉吧。我猜是去侦察敌情。”

    “侦察?那不是很好笑吗?这么大的东西,不管对谁来说都很显眼,阿姆塔特当然也会看到。”

    “现在当然是如此。”

    “咦?”

    “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隐形魔法这件事,难道是什么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摇了摇头。虽然我理所当然不知道这种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这种魔法东西会变成透明。我只是一时没想到。

    但我还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我从生下来到现在也只不过看过三次巫师。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时候看过一个,第八次的时候看过两个。我也只不过知道他们是巫师而已,至于他们用魔法的样子,我可是一次也没见过。所以魔法对我而言是种神秘的、无法理解的东西,我没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卡尔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继续开始走。我在他身边并肩走着。

    “说起来,巫师是很稀罕的,所以我们的尼德法老弟一时想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谁会对卡赛普莱使用隐形术呢?”

    “咦?当然是卡赛普莱直接用啊!不是吗?”

    卡尔带着困惑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做出这个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方式,也就是厚着脸皮,显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话又会怎样?世界未日吗?”的表情。但是接着我听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来就是属于龙族的东西。”

    我跟卡尔同时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老人,不,一个青年,不,是一个老人吧?这个人穿着一套让人猜不出年纪的服装,而且脸还几乎全部用头巾遮起来。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纹袍子。如果他是不骑马的旅行者,这种服装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这种又厚又宽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好穿,但是活动的时候有些累赘,简直就是穿着棉被到处跑。他背上背着一个背包,右手拿着一根杖,因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手臂上满满的都是纹身,纹身的图形复杂到你看不出线条是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总共有几条线。那是文字吗?还是花纹呢?有时看看像文字,有时又有点像花纹。

    这个男子慢慢地将头巾掀开。就好像他为了完成这个动作已经努力练习了好几年一般,动作既缓慢又轻柔。过了一会之后,我们看见他的纹身从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脸颊。看他的右臂跟脸颊,我猜想他的上半身,甚至是全身都可能有刺青。接下来出现的是眼睛。没有东西,一片白色。最后出现的头发则是白发。黑色的衣服配上黑色的纹身,简直是一面倒的黑色,但眼睛和头发却是相反的白色。

    他真的是很给人威胁感,让人看了会畏缩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

    虽然对我而言,没理由去问,也没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随便开始搭话的。纹身瞎子毫无表情地回答:

    “泰班。”

    “您叫泰班。您对龙的事情很清楚吗?”

    “不,不知道。”

    “……您看看。别人在对话,敢贸然插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够对我们两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经验吧,不是吗?”

    这种话我也会讲。这是拜卡尔之赐。叫泰班的纹身瞎子用他看不见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状。

    “是你们的问题问错了。”

    “咦?”

    “说我了解龙,还不如说我了解魔法。”

    “您是巫师吗?”

    “咦,你跟我一样吗?真高兴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问:“你看我这样子,还不知道我是巫师吗?”但我从来没听过巫师一定要全身纹身,还要穿着黑袍才能到处跑。

    “卡尔,请你跟他说我不是瞎子,好不好?”

    “没错。这个年轻人不是瞎子。他只是睁着眼睛也看不到什么东西。”

    “那可是比瞎子还糟糕。”

    由于卡尔跟泰班的共同作战,我当场成了睁眼瞎子。卡尔听到我哼了一声,他笑了笑,就继续说:

    “我没有在这一带看过您。我叫卡尔。”

    “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如果问我来这里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个在找度过余生之处的老人。”

    “余生?”

    “对啊。我已经厌倦了带着看不见的眼睛到处跑,我想找一个地方定居下来,顺便找找墓地,割草整理一下。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们,请告诉我这个村子是什么样的村子?”

    “我们领主是贺坦特子爵,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告诉他您周游过大陆,领主一定会邀请您,询问您远大的智慧,或者是遥远地方有趣的风俗。但是这次您来的真不巧。”

    泰班点了点头。

    “就算不是这样,我一来到这里的时候,听见到处都闹哄哄的。我那时还在考虑要不要马上就离开。但是人一旦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避免轻率地下判断。如果你们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带我到酒店去?我请你们两个喝酒,你们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建议。”

    相对于他可怕的外表来说,泰班的性情好像很温和。他先搞清楚状况,然后很有礼貌地请求我们的帮助。而且他是说“你们两个”,当然把我包括在内,我可是一百个赞成。卡尔看了看我的表情,发现没有必要问我“你忙不忙?”,于是就开始往前走了。

    在我们走向位于村中广场的酒馆“散特雷拉之歌”的时候,泰班让我吓了一跳。

    大路上有许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泼调皮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气小孩,而且到处都是家畜跟马车造成的凹洞与泥水坑。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见一样很轻松地走着。其实也可以想成是因为他穿着长靴,所以毫不顾虑地随便走,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泰班就是很自然地躲过了那些东西前进着。大概是他拿着拐杖的手非常敏感吧。

    长靴?仔细一看,还是高级货呢。我突然感觉到掉进我木鞋里的砂粒,开始羡慕地望着泰班的长靴。不知不觉地,我们已经到达“散特雷拉之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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