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猎人_分节阅读 2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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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旧倩未了吧!”

    “不知道,他说要昼夜兼程赶往青云山庄报信……咦!”

    右面的窗户无声自启,窗外出现符可为和天涯怪乞的头脸。

    “到山东青云庄有两条路,一东一南。”天涯怪乞道:“往南远了些,夜狠一定往东走林卢山出彭德。他是个见不得天日的夜狼,赶夜路理所当然,他走不远的。”

    左面的花窗也被推开了,彭姑娘出现在窗外,道:“原来那恶贼叫夜狼,本姑娘不相信他比真的狼跑得还快。”

    十余个人大惊失色,纷纷走避。

    窗外人影已经消失,黄七爷也躲入内室藏身,厅中一空。

    符可为欧玉贞四夏天离开客栈,背上包里步行夜渡城关走了。

    东行的路真不好走,经过太行南脉深处,鸟道羊肠,强盗啸聚其间,既没有宿站,也很少村落,数百里内猛兽出役,走数十里不见人烟。

    西端,壶关驻扎有官兵;东南,玉峡关才有防盗的兵马;中间,人一进去,死活就得靠运气了。

    太行山绵亘千余里,南脉以这一带最为荒僻,在这林密山高的鬼地方,任何时地皆可能发生意外。

    为了行路方便,欧玉贞化装成一个小伙子,符可为则仍是一袭青袍,穿袍走山路,真难为了他。

    天一亮,两人风尘仆仆赶到壶口山下,进入壶口关购置山行必须用具和食物干粮,问清去向匆匆登程。

    他们要赶在夜狼的前面,必须先一步赶到山东。

    东出的小道其实有好几条,以壶口关这一条比较好走些而已;因为这条路经常有兵马巡逻,所以成群结队自卫的旅客皆将这条路看成大道,的确也是到河南彰德府的大道,不至于迷失在丛山里。

    东行的旅客已走了第三批,路上不时可以看到近乡的人往来。

    两人在辰牌末赶上了第一批百余名结伙而行的旅客,再往前走,只有他们两个人啦!正好展开脚程急赶,不必顾忌惊世骇俗。

    以符可为的估计,夜狼该已落在他们后面了。

    那恶贼他虽然从未谋面,名号陌生,但听天涯怪乞的口气,恶贼不会白天赶路,很可能在壶口关附近藏匿等候天黑。

    他决定必要时昼夜兼程,夜狼绝对无法比他俩快一步赶到山东通风报信。

    一阵好赶,廿里绕过一道岭脊,山势逐步上升,草木已不如先前繁茂,已可看到远处一些光秃秃的山顶,他知道,再往前走,便进入了穷山恶水的鬼地方了。

    前面出现三个旅客的背影,两个背了包里,一个牵了一匹有货色的健骡,三个人都带了刀剑防身。

    他与欧玉贞脚下一慢,泰然而行。

    近了,牵骡的人偶然转首回顾,发现了他。

    “嗨!伙计,你们敢两个人赶路?”牵骡人含笑向他俩打招呼:“这一带早些天有毛贼劫路,一起走路,多你们两把创,至少可以唬住一些小毛贼,怎样?”

    “在下等身上银两有限,晒盘子的小贼还不屑在包裹上掇暗记。”他一面说一面与欧玉贞大踏步超越:“真带有太多的钱财,多三五把剑也阻止不了想发横财的毛贼。再说,多一双腿,赶路就会慢一些。”

    “呵呵!伙计,你俩这样赶路,支持不了多久的。”一名佩刀的旅客道:“走山路得心平气和稳定地走,欲速则不达。”

    “谢谢老兄的好意。”他俩已超到前面去了:“在下等年轻,赶一赶无妨。”

    远出两里外,已看不见后面的三旅客。

    降下一处山脚,前面小道一分为二,三岔口中间竖了一块木制指路牌,左面用墨写着:

    至潞城。右方写着:至壶关。

    他俩不假思索地走上了至壶关的路。

    所谓壶关,并不是指壶口关,而是指壶关县县城,弄错了就得走冤枉路。按他所知道的行程,不需经过壶关,指路牌所指的方向,半途必定另有岔道向东行。

    欲速则不达,果然不假。

    他与欧玉贞人地生疏,急于赶路,却忽略了这一带的古道,从不安置指路牌,而是石制的指路牌和将军箭,这有好处,不怕风吹日晒雨淋。

    而且这块光滑的指路牌上的字,似乎墨迹未干。

    人活在世间,如果无时无刻都必须留意每一件事物是否有凶险,那真是活受罪,活着真没多大意思。

    绕过两座山,怪事!怎么路愈来愈狭窄,人迹蹄印都没有了。

    两人站住了,循小径向前眺望。

    唔!大概真的走错路了。

    两里外好像是小径的尽头,树林前出现一座孤零零的草屋,屋前的一株大树下,拴了一头小驴。

    “我去问问路。”欧玉贞道。

    “不,让我去。”符可为拦住正想超越的欧玉贞:“气氛似乎有些不寻常,你暂在树林中隐伏,听我的啸声再行动。”

    柴门木掩,他推开门叫:“喂!有人吗?”

    草堂中空荡荡,一桌四凳,还有一些农具杂物,果真是四壁萧条,家无长物。

    通向后进的甬道窄小,里面突然传出苍老的语音道:“是那一位呀?请先坐坐,老朽马上就出来。”

    符可为入室,到达桌边,刚想将包里解下歇歇脚,突觉脚下一沉,心向上提。

    骤不及防,有天大的本事也是枉然,不等他有任何反应,身子已快速地下沉,直坠下四丈左右,他方能伸张手脚稳住落势,提气轻身以便着地。

    幸而陷坑深有五丈,他还来得及有所反应,噗一声响,来一记平稳的三点着地。

    上面,陷坑已经闭上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他定下神,冷静地思索,左手在摸触下,他知道这是一座深入地层丈二见方的陷坑,底部是石层,石面并不怎么粗糙。

    他感到奇怪,桌和凳为何不随同下落?

    再一想,不由恍然。原来桌和登都是钉在门扇形的沉板上的,沉落至下垂状态,随即被拉升至原位,把陷坑重新封闭了。那么,沉板应该是木制的,难不倒他,只要能爬上去……

    他解下爬山索,索系有一只小五爪钩,运劲向上一抛,先试试盖口沉板再说。

    “铮,”钩发出震呜,反弹下坠。

    糟了!是铁板。

    用手量索,高足有四丈五尺。

    死中求生,他必须找出一条生路来,不能坐以待毙,那位苍老嗓音的人,可能正在设法对付落井的他呢!

    解下包里,他以背部贴在墙角中,手脚并用,用壁虎功一步一步一寸寸向上爬升。

    底部丈余是石层,中间是泥土墙,近坑口丈余,是用巨石粗砌的,升上并不难。

    可是,摸利紧贴的坑板,他心中一凉。

    是裹铁板盖,铁板的厚度泱不是普通刀剑对付得了的,千斤神力也没有借力的地方将板顶起撬松。

    他试了几次,枉劳心力。

    除了等死,他毫无活路。

    不久,上面有了声息。

    “哈哈哈哈……”狂笑从小孔中传入:“朋友,老狼冲的爷们把你等着了。你居然没跌死,很了不起!”

    凭他的经验,他知道自己上了当,决不是误落在此地好汉们的可怕陷阱中,而是对方有计划地等候他落阱的。

    “朋友的陷阱造得高明极了。”他硬着头皮道:“任何机警聪明的人,也不会疑心堂屋中设有陷阱,而且建造得巧夺天工,外表不外丝毫痕迹,佩服佩服。”

    “阁下夸奖。你姓符,真是邪剑修罗?”

    “姓符没错,但不是邪剑修罗。哦!大概尊驾是黄七爷的朋友。”

    “对,算定你要走上这条路。你那位同伴呢?”

    “她走叉路先走了。朋友,咱们认识吗?”

    “不认识,只有黄老兄那些江湖人知道你这号人物,在下从没听说过你这个人。”

    “尊驾打算怎办?”

    “把你留给黄老兄,已派人把信息传出去了。”

    “朋友,你们是昨天在山神庙帮助黄七的人?”

    “昨天只有咱们三位铁汉岭的弟兄参加了,知道你很厉害,所以要用计擒你。安心在下面歇息吧!等黄老兄到达,就可以决定你的死活了。”

    “朋友,可否平心静气谈谈?”

    没有回音,听不到任何声息,任由他不住大声呼叫,也没有任何人回答。

    他目前最担心的是,欧玉贞的安全,如果她久未接到他发出的信号,心急之下一头撞了进来,岂非又落入陷阱,连个救援接应的人都没有了。

    不知过了多久,反正一天的干粮吃完了,口渴得十分难受,坑底的臭昧愈来愈浓。再拖下去,他还有一天干粮,但口渴早晚会要了他的命。

    他试爬了两次,两次都无法撼动那沉重的裹铁板盖。

    渴得好难受,肚子里冒烟,呼出来的气是热呼呼的,嘴唇已开始干裂。

    两天的干粮已经消耗光,除渴之外,饥饿很快就要袭击他了。

    黄七爷还没来,上面也没传下任何声息。

    七八年来,他闯过无数次生死之门,也经历过无数次狂风巨浪与无穷的风险。他成功,也受过挫折,但从没尝过在洞底受饥渴煎熬的滋味,这次终于尝到了。

    生死关头,勇敢的人会冷静地应付逆境的挑战,强烈的求生意志支撑着他,使他不至于精神意志崩溃。

    当他正强按心神,抗拒抽搐痛楚的胃部时,上面降下一阵奇异的香味,等他发觉不对,已吸入不少香气了,只感到头一晕,手脚一伸,片刻便失去知觉。

    醒来时,他感到浑身的骨肉似乎已经崩散了,晚霞从前面的洞口映入,眼前席地坐着三个陌生人。

    他终于完全清醒了。

    原来身在一座内大外小深有两丈的石洞中,自己倚躺在石壁下,脚下被一条钉死的脚镣所扣住,双手分开,分别被嵌在石壁上的铁环拉住,腕部的铁扣厚有三分,用铆钉钉死,连大象也休想挣得脱。

    总算不错,口不渴了,大概对方不打算渴死他,把他弄上来之后,在他肚子里灌了不少水。

    “这是什么地方?”

    他的嗓音显得有点沙哑,有气无力,但他确知自己已恢复了一些元气。

    三个中年大汉正在喝酒吃肉,盛菜的陶钵放在地上,酒盛在葫芦内,削制的木薯插在钵内,用手抓大块肉往嘴里送,吃相极为粗犷。

    “这里是铁汉岭,咱们都是山洞人。”那个发如飞蓬满脸虹须的人扭头向他说:“要不要吃一点?”

    他这才看清三位仁兄的长像,也看出有什么地方不对。

    最后,他知道什么地方不对了。

    “给在下一点肉汤。”他哑声道:“诸位大概一辈子没进过城镇。”

    “废话!”虹须大汉起身端来陶钵,送到他口边让他喝炖烂的鲜美鹿肉汁:“咱们经常在城镇进出,在湖州府城和泽州都混过。”

    “但你们白天不敢露面。谢谢,够了!不能喝太多,肚子受不了。”他倚坐得舒适些:

    “你们既不落草为寇,当然与太行山贼没有关连了!”

    “去他娘的太行山贼。”虬须大汉粗野地咒骂:“那些家伙什么人都抢,并且杀人灭口;口说忠义,做的却是丧尽天良之事。咱们是山里的流民亡命,怎能与那些强盗相提并论。不要说这些无趣的事,你也没有多少时辰可谈了。”

    “你说在下没有多少时辰可活了?”

    “对,黄七爷一来,就是你断头的时候。”

    “他何时可到?”

    “不知道,他被一个女人一个老花子追赶得上天无门,无法逃上山来。不过,大概快到了。”

    “如果他来不了呢?”他知道女人和老花子是谁:“老花子和那位姑娘,本来是追踪夜狼的,转而向黄七兴师问罪,他没有多少侥幸的机会。”

    “咱们不管其他的事。”虬须大汉说:“黄七爷送给咱们三百两银子买你的命,咱们等了他三天,一直没等到人,所以把你弄上来。今晚他再不来,明早咱们砍下你的脑袋,送到黄家了事。噢!对了,你那位同伴躲在树林中,昨天亦落入咱们的陷阱中,她不是咱们的猎物,处置你之后,咱们会放了她。”

    符可为一怔,接着摇头苦笑。

    “我姓符的居然落得只值三百两银子,真是可悲。”他居然笑了:“老兄,放了我,三天之内,我给你们三千两银子。”

    “咱们决不两边拿钱,你算了吧!这是道义,三万两也买不了你的命。”

    “好,你们很讲义气。”他知道重利打不动这些与黄七暗中勾结的人:“那是鹿肉吧?

    来几块,如何?上法场的死囚,也该有一顿酒菜是不是?”

    “在坑底熬了三天而不死,你是一条好汉子。”虬须大汉拎着陶钵走近,抓块肉送入他口中:“可惜咱们为了道义,必须砍掉你的好脑袋。”

    他连吃了五块肉,胃不再抽搐。

    再吃几块之后,精神来了。

    “你们的首领是谁?”他信口问:“是不是混天王?”

    “你错了,混天王远在辽州立寨,距离咱们这里有十万八千里。”虬须大汉回到原处:

    “我已说过咱们不是强盗,只是一些有吃有喝就是良民,缺衣缺食就是强盗的化外之民。黄七爷吃得开兜得转,与混天王手下那些头领称兄道弟,与咱们这些化外之民也交情不错。真有事,混天王的人却帮不上他的忙,这叫做远水救不了近火。咱们的首领叫洪刚,没有绰号;论武艺嘛!混天王不见得比他强。他带人去接应黄七爷,你会见到他的。”

    “在下真希望能快点见到他。喂!再来两口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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