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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足够保护它的能力——弄不好等小火长大些我还得靠它保护我呢。

    “它是一头小狮子。”

    少年骑士的语气里充满了置疑。“我见过狮子,可是它根本不象。而且我从来没见过拥有火红毛发的狮子。”

    我只好干笑两声。“代领主,我只不过是一个迷路的人。请问我现在可以离开吗?”

    少年骑士紧紧地盯着小火,显然对它充满了强烈的兴趣。

    “迷路的人,你可以将这只狮子卖给我吗?我可以出很高的价钱。”

    “可是,小火现在与我相依为命,我实在不忍与它分离。”我没有说谎。与安丽丝、娜弗丽及众家臣分离后,现在只有小火在我的身边,我不想再和小火分开。

    少年骑士的语气中含有一丝狡黠。“你误入我家的私人领地,你必须接受相应的惩处。现在我代表我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行使对你的处罚:没收你的宠物……”

    我认真看着少年骑士的眼睛,从中判断他的这种想法的真实程度。虽然他的笑容象春天树林中洒下阳光一般,令人不由地心生好感。然而直觉却告诉我:少年骑士不会让小火轻易离开。

    事实上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讲是合法的,因为贵族在自己的采邑中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上位贵族在自己的采邑里拥有近乎国王的权力。如果说上位贵族在采邑里拥有的权力与国王有什么区别,那只是上位贵族没有铸币权以及对其他上位贵族的审判权。我虽然是上位贵族,可是现在却没法利用这种豁免权。为了安丽丝及家臣的安全,我不得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少年骑士的扈从重新握紧了武器。那名年老的扈从眼中闪烁着对少年骑士的溺爱的光芒,他与另外两名扈从一样抓紧了兵器。显然如果我一旦抗拒,这名貌似忠厚的老者会毫不犹豫地对我施展武力。

    “……不过,我决定雇佣你做我的宠物饲养人。包吃包住,每个月给你一枚银币作为薪水。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拥有一份工作而且不必与这只叫小火的宠物分开了。”

    我想了想,虽然这份工作很奇怪,而且工资也低得可怜,不过与我的初衷并不违背。小火的所有权虽然暂时被强行转移了,可是以我和小火的实力,相信以后找机会逃离这里并不困难。况且小火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它每天都在长大。大丈夫能屈能伸,眼下只好暂且接受这份工作了。

    “好吧。”我对着少年骑士点点头。“我接受这份工作。”

    少年骑士显出兴高采烈的模样,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那种睐着眼睛形成一副弯月的模样,居然令我感觉到一种清新的妩媚。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少年骑士的这个问题令我犹豫了一会儿。说出真实姓名很不适宜,那么现在我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茫然地思考的时候,我突然不由自主脱口而出:“……剑。”

    事实上,在剑的前面,我咽下了两个字:杀神。难道说是因为我失落最为喜爱的武器,神智受到的刺激过大因而有些错乱了吗?

    少年骑士没有注意到我在自我介绍后的短暂迷芒。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介绍:“我的名字叫作蒂斯.罗德曼。现在,你跟我来吧。”

    说完后,他对着扈从们下达了回城的命令,然后带着我进入了城堡。进入城堡的时候,我发现这座城堡的城墙厚度远远超过十六岁生日时外公送给我的那座城堡,竟然有四米厚。粗略估计,建造这座城堡所需的石料应该超过我那座城堡的一半。

    进入了城堡之后,蒂斯将我带到一间地下室。

    “你暂时先住在这儿,等会儿我会命令仆人给你带食物和被褥的。”

    蒂斯孩子气地一笑。“你放心,如果你拥有其他的能力,那么我会让你住到更好的地方。可是如果你没有其他的能力,那么你以后只能住在这间地下室里。”

    交待完毕之后,蒂斯开始兴致昂然地逗弄着小火。

    小火再过几天就两个月了,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小火可以趴在我的手掌上爬行,可是现在小火已经有一头普通的猎犬那么大了。小火目前还没有认主,不过在惨遭娜弗丽的蹂躏之后,它已经把我当成了它的保护人,因而对我非常依赖。

    虽然蒂斯很喜欢小火,对它也很热情,可是蒂斯对小火而言只是一个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蒂斯热情的逗弄只换回了小火爱理不理的喵呜声。

    蒂斯终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看着蒂斯的背影,我叹了口气。

    借助煤油灯昏暗的光线,我仔细地观察下地下室的环境。

    地下室的采光情况糟糕透了,虽然外面下着大雪而且差不多是正午,可是如果地下室如果不燃起煤油灯,那么这儿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地下室显然经常有人打扫,所以虽然潮湿,却也还算干净。这间地下室,与外公关我禁闭用的地下室其实很相象。

    看起来,我必须在这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也许,我将会在这儿待上长达一年的时间。虽然说我可以表现出优秀的才能用以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可是这种选择是一柄双刃剑。熊因为熊胆而丧生,麝因为麝香而没命,能够平平淡淡没有风波地过上一年,那才是我最希望达到的目的。

    向安洁儿糟糕的告白令我明白了一件事:在处于劣势而非绝境的情况下,少生波折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六部  第三章

    来到城堡已经有两周了,这段时间平平淡淡而又迅速的消逝了。

    现在我已经弄明白自己的所在地了。这里是布雷西亚的邻国塞维尔,以泰坦巨人为护国战士的公国。塞维尔与布雷西亚相邻,不明白日月双星为什么会把我扔到布雷西亚的邻国,难道说他们是为了考验我?

    事实上,我对这种无所事是的悠闲生活只能说是基本满意。因为,至少在某一个方面我是非常非常不满意的:我的伙食居然比小火差。现在我每天只能就着菜汤吃黑面包度日。老天,我并非忘恩负义,可是味蕾已经被安丽丝惯坏了,实在无法忍受每天就着菜汤吃黑面包的生活。这种伙食只比以前外公领地里的奴隶吃得稍好一些——他们只有清水和面包。

    蒂斯向我许诺的一枚银币的薪水还没到手,等薪水一到手,我要大吃一顿。而且,我要吃肉,吃香喷喷的肉!

    日子平静而有规律:早上起来,便带着小火出城遛一圈。在我的教育下,小火逐渐接受了蒂斯。所以遛完小火后,我会将小火交给蒂斯,由他带着小火四处玩耍。然后,我会回到自己的地下室进行修炼。

    以前我一般都懒得特意进行过修炼,可是现在实在太闲了。闲着也是闲着,安洁儿对我布下的禁锢我得自己尝试去解除,总不能等禁锢自己消失吧。

    可惜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每次修炼过后我都会感觉自己的斗气水平有所进步,可是斗气进入了丹田就不再出来,我根本没法利用它。有时候我会有些担心,丹田所能够容纳的斗气到底有没有限度。如果丹田能够容纳的斗气是无限的,那可就糟糕了。

    不知道兰仆死到哪里去了,他的主人我处于如此的窘境,也不见他出来帮我。

    我不时产生这样的冲动——好想跑到旷野中仰天长啸:兰仆快来救我!!!

    不过我也知道,将摆脱困境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我好歹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了,而且都已经超过二十一岁了。十六岁之后可以婚嫁,十八岁之后便可以举行正式的成年仪式,而二十一岁,则往往是成为一名真正骑士的年龄。

    事实上,在爱克斯大陆,骑士有两种含义。广义的骑士是指骑士协会所承认的骑士资格,它代表拥有某种程度的战斗技能。狭义的,也是王公贵族们所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必须经历特殊的仪式和程序。有时候一名青铜骑士甚至白银骑士,并不是狭义上的骑士,而一名剑士或是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却反而可以获取骑士的称号。

    外公是一名伯爵,而且是塞斯公国一名举足轻重的大贵族,而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因而从一出生起便是一名骑士。

    至于马迪尔,虽然我的母亲早逝因而家中没有女主人,可是外公聘请了专门的家庭教师,教导我和马迪尔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交礼仪。马迪尔从侍童做起,十四岁之后又成为我的侍从。那时候马迪尔最大的心愿就是被我的外公以剑面轻按他的后颈,然后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由于成为真正的骑士需要花费相当大一笔数量的金钱,马迪尔小时候很担心由于经济的原因无法成为真正的骑士,因而不得不一辈子成为我的侍从。

    可是世事无常,在马迪尔二十一岁生日之前,外公已经远离我们而去。而现在,马迪尔已经成为了塞斯和布雷西亚最为著名的骑士了。不过马迪尔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他成为骑士并没有举行那种正规盛大的传统典礼,而是战场上的简化仪式。我率领塞斯人第一次伏击英格兰尼辎重部队,成功地抢掠了大批物资。回营后,我便为马迪尔举行了战时的骑士任命仪式。那天晚上整夜营地里都是狂欢的气氛,说起来我也没亏待马迪尔——要知道当时营地的条件多艰苦啊。

    马迪尔自己对我说过,夏默也曾向我报告过:法兰西斯曾向夏默发出过邀请,准备向他颁发圣灵骑士的称号。而英格兰尼也准备向他颁发金羊毛骑士的称号。要知道能够得到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的称号,是爱克斯大陆骑士所能拥有的最高荣誉之一。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与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一样,是爱克斯大陆所有骑士最向往的称号。象我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大贵族第一继承人,虽然一出世就是骑士,同样非常向往这种荣誉。唉,光荣而充满激情的二十一岁,我却不得不在这间潮湿阴暗、不超过十平方米的地下室度过。

    想起这些事,我的心情免不了有些低落。长吁一口气,我走出地下室。因为城堡不大的缘故,两周来城堡里的人已经都认识我了。我走出城堡,来到城堡附近的湖泊之旁。这个湖泊的名字叫明镜湖,湖边的树木等物全都倒映在湖中,风景确实不错。

    在这儿修炼的效果其实比在地下室更好些。因为兰仆教我的修炼方法能够同时修炼斗气和魔法力。魔法元素似乎并不欣赏阴暗潮湿的环境,因而在地下室里魔法元素实在少得可怜。

    湖面上波光粼粼,聚集着大量自由而又活跃的水元素。当我进行修炼的时候,水元素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围绕在我的身旁。由于无法理解的原因,这些水元素只要接近我的皮肤就会被吸收,然后顺着体内的经脉按一定的行进路线运动,最后进入丹田。

    人们之所以很难同时修炼魔法和格斗技,是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根据修炼方法的不同,斗气在人体经脉运行的路线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除了走火入魔的情况,斗气却总是按照一定路线运行的。可是魔法元素在人体内却没有固定的运行路线,魔法元素有时候会在经脉内影响或是阻碍斗气的正常运行,因此也就导致了魔武壁垒这一现象的产生。

    我可以同时修炼魔法和斗气,那是因为兰仆教我的斗气在一定程度上与魔法元素可以兼容的缘故。不规则运动的魔法元素虽然对我体内的斗气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却小得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现在在我体内的魔法元素居然以规律的路线在经脉中运行,与斗气的运行路线完全互不冲突。怎么说呢?就好象在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上,行人、马车、骑手按各自的规律行走,人来人往却互不干扰。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事实上,魔法师的确可以将魔法元素吸收进入体内,所以魔法师体内通常都拥有超过常人的魔法元素。魔法师并不直接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施展魔法,而是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引发外界魔法元素的共振,迅速影响外界大量的魔法元素以达到完成魔法的目的。可是,吸收魔法元素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有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接触某人的身体,而此人运用某种方法(通常是冥思)仍旧连一个单位的魔法元素也无法吸收,那么此人就基本无法在魔法运用上取得正常的成绩。如果一个人可以从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里吸收五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那么他只要付了足够的努力,花上一定的时间进行积累,最终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如果一个人能够吸收超过十个单位以上的魔法元素,而且他的智商不逊于常人,那么他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名天才的魔法师。

    兰仆对我的身体改造之后,使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四十,所以我二十岁之前便成为了魔导士。可是现在,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达到了可怕的比例,简直近乎百分之百。然而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吸收率却是灾难性的,它带来了令我哭笑不得的后果。

    虽然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数量及浓度,我可以聚集起可以完成一次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法元素,可以更加轻松地引发那些魔法元素的共振。可是任何聚集在附近的魔法元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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