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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他的帮助自然醒得也就快些了。本来兰仆说有办法在三天内将我弄醒的,但他根据我听不明白的医学理论,认为我自然醒来对身体更好些。哼,依后来的事情发展,其实在三天内将我弄醒才是真的对我好!

    醒来后我就要求兰仆赶紧寻找伊莉的下落。五天后他为我带回来的消息差点没让我又晕过去。伊莉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失踪的绝望心情下,居然答应了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一个可笑的条件:如果依靠阿朗佐亲王的力量将塞斯复国,伊莉就嫁给他。当兰仆得到确凿的消息后,阿朗佐亲王已经将几乎所有的私兵派入了塞斯,与英格兰尼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

    真弄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居然没被气晕。我甚至为了伊莉宁愿去死,她却为了恢复塞斯公国宁愿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我与塞斯公国在伊莉的心目中的重要性有些差异我并不介意,毕竟伊莉是塞斯的公爵、最高统治者。但其重要程度相差如此之大,也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如果我已经战死了,伊莉也应该至少再过三五个月才同法兰西奥四王子缔约,那样才勉强显示我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嘛。而我只是失踪,况且只不过失踪了不到一个月,就那样匆忙地答应法兰西奥四王子,实在太让我难以接受。虽然试着从伊莉的角度看问题: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被伤心、无力、恐惧、绝望(或许还有负疚)等负面情绪所影响,可能是一时做出错误的决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伤透了心。

    兰仆也同时告诉了我马迪尔、阿拉卡和克洛斯的消息,但他们都在为塞斯的复国而努力,所以我没有与他们联系。我很害怕自己会由于情绪失控而禁止他们帮助伊莉复国。

    在自暴自弃的前提下,后来的两个月我放弃了对格斗和魔法的修练,只是每天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偶尔和阿呆闹闹。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新的一年到来的最后一天,我终于放松自己大哭了一场。之后,我仍然没有与家臣们联系。虽然我已经渐渐恢复正常,开始自我修练,但心病仍然没有完全解除。现在的我,宁愿在深山老林里终老一生,不愿意接触认识的人。当然兰仆与阿呆除外。

    有一天我在洗脸时从小溪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在那次双头河战役中,我受了好几处伤,连脸颊上也留下了一刀。美女的脸上光洁无瑕最好,但男人的脸上如果有刀痕什么的,却更有成熟的魅力。后来几天洗脸时,我总是忍不住研究那处刀痕。我对那处刀痕很满意,在没有破坏我原有容貌的基础上,刀痕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我的自恋行为惹起兰仆的担心。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我说:“主人,如果你对脸上的刀痕不满意,我可以为你消除疤痕。”

    听他这么说,我连忙问:“难道你不觉得我脸上添了这道刀痕显得更有成熟魅力吗?”兰仆有些尴尬,“我的评价标准都是客观标准。而人的容貌却属于主观感觉。所以我不能对你的容貌进行评价。”唉,他不能告诉我,阿呆就更不能了。好在我自己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就没让兰仆为我消除脸上的刀痕,不过其他地方的伤痕却让他帮我消除了。

    对一般人而言,练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兰仆告诉我的修练方法却没有这方面的困扰。魔法方面的冥思,甚至可以在睡觉中进行。兰仆所说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实力得到质的飞跃这一理论的确是正确的,能够活动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了。现在离双头河六个月过去了,我的格斗能力有了又有了进步,居然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而魔法能力则达到了达到了高级魔法师的瓶颈。我真的很讨厌瓶颈这种现象。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我知道当一个见习骑士即将成为骑士时,通过瓶颈平均需要八个月;而白银骑士即将成为黄金骑士时的瓶颈,平均需要花去三年的时间;至于高级魔法师克服瓶颈进入魔导士等级,平均要五年的时间。怪不得魔法师比骑士更珍贵,实在太难了嘛。

    每天都能感觉自己在进步的感觉很爽,所以现在我很不爽。魔法能力在上周原地踏步起来。终于忍不住,我把兰仆喊过来。

    “兰仆,你不是说过我在二十岁之前可以成为魔导士吗?我马上快二十岁了。怎么办?”

    兰仆对于我特别人性化,他吞声一笑。“主人,今天才大陆历1417年6月7日,而我记得你的生日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时间还没到嘛。”

    “我现在是高级魔法师进入魔导士的瓶颈阶段,这个阶段一般人要花五年时间,太长了。”

    “可是主人,我帮你优化过经脉。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有1417年11月18日之前突破瓶颈。”

    兰仆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是最亲近的长者了,偶尔对于长者耍赖并不让我怀疑自己的品格。“干嘛要等那么久呢,你帮我一下不就可以了吗?”

    兰仆点点头,“我可以帮你,不过在外力的强行帮助下,主人你的身体会连续五天有些不适。你愿意吗?”

    “巨痛吗?”

    兰仆摇摇头。

    我暗自想了想,如果不是巨痛,想必没有关系。“我愿意,你快点帮我吧。”

    兰仆脸上的肌肉似乎抑制不住地抖动了一下。“主人,您真的愿意忍受五天的不适吗?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我想都没想,“这有什么问题?马上动手吧。”

    等兰仆帮我突破瓶颈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怎么可亲的长者,也有为老不尊的时候。

    虽然即使事前他明确告诉我后果后,我大约仍然会要求他的帮助。但至少有个心理准备或许会强些。

    在外力的帮助下突破瓶颈的确不至于巨痛,甚至一点都不痛。但是却很痒!简直痒死我了。

    在后来的几天,阿呆的巨吼和我的巨吼声此起彼伏。阿呆还以为我在和它玩某种大叫的游戏呢!我哪有那么好的心情?!

    我痒!我压抑!!我太痒了!!!兰仆为了不让我把自己的皮肤抓破,居然把我绑起来放在山洞里。他却出去逗阿呆玩。

    “啊!……”正在尽情地发泄大叫,兰仆走了进来。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更令我痛苦的话。

    “主人,在这个森林里有许多猩猩出没。你的大叫声也许会把雌性的猩猩诱过。而你长得那么英俊,我担心……”

    我的脸色微变,虽然没有镜子,还是可以想象自己脸上抽搐的模样,不过我还是强撑着说:“反正有你在嘛,我不怕。”

    “主人,记住我的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假如雌性猩猩爱上你而有所行动,我是不能插手的。”

    听完兰仆的话,我痛苦地乞求兰仆:“兰仆,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吧,甚至一块破布也行。”

    ……

    兰仆将一块破布塞进我的嘴里,然后说:“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第二部  第四章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禁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精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痒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痒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喘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迷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迷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乱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精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禁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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