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后,这间病房即连续d被人定下一年,至于为什么这样,我也摸不着头脑。
我绝对不是个容易照顾的婴儿,因为我经常生病,由出世直至三、四岁,我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进一次医院。因医生告诉妈妈,我对牛奶会产生敏感,所以应该要喝豆奶。直至后来长大了些,抵抗力增强了,才没有那么容易生病。由于父母经常要出外工作,所以在家里照顾我的责任就落在卿姐身上。卿姐在我出世前巳经替我爸爸工作了,直至现在,她依然在我身旁照顾我,她很疼爱我。小时候我除了经常生病外,也很顽皮,尤其是不喜欢睡觉,通常要她抱着我至凌晨五点才睡,所以照顾我真的很辛苦,精神差点就会支持不住。此外,我的中文名其实也是卿姐帮我取的。听说有一天,父亲在想我应该叫谢什么霆好,而母亲则说我应该叫谢锋什么或是谢什么锋好。
那时卿姐在房间里看着中文拼字表,忽然跑出来说:“少奶,我想到,不如就叫霆锋啦!”父亲听到,也觉得蛮不错,于是我就取了谢霆锋这个名字;而我的英文名nicholas,则是住在我隔壁的荷兰太太帮我取的。
很多人都会问我,出生在一个明星家庭,会不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坦白说,小时候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当时自己根本感觉不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当闪光灯照着我时,人家就说:“霆锋,笑!”,我就笑,父母带我拍电视广告就拍广告,完全感觉不到身为u星儿女的那种压力。
说到读书,当然是由幼稚园开始,但我对幼儿园的生活印象并不深刻,很多事都已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自己在那时已开始“追女仔”,那个女仔是短头发的,至干名字我则不记得了,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我拿走了她的水壶,气得她在教室里追着我来骂以及嚷着要取回的情况,真的是十分好笑。
接着,在“喇沙”小学读一年级,由于年纪太小又很顽皮,加上那间学校的校规很严,所以我经常会被老师罚,所以老师总向我爸妈告状:“霆锋虽然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可惜有时实在太顽皮了。”除了经常被人处罚外,其实我对学校也有些贡献。可能我对音乐有点天分,所以虽然只是小一,但已加入学校的音乐队,主要负责“喳喳”,还记得六年级的哥哥、姐姐举行毕业礼时,我还有份上台表演呢!
不过,说到在“喇沙”最惊险及最有趣的事,则不是在学校里发生,而是关于保姆车的。还记得当时自己每天都做同一件事——上黄伯的保姆车,于是那天放学后,我没有上保姆车,而是一个人由“喇沙”开始到处逛。直至近七点,感到累了,才发觉自己不会回家,于是我就走到我妹妹的那辆保姆车回家。回到家,当然少不了要受到惩罚,晚上我就被妈妈痛打了一顿,她还赶我出问罚站了两个钟头。虽然如此,但我没有后悔做这件事,反而觉得很开心,因为自己六七岁就可以一个人过马路和逛街,那份刺激感受,真的非笔墨所能形容。
读完一年级后,由于父母不希望我背负着他们的知名度在香港继续学业,受别人过度的注目及留意,于是他们就把我送去加拿大读书,希望我可以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成长。在加拿大时,由于父母需要工作的关系,照顾我的责任便落在一个叫nancy的保姆身上。她是妈妈的管家,已经帮妈妈工作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妈妈都很放心将我和妹妹交给她来照顾。初到加拿大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亦没有被鬼仔欺负的情况,可能是年纪尚小的原因吧,所以比较容易适应环境,也很容易认识新朋友。就算是进入了一所新学校读书,也没有什么不习惯,反而觉得蛮不错呢。最初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一进去便上二年级,读了两年以后我便转校。但这两年内,却发生了一件令我很难忘的事。
5、霆锋如是说——爱上寄宿生活
记得有一次我被老师罚,而被罚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和同学打架,而那次更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打架。打架的起因是因为那人欺负我妹妹,为了保护妹妹,我便和他吵了起来,继而动武。但由于我未曾打过架,不懂得拳头的轻重,结果我毫无保留地用力和他打起来,那同学后来被我打得流鼻血,牙齿也被打掉了一颗,而我则被老师惩罚及被带去见副校长。
四年级,我转入一所私立学校就读,那是正统的英式学校,每天上学也需要打领带、穿校服,妈妈帮我转学进去的原因,是希望我可以学做一个真正的绅士,但她不知这样做也带给我很大的压力。传统的英文跟普通口语的英文有很大的分别,甚至在教学科目上也有不同。由于以前完全没有接触过,加上每天都有很多的功课要做,令我在很多方面都追不上学校的教学进度,故读起书来困难重重。由四年级至九年级,我都在这所学校读书,足足读了六年,起初自己真的有点不喜欢这所学校,直至六年级时,进了学校寄宿,想不到就此爱上了寄宿的生活。
我是一个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多过于和家人在一起的人,这可能与家里人少有关,爸妈经常因工作要回香港,只有妹妹及佣人在家中陪我,所以比较冷清,总让我觉得没有亲切感,所以在那时我经常都不想回家。难得在六年级时可以在学校寄宿,这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
我还记得以前我们很喜欢在半夜三点时,在宿舍内煮公仔面吃,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与现在常要为工作忙碌,还往往被传媒的追访压得透不过气的生活相比较,回想起来,确实格外令人怀念。现在我这些好友仍在加拿大读书,不知道没有我之后,他们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呢?
除此之外,寄宿也培养出我的独立性,因为起居饮食都要自己照顾自己,还有很多事情也需要我独自处理,这些难得的训练,令我学会不再依赖别人,对我日后到日本受训有莫大的帮助。
可能是我性格好动的缘故,在众多学科中,我体育科的成绩往往最好,我更曾入选过篮球队,而其他擅长的运动则有游泳、网球、田径等。至于问到有没有夺过奖牌嘛,这个当然是少不了的啦!而且成绩经常上bc省纪录呢!例如我们4x100m接力,就只是差0.06秒便可以破bc省纪录。此外,跳高方面,我就取过bc省第三名的成绩。
而说到我最讨厌的科目,相信非历史莫属了,我不明白,历史就是巳过事,理应同现在没有什么关系,干什么还要读呢?当时的我觉得实在令人费解。到十年级,回香港读书,进人了香港国际学校,但只读了半年,原因是当我回来后,马上受到传媒的注意,报纸上经常有我的报道,因而引起了校长的反感,他甚至曾当面问过我一句:
“你现在究竟是做明星,还是做学生?”不过最令我难堪的是某周刊说我经常和别人打架,又说我是黑社会分子,更为过分的是刊登了校长的相片作封面,大大损害了学校的声望,为免继续影响学校声誉,我只好决定退学,暂时离开这块是非之地,飞到美国凤凰城继续我未完成的学业。
到美国凤凰城读书,可以说是我的音乐发展期。我在那里继续升学读十及十一年级。由于当时我是一个人过去念书的,一个人住,身边没有什么朋友,所以觉得在那里读书很闷,没有什么心情上学。我可以很大胆地说一句,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顽皮,并曾经逃学。
其实不想回校上课的最大原因,是发现那所学校根本和我想象中有很大出入,实在令我很难适应。我就读的学校是一所公立中学,有学生三四千人,他们全部都是标奇立异的分子,头发染了不同颜色,穿些奇装异服回校,有的甚至还穿鼻环,那彻头彻尾就是一所“烂仔”学校。老师更是非常没用,他们可以被学生拿东西掷也不敢哼一声。试问在这种地方我如何可以安心读书?其实去美国之前,我也曾想过用心读书,在那里念完高中,然后升上大学,可借读书环境实在太差、太复杂了,令我有心无力。
6、日樟如是说——身无分文的日子
,没有上学的那段日子,我用自己打工赚的一百多美元,买了一套便宜的鼓。加上家里本来有部音响,干是我便在家中学习打鼓。那边敲一下,这边敲一下,慢慢地尝试,终于给我学会了基本节奏,之后又利用读书的时间去学吉他。还记得当时跟的音乐老师叫做sieve,他弹吉他很厉害,绝对是一流水准。最初,我只跟他学一些传统的乐理,例如blues jazz等,之后才真正学吉他。坦白说,sieve对我的音乐生涯影响很深,帮助亦很大。除了一面跟他学习之外,我也一直坚持自学。可以说,在那时,我正式投入音乐的世界,开始爱上音乐。
其后突然听到消息,妈妈和爸爸在香港有事发生,于是便马上赶回来看个究竟。
而在家变发生后,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到了东京音乐学院读书。那时父亲叫我到东京,是觉得我喜欢的东西将来可能用得着,既然那所学校肯收我,而据说那所学校也不错.于是就给一个机会让我尝试正式学习音乐。
到日本受训的日子,完全可以用“辛苦”两个字来形容。很多人不明白到日本这些先进国家读书,为什么会辛苦,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字——钱。相信大部分人也不会相信,我到日本读书时身边竟然没有什么钱花,但事实就是如此,很多人以为霆锋出生于富裕家庭,就一定是要什么有什么的了,而其实井不是那样。
我在日本是住在郊外而不是住在市区,由于居住地方与学校距离很远,因此我每天很早便要起床上学。我拿着吉他和书本,要知道这些东西加起来至少也有二十五磅,然后慢慢走到火车站,乘两个钟头车才能回到学校。
至于吃方面,当然也不是吃什么“刺身”或日本料理这些昂贵的东西,而是到饭堂吃一些很便宜的饭菜就算,若饭堂没开,便要到超市买食物,如买一百日元的三角形饭团,一国气买五、六个。买了这些饭团,然后再买瓶牛奶来送饭,整晚便是靠这种饭来支撑,除此之外,我也储藏了不少干粮,所以若真的不够饱的话,便可以“顶肚”。
虽然日本有不少娱乐设施,但身无分文的我,当然不可能去谈什么娱乐,平日连计程车也不敢乘,更何况上街去买衣服、看电影呢?当时在日本,我最大的乐趣是寓工作于娱乐,在一些吧式酒廊中唱歌,一来可以训练自己的音乐造诣,二来也不用每晚回家只对着四面墙壁那么苦闷。但有一次,当我唱完歌后,已经是深夜一点多,由0干东京的火车是在十二点巳经关闭,身上只有几千日元的我,因为钱不够,所以回不了家,最后只有在一所很破旧的酒店住了一晚,这次遭遇,我一生匕不会忘记。
在这艰苦的环境下生活,最大的得益不是音乐上的进步,而是训练了意志力,尤其是当一个人完全孤立无援时,那一刻才会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在日本,我永远都是穿件烂t恤,外披风搂,一条牛仔裤,一双旧皮鞋,背着吉他、背羹,身上只有几千日元,到处流离浪荡,那感觉就像个流浪汉般。我生命中经历的最多事,就是在日本那段时间,至于领悟到什么,或是那感觉是怎样的,就真的很难用言语说出来。
相信大家都上过作文课,也曾经写过一篇题目为“我的志愿”的文章。虽然我自小便在国际学校读书,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但同样地,我小时候也有自己的志愿。
我的志愿就是当设计师,因我很喜欢幻想和创作,所以当设计师正好符合我这个兴趣。但在美国接触过音乐后,才使我的志向得以改变——希望以音乐工作作为我将来的职业,所以我决心当歌星。虽然如此,但我并没有忘记自己仍喜欢设计,故此人行后,我的形象便由自己一手包装,藉此满足自己。
除了设计外,我还有一样兴趣,就是汽车。自小,我便对车爱不释手,不论真车、模型车,甚至汽车杂志.我都很想拥有。年级轻轻的我,十四岁时便已经敢开“大胆车”。十六岁时,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去考车牌。到现在为止,很幸运,并没发生过意外,唯—一次是在加拿大,我驾了朋友的车子,当车泊在街旁的时候,忽然后面有辆汽车撞过来,之后更是四车相撞。我的车子被夹在中间,自然是损毁不堪。虽然那时候我的朋友并没有怪我,但最终我还是赔偿了他。
7、霆锋如是说——酷敖背后
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十六岁那么早便人行,因为在我的理想中,是要等自己念完书,才正式加入歌坛。奈何因家变的发生,使我的人生观改变了,觉得刍己应该早点独立,自己供养自己。既然当时有机会的话,便应当好好把握,因为一旦错失,将来未必会再有人找我谢霆锋。
很多人也以为当初我签约飞图,完全是因为钱的关系,但事实却不然。在那时,不少唱片公司开出的条件都比他们好,但结果我还是选择签约飞图,原因除了是公司有诚意外,老板杨受成亦是重要的因素。
由于他对我家有恩,所以在报答他的心态下,我决定加盟这家公司。
在入行的初期,自己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每个人对我的期望都很高。我只好硬着头皮的接受,力图使每件事尽量做到最好。
结果就是每次表演,人家只练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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