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姊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於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仿佛被狠狠的槌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著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後,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於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想必往後也没有那样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从他出现到离开,前後绝不超过四小时。只是短短的数小时,她发现她对叶逢春的情感进展得太快了,快到……她无法控制,没法子抗拒!
她这人懂得吃饭吃七分饱,更何况,比起随著一个男人情绪起起伏伏的刺激,她还是锺意平静无波的日子。
为了这样的日子她逃了,不过说真的,她会搬家真的不是因为他,是她本来就要搬了,只是在离开的前一晚刚好发生了这事。然後,她只是很顺道的告诉很会保护房客的房东说,她遇到了一个一直缠著她想借钱的家乡男性友人,而那个人好像知道她住哪里了。
真的!她发誓!她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房东太太就替她解决了叶逢春。
她原以为她和他的缘份就那么多,没想到……还有後续!这真的是……
孽缘!
「相信我,之於我你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很想对你的话表现出我的感动,可代价不小呐。」真的要帮这个对她而言找不到半点甜头,还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吗?
真是!
在寇玫瑰挣扎犹豫之际,叶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听说你一直对玫瑰精油很有兴趣?」
不用说,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货公司那种一瓶几百块、几千块的玫瑰精油,而是纯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种精油姑且不论价格,就算有钱也要有管道才买得到。
一年前,二姊男友弄来了两瓶10l最顶级的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送给已颇有名气调香师二姊,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舍不得用,没想到一场五级地震把那瓶纯精油奉献给识货的「地牛」!
心疼啊!当她还没开门就闻到一阵阵的玫瑰香时,差点没倒地狂嚎。
後来她在一些有名的精油进口商寻找著同款玫瑰纯精油,一般而言都是法国、英国进口的,10l要价两、三万不等,可就是没有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
进口商很直接的说,全世界的大马士革玫瑰一年顶多产精油500kg左右,保国的bulgarian rose otto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些名流贵妇即使有钱,要是没有特殊门路一样是买不到的。
「这样啊!」他似笑非笑的,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些痞了,「不怕!你现在学著当有钱人还来得及。」
「打肿脸充胖子的下场通常不太好。」要利诱她?呵!
「这样啊……」很故意的,非常非常故意的说:「不知道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的消肿效果好不好喔?」
咦?他是说……嗯嗯……会意!了解!咳咳……「不使用看看怎么知道?」
「那出席宴会的事……」
狐狸!果真是老谋深算的臭狐狸!
遇上了叶逢春,她的平静生活果然又要告终了。
第五章
「蛮横的老人?那一定是指我阿公啦!」
难得不用面对病人,叶知秋心情好得不得了。难得的假期又逢周日,她索性约了许久没见面的寇玫瑰一起吃饭。
「他……不好沟通?」
闻言大笑,「你太客气了!他那不叫「不好沟通」好吗?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沟通两个字,「沟通」是双向的,在他老人家的住所一出门都是单行道,整条路都是他的!」
知秋是个漂亮的美人,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乍看下有点韩星金泰熙的味道。她表情生动,说话又快,及肩清汤挂面的发型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怪不得你哥对他好像很感冒。」
「不只有他,全家族有一半以上的人,对他都是很有意见的好吗!只是……」撇了撇嘴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害怕。「大家都怕他,他是那种嘴巴永远不垂、不苟言笑很有威仪的老人,都八十好几了还声若洪钟,身体硬朗得很!我们家族大大小小的婚事都是他说了算,上至我的父母、叔伯姑姑,下至堂哥、堂姊……甚至是我哥。」
「原来是典型的「乔太守」人物。」寇玫瑰扬眉。
「说真的,他结下的亲家通常是有利益关系的。其实利益联婚对於婚事本身就很有问题,先不说其他的叔伯姑姑,连我的父母……」她生动的表情一下子黯然下来。「虽然是利益通婚,可我妈很爱我爸爸,可我爸另有所爱。一直到死之前,我妈都还在等他回头。
「可能当时我还小,对妈妈因为爸爸而憔悴的面容和流泪模样早记不得了,因此恨没那么深,可我哥那时已经十二岁,而且他和妈妈感情很好,所以一直到今天,他还是对阿公很不谅解。」
「我哥很早就负笈到美国读书了,可能是因为不想看到我爸和阿公吧!不过他每年都会回来一两趟,回来扫墓,顺道看看我。」
「……」原以为叶逢春是天之骄子,没想列他有那么不快乐的童年。
话题好像有点闷了!「我阿公替他作主订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大概是在三年前吧?那时我哥回来和他大吵一架,把他气得进医院後,马上飞回美国。」一想到当时的情况,她就忍不住想笑,那对话还真是经典!
话说大哥回拒婚事後,立即拍拍屁股想走人,阿公不敢置信的瞪大眼,呼吸变得急促,他一面抚苦起伏得厉害的胸口,一只手还指著提起行囊转身要离开的大哥,「你……你真的要回美国?你不怕我就这么死了?」
「阎王注定三更死,定不留你到五更!果熟了总不能巴著不落地。」
阿公闻言气绝,一双老眼瞪得极大。
「人该死的时候就会死,不会因为我的留下你就死不了。更何况,在座的叔叔伯伯和堂兄弟一堆医生,各种都有,真出了问题还可以来个大会诊,如果这么做你还是没得救,那就是该死了吧。」
「你这不孝孙!你要是这么走了,就不要给我回来!」
叶逢春回过头。「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你。」他转身就定,对於後头的咆哮充耳未闻。
在那之後,大哥还真的整整快三年没回来过,听说那段时间他随著红十字组织到非洲义诊,谁知一回来又有事了。
寇玫瑰对於她所说的话有点傻眼。「这不是第一次?」
「嗯!没有亲手将大哥的幸福埋葬,我阿公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一次同情起叶逢春,不会是这老人玩他玩上瘾了吧?「你哥的红粉知己这么多,随便挑一个进礼堂不会是难事吧?他老人家有必要这么替他担心吗?」
两人话说到这里,她们点的套餐送上来了。叶知秋中餐吃不多还真有点饿了。她把红烧牛柳淋在白饭上,大口的吃了起来。
「我哥那个人呐,可能因为我爸妈婚姻的关系变得……很有洁癖。」
「洁癖?」嗯……听说一些当医生的都有些洁癖。
看了好友一眼继续说:「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没有公筷母匙的合菜他不吃,他叫的套餐要是有比较不拘小节的人,用动过的餐具夹走了他套餐中的菜,剩下的他就一口也不吃了。」
「是吗?」
「厚!这种情况很严重好吗?下一次有机会你闹一闹他。」
「会的会的。」
原来那人还有洁癖?上一次他到她住处用餐,不但强迫她吃他挑出来的青椒,还吃掉她舀在汤匙里的好料,那汤匙她可是用来吃了好几口饭了。
更早在美国的时候,他不也吃掉她咬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嘶~现在是怎样?她和好友说的叶逢春是同一个人吗?
「他在日常生活上有洁癖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叶知秋瞧了瞧四下,然後压低声音,「他在男女关系上也很有洁癖。」
「欵?」这算不算史上最大桩的八卦?
果然呐,八卦十之八九都不可信的!
「应该说……他很慎重,不随便。」
「花花公子在男女关系上会很有洁癖?!」咳!感觉就像是听到狮子猎捕猎物,它只是逗著那些猎物玩,不会对它们怎样一样匪夷所思。
情况是怎样?狮子的牙蛀了吗?
叶知秋俏皮的皱了皱鼻子,「我就知道说了你可能也不信。他那个人是道地的怪咖!如果我爸妈的婚姻没带给他那么大的影响,他又和我那群自诩为医学世家的堂兄弟一块混的话,凭他的条件绝对是可以成为花心大少的,可是以上的两个关键性条件,他都没有。」
「男人花心有时并非环境,天生坏胚也大有人在。」
太清楚自家大哥给人是什么样的印象,因此她也不争辩。「大哥的女性友人是不少,你知道为什么吗?」
「贪鲜。」
她好玩的看著寇玫瑰。嗯……看来温婉的好友也有看不惯的人哟!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她家大哥。
「不是的,因为他不想和女人有太深入的交往。一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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