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乌鸦在沙漠_一只乌鸦在沙漠(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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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越起身在大堂里走了一圈,最后停在蓝贝贝身边,弯下腰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哭了?”

    蓝贝贝垂下红肿的眼皮,重华王爷抬手压在他的肩膀上,是一个保护的动作:“家务事。”

    李越对这两人兴趣不大,就走到乌鸦身边,从中间的竹筒里拿出一双干净的筷子,夹了一根腌萝卜条放进嘴里,点头说:“这个不错。”

    阿狗说:“殿下喜欢就拿去。”

    李越老实不客气地把这盘萝卜条端走了,然后他又把一盘牛肉端过来:“我不占你们的便宜。”

    大堂里的气氛很沉默,蓝贝贝低头用筷子搅汤,重华王爷关切地看着他。阿狗父子缩手缩脚,尽量降低存在感。乌鸦有条不紊地吃饭,一口馒头一口粥。

    李越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灵犀……”他说完这两个字,又夹了一块咸菜放在嘴里咀嚼。他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不介意让别人等待。

    乌鸦手里的馒头掉在地上。蓝贝贝也停下了筷子,一脸惊讶且困惑地看着这个沙漠里的小魔头。

    灵犀是一个被尘封的名字,乌鸦自己不提,也很讨厌被别人提起她。

    “灵溪镇是你的老家?”李越咽尽饭菜,终于把这句话说完了,然后他看着对面桌子上别的人:“我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吗?”

    蓝贝贝重新捡起筷子,没精打采地吃饭。乌鸦捡起馒头,一点一点地掰开放进嘴里:“是我的老家。”

    “哈哈,我的手下为了调查你,还颇费了些时间。”

    乌鸦神色厌恶,压下眉头:“调查我?”

    李越点头,欣赏着乌鸦的神情,最后才揭开谜底似的:“骗你的,这里离江南几千里,飞鸽传书也没有这么快。我是从你的口音猜的。”

    李越自得其乐,其他人默默地看着饭桌,虽然馒头和稀饭早就吃完了,但是他不起身,旁人也只好老实地坐着。

    一个侍从跑进来,趴在李越耳边说话。李越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一个人神情可以变化这么快,只会让人觉得凶狠。

    “不可能。”李越几乎是咬着牙说:“我不会估算错,他一定还在这里。”

    李越身边的谋士,地位大概比别人高一些,所以讲话没那么多忌讳:“也许他早就料到这一点了。大王子跟您比起来,更懂得揣测人心。”

    李越瞪着这个不怕死的谋士。大堂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旁观者毫不怀疑这位小王子会劈刀砍了谋士。但最后李越只是说:“集合,往东边出发。”

    口令传下去,整条街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虽然仓促但并不忙乱,可见这支军队的训练有素。

    谋士继续说:“您要得到的是王位,不是大王子,调转方向回楼兰,您立刻就能成为新的楼兰王。”

    李越用钢刀一样的眼神看着他:“我做事情需要你指点?”

    “我只是在尽为人臣的本分。”

    “闭嘴吧,我不是父王和大哥,也没有从善如流的心胸。再多说一句,我会割了你的舌头。”

    谋士就闭嘴了。

    李越率领军队出发,彼时正是夜晚,天空乌云密布,军队里亮起的火把宛如一道银河,渐渐消失在沙漠深处。

    三不管镇空留下一堆尸体,和一群惊慌未定的人。

    蓝贝贝对诸事都不关心,他回房间睡觉。偌大的床板如今空荡荡的,桌子上留着一张破旧的皮袍子,这是蒙古人留给蓝贝贝的最后一点关怀。

    蒙古人把他卖给了重华王爷,他们得到了一大笔钱,嘴里嘟囔着:“汉人真麻烦,婆娘不听话就要打嘛,不能惯着。”又对重华王爷说:“不过你还是别打他了,他弱得跟鸡似的,不禁打。”

    这些话重华王爷对蓝贝贝只字不提,他只是把卖身契给蓝贝贝看,并且笑着说:“这是我第二次买你了。”他随手把这张纸扔到了火堆里,火光跳起来,映着蓝贝贝心灰意冷的脸。

    重华王爷跟随蓝贝贝进了房间,他看见蓝贝贝蜷缩在床板上,保持着安静而悲伤的姿势。但是蓝贝贝看见他,立刻就坐了起来。

    重华王爷举止闲散,说话也慢声慢语的:“你跟他们不一样,为什么一定要拼命融进去呢?要是你喜欢被人欺负,到我身边来,我也可以满足你。”

    蓝贝贝靠着墙角坐。他用这种态度表达对重华王爷的抗拒。

    “你喜欢他们,是因为只有他们把你当成一个男人来对待。”重华王爷看了他一眼,继续说:“但是贝贝,这很幼稚,一个人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别人怎么看待你,你就能成为那样的人。这段时间我看着你,穿臭烘烘的皮袍子,说脏话,喝烈酒,谈论女人。我觉得你很好笑,又很可怜。你想成为一个蒙古人,一个马帮,一个无赖,可就是不想成为自己……”

    蓝贝贝终于咬牙切齿地冲了过来。不过他的武力值在重华王爷面前类似于小猫的爪子。

    “那是我的事情!你觉得你很聪明,可你这样只会让我更加厌恶你。”蓝贝贝脸颊通红,双手被重华王爷紧紧攥着,他大声说:“我真是恨透你了。”

    “因为我是第一个走进你内心的人。”重华王爷抬起眼皮,温和地注视着他:“我知道你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对你而言,敞开心扉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吗?”

    蓝贝贝愣了一下,他挣不开重华王爷的束缚,只好跪坐在床板上,保持一个体面的姿势。他低声说:“我不是那样想的。”

    “嗯?”

    “我不介意跟别人讲述我自己,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我这种人不值得被了解。”

    “别这么说自己。”

    蓝贝贝不为所动:“我,浅薄、愚蠢、自私,我是这样的人。”他的手已经被松开了,于是他身体微微后仰,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他看了重华王爷一眼:“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对我纠缠不休,但是迟早您会对我失望的。”

    重华王爷微笑着说:“能说出刚才那番话的人,一定不浅薄也不愚蠢。不要把自己说的一文不值,要不然我两次花钱买你,岂不是很亏本?”

    蓝贝贝很烦躁:“你上当了,你是个冤大头。”他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两只手臂抱住了脑袋:“我睡觉了,别再和我说话。”

    重华王爷下床吹灭了灯,把窗户关上,然后躺在了这张光秃秃的木板床上。

    阿狗拎着煤油灯站在楼梯口,乌鸦借着灯光修补窗户。窗外夜色很暗,一阵大风袭来,沙子迷住了乌鸦的眼睛。他一手拎着锤子,另一只手弯曲着,用唯一干净的手腕擦拭眼睛。

    阿狗呆滞地站在那里,然后说:“这个月已经修了第四次了。”

    乌鸦仰起脸想了想,安慰道:“今天是月末,最后一次了。”

    阿狗不能领会他的幽默,只是凄苦地站在那里。土坯墙壁上摇晃的身影,叮叮当当的敲击声音,在这种无聊且乏味的气氛中,阿狗忽然说:“今天在饭桌上提到的人,对你很重要吗?”

    “谁?”乌鸦头也不回地说。

    “灵……犀。”阿狗不太准确地说出这两个字。

    锤子砸在了手上,乌鸦跳下板凳,眉毛眼睛皱在了一起,指甲缝里渗出丝丝缕缕的血迹。他甩了甩手:“好疼。”仰起脸看了自己的成果:“差不多就行了,我饿了。”

    他看了一眼灰扑扑的阿狗,也不指望对方能整一碗汤面条或者汤圆之类的宵夜了。耳听见外面寒风呼啸,乌鸦很有兴致地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阿狗似乎从来没有自己的主张,他把煤油灯放下,取了一件破旧的羊皮袄子放到乌鸦的手上,跟着他一起出去了。

    外面夜色很暗,两人沿着街道上的土路行走,风沙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乌鸦体格强壮,走得很稳健,阿狗则有些摇摇晃晃,那件羊皮袄也披在了他的身上。

    在呼啸的风中,乌鸦说:“那是我爱过的人。”

    阿狗拱肩缩背,眯着眼睛说:“啥?”

    最后两人站在一堵厚实的土墙下面,墙壁遮挡了风沙,他们能看见靛蓝色的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乌鸦声音很轻,像是在喃喃自语似的:“她抛弃了我,我离开她的时候甚至很恨她,又觉得自己很可怜,像是没有利用价值的破布,我那时候还很年轻,觉得被女人拒绝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阿狗望着夜色里他的侧影:“那时候?”

    “三个月前。”

    阿狗点头,人是会在某一个时刻忽然长大的。

    乌鸦微笑了一下,语调很温和地说:“后来我才明白,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爱一个人就只是单纯地想对她好,有好吃的想分给她,有好玩的也第一个想到她。那些嫉妒、占有、怨憎并不是爱。虽然我没有跟她在一起,但她让我变得更温柔,更有责任心,让我能充满善意地看待这个世界。”

    阿狗轻声回应:“您本来就是善良的人。”

    乌鸦转过脸看他,颇有些好奇地说:“你有喜欢的女人吗?”

    阿狗沉默了一会儿:“我们这边的大部分镇子,女人占不到十分之一。有些羊倌一辈子也没有见过年轻的女人。”

    “你见过吗?”

    “小时候俺爹带我去赶集,见过几个回疆的女人。”

    “漂亮吗?”

    阿狗有些茫然地看着夜色。

    乌鸦忽然有些懊悔,忙说:“对不起,不要聊这个了。”

    “不,不碍事的,您的心真好。”阿狗慌忙解释说:“我只是不知道怎么算是漂亮。”

    然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一道闪电劈下来,忽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西北这种地方常年少雨,因此阿狗颇有些欢喜地举起两手:“下雨了,来年有好收成了。”

    乌鸦不喜欢雨,他有些意兴阑珊地说:“回去吧。”

    阿狗跟在乌鸦身后,他想把羊皮袄脱下来给乌鸦,但是酷爱潇洒利索的乌鸦肯定看不上这种东西。雨滴落在沙漠上寂静无声,而风也渐渐变小了。一向波澜不惊的阿狗因为下雨而高兴了一些,他努力追随着乌鸦的脚步,气息有些紊乱:“沙漠里几年也难得有一场雨。”

    乌鸦的家乡几乎每天都要下雨,他哼了一声:“我讨厌下雨。”

    阿狗继续说:“很多植物的种子,随着季风而来,沉积在沙漠里许多年,一场大雨就足以让它们生根发芽绽放。我不知道怎么评判一个人是不是漂亮,但是当你睁开眼睛,看见沙漠变成彩色的花海,那应该是很美的。”

    乌鸦睁圆了眼睛,呆呆地想象着阿狗描述的景致,最后说:“那一定很美,我能看见吗?”

    阿狗垂下眼皮:“不知道,镇上的老人曾经讲过。”

    乌鸦很失望,他加快了脚步回去:“你在骗人。我喜欢沙漠,可我讨厌这里,东西难吃,床板又硬,没有女人,没有音乐,只有土匪,比石头还要硬的腊肉,满大街的尸体还有大部分除了吃饭干活就是攒钱买婆娘的男人。”

    乌鸦陡然停住脚步,看向阿狗:“哎,相识一场,我看你年纪比我还小,叫我一声哥,我带你去看看另外的世界。”

    阿狗站在夜色下的沙漠里,远处的土墙影影绰绰地成为了背景,他只迟疑了一秒钟,就摇头,木然的说:“不了,我的家就在这里,我哪也不去。”

    乌鸦预料到是这个结果,因此也不怎么失望,只是说了一声:“我明天就走。欠下的房钱和饭钱,我会托驿馆带给你的。”

    乌鸦走得很快,他知道凭自己的速度,那个店小二肯定跟不上来的。他行走江湖,识人无数,阿狗是他遇到过的万千人中极普通的一个,但也许是太普通的缘故,他对他有一丝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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