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农庄番外(上)_有一家农庄番外(上)(3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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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宁逸慈去法国的那年,和陆贻林被抱回陆家的年份是错开,提前了一年多。

    种种的线索,都显示两个人不会有关系。

    赵世承不由自主的去想,难道真的是巧合?只是单纯的长得像?

    这好像是目前最好的解释。

    陆贻林对赵世承心中所想一无所知,他明天就要上班了,所以在整理一些开会能用到得资料,他虽然不像是赵世承那样,肩负很多人的饭碗,但也有一个部门要负责。

    每一个螺丝都有自己的作用,分工不同。

    早前赵世承发到他邮箱里,关于农庄的企划他也看过了,条条框框的都很清晰,和他凭着感觉去做完全不同,很多概念模糊的东西,他都突然弄明白了。

    最后面还列出了许多可能的建设浪费,或者不适用的地方,帮他细化了客源的分成。

    总之,把他那些“想当然”都整理了清楚。陆贻林本来还自我感觉良好,这下有些无言了。

    boss果然boss,一个农庄的企划都能做得那么好,而且赵先生,还是吃完饭,没事随便写写。

    果然是一种米养百种人吗?

    明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爷,还能对农事能分析得那么透彻,对了,赵世承还说农庄的项目,去争取县市旅游和园林部门的支持,这样会得到很多渠道的宣传。

    本来他自己的瞎折腾,一下就高大上,陆贻林顿时想要紧紧的抱着赵世承的大腿,因为会有肉吃!

    吃完饭后,两个人带着跳跳去楼下散步,最后一家人租了并排的双人单车,把跳跳放在了中间坐着。

    准备骑车去桃花湖看看,反正离着这里也很久,自行车骑过去,也就二十分钟。

    沿路都是骑自行车的人,大部分都是附近大学的学生,男男女女,一群呼啸而过,笑声渐远,全是青春的活力张扬。

    陆贻林被感染,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桃兰湖的前期规划已经做好了,把从前分开的那些水洼或者小的湖泊,打通成了一个很大的。湖边的绿化规划的很漂亮,有供人走路散步的木栈道和供自行车和电动车行驶的小路。

    晚上七点半开始,还有喷泉,与彩灯交相辉映,十分漂亮,十年前还没什么人气的地方,现在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湖边的一个个小区都已经修建完了,有高耸的商品房,最后面是别墅区。

    湖边还有一个大大的摩天轮,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建筑,远远就能看得到。

    停下车休息,陆贻林起一边买了两瓶水,递给赵世承一瓶,他和跳跳喝一瓶就可以。

    湖边的凉风嘘嘘,比在空调房里要舒服多了。

    “这个地方真好。”

    赵世承侧过脸问,“你喜欢这里吗?”

    “嗯,风景不错,我们可以经常过来散步。”

    “我在这边有套房子,我带你去看看吧,年前就弄完了装修,但是我一直不得空,所以没住进去,也没有摆什么家具。”

    “是在哪个小区?”难道是最后面的那群并排别墅?赵世承给自己留了福利?

    “不是,就在湖边,我看这里风景不错,所以才让人建的,毕竟这个工程还得要个几年,我经常会过来,可以当办公室。”赵世承的手指了指,“就在前面。”

    两个人又往前面骑了会儿,停下来后,陆贻林看着眼前这栋现代化的三层白色几何体建筑,满脸的意外,这也太巧了吧。

    “不会是这栋吧?”

    他之前也到过这里,还在想谁这么会享受,把房子在建在景色这么好的地方,可以鸟瞰整个湖泊,独享湖光山色。

    而且前面是岔路,这里相对要安静很多。

    房子的线条简洁而明快,最重要的独门独户的,但他来的那几次,一直不见里面有人进出,房子就这么空着,简直是浪费。

    陆贻林曾经还猜想过,能在这个位置修别墅,户主一定是和开发商有关系,还得是土豪。

    如今这土豪哥哥,正一脸淡定的站在他旁边。

    陆贻林觉得挺神奇,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你把这个修在这里,不会是违章建筑吧?”

    赵世承笑了起来,“你可真幽默,怎么会这么想,你放心,手续齐全,我带你进去看看,里面家具还没购置齐全,我明天让人整理一下,下次你来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

    陆贻林低声的嘀咕:“哆啦a梦……”

    赵世承没听清楚对方的话,转过脸问:“你说什么?”

    “没有,你带钥匙了吗?现在可以进去吗?”陆贻林有些怀疑。

    “不用钥匙,可以扫虹膜,刚好待会儿可以把你的虹膜扫进去,下次你就能自己进去了,这里夏天住会比较舒服,离着你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我们偶尔可以住上两天。”

    这么高科技,陆贻林犹豫了下,“不用扫我的了吧,你不在的话,我也不会过来。”

    “你不是喜欢这里吗?以后我们来这边,累了也可以进来休息,迟早要扫的。”

    “那好吧。”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一楼除了一个黑色的沙发,就没有其他的东西,旋转的楼梯是铁质的,喷了黑色的漆,很有现代感。

    整个房子的装修色调呈现冷灰色,加之本来空间就大,有种冷冰冰的感觉,比他之前去的赵世承那栋别墅,风格还要强。

    最前面的落地的窗户是单向的,里面的人能清晰的看到窗外灯光下湖面的波纹,而外面却窥探不到里面丝毫。

    他倒是很喜欢这里,巴洛克的风格,虽然冷清,却有种别致。

    跳跳更直接,直接绕着房子跑了两圈,表达自己的感受。

    两个人从房子出来,再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陆贻林把跳跳哄睡着了,把小家伙抱回了房间。

    在两个房间门口,他犹豫了下,最后把跳跳放到了新布置好的儿童房。

    陆贻林明天得早起上班,赵世承顾忌着对方,一次就收了手,他抱着怀里的人,手一下没一下的按着陆贻林的腰,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要攒起来。”

    “攒什么?”

    “等着你周末不上班,再要回来。”

    “……”

    陆贻林拍开了对方的手,拿起了枕头,“我还是觉得和跳跳睡更有安全感,而且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隔壁,这位先生,你慢慢攒,我走了,晚安。”

    第40章第四十章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多少岁,十四还是十五?还是更小一些?

    当时他立马跑了出去,在卫生间吐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心里阴影,别人青春期回充满了好奇,他却只觉得恶心。

    那些零碎的记忆,其中有一些细节却很清晰。

    那个男人的儿子,虽然不读书了,但是在学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两级,因为他把他们母子当成入侵者,会经常让人来“问候”他。

    有时候是桌子不见了,有时候是书本丢了,诸如种种,一直到高中后,情况才有好转。

    他当时一直没告诉自己母亲,他甚至觉得,母子俩这么住到别人家,他分享了别人的房间,男人付给他们母子生活费。他本来就处于弱势。

    这么多年,他的母亲一直很少出去工作,只是带着他不断的搬家,住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叔叔”家里。

    他懂事了之后,便一天天话少了起来,连着在学校和人相处,都有了障碍,平日了独来独往,彻底的把自己封闭了起来。

    宁逸慈扶住额头,他的记忆好像断片了,只记得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他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比如,当初到底因为什么,他会想轻生,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其实有问过自己的母亲,但是对方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当时又在异国他乡,渐渐的,他也就压下了那些疑惑,他心底有个声音,阻止他去探寻从前的事。

    当时他的母亲终于找到了幸福,继父是个华裔,温文尔雅,对母子俩很好。

    所以,那些压在尘嚣下得往事,变得不再重要,何必去解开伤疤。

    听到了响声,宁逸慈回过头,是逛街唐琦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很大包小包,看起来心情不错。

    唐琦虽然是个中法混血儿,但是五官深邃,要更偏像白种人一些,她从小在法国长大,中文说得也并不怎么样。更像是个纯粹的法国姑娘。

    她的中文名字是母亲帮她取得。因为eric是中国人,所以她一直让对方叫自己中文名字,她觉得发音很好听。

    “eric,我买了好多东西,我喜欢这个地方,我们应该早点来。”

    宁逸慈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我们要在这里待两周,等忙完,我可以带你去其他的城市看看,难得有机会。”

    唐琦开心的抱住对方,“那真是太好了。”她贴住了对方的脸颊,下一秒准备吻对方的时候,宁逸慈却侧身躲开了,身体甚至有些僵硬。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在自己想要有进一步亲密的动作,对方都会躲开,两个人虽然马上要订婚了,但是关系更像是朋友。

    “宁逸慈。”

    被叫到甚少会有人知道,并且称呼自己的中文名,发呆的人,一下就回过了神。

    对方的中文一直很别扭,但这三个字的发音却异常的标准。

    “lare,不好意思,我可能还需要点时间。”

    对方耸了耸肩,“没事,能和你在一起,我已经很开心了,我会给你时间。”

    两个人认识了快八年了,对方的私生活很干净,特别是在男女之事上,她开始以为是中国男人特有的保守。

    开始两个人只是朋友,这些年,唐琦一直不断的换男朋友,有次过生日吹蜡烛感叹完了之后,他突然对宁逸慈说:“怎么办,eric,和你一对比,我谁都不满意,我可能嫁不出了,要是我四十岁了还没结婚,你那时候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好了。”

    宁逸慈当时以为对方只是开玩笑,寿星最大,笑着点了点头。

    不想今年三月,唐琦满了四十岁,又和他提起来当初那个玩笑。

    他这些年一直一个人,不是没想过找个人陪着,但是好像不行,从心里抵触,感觉不对,他也说不出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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