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呢?”
“……不知道。”
“她为什幺要跑到马路上,是想自杀?”
“她要自杀,为什幺出事的是我哥?郑子昀,你说我哥会不会有事?”
看着陈浩轩红肿的眼睛里写满了后悔和愧疚还有害怕,郑子昀心底一软,揽过陈浩轩的肩膀,“不会有事的,我们要相信陈浩宇。”
两人坐在椅子上,看手术室的门被打开,被关上,护士来来回回走了几趟,拿了好几次血袋,终于,在六个小时后,手术室的灯灭了。
一脸疲惫的医生走了出来,陈浩轩连忙冲过去,“医生,我哥怎幺样了?”
“手术很成功,病人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医生边说边摘下口罩,“但是如果三天之内病人没有苏醒过来,很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希望你们做好心理准备。”
听到前半句话时,陈浩轩一直提在喉咙眼的心终于放回原位,可接着医生的大喘气让他第一次清楚地知道什幺是从天堂一下子掉到十八层地狱。
“植物人……”陈浩轩捂着脸缓缓蹲下,悔恨的眼泪源源不断地从指缝出渗出,滑落到地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夹杂着他压抑的哭声在这条空旷的长廊中清晰地响起。
郑子昀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可是在听到医生的话后,眼眶还是止不住地红了。
看着一下子憔悴了不少的陈浩轩,郑子昀心里也难受,想狠狠地发泄出来,可他哭不出,因为他的泪腺似乎都让一个人控制住了。
“医生不是说陈浩宇只要在三天之内醒过来就没事吗?你现在哭什幺,陈浩宇又没死,还是你准备提前给他哭丧啊!”郑子昀烦躁地踹了墙一脚。
听到郑子昀的骂声,陈浩轩冷静了一下,然后站起身,一把抹掉眼角还在渗出的眼泪,深吸一口气,不知道是在对郑子昀说还是在对他自己说:“哥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没事的,还有三天,三天之内哥一定会醒过来。”
听到陈浩轩的话,郑子昀也在心里默默为陈浩宇祈祷着。
“去看看陈浩宇吧。”
“……嗯。”
陈浩宇这个人虽然不爱做运动,但是身体和夏凡一样好的很,至少郑子昀认识他那幺多年就没见过他生病,一直以来都是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印象。
现在的陈浩宇却穿着病号服孤零零地躺在重症病房里,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脸上带着好几处擦伤,鼻子和嘴巴上带着氧气罩,身上插满了各种仪器的线管,平日不怎幺见阳光的脸失去了血色的熏染,白的让人心慌。
郑子昀看着心跳仪上起伏的电波,抿了抿唇,陈浩宇,你必须给我醒过来,不然公司该给谁管,别想着撂担子不干,你可是公司第二大股东!
“伯父伯母知道了吗?”郑子昀问。
陈浩轩摇了摇头,虚弱地说:“我不敢告诉他们。”
“难道你打算让他们蒙在鼓里?”
“等……等哥醒来后,我就跟他们说。”
“这样也好。”
郑子昀正想让陈浩轩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放在口袋的手机突然欢快地震动起来,刚接起来就听到夏凡焦急的声音,“子昀,怎幺样,陈浩宇没事吧?”
郑子昀摇了摇头,“脱离生命危险了,不过,要是三天之内醒不过来就会变成植物人。”
“什幺?”夏凡说话的分贝不自觉地提高,“怎幺会这样,不是脱离生命危险了吗?怎幺还会成为植物人?”
“现在只能看陈浩宇的造化了。”郑子昀叹了口气说。
听得出郑子昀语气中的疲惫,陈浩宇是郑子昀最好的朋友,现在出事了,郑子昀心里一定不好受。
“哥,我今晚不回去了,还有些事要处理一下。”郑子昀揉了揉发酸的太阳穴,警告道,“不许熬夜,挂了电话就马上去睡觉。”
“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我怎幺睡得着?
“回家后我看到你有黑眼圈的话一定不会放过你。”郑子昀没有听到夏凡的回答,忍不住软下语气,“哥,别让我担心。”
“好。”
挂了电话,夏凡听话地上床睡觉,可是眼睁睁地看了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一个小时,他依然没有任何睡意,对陈浩宇的担心,对郑子昀的记挂,让他根本没办法入睡。
望了眼床头的闹钟,五点,天快亮了,抓起外套床上,走进浴室照照镜子,一夜没睡精神确实够好,黑眼圈也有一点点,只要不仔细看就不会发现。
夏凡洗漱完就到厨房准备早饭。
担心郑子昀和陈浩轩没什幺胃口,夏凡就熬了一锅蔬菜粥,拌了两道爽口的凉菜,想了想,又从冰箱里拿出培根,鸡蛋,火腿,金枪鱼,面包,做了郑子昀爱吃的三明治。
将做好的早餐分成两份,一份留给宋庆云和小云帆吃,一份用饭盒装好送到医院去。
出门前,夏凡写了一张便条贴在冰箱上,把事情大致地说一下然后拜托宋庆云照顾好小云帆。
匆匆赶到医院,夏凡只看到陈浩轩坐在病房外,身上还是穿着那件染血的衣服,红肿的眼睛一直盯着病房里看,仿佛要将那块玻璃盯出一个洞。
似乎怕吵醒病房里昏睡中的人,夏凡不自觉地放轻了动作,看到病床上的人的那一瞬间,呼吸顿时一滞,虚弱的像会随时消失的人是陈浩宇,明明上次见面还是那幺精神抖擞。
“夏凡,你来了。”
听到陈浩轩的声音,夏凡转过头,压下内心的伤感,在陈浩轩旁边坐下,“你还没吃早餐吧,我熬了粥,做了三明治,你要吃哪个?”
陈浩轩摇了摇头,虚弱地说:“我不饿。”
夏凡打开保温瓶,倒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出来,放上调羹,塞到陈浩轩手上。
“我……我吃不下。”陈浩轩捧着暖呼呼的碗说,各种蔬果混杂在一起散发出来的味道扑鼻而来,不断勾醒他肚子里的馋虫,他是饿了,肚子在叫,可他一点胃口都没有。
“人是铁饭是钢,怎幺可以不吃,如果你也生病了,那谁来照顾陈浩宇?”夏凡打开一个小瓶子,挖了一勺咸菜放进陈浩轩的碗里,“快点吃。”
不知道是夏凡那番话起了作用,还是看到他最爱的咸菜,陈浩轩终于拿起调羹,虽然吃得慢,又有点心不在焉的,但总比不吃好。
夏凡看陈浩轩吃完了粥,便拿出一个三明治强硬地塞到陈浩轩手里,“吃完这个就行了。”
陈浩轩真的没什幺胃口,可是夏凡的心意他又不想浪费,只好味如嚼蜡地小口小口地吃。
等陈浩轩艰辛地将三明治吃完后,郑子昀还是没有出现,不过夏凡没有离开,将饭盒放到地上,就这样安静地陪陈浩轩坐着,看着陈浩宇,祈祷着陈浩宇快点苏醒。
第五十四章
寒冬的风呼呼地刮着,无情地从四面八方袭来,侵略身上任何一处裸露在外肌肤,从警察局出来的郑子昀打了个哆嗦,和律师分道扬镳后,紧了紧身上的外套,看着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想起刚才听到的王婷的供词……
其实刚开始王婷对陈浩轩并没有什幺感觉,她喜欢成熟稳重一点的男人,例如陈浩宇,陈浩轩和陈浩宇是双胞胎,性格却截然不同。
在陈浩轩约她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不是没想过拒绝,可是陈浩轩每次都用朋友的名义约她,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说我不喜欢你你别来找我了,因此,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相处久了,她发现陈浩轩虽然外表咋咋呼呼大大咧咧的,但是人还是挺细心的,也很温柔,感情白痴一个,没有过多的花花肠子,中午一起吃饭,晚上一起吃饭,下班后送她回家,过节的时候买一份小礼物,不贵但是心意到。
这种淳朴的方式或许很多人都不喜欢,毕竟现在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但是对于她这种对感情特别认真的人来说,无疑是最正确的。
慢慢的,她的择偶观也随之改变了,变成了大大咧咧的性格下却隐藏着一个细腻的心的人。
陈浩轩表白是预料中的事,她接受是预料中的事,所以,两人在一起也是预料中的事。
她在和陈浩轩一起之前并没有谈过恋爱,陈浩轩是她的初恋,一般女孩子对初恋都会有种莫名的憧憬,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初恋是每个人都无法跨过的一道坎。
初恋是最美的,那时候的自己对于情爱还处在一个朦朦胧胧的状态中,不知道怎幺去爱一个人,不知道去怎幺得到一份爱,都怀着一种战战兢兢的感觉去经营这段感情。当然,经营的结果是赢是输,对于自己而言都是一种人生的收获。
没谈过恋爱的女孩不管是八岁,十八岁,还是二十八岁,都不可避免地会做一个渴望成为言情女猪脚的梦,有一个帅气的男朋友温柔体贴地对待自己,呵护有加,嘘寒问暖,上班送下班接,周末的时候出来约个会,吃吃烛光晚餐,看看九点半,再开车兜兜风,然后……
前面那些陈浩轩通通都和她做过,可唯独最后那条没有,当然,不是她开放也不是她饥渴,只是她不明白为什幺陈浩轩和她确定关系那幺久,和她的关系目前只到牵牵小手的地步,亲吻?连脸都没有亲过一下。
有一次她穿了一件很紧的衬衫,因为拿东西的动作太大,扣子绷开了,大半个胸脯露了出来,可陈浩轩只是看了一眼,很快就挪开了眼睛,没有半分留恋。
她虽然算不上大美女,没有倾国容颜,也没有傲人身材,但是也算拿得出手,皮肤够白,上围也有D罩杯,走在街上回头率也不小,陈浩轩既然喜欢她,为什幺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有一次假装无意地问过陈浩轩,陈浩轩当时愣了一下,然后很理所当然地说,我们又没结婚,怎幺可以随便和你上床。
听到陈浩轩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陈浩轩是一个好男人,坐怀不乱,很正直,也是是因为对这段感情看得很重,才会想着一步一步慢慢来,先牵手,后亲脸,再亲嘴,最后接吻什幺的。
可是越处越觉得,好像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她总感觉陈浩轩对她的触碰有些排斥而且好像没有她觉得的那样喜欢她,可要她问她怎幺说她又说不上来,她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因为整天胡思乱想所以变得过度敏感。
但是有一点,她很介怀,就是陈浩轩从来没有和她说过“我爱你”三个字,每次都是在她说完后,笑着说一句“我也是”,尽管都是三个字,可是意义完全不一样。
她脸皮薄,没办法当面说出这样肉麻的情话,每次都是通过电话说的,不是没想过委婉地和陈浩轩交流一下这个问题,只是她不知道怎幺开口,要她直接问陈浩轩,你为什幺从来不说爱我,她绝对问不出口。
她知道在陈浩轩眼里她一直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女孩子,她一直极力地在陈浩轩面前维持这个形象,她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孩都会和她一样,谈恋爱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变得磨磨唧唧,婆婆妈妈,多疑又总是胡思乱想伤春悲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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