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恋爱的亚当们_决定恋爱的亚当们(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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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看著这店内的满目苍痍,一时竟也无言以对。

    陈风也不催促,默默在我身边,与我一起“欣赏”一楼二楼的惨状。

    重新回到了门口,我终於下定决心,抬头道:“没事,黑白世界,不是你来便是我往。你若真不愿站在霓虹彩灯下,那我……我到你这边来好了。”

    陈风诧异:“什麽?”

    “我说得够清楚了,风哥。”我深吸口气,笑道,“你若做不了与我同进同出的明星,就让我来做你冲锋陷阵的小弟好了。”

    对我这般不同寻常的宣言,陈风的反应只是咧咧嘴:“你这是何必?”

    话是这麽说,但当我重新站在陈风下属们面前的时候,在众多大惊小怪的呼喊声中,前途既模糊又清楚。我突然觉得自己当初可笑起来,估计这一生一世我都逃不开陈风,当初的回避,却是为了什麽来著?

    ☆、(15)

    陈风也问我,为什麽执著到这般程度?

    有钱有势的公子哥们心血来潮,找个玩偶乐一场,我不是这样的心态吗?

    我笑答:我对你一见锺情。

    得意洋洋得欣赏陈风啼笑皆非的一瞥。

    知道他并未当真,我嬉皮笑脸的佯装很是成功。

    总比正儿八经得回答一句“因为我们是朋友朋友有难,怎麽可能做到袖手旁观”,这种瞬间把我们拉回二、三十年前黑道兄弟电影的台词来得自然。

    跟吴强交代了一番之後,我回到住所收拾了随身衣物用品,又堂而皇之得回到了“乐春院”。

    见我回来,无论马姨妈还是姚丽华都未露出半点惊讶,倒是偶遇了“红绿刺蝟”跟他两个跟班,三人见我,毕恭毕敬得问候。

    白日里,除了年纪很小的幼儿四五个,其他的孩子都会去上学,包括“塌鼻梁”小羊。

    唯一没有去学校的大孩子便是新来的小浅,姚丽华认为她身心伤痛未愈,还不太适合回到校园。

    陈风白日也并不常在,我纠缠了两天,不想便是姚丽华也看不过去,直言道:“水寒哥,即便你是风哥的情人,也犯不著看他那麽严。放心,风哥洁身自好得很。”

    说得我汗颜,陈风则难得露出苦笑。

    只好自己找事做了。

    这些年来我的主业是做个游戏人生的花花公子,从另一面来说,其实便是个无业游民。

    但在这里,没有声色犬马供我沈溺。

    眼见马姨妈的辛苦劳作,从第五日开始,我发展出了崭新的兴趣。

    做菜。

    虽然马姨妈的手艺是不错,但是来来去去,反反复复,总是那几样菜式。

    我能懂大锅菜的难处,但是既然我已心怀不满了,为什麽不能自己想想办法呢?

    顺带打发无聊的时间不是?

    於是周末的时候,我隆重得端出来自己苦心炮制的英式风格牧羊人派──院里的烤箱不够大也不够专业,只能一个个得烤,差点就没把我累趴。

    几乎所有人都赞不绝口,展露出“吃货”的本性。

    我心满意足得在旁边欣赏之际,却发现少了个小浅。

    正待去寻她,陈风叫住:“她还是不太习惯人多,由她吧。”

    “那我端一份过去。”我不死心,一定要全方位炫耀无死角。

    兴冲冲得过去敲了敲门,门内竟然毫无动静。

    一时忧心,我“砰”得大力推开门,小浅在课桌前吓得跳起。

    我忙道:“敲门你没应,我有点担心……这是给你的份,唔,番茄马铃薯……”

    小浅走过来低头接过,我视线一斜,看到她正在桌子前写著什麽,四百字每页的稿纸用掉了一小半。

    她用勺子挖了口,对我害羞得笑了笑,见我看著她写的文字,脸顿时红了。

    “情书?我知道我很庸俗。

    小浅摇摇头,放下盘子,拿起稿纸递给我。

    略略扫了几眼,我几乎要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十二岁的女孩,已经一年多没上过学校的小小风尘女,竟然在写小说。

    主角是个十五岁的少女,尽管只是随便翻了翻,但那叙述的笔法,可是高於中学生作文的水准了。

    我不得不刮目相看,赞叹道:“小浅,你真厉害,写完了就投稿吧。”

    小浅连忙摆手,惊慌失措的样子很是可爱。

    “什麽厉害?”

    听到问句,我拿著稿子回头笑对陈风道:“小浅在写小说,写得不错哦。”

    陈风接过来,也看了几页:“我听小羊说过了。是你们两一起设计的主角吧?少女公主和少年骑士拯救国家的大冒险?”

    我强忍住没有笑出来,要不对小浅就太失礼了。

    少年男女们的英雄梦想,没经过世事深浅的温室花朵有,遍尝人间苦味的孩子也有,甚至更强烈。

    小浅端著盘子去厨房跟众人一起吃,陈风与我本是跟在後面,走到半路时,他顿住了脚步。

    “你的本事出乎我意料。”

    “好吃吗?”我笑吟吟得问。

    陈风不置可否得淡淡一笑,我不由挫败感顿生。

    “他们吃得很高兴。”说著这话,陈风看向那热闹的一群。

    眼神温柔。却全不似演戏时那般夸张。

    要命,这麽美好的一幕我竟然有点心痛?

    是不是病了?那得去找点药吃。

    陈风转身面对我,温情荡然无存,眼神一紧:“今晚有活动,你要来吗?”

    我在怔愣了数秒之後顿悟他的“活动”是什麽意思。

    “当然。”我低声说。

    他看著我,从头到脚的打量:“你不怕?从没打过架吧,孩子。”

    这等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怒道:“绝对不会连累你的,放心就是了。”

    “好,”陈风也不多说,“那说定了,你要是受伤,就罢手。”

    受伤就罢手?我结巴著争辩道:“那不行!你总不能让我擦破块皮就罢手吧?也太看不起我了。”

    “那你要怎样?断几根骨头?头破血流脑震荡?”陈风的话音里隐隐带了威慑,双手也自然得往胸前抱紧。

    我哑然,抬眼看他头上,纱布是揭了,但头发并未完全长好。

    咬了咬牙,回道:“你说什麽就是什麽。”

    同时在心里加了一句:我要做什麽你管不著。

    陈风盯著我,时间大概有一分锺之久,要不是姚丽华这捣乱鬼又跑出来嚷嚷:“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那麽暧昧?”,还可能更久些。

    “今晚九点。门口。”

    我忙不迭得点头。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後──这等紧张的心情,绝对不亚於寻情偷欢。

    时间到,我深吸口气,披上自认还算过得去的外套,去与陈风等人会合。

    “红绿刺蝟”一干三四十号人是等在另一条街,待陈风与我过去时,他们已然安安静静得集合在一起了。我观察了下,唔,大多数人顶多就拿著钢筋、木棍这一类的东西,没有人抓菜刀、西瓜刀……跟想象中或者在当年黑道电影中看到的气势全然不同。

    所以这是比较低档次的干架吧?

    我这麽胡思乱想著,便随著大部队开拔。

    对战倒是与想象没有太多区别,到了街道後方的山头,没有太多语言,两帮人马厮杀在一起。

    混战。完全是混战。

    天下大乱的局面。

    我这才知道自己一厢情愿得跟过来,真的很不明智。

    学过一点点空手道的皮毛在这种讲究斗狠蛮勇的场合顶得了个球。

    更加糟糕的是,我根本连谁是友军谁是敌人都认不清,而敌友又都可能将我这生面孔认作敌对……

    结果便是开场之後几分锺,我只好躲回陈风的身边,紧紧跟在他身边,他对付谁,我也跟著上去补上几下。

    若是在打游戏的话,便是他是队长,我是……呃,菜鸟三脚猫。

    论打架,陈风真的厉害。

    他起先是一对二,接著是一对三。

    一边拖著这些缠斗不休的对手,一边往著敌对的後方冲去。

    我看得出,他的目标是一个身手灵活、顶头西瓜皮发型的矮子。

    冷不丁得从旁边冲过一人,死死抱住陈风的腿,陈风手中的棍子重重得砸到那人的脊背上,仍未能让对方放开。

    矮子大吼一声,高举钢筋杀过来。

    我就在陈风的身边,说时迟那时快,行动几乎只是肌肉的本能,未能经过大脑:

    从口袋里掏出老伯赠送给我作纪念的半自动手枪瓦尔特P99,对著矮子的方向射去。

    这枪当然没有消声器。

    枪声,即便是在喊打喊杀的场合仍然震耳欲聋。

    我给反坐力和巨响击打得不轻,一时间脑子嗡嗡作响。

    待回过神来,却见场中人物大多呆若木鸡。

    只有那显是中了枪的矮子,捂住左肩膀,嗷嗷大叫。

    ☆、(16)

    在这人的惨叫声中,陈风接下来的动作全然出乎我意料。

    他跳过来,劈手抢过我僵握在手中的枪。

    一拳打过来。

    那股力道太狠太烈,我哪里站得住,直接往後一倒,摔在地上。

    这混蛋,打的分明是脸,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牙齿晃动的声音。

    眼冒金星,胃中翻江倒海,要用极大的毅力才能让自己不至於吐出来。

    听力倒是接收正常:“带他回去,关起来。”

    之後,我便在浑浑噩噩中给陈风的几个小弟架了起来。

    再往下的事情,就仿佛醉酒一般,我已然没有太多的记忆了。

    可能是外力导致的脑震荡,也可能是冲击太大心理承受无能而引发了轻微的创伤後综合症?总而言之,说是心理和生理都受到伤害,也不为过。

    面对自己时,没必要去充什麽硬汉。

    所以当我在床上醒来,睁眼看到光亮,陈风坐在床边,於光亮处,默默得看著我时,我差点流出泪来。

    咬著牙,我转过脸去。

    痛感在瞬间拜访,我忍不住小小得呻吟了一声。

    後悔莫及得听到陈风的声音:“疼?”

    他做的事情,好像永远都游离在我的逻辑之外,一只手轻轻得抚摸上我的额头,又柔和得贴在我发烫的脸颊上。

    我眼眶热得快要爆发,不得不用力得挥手,挡开他的安慰。

    陈风沈默了片刻,倏然叹道:“水寒……”

    克制不住得周身一颤,这人,居然选择在这种时候叫我的名字?

    “当时真的是骑虎难下。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带枪。这里不成文的规矩,单打独斗还是群殴干架,枪械都是最大的忌讳。这里毕竟不是美国,便是私藏枪械都是大罪,不要说用了。大家虽然有冲突斗争,都在这块地盘讨饭吃。万一真把国家机器惹得炸毛,谁也混不下去──打架而已,用了枪,就是打靶了,你懂,是不是?”

    理智可以理解他说的道理。的确,枪械出场极容易招来警察,保不好还能把军队请出场,倒也不是闹著玩的。

    向来不多话的陈风,能说那麽多,大概是真希望我可以明白。

    但是,都能懂,偏生就这没来由的委屈感是怎麽个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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