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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暴徒

    作者:某zhi尸体

    文案

    他从来不敢对我表现出任何的强势。他就是这样的人,从前是,现在——我敢肯定——也是.

    无论我的话说得再难听,他都不会因此表现出任何不满,简直就像是唯唯诺诺的奴隶一般。

    也是因为他这样的性格,我们的所谓友谊才能够维持下去。

    他太简单,在这个复杂的世界很难有出路.

    而我,很明显,暴躁易怒,尤其是面对他的时候。我不是喜欢欺负他,只是习惯了而已。

    事实上,我也并不想这样,但是总会被他莫名其妙地戳中了怒点。

    比如和他表白的女生,比如余谦诺,再比如他某个脑残的男朋友

    标签:耽美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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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郑风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他说:“我明天早上八点的火车,中午十一点到。”

    也没有其他多余的话,只是通知我他的行程,没有明确地说出你来接我或者中午一起吃饭之类的,但是我知道他的意思。

    这让我很不爽,因为这在我听起来有种“你来不来随便”的感觉,虽然我知道他肯定没有这个意思。

    他从来不敢对我表现出任何的强势。他就是这样的人,从前是,现在——我敢肯定——也是。

    虽然很不满,但看在他是我多年好友的份上,我还是说:“我明天去接你。”

    他道了声谢谢,就挂掉了电话,有点慌乱的感觉,我在电话这头就能知道。

    他就是这样的人,很容易被人看透,即使是隔着电话都是一样的。他太简单,在这个复杂的世界很难有出路,所以他辛辛苦苦了这么多年,仍然只混到了小小经理的位置。

    说起来,经理已经不错,但如果是个水果店的经理就不好了。

    他在铭丰水果店的某一分店当分店的销售经理。某一分店,那是因为我完全不知道那个分店的位置,我从来不记得我们这个城市有这样的地方。

    他向我讲他的工作的时候,我就这样质疑。虽然挺打击人的,但是这确实是一个事实。

    我讨厌撒谎,我喜欢实话实说,喜欢直接点的,特别是对他,我有什么想法从来都是直接表达出来,也不管这话到底会不会伤害到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无论我的话说得再难听,他都不会因此表现出任何不满,简直就像是唯唯诺诺的奴隶一般。也是因为他这样的性格,我们的所谓友谊才能够维持下去。

    “有的,就在东山农场那边。”

    “呵呵……”东山农场,那还能算城市么?好吧,为了不再打击他的积极性,我决定还是不再说了。

    不得不说,他是个简单到还相信付出了就会有收获的人,就算在新来的小伙把他从还算这个城市的一个偏僻角落挤到一百公里之外的小县城的时候,他还认为是他自己没做好。

    好吧,他是没做好,谁叫他投胎的时候偷懒没有投胎到上司家里去呢?

    换一个角度来说,也是,投胎的时候努力点,这辈子也就可以轻松点。

    显然,我是个例外。

    我投胎的时候也不见得多努力,老爹是个小小的公务员,一个月工资也就两千出头。老妈是个服装店老板,生意好一个月七八千,不好,一个月能有个五六百也就不错了。

    我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但也没有郑风生活得那么辛苦。

    混到个中专毕业就出来到市政府给领导开车,除了偶尔领导应酬我要半夜起来接他外,工作还是很轻松的,工资也有个两千块。我觉得我上辈子肯定做过不少好事。

    而相比之下,郑风上辈子绝对是缺德事做够了。

    嗯,除了生活如此落魄,他还是个同性恋。和上一任该死的男友分手的时候,那脑子里装满了豆制品的家伙居然闹到了他家,郑风就被迫出柜了。

    生活肯定不是小说,什么家长理解了同志儿子,儿子找到个好男友过上王子和王子的幸福生活。

    开玩笑,他爸妈怎么可能原谅他。

    在他之前有个哥哥,军人,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一家人就指望他传宗接代了。要他儿子找个不能生的男人回去,老子还不给气死。

    事实上,郑风他爸是给气死了,心脏病,在听到郑风是个同志的时候就突然倒下了,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了。

    母亲用扫帚打了郑风一晚上,郑风一下也没有躲,被打到身上几乎没块好地方,晚上睡觉都没法,只能站着。

    不过好歹母亲很体谅儿子的气过了,也就没什么了,毕竟家里就只有她和郑风两个人了。

    就算儿子喜欢男人又怎么样,还是儿子。

    但肯定是不会原谅郑风的,她只是尽量忘掉那些不愉快,就当时间还停在郑风去上大学那一年。那时候大哥还在,一家人一起吃饭,桌上要摆四副碗筷。

    我还记得以前去郑风家过年的场景,现在想起来,就和做梦一样。

    死了两个,疯了一个,还有一个,就是这样没用的样子。

    我心里特别不爽,但又能怎么样?去把郑风那个该死的前男友揍一顿?我去了,把他揍了满脸血。他也没报警,所以我揍完了消气了就回家把这件事情忘了。

    还是郑风气冲冲地上门来找我我才想起来的。

    那次我收获了一个拳头和一个星期的单只熊猫眼。

    还有多了一个关于郑风的笑料。

    好吧,回忆到此为止,我的任务是去火车站接郑风,然后,带他去吃饭。

    我们有一年多没见,连联系也很少,但我从来没想过他。虽然是有十多年了的朋友,但是好像他一直在被无视的状态。

    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愧疚。

    事实上,我们的朋友关系有些不对等。他是个习惯于忍气吞声的人,向来都是,无论受了什么样的委屈都只是自己生闷气。

    这就让我热衷于“欺负”他。

    无论我做怎样过分的事情,怎样揭他的伤疤,他都不会对我说什么也就更不会做什么,最多面无表情地走开。我知道这时候他是在生气,但是我不会感到愧疚,既然他不说我也就表示不知道。

    没办法,每个人有不同的命,是吧。

    我在火车站看到了他,拉着磨得破了的拉杆箱,穿着有些皱巴巴的衬衫,领口扣子少扣一个,露出一小块的皮肤。

    我还想说他最近也时尚了些,不想以前总是保守得和古时候的人似的,就看见走近了的他,领口的扣子掉了一颗。

    看到我看他的领口,还不自在地抓了一把,把那本买就露出不多的皮藏回衣领里。

    我的嘴角抽动了一下。

    待他到了我的面前,我就转身走了。

    车就停在门口,我上车,听到身旁门关上的声音,就厌烦地一皱眉,发动了车子。

    车在一家海鲜大排挡前停下。

    我们点了一盘炒田螺,几只煎蟹,还有一锅水煮海鲜。我没有兴致陪他喝酒,只想快点吃完就回家。

    在我的期望内,不出一个小时我们就解决了晚饭。期间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除了几句话关心一下他近期的生活。

    他说他最近生活不错,具体“不错”到怎样的地步我也不知道,但肯定是比我差了许多。

    他很容易满足。

    他说他又交到了一个男朋友,从论坛上认识的,大学刚毕业,还在找工作。

    “那他是赖着你了?”

    他低下头,说:“什么叫赖着……他还没有找到工作……”

    我打断他,道:“是啊,要是他一辈子也找不到工作,你可是很愿意照顾他一辈子呢。”

    “不会……”

    他似乎很热衷于保护他的新男友。

    我的心里莫名的不爽,有点厌恶地又开口:“随便,反正你愿意,好不容易终于能找个人,养个小白脸也比找MB划算,至少干净。”

    我想这次我的话可能是说得过分了一点,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虽然也是不说话,但是那种不满从眼神传达出来——他也仅仅敢于这样表达他的想法。

    我挑挑眉,装作视而不见,夹菜。

    回到我家,我把他的行李丢进客房,自己就钻进了房间,也不管他。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有些堵。我把原因归结于对他的不满,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越想就越觉得不爽,把枕头想做他摔了几下才觉得舒服了些。

    然后我就睡了,梦里都还想着,想着他那傻得土气的脸。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他还睡着,房间的门没有关,我从他门口经过,不经意就看见他四仰八查地摊在床上,背心的下摆掀起露出肚皮。

    我在房间门口停了一会儿,脑子里空白了一会儿。

    反应过来,皱皱眉离开。

    回来的时候饭菜已经摆在桌上了,他在看电视,看到我回来就赶紧起来。

    午饭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电视里播放新闻的声音。

    某著名演员出柜,和同性/爱人同居

    我抬头看郑风,他刚好也抬头,两个人的目光就撞在一起。

    他有些尴尬地低下头,埋着头没有任何表示。我歪歪头,也不在这个问题上深入。

    我知道他一直很渴望那种家庭生活,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周末的出游,平常一起吃饭睡觉,最好还能有个孩子。但是他不可能找个女人结婚,两个男人也没法结婚,孩子就更是没有。而且可能是前次受太大挫折,他有点“累觉不爱”的性质了。

    但是这是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太大的关系。虽然其实我多少也有点同情他,但是我才不会因为同情为他做出什么。

    吃完饭我看电视,他洗碗。厨房里传出的水声让我有点家的感觉。只可惜那是郑风。

    说实在的,郑风是个不错的人,家务会做,也体贴,长得也不赖。当年读书时候,就有不少的女生给他写过情书,工作第一年更是多。客观说来,他缺点不多,就是习惯忍气吞声,别人说什么也都不反驳。

    但这就是最让我讨厌。

    不过我也不能说什么,毕竟我们是什么关系,我自己都说不大清楚。好像是朋友,这么多年的交情,但是要严格说起来,似乎真的不如他和他刚认识的一个男友。

    洗完碗我们就一起看电视,中央一套八点档,没什么好看的,但两个人坐一起就是不一样,无聊的剧情都能让我们坐上一两个小时。

    我偶尔扭头看他一眼,他有点颓废的样子,看上去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

    “郑风。”我虽然不想过问,但还是有些忍不住。毕竟不管怎么样,十几年的交情,他现在是住在我家,我似乎也是有义务要关心他一下的。

    “嗯?”他转过头看我。

    “你最近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了么?”

    “额……没有的事……”他有些不自在地移开目光,这点小动作里隐藏的什么我早早就能了然于心。

    “别骗我!”我说过我最讨厌撒谎,不管是恶意欺骗还是处于善意的谎言,一并讨厌。特别是看到他的这个样子,我就烦躁,他这样的表现让我的眉头就痉挛一般地皱着。

    “我……辞职了……”

    我有些意外,不,是非常意外。“为什么?”在我的印象里,他可是从来都不会反抗的人,让人感觉他就是封建时代的农奴,就算拿把刀子架他脖子上他也要闭上眼睛乖乖受死。

    “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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