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他听见的身后传来一阵皮鞋敲落在地面上的嗒嗒脆亮声,声音愈发朝他这边靠近。
“等一等,曹铭!”
当曹铭反射性地转过头去张望的时候,他看见陈旭正小跑着追了过来。
曹铭站在原地眨了眨眼睛,他不是很清楚陈旭到底找自己有什么事情,但对方的表情看上去似乎有些许急切。
“陈旭,怎么了?”
在明亮的路灯下,陈旭清楚地看见曹铭双颊因为喝了酒而飞起的红晕,虽然嘴巴上没说出来,但他的内心却觉得曹铭此时的模样相当可爱。
不过可爱归可爱,陈旭是出于担心所以才追过来的。
“我刚才听见你说喝了不少酒,你还好吧?”
曹铭一听,笑着告诉陈旭,“没事儿,我酒量可好呢,没喝醉,刚才只是想早点离开,所以才找了个借口而已。”
“你真的没喝醉?”
“没醉。”曹铭摇头,想了想,他又补充道:“就是肚子有点饿,一会儿回家下个面吃。”
陈旭突然问道:“你要不要到我家坐坐?”
“啊?什么?”显然曹铭还没反应过来。
陈旭指了指对面那条街,“那里有家超市,顺便可以买些吃的。”
曹铭眼睛发亮满怀期待地盯着陈旭,“你是邀请我去你家做客吗?!”
陈旭见他这副有点忍俊不禁,“那你要不要来?”
曹铭犹豫了,“可是,你不是要去你同事那儿吗?”
“我跟他说了,下次再去,话说你到底要不要来我家?”
“来啊,当然来!”
曹铭一个高兴,差点儿就把手伸过去拍陈旭的肩膀,“不好意思,我又忘记了,嘿嘿~”
“一会儿我们到超市里要买什么?”
“你想要吃什么?”
“额……巧克力,冰激凌,苹果派,还有布朗尼……”
陈旭安静地听着曹铭念道。
“不过这么多甜食,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两个人一块吃,总能干得掉。”陈旭说。
曹铭把脸别到一边偷笑,和陈旭夜色下的曼哈顿街道并肩而行,没有什么比这般情景更让他心情愉悦。
这是曹铭第一次到陈旭的住所,坐落于42街第九大道的这套公寓空间很大,装潢也简约,但里面的昂贵家具摆设以及各种先进的电器用品无不彰显出该公寓的高格调档次。
曹铭瞪大眼睛好奇地打量屋子里的一切,此时的他还沉浸在难以言喻的兴奋之中。
曹铭默默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他打算跑到天涯情感论坛上发个帖子,连标题他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做:离了婚的初恋邀请我去他家玩,接下来是不是应该发生点什么事情?
但很快曹铭又意识到根本不可能发生什么,陈旭可是有厌男症在身,就算曹铭真有那个胆量下手,到头来还不是被呕吐一身。
该死的厌男症……
陈旭见曹铭站在处盯着手机发呆,以为他是在看时间,便问曹铭:“你是想要早点回去休息么?”
“没有没有,我看看有没有新的短信而已。”曹铭把手机收回口袋中,“对了,有没有更换的拖鞋?”
“不用换,随便就好。”
跟曹铭乱糟糟的狗窝相比,陈旭的住所干净整洁多了,就连喝过的水杯都端端正正地放回杯架上,这让曹铭不禁感慨:“陈旭,你平时工作那么忙,但是内务还是打理得挺像样的嘛。”
陈旭给他递去一罐果汁,笑道:“平时是请清洁阿姨过来帮忙打扫的。”
“哦,这样子。”曹铭接过饮料打开喝了一口,又问他:“这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
“当然是租的。”陈旭说,“毕竟一百五平米的地方,想要买下来的话价格会美到飞起。”
“噗……那你一个人住,干嘛要租这么大的屋子呀?”
“这里之前还没跟前妻离婚的时候,我跟她一块选的,后来她离开纽约了,但屋子的租约还没满,所以就继续住下来了。”陈旭解释道,他从购物袋里拿出刚才在超市买的冰激凌,还有蛋糕等食品放到桌面上,然后打开电视机。
两人坐在沙发前面的地毯上,一边用勺子舀着冰激凌吃,一边看肥皂剧。
陈旭用勺子朝电视屏幕的方向点了点,问曹铭:“没有字幕的话你能完全看的懂不?”
“能懂个百分之七八十吧,主要是很多俚语我没听说过,不认识。”
“那你平时在公司的话,跟同事客户沟通有没有什么问题?”
曹铭舔了舔嘴角,“我觉得还好,因为大家都挺关照我的,不过我老板总是说我的中文口音特别重。”
“口音这玩意儿,练得多就会改变的了,慢慢来就好。”
“嘿,反正我也就呆个半年而已,再过多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不过也很难说,要是哪天我又犯了错误惹老板生气了,有可能提前被赶人,哈哈哈。”
半年……陈旭低头看着手中的冰激凌,若有所思。
两个人除了一起吃东西看肥皂剧以外,也没干别的事情,但时间却过得特别快,眨眼就已经十二点半。
看着挂在墙上的那面挂钟,曹铭恨不得将它的指针往回拨弄,回到半个小时以前,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再留久一点,又或者是回到初中时候的那一天,这样他就可以收回自己那番曾经伤害过陈旭的话语。
然而这些都是假设,曹铭决定不再胡思乱想。他半开玩笑地问陈旭:“你看现在也不早了,要不要留我在这儿过夜?““可以啊。”
陈旭果断的回答有点出乎曹铭的预料,曹铭只好改口道:“我刚才说笑而已啦。”
“是么?”陈旭耸了一下肩膀,“我倒是说真的。”
见曹铭没吱声,陈旭又道:“我这儿有好几间空房,你如果想留下来的话,随便睡哪一间都可以,不过明天是工作日,要是你觉得留宿麻烦那就……”
不等陈旭把话说完曹铭就拍着大腿答应下来了,怎么可能嫌麻烦,他欣喜若狂都来不及呢。
当然,所谓的留宿,就仅仅是字面意义上的留宿而已,毕竟以陈旭这样的特殊体质,这两人之间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情。
曹铭从浴室走了出来,因为没有带更换的衣服,他身上穿的是陈旭的T恤和短裤。
“陈旭,你的衣服都只有一个码数吗?”曹铭指了指身上那件松垮垮的T恤问他。
“我已经过了发育时期,身高早就固定下来了,怎么可能还留着以前不合身的旧衣服,所以你将就将就吧。”陈旭正坐在客厅的桌子前对着笔记本电脑处理电子邮件。
曹铭留意到陈旭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陈旭戴眼镜的模样,在曹铭的印象中,陈旭视力一直很好,即使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也能够清楚地看见贴在黑暗旁边那张课程表上的字。
“陈旭,你什么时候近视了?”
陈旭伸出手指轻轻敲了敲眼镜边框,“平光眼镜,防辐射的。”
“我觉得你戴眼镜还蛮有格调的,嘿嘿~”曹铭笑嘻嘻地打量着他,“一股学术的味道,特别浓。”说完,曹铭还故意用鼻子猛地吸了吸起,装作闻东西的样子。
陈旭被他逗乐了,笑了出声。
“你啊,快点去睡觉吧,明天还得早起去上班。”
“那你呢?你还没洗澡呢。”曹铭指着陈旭身上的西装。
“我这儿还有一些邮件要回复,得先弄好来。”
“你上班都已经那么忙了,下班还得处理公事?”
“哈哈,所以才会被人叫做投行狗。”陈旭一边对着电脑打字一边说。
曹铭怕继续跟陈旭聊天会让他分神,毕竟因为心不在焉而犯下的工作错误他自己可是深有体会,为了不影响陈旭,曹铭跟他道了晚安以后便回房间睡觉去。
由于晚上喝了一肚子酒水,迷迷糊糊中,曹铭梦见自己尿急要上厕所,正当他站在小便槽前顺畅释放的时候,曹铭的意识隐隐约约开始清醒,突然他一惊,整个人从床上坐起来。
曹铭心惊胆战地把手伸下去摸了摸自己的裤裆,还好,还好,没有湿,不然他在陈旭面前简直无地自容了。
从房间走出来上完厕所以后,曹铭见外面客厅的灯还亮着,他又瞄了瞄陈旭那空荡荡的房间,当曹铭走出客厅的时候,果不其然,陈旭依旧坐在桌子前对着电脑全神贯注地工作,而且还是穿着原来的西装。
听见曹铭的脚步声,陈旭这才把头抬了起来。
“你怎么醒来了?”
“酒喝多了,刚才起床上厕所。”
曹铭揉着眼睛走到陈旭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现在是凌晨两点半。
“陈旭,你平时真的很忙很忙。“
陈旭笑了笑,“已经习惯了。”
“总是熬夜对身体损伤很大的。”
“我知道,但工作性质决定了这一切,有时候也是没办法的事。”
陈旭伸了个懒腰,然后拿起桌面上的那杯咖啡喝了一口,继续干活。
挂钟滴答滴啦地不停行走,曹铭盘坐在沙发上,两只手托着腮帮看着还在忙于工作的陈旭,安静地陪着他,什么也没说。
过了好一阵子,陈旭停了下来,他问曹铭:“你怎么还不去睡觉?坐在那儿发呆?”
“好像睡不着。”
“要不要看电视?”
“不用,”曹铭摆摆手,“电视太吵了,你别管我,继续干你的事情,我坐在这儿就好了。”
曹铭脸颊上还残留着尚未散去的红晕,淡粉淡粉,看着那张脸蛋,陈旭的想法依然只有一个:很可爱,而且曹铭身上还穿着他的衣服,人们管这这叫什么来着?男朋友T恤?
陈旭将逐渐飞远的想法收回来,他冲曹铭笑了笑,“那随便你咯。”
“嘻~”
时钟并没有如曹铭所想那般往回调拨,但他却觉得,现在的一切都很好,好得不得了。
18
一年一度的纽约时装周要到来了,L杂志社上上下下忙得不可开交,就连曹铭这样的小助理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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