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干抹净爱死你_分节阅读_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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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快餐店老板娘也只敢频频张望,不好意思出来问他大剌剌的站在她店门口是想当免费的门神吗?

    如果隔壁的公猫长得这副模样,她想,会在晚上踹破大门、霸王硬上弓的应该是她吧……

    脑袋里头瞬间长满了花的秦涵呆呆傻傻的往前行,没一会儿,额头的剧烈疼痛让她醒了过来,快餐店内的哄堂大笑让她羞红了脸。

    她竟然大门不走,硬生生的往人家的窗户玻璃用力撞了下去!

    她难为情的傻笑,眼角偷觑著那俊美男。

    原本淡锁眉头、黑眸弥漫抑郁的俊美男也因此唇角微扬,让她更是羞愧得恨不得地上有个洞给她钻。

    她低著头快步走向快餐店大门,不料脚竟然勾到了快餐店放在地上的招牌。

    她大叫一声往地板扑下,跌了个狗吃屎。

    呜……好丢脸!而且还是跌在超级大帅哥的脚前!

    脸爆红的她没注意到帅哥伸过来的友谊之手。

    她慌忙站起,低著头用力拍掉身上的灰尘,两只眼睛盯著帅哥脚下的运动鞋,心里恨不得时光能重来,别用这种方法让帅哥注意到她的存在。

    速速拍掉身上的灰尘,她迈开大步欲跨入店里,一个奇怪的声音忽地将她拉回。

    「咕噜。」

    咕噜?她诧异的低头看自己的肚子。她有饿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还叫得跟雷呜一样大声吗?

    「咕噜咕噜……」

    腹鸣声再次传来,这次她可以很确定不是她的肚子在叫。

    她转头寻找声音来源,直到她的视线定格在被长衬衫所遮掩的平坦腹部上。

    她抬头,诧异的望著高了她快一颗头,脸微带红潮的超级大帅哥。

    「你肚子饿了?」

    超级大帅哥不太自然的抿了抿唇,「我……」

    「你自己一个人不敢进去吗?」快餐店老板娘是很恰啦,不过对付钱的客人还算有礼貌哩。

    「不是。」超级大帅哥的神情不自然到了极点。

    此刻是他最困窘之时。在家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钢琴王子汪傲群,竟然落魄到没钱入饭馆吃饭,还让一个标致可人的女孩子殷殷询问!

    「我知道了,你来台湾旅行的对不对?没进过这种自助餐店,所以不敢进去!」

    他一定是x国华裔之类的,才会有这种融合了东方温婉的脸型线条与西方深刻五官的轮廓。

    秦涵兀自替他决定了背景。

    「我陪你进去。」一向热心的秦涵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敢一把拉起她刚刚还视为高山雪莲花、只敢远观的汪傲群手腕,将他带进快餐店。

    「这个盘子给你。」秦涵自己也拿了一个。「用夹子夹你喜欢吃的菜跟分量,夹好之後拿到柜台结帐即可。」

    汪傲群不太知道台上让人眼花撩乱的菜肴有哪些比较好吃,故一路跟著秦涵,只要秦涵夹了什麽,他就跟著夹什麽,并跟她一起停在柜台前。

    「大碗小碗?」老板娘问他。

    汪傲群一脸莫名的望著老板娘。

    「饭要大碗小碗?」望著超级俊美大帅哥,老板娘将不耐烦摔到墙上,笑脸盈盈的问。

    汪傲群恍然大悟,「大碗。」

    初次开口的帅哥嗓音略低,很有磁性,好听得让秦涵心音颤动。

    盛好饭後,老板娘手指在菜肴上数了数,「两个都六十。」

    秦涵掏出六十块,帅哥则僵在一旁。

    「六十块喔。」秦涵小声提醒,「你有台币吗?」

    「我不收美金。」在一旁早就吃醋吃很大的老板立刻先发制人。

    老板娘回头狠狠瞪了老板一眼,「美金也没关系。」

    帅哥抿了抿唇,从指上拔下一只戒指。

    那是一枚造型优雅的男性钻戒。

    白金戒指本身是方形造型,戒台开了缝口,钻石就这样悬空镶在一角,有种遗世独立的寂寞气息。

    那颗闪闪发亮的钻石,精明老板娘粗估至少一克拉。

    「我没钱,戒指可以吗?」汪傲群问。

    即便知道这顿饭的价值与他手上的钻戒差之千里,但他可不吃别人施舍的东西,宁愿丢了一百万,也不要贪人六十块。

    「不行!」老板又先声夺人了,「谁知道那是玻璃还是真的钻戒!」

    「我咬咬看就知道。」

    老板娘拿起戒指要放入口中,秦涵立刻抢先一步拿走,「我帮他付。」迅速丢了六十元在桌上。

    「喂,你怎麽抢我的戒指?」老板娘有些不爽的说。

    「那是玻璃!玻璃啦!」老板没好气的撇嘴道。

    秦涵带著汪傲群随意找了个靠窗位子坐下。

    「收好。」秦涵将戒指还给他。

    「这是饭钱。」汪傲群不肯收。

    如果这是真的钻戒,至少有好几十万吧。秦涵想。可如果这钻戒的价值只有一个便当钱,那应该是铁和玻璃的组合。

    「你收著,等我有钱再赎回来。」汪傲群坚持。

    「嗯……好吧!」

    反正是铁和玻璃的组合,她先保管著也不会有罪恶感。

    第一次与这麽俊美的男人面对面吃饭,秦涵心里紧张得不知所措,双颊始终微泛羞涩红光,这使得原本就清秀甜美的她看起来更娇俏可爱。

    她有些不自在的将那戒指在手指上套来戴去,最後只有拇指勉强撑得住。

    怕弄丢了人家的戒指,她小心翼翼的放入口袋收好。

    「你的手指好细。」汪傲群见状,修长的指尖忍不住轻捏秦涵的拇指。

    他突如其来的动作让秦涵瞬间停止了呼吸,心脏几乎快跳到喉咙口。

    「啊,抱歉。」汪傲群发现自己的唐突。

    他看过众多美手,包括他自己的手指也是修长均匀,美到不行,可是像她这麽纤小、细致,像小朋友一样,又柔若无骨的小小手儿,还是第一次见到。

    眼前的女孩看起来热情爽朗,个子娇小的她模样俏丽可爱,笑容有著一抹天真,很容易让人引发想疼惜她的好感。

    尤其是她红著脸的糗爆模样,更是让他忍不住想一直盯著瞧,几乎忘了胸口的郁闷。

    「没……没关系……」脸红得跟番茄没两样的秦涵连忙埋首吃饭,怕被他察觉她的脸儿烫得足以烧开一桶开水。「对……对了……你的中文说得很好,你在台湾待很久了吗?」

    「我是台湾人。」

    只是他的祖父有英国血统,而他遗传到祖父的高鼻深目,所以很多人刚看到他的时候,会误会他的出身。

    「台湾人?」她还以为是哪国的华裔呢。「那……那你是出门忘了带钱?」唉唉,她可不可以不要再结巴了?

    汪傲群沉默了一会,就在秦涵以为自己问错话时,他又突道:「我离家出走了。」

    第二章

    离家出走?

    「为什麽?」秦涵问。

    汪傲群沉默不语。

    他浓眉微蹙,眼神透著一股忧郁,薄薄的唇紧抿,似乎在强忍著什麽令他不愿回想的过往。

    依秦涵的童话脑袋逻辑,她猜测这位帅哥应该是出身有钱人家,而且他一定有外国血统,但他又说他是台湾人,所以极有可能是花心的父亲养的外国小老婆所生,才会在家里没有地位,就连离家出走都没有半毛钱可以带出门,只有铁和玻璃的无价值饰品陪著他。

    他在家里的处境一定比灰姑娘还要可怜。

    可怜的灰少爷……凝视著他的汪汪水眸立刻浮上一抹同情。

    未察觉秦涵想法的汪傲群想到今早韦瓦第的乐音在空气中飘荡时,他刹那间想夺窗而逃的冲动。

    汪家是音乐世家,从老到小,皆在国际音乐界有举足轻重之地位。

    身为汪家独子的他,更是带著众人的期许出生、长大。

    从小,他身边就围绕著各式乐器,父亲再从中找出他最有天赋的乐器,积极的培养,奠立了他十五岁那年就扬名国际的钢琴基础。

    因为这样的家世背景,他可以说是在没有童年的环境中长大。

    他不能从事任何有可能伤及手指的运动,放学回家就是练琴练琴再练琴。

    十四岁那年,他就出国到知名音乐学院留学,父母也跟在身边,再加上他常到各国表演,所以他几乎没有朋友。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台湾读国中时,由於他个子比同年龄小朋友要高,校庆时同学推举他参加篮球比赛,来学校参观的父亲一看到他竟然赤手拍打著一颗篮球,在球场上左躲右闪,还曾经因闪避不及而跌跤,气得大发雷霆之怒,将导师叫来狠狠骂一顿,连带推举他的同学也受到了责骂。

    从那时起,同学对他就客气而疏远,不管是任何活动都不肯让他插一脚。

    他寂寞又孤独,可是父母浑然未觉,一心认为这样的安排才是正确的。

    长久旅居国外,在各地巡回演出的他,这次是为了两个礼拜後的独奏会回国。

    他的时间一直被钢琴所占据,陪伴著他的也只有冰冷、不会说话的钢琴。

    曾经有乐评家批评他的弹奏没有感情,还说他过度压抑,更说他根本是个弹钢琴的机器人,却反而受到各方攻讦。

    钢琴王子的名号岂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乐评家可诬蔑的?!

    但汪傲群明白,他说得一点都没错,他是个机器人,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想逃走的渴望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最后他终于随著心走,在昨天早上跳窗离开禁锢他许久的家。

    他的离家出走是冲动下的举动,没有任何计画,直到跳上计程车,他才发现身上竟然只带了五百块,而车子将他带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后,五百块就宣告阵亡。

    明知道经济的困窘,但他仍是不愿意回家。

    他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流浪,生平第一遭在公园里跟著流浪汉席地而睡。

    一旁的流浪汉看他冷得嘴唇发颤,还好心的施舍他两张报纸,只是那两张报纸实在没什么御寒力,仍是冻得他狂打喷嚏。

    昏昏沉沉的醒过来后,他不自觉的受到袭鼻而来的香味所吸引,来到了这家快餐店。

    他知道自己身无分文,是故他只能站在门外,一筹莫展。

    然后,他遇到了她。

    一个看起来有点冒失、迷糊却可爱的纤细女孩。

    她直接拉他进入快餐店,带领著他点了菜,而他想到他身上还有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生日时为自己设计的方形戒指。

    他还有设计首饰的天分,这是父母所不知道的秘密。

    他将他的设计稿匿名传真到一家珠宝设计公司,受到设计主管的青睐,从此他就一直秘密的为那家公司设计多款首饰,并量产在市场上发行,大受欢迎。

    他手上这一只钻戒是绝无仅有的一只,是他特别委托师傅制作,以铂金作底,镶一克拉圆形裸钻,市价百万以上。

    他对于手上的戒指价值多少并无概念,设计费一向是公司说多少他就接受,因为他只是当成一项兴趣,拥有秘密让他枯躁的生活多了点乐趣而已;打小的富裕生活更让他对物质没有任何概念,即便这款戒指有纪念意义,但当肚子饿时,他仍是可以毫不留恋的交出去。

    快餐店的东西很难吃,但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的他也只能勉为其难吞咽。

    反观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吃得津津有味,好像碗里装的是难得的美食般,让他忍不住举筷夹了她碗中被她咬了一口的糖醋排骨,放入自己嘴里。

    他的举动让秦涵有些错愕,呆愣的看著他将排骨放进嘴里,咬了两下,然後皱了眉头。

    「我以为你的比较好吃。」跟他盘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啊?」秦涵傻傻的还回不过神来。

    他吃了她吃过的东西……他吃了她吃过的东西呀……这不是情侣才会做的事吗?

    「还是你的饭比较特别?」他又从她的碗中夹了一口饭。

    那上面有她的口水……口水呀……她眼睁睁看著白饭又送进他口中,然後好看的浓眉又皱起。

    「味道还是一样。」

    他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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