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保姆_分节阅读_27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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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说不过去啊。”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挤兑大罗。某大一看这架势。心下了然。爽快地道:“好好。晚上你们找地方。我请客还不行么。”

    听他答应了。张姐很高兴。貌似不经意地道:“把你女朋友也一起叫上吧。也让我们见见未来地局长夫人。想必一定是位美女吧呵呵......”

    其他人对此事也甚为好奇。这罗建华怎么说也算是年轻有为了。他们干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年轻地领导。又跟着张姐一起起哄。

    大罗想了想,不知道李薇晚上有空儿没有,再说,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跟着这帮口没遮拦的家伙应酬,遂道:“我问问吧,她工作也挺忙,要是能挤出时间就让她过来一起热闹热闹。”

    见见也好,省的闹出在家里那边总有人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地笑话来,回去挨收拾的可是他自己。

    张姐明显有几分失望,没想到这人还真有女朋友,不禁为薛凌有几分惋惜,单位里有人追她她还看不上,看上的还有了主了,就是不知这位女朋友什么样儿了。

    不过张姐觉得,凭着薛凌的相貌能力和性格家世,能比得上她地还真不多,这一个单位工作时间长了,保不住就日久生情也说不定。而且她觉得凭这位新领导这个年龄,估计过几年又是要升迁的,趁着这个机会,没准儿薛凌还真是有希望地。

    不提张姐打的小算盘,并且背后跟薛凌如何嘀咕,单说大罗回到办公室,给李薇打了电话。

    彼时李薇陪没事儿到省城看孩子,顺便溜达溜达的婆婆赵春燕逛街买衣服,接了大罗的电话,想了想,晚上也没什么大事儿,见见老公的新同事也好,省的又有些闲着没事儿干地老女人看大罗年轻,也不问问人家结婚了没,就红娘病发作非要给人家介绍女朋友,这事儿在家里那边经历过,差点儿没把她气死。

    打扮的跟个妖女似地披挂上阵,连着去大罗单位接他下班半个月,总算把几个机关单位里面闲着没事儿的老女人掐没声儿了。

    也不是李薇如何彪悍,后来李薇把三个孩子带过去耍了,这才让一帮家伙相信,某人确实结婚当爹了。

    所以李薇也算有经验了,跟大罗定好时间,继续陪婆婆买东西,不过心里却想着,回家以后一定要打扮漂亮点儿去会会大罗新单位地新女同事。

    因为赵春燕也算个购物狂了,两人回家晚了一些,李薇看看时间,再着急也得把自己弄光鲜了,认认真真地打扮好了,这才拖拖然地打车过去约定好的酒店,回来她就可以坐大罗地车了,所以便没有自己开车。

    李薇今天穿了件真丝碎花及膝背心式连衣裙,长发用一支精致的景泰蓝的钗子松松地挽了一个髻,垂了几丝在耳际,明眸雪肤,细高跟的鞋子使其走起来有几分娉婷的出尘味儿道,别有一种慵懒妩媚的风情。

    当李薇被出来接她的大罗拉进他们包房地时候,十几只眼睛顿时如探照灯一般笼罩到了李薇的身上,各种表情心思陈杂。

    李薇微微笑了笑,只轻轻扫了一眼,就大概估摸出了形势,盈盈冲大家点头打招呼,随着在大罗身边的位置坐下,心里却对着张姐冷笑。

    李薇可没忽略张姐看见她的时候愣了一下,转而马上扭头去看身边另一位年轻的女孩子地神情,有惋惜有沮丧。

    办公室文化,不外乎如此。

    一坐下大罗先郑重说明:“李薇是我爱人,不是我女朋友,我们早就结婚了,跟大家报备一下啊。”

    李薇仍然点头微笑,这种场合,也不用她多说什么,摆明身份行了。

    这种单位,人们还是很注意影响的,一般很少有无所顾忌的死缠烂打的情况,毕竟有份儿不错的工作,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容易的。

    一顿饭吃下来,气氛还算融洽,张姐也找机会跟李薇身边的一个男同事换了座位,没话找话儿同李薇聊了起来,而那位年轻的女同事,李薇注意到,一直情绪不高,菜倒是没少吃,不时地也状似不经意地往李薇这边瞟两眼。

    对张姐的问题,李薇倒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相信,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不会弱了大罗的名头,学历工作这种东西,好歹她也努力了十多年,大学女教师,说出去还是很响亮地,怎么也叫做高级知识分子啊。

    至于容貌修养,有眼睛的都看得到,这就见仁见智了。

    但是作为大众的普遍标准,李薇相信自己怎么也在标准之上,对自己对大罗的信心,生活里地这种小插曲只会让她觉得有趣儿,而不会有丝毫产生自怨自艾的念头。

    她是想开了,某人显然很不放心。

    李薇中间去洗手间地时候,碰上了学校里的一位同事,一位刚刚分配来的博士生,此君无论容貌还是才华,都很自负。

    李薇刚一调过来跟他因为工作接触过一次后,此君没事儿总爱借故过来找李薇翻个资料什么的,让李薇不胜其烦,都是同事,也不好做的太过,不经意地提过自己结婚了,这厮居然以为李薇骗他,真让人无语。

    此君也是跟朋友过来吃饭,一看见李薇,马上盛情邀请她过去他们那里坐坐,李薇正在那里托词拒绝,某大看李薇半天没回去,出来看看来了。

    别人或许看不出来,李薇敏感地察觉,某人身边的气场变了,眼睛眯了起来,过来搂过李薇:“怎么回事儿,这是谁啊?”

    李薇趁机介绍:“哦,这是我同事,这是我老公,我跟你说你还不信,这回见着本尊了吧,要不...你到我们包房那里去坐坐,正好我们也跟朋友聚会,大家认识认识也不错,尤其我老公有位年轻漂亮地警花同事,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下,怎么样呵呵...”

    此君忙道:“哦,我朋友叫我,我先过去了,有机会再说,我先行一步,告辞。”

    这厮也不傻,大罗那杀气笼罩下,他要是一点儿感觉没有,那他可真是白念那么多书了。

    不过看情形也知道,他也是白惦记了,那男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所以不用李薇跑去大罗单位宣示主权,大罗一有空闲就跑去接李薇下班,急需宣示主权地可是他。

    他无论到哪里,单位都是那么几个人,李薇就不一样儿了,大学啊,年轻男人多的是,中年学也不少,防不胜防前仆后继啊。

    得有多少符合李薇那曾经地理想,成熟稳重又儒雅的条件啊,大罗想想就觉得得小心谨慎严防死守,决不能给敌人一点儿可乘之机。

    为了他们一家子地幸福生活长治久安,他得把一切不和谐苗头,掐死在萌芽状态。

    男人么,对别人就是要狠一点儿。

    番外一:少年罗建华的三次危机

    大罗这辈子即便到了年老了,回忆起所有经过的风浪,印象最深刻的仍然是青少年时代经过的三次生命危机。

    第一次的时候是读初中,家里因为老爸的生意越做越大,几乎可以说迅速暴富起来,在城里买了栋大房子住着,全家也都搬了过去。

    虽然城里各方面的条件比在农村的时候要好了很多很多,但是我并不喜欢搬过去。没错儿,房子大了,确也空旷了,老爸三天两头的不回家在外面应酬,老妈则忙于跟着老爸盯着他是不是有有了女人,平日里吵架是免不了的。

    奶奶本来在农村的时候也不必为他们操心这么多,毕竟一个月也见不到一次两次的面,现在住一起了,却为着他们的事情,不知道伤心难过偷偷流泪了几回。

    家里我也不怎么喜欢呆,时常想起跟小明他们在一起时候的事儿,那时候每天可真是快活啊,每天我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做什么小明会高兴,虽然有时候有些事情不大喜欢,比如上课上早自习什么的,可骑车驮小明一起去上学还是挺有趣儿的,尤其那些狼崽子们艳羡的目光,简直让人如沐春风嘿嘿......

    新学校新同学,实在提不起精神跟他们来往,一个个的幼稚肤浅的要死,尤其女生,课间拿着小明早八百年前就淘汰的头花首饰什么的,讨论的不亦乐乎,真是...人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男生么...大多数都跟白条鸡似的胳膊腿儿瘦的彷佛一脚下去就得咔嚓了,打球更是没劲,不禁撞,看着他们有些惊惧的眼神儿,我还是挺享受的呵呵......

    女生也都怕我,原来在农村的学校貌似女生就怕我,唯有小明不大怕我,总支使我做事情,要不是看在程爷爷的份儿上,还有她三五不时进献的好吃的,还有...算起来其实她对我们都还不错,所以帮她点儿忙也没什么,闲着也是闲着。

    这时候我认识了耿新阳,这家伙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比较好色,虽然貌似男生没几个不好色的。

    这家伙比较严重一些,本地一个大痞子的妹妹长的挺漂亮,也在我们学校读书,看样子也不像个什么正经货色,跟耿新阳这家伙勾搭上了。被那大地痞手下一个看样子也是看上了那女的的流氓知道了,带了几个人放学路上堵住耿新阳把他一顿胖揍,我本来不想管这种狗屁倒灶的事儿,没想到那几个打人的家伙自己找不自在,冲我叫嚣,被我踹趴下了,于是耿新阳这家伙把我当成了救命恩人,真是让人无语了。

    本来我也没把这件事看的太重,但是这却差点儿要了我的小命儿,那女生的哥哥带着一群流氓找到了我和耿新阳,场面十分混乱,我不知道打到了多少人,又中了几次板砖,唯一差点儿致命的是腹部那把匕首,这是替耿新阳挨的,为此他欠我一辈子,虽然后来因为小明他说过宁愿当时我没有替他挨了那一下子,他这辈子没这么难受过,一朵鲜花摆到面前却不敢伸手,折磨。

    当时我真以为自己完了,留了好多血,耿新阳那家伙腿也受了重伤,根本指望不上,那群人也都歪歪斜斜拖着受伤的跑了,我是被警察送去医院的,躺到冰冷的手术台上,彷佛灵魂出窍一般,根本感觉不到了疼痛,我想我可能要死了。

    我很留恋这个世界,原本一直觉得其实人活着真没什么意思,像我爸妈,每天吵吵闹闹的,除了花钱还算随便,也不大管家里孩子和老人,那种传说中只在小明家里看见的叫做亲情一类的东西,在我家里是找不着的,除了奶奶,实在没什么让我觉得像家的地方。

    但是现在,我感觉我就要死了,我忽然很害怕,我原来一直想着快点儿长大了吧,我就可以追小明,然后我们结婚过像她家那种幸福的日子,可现在,难道我就要没有机会了么?

    但是让我庆幸的是,我没死,手术很成功,恢复的也很快,我也从来没这么怕死过,一星期后我偷偷从医院跑了出去,打车到了小明家门口,呆了一天,只看见小明早上坐李连辉的车子去上学,中午出去学校门外的小摊上买了一小碗樱桃,吃了一颗,酸的直皱眉,但是还是皱巴着脸继续吃了几颗,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难吃干嘛还要吃,难道是馋急了?

    晚上放学坐了李琳的车子回的家,有两个男生故意用车子别她俩,被随后赶上来的李连辉和小黑小黄他们吓唬走了。

    晚上我回到医院的时候,难得爸妈都在那里急的团团转地等我,忽然我觉得,可能他们两个也不是一点儿感情也没有,最起码这一刻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活着,也许没那么糟糕。

    第二次是我结婚以后上大二的时候,因为代表学校去参加公安系统院校大比武,表现突出,被选中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伪装成一个不良少年打入一个贩毒团伙内部。

    这次任务是没的选择的,上面下来的任务,是南方一座大城市,据说不久就有一位首长过来视察,之前必须端掉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贩毒团伙。本身这伙人在本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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