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噢,邓浩文,你肯为我写速写,那真是好极了。」伊华大喜过望地说。
「如果你肯安定地坐下来的话,速写画自不成问题。」
「当然肯,事实上,我在念美术课时,同学之间就互相当过模特儿了。」
「噢,你……」他几乎冲口而出地问她有没有给同学画过裸体画,但这样问似乎不大好,所以,还是及时将下边要说的话咽回去。
「邓浩文,你要问甚么呢?」她奇怪地看著他刚才欲言又止。
「嗯,你可否摆一个姿势……很随便的一个姿势。」他掩饰地说。
她立即顺从地摆了一个姿势,闲适地斜靠在椅上,一手搁在椅臂上,一手托著香腮,妙目注视左边一个小几,几上是一小盆室内绿色植物。
「唔,这个姿势很不错。」他高兴地说。
他立即动笔在纸上描画起来。
邓浩文现在真是一举两得,既然可以为她画像讨好她,亦可有机会从容不迫地欣赏她美丽的轮廊及动人的身段,而且是光明正大地注视。
虽然,伊华常在蓝月时装工作,但邓浩文一直没有机会像今次这样细心地注视她。
无可否认,能够这样恣意地细看她身上每一个部位,的确是件乐事。
不过,邓浩文虽然欣赏著这个美女,但手中的笔并没有停下来,他要捕捉她的神韵容貌。
虽然邓浩文从来没有对著模特儿画过人像,但由于职业上的需要和训练,加上他亦甚有绘画的天份,所以这一点是难不到他的,既然他单凭记忆也能画得出她的一颦一笑,现在在他面前,是活的模特儿,自然更为容易得多,更能捕捉到神韵。
他画得很快,有时又很慢,而她也彷佛知道他的心意,并不是长久地保持著同一姿势,她坐在椅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改变另一种姿势。
她这样做,邓浩文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描画她,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欣赏她的美态容颜。
唐代大诗人李白写过这一首诗来形容「敬亭山」。
飞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现在邓浩文也心有同感了。
对著伊华,那的确是百看不厌的,不过,即使百看不厌,也不能一直要她呆坐下去的,事实上,他亦已为她画了几幅画了。最后,他不得不依依不舍。
「伊华,大功告成了,你看看吧,希望没有使你失望。」
于是伊华高兴地走过来欣赏他的作品,果然,在面对著她来作画,他的绘画技巧更能得以发挥,而且,更能全面地捕捉到她的神韵,将她的美态和高贵典雅的气质,完全表露无遗。
「怎么样?」他大大感到得意地问。
「噢,精彩极了。」她赞叹地说:「不过,你把我描画得太美了。」
「不,我只不过如实的把你的神态描画下来罢了,说真的,我仍然未有足够的功力将你的内在美也一并显露出来呢,相信若果你能给我更多的机会来作写生,而我又能再磨练一下技巧,我相信我终能够把握到这一点。」
他乘此机会这样说,是因为觉得这是个接近她的最好机会和方法。
「邓浩文,你已经画得很好了,比我想像中还要好,尤其是你根本重没有受过任何正式素描训练,竟然也有此功力,真的是一个天才。」
「唔,我不敢自认有天才,不过我对绘画的确是有很大的兴趣,可惜没有人指点我。」他故意这样说。
伊华笑了一下说:「这样吧,既然你肯教我设计时装,我也投桃报李,教你绘画好不好?」
「真的?太好了,一言为定。」邓浩文连忙满口承诺,事实上,这正是他梦寐以求之事。
「有你这一位学生,是我的光荣,我自问在铅笔昼素描上,是没有资格给你任何指导的,不过,在油画上,我还能够向你指点一二。」
「唔,对于油画,我的确是一窍不通。」
「你素描根底好,在学习油画上应该没有困难。何况,你身为时装设计家,对色彩自然颇有认识,这对你亦很有帮助。」
「总之有你教导,即使我是半途出家,相信也会有所成就的。」他满有信心地说。
想到以后能和她常单独地在一起,他就更是心花怒放了。
「唔,在绘画艺术上是否有成,那就要全靠你本人的努力和探索,这非我能够教导,不过,我认为你能在工作之余发展一种业余兴趣,我认为这是很有意义的事,这不仅可以调剂一下生活,亦可以令你的眼界更为扩展,说不定这种业余兴趣令你已很丰盛的人生变得更为丰盛呢!而名与利的附属回报又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她这一番说话,邓浩文感到十分佩服,也大有茅塞为之顿开之感。
「伊华,你的话令我有很大的启发,这也是从没有人对我这样说过的,我的物质生活虽然很丰富,但许多时候在静下来时,我也常常会抚心自问,我这样劳碌辛勤,究竟是为了甚么呢?做人的意义难道是不断地为了增加财富吗?但舍此之外,我又能把握到一些甚么呢?所以有时我也觉得做人荒谬和全无意义,现在,听到你这一番话,我这才有了新的领悟。」
「你是一个聪明人,你始终会领悟过来的,即使没有我的说教,不过,我仍然很高兴你有一份领悟。」她也欣赏邓浩文有此想法和肯接受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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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华将邓浩文为她所画的速写画裱好,并且挂在自己的书房内,她感到相当的满足。十分明显,她明白邓浩文对她是有好感的,虽然在那一日之前,他从未和她有任何密切的交谈,也似乎不大注意她,只是视之为一般属下职员看待,直到那一次无意中看到他描画自己的画像,这才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
她虽然已习惯男性对她的崇拜及爱慕了,但能得到邓浩文的垂青,她还是感到十分之光荣。
因为邓浩文的确是与众不同,不仅是一个年轻、事业有成的人那么简单,也许时装设计和艺术是相当接近的,所以她也就觉得他并非是一般所谓「事业有成,青年才俊」那样的平凡,甚至乎是在她心中认为是令人讨厌的人,自然,邓浩文在外表上也是著实很不错的。
而最令伊华对他刮目相看的是,邓浩文虽然拥有如此优厚的条件,又置身于众香国之中好一段日子,不少美丽的女孩子都乐意亲近他,但他却能端正不阿,在现今这个世界,这样洁身自爱的青年企业家,真是罕见,他也可以被列成「稀有品种」了。
还有一件事令伊华留下最深刻印象及佩服的,那是邓浩文并没有为了要取得那一位何先生的订单,而要她或暗示她讨好何先生,相反,他甚至坦白地对她表示她不必卖何先生的账,即使生意因此而告吹也在所不惜,这又怎会是那一些爱钱、视钱如命而不理他人死活的人所能做得到呢?
这一种品格高尚的人,她以为只有在书本中才会出现的,现在竟然能在这个世风日下现实社会中存在,而且她有幸地能遇上了,又怎能不使她芳心为之倾许呢?
许多时候她忍不住将邓浩文与她前任男朋友孙迪宇相比较,即使孙迪宇没有移情别恋,并且仍然深爱著她而要她在这两个中人挑选一个的话,她也不容易作得出抉择。
当然,若不是孙迪宇莫名其妙地抛弃了她,突然和学校中另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同学结婚,她也不会离开美国这个伤心地而返回这里,而即使她回来了,若不是听了父亲的劝告,她也不会到蓝月时装公司当模特儿,那就不会认识得到邓浩文了。
人生的离合就是这么奇妙。
伊华是林大行的女儿林咏淇的英文名。
当她失去了孙迪宇的时候,的确令她郁郁不欢,信心也大受打击,但来到蓝月时装公司工作之后,她的心情也就逐渐开朗起来了。这不单是环境的转变,和将自己千金小姐的身份隐瞒起来有著一份刺激感,最重要是这时她对邓浩文已颇有好感,且好感渐增,而孙迪宇在她心中的地位也就相对地逐渐减退了,所以,心情也就逐渐开朗起来。
问题是她的性格比较高傲,是绝对不会主动地向邓浩文表示好感,而邓浩文亦是一个崖岸自高的人,两个人自然不容易走在一起,纵使是彼此都颇为心仪对方。
现在,这一道隔膜终于也很自然地打破了,伊华自然是十分之欣慰,芳心暗喜。
她欣赏著邓浩文为她画的速写,内心不时有一阵阵温馨的感觉浮上来,她随手搂住了一个软枕,把头深深地埋入去,她这一份温柔的感觉已经久违了很久了,现在又再在她的心坎中酝酿起来,想到自己将如何向邓浩文学习时装设计,以及她会如何悉心指导邓浩文画油画。
伊华想到了那种绮丽风光时,忍不住从心底下微笑起来,笑意便在她俏脸上荡漾。
于是,她又想到父亲曾这样劝解过她:「你以为你那一位搞雕刻艺术的孙迪宇很了不起吗?其实在其他行业中亦有不少很特出的人物。」
现在她才发现父亲此言不虚。
也许,她一向也只与艺术圈子中的人有来往,而那个圈子也实在是太窄小了,或许可以说是她的生活圈子太窄小吧,所以在遇到孙迪宇之后,就大为倾倒,现在她在另一个层阶,另一个生活圈子中,果然遇到了邓浩文这样杰出的人物。
至此,她不得不佩眼父亲之见识,也许父亲的处世经验的确是很丰富,想到这里,心中自是对父亲的疼爱及指导感到温馨。 不过,伊华尽管在欣慰之余,理智也没有被感情所完全蒙蔽,她很自然地想及一个问题--为甚么父亲要她隐瞒身份,前往蓝月时装公司当模特儿这一份工作?
这个问题一直压在她的心里,只不过以前心情不好,心灵大受创伤之后,一切都无可无不可,现在创伤已差不多完全复原了,而且还有新的感情萌芽,在生命力恢复之后,她就有必要弄清楚这一个问题。
她深知道父亲的性格,他要做一件事,都有其真正的用意和目的,绝不会胡乱行事。
不过,她现在并不是急于要研究父亲到底为甚么著她去蓝月时装上班,而是要争取时间多设计一些时装式样,好作为向邓浩文请教设计之道的样本。
她摊开了纸笔,又参考了一些时装杂志,左翻右翻,左思右想,总是下不了笔,在她未著手实行之时,这才知道一点也不容易,除了欠缺经验之外,许多细节也是无从著手,最后她索性丢开所有技术性的问题,纯是作天马行空式图案上的设计,这样她比较上可以发挥自己的想像力,至于实际上是否可行,那就无法兼顾了。
她兴致勃勃地东涂西抹,连食饭的时间到了也不知道。
女佣一再来请她到饭厅去食饭。但她却置诸不理,最后,竟然是她父亲走了进来,初时他还以为是宝贝女儿在发脾气,所以不吃饭,却原来她是在画画,而且是时装设计,这才叫他放心。
「咏淇,你要赶交功课吗?我可不知道你做模特儿原来还要交设计的。」他得意地说。
虽然,林大行语调中不无讽刺,但其实他是很高兴女儿能这么投入,真的可以说是做到敬业乐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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