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的。
“小四!”她向前靠着泉口,冲着外面叫了一声,有岩石挡住,走不了光,外面那个小屁孩儿是她弟弟,即便看见了也无所谓。
“姐,怎么了?”林四闻声很快蹿了进来。
“那个……我要洗头,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洗干净?”林阡陌问道。出门时忘了这茬,她知道古代人有用皂角清洗的习惯,可是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这东西,就算有,老实说她对皂角的认识,仅限于洗发液瓶子上画的两片图案,也没仔细看过具体是什么样儿。
林四毕竟年纪小,也没奇怪自家姐姐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拍了拍头,说道:“对了,忘了拿皂角了,姐你等着。”
林阡陌松了口气,看来这里的东西和她所知道的称呼都一样,没乱了章法,这样她认识这个世界就容易得多了。
林四一溜风地跑了出去,不多时拿了几片弯刀型的东西进来,活像两个超大型的豆荚。林阡陌顺手接过,却不知道怎么用,拿着端详半天也没研究出个结果来。
林四倒也机灵,找了块石头过来,把皂角放到水里泡了泡,几下子砸烂了,捧了些粘粘的黑褐色的东西,递到林阡陌手里。
“姐,小心别弄眼睛里了。”
林阡陌就用这东西洗了头,她将这些皂角碎渣放在石头上,用手搓起点泡沫来,尽量去掉碎渣,就用那泡沫洗头,还挺润滑的,洗得也干净,就是不大好弄,她寻思着下次得弄个布包过滤,免得这样剔太麻烦了。
擦干了身上的水,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将换下来的衣物就着石头搓洗干净,出得洞来,林四正躺在一块青石上晒太阳。
林阡陌将衣服晾在一丛荆棘上,也找了地方坐下,用木梳梳理着一头秀发。清洗过的发乌黑油亮,长长地直拖到了腰际,根部也没分叉,可见营养充足。她曾经梦想过有这样一头浓密的发,竟然真的实现了,手抚秀发,不禁自恋起来,颇有些爱不释手。春天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空气干燥,不多会儿头发就干了,衣服也干了。
家里人是要忙到晚上才会回,也不用怕有人着急。林四将水罐装满了水,说是要背回家喝。温泉水含有大量的矿物质,食用的话会对人体脏器造成危害,这一点林阡陌是知道的,于是告诉了林四这水不能喝,林四一听傻眼了,寻思着这山里一定还有别的水源,天色反正还早,姐弟俩决定去找水。
林阡陌不会梳发髻,头发就这么披散着,随风舞动。找了半天,果然在一处岩石缝里发现了一小股水流,她兴奋地先凑了嘴巴上去喝了几口,纯天然的矿泉水啊,真甜!等林四也喝过了,才把水罐凑了上去,一边接水一边享受着山风的吹拂。
山林中忽然响起一阵歌声,高昂的嗓音,清越而优美:
山歌好唱口难开
青崖的姐姐看过来
弟是山间一棵藤
借根青松倚过来
林阡陌听明白了歌词,不由得大乐,原来此处流行养正太,小哥儿求亲,不是找的妹妹,竟然求的是姐姐。
男声唱了两遍,半山腰上突然起了和声,一个女子唱道:
山歌短啊山歌长
山歌只在山间唱
姐是山间野花朵
开在荒郊山崖上
心想弟弟俊模样
两袖清风心愁怅
恼恨心中无点墨
富贵生活莫妄想
歌声一阵阵地响起,竟然不止一人,是一群青年男女在对歌,不过明显的是女少男多。林阡陌听得有趣,接满了水也不急着走,坐在山间静静听,觉得这些乡民虽然日子过得穷,却也会苦中作乐,心态倒是好。而且男女关系看起来并不像她开始想的那么复杂,看来自由恋爱也挺盛行的。
听来听去,好像一个男的看上了个女的,想要嫁过去,不过女子怕家贫给不了他幸福,于是犹豫着没有答应。林阡陌自己都替那女的着急了,人家男的都不怕了你怕什么,越听越不是滋味,干脆扯开喉咙吼了一嗓子:
山中只见藤缠树
世上哪见树缠藤
青藤若是不缠树
枉过一春又一春
竹子当收你不收
笋子当留你不留
绣球当捡你不捡
空留两手捡忧愁
连就连
你俩结交订百年
哪个九十七岁死
奈何桥上等三年
对面山上对歌的人想不到会有人半路插出来,听罢林阡陌的歌声,立时有人赞好,一群青年男子在林间探出头来,四处张望,想看看唱这歌的是哪家姑娘,吓得她赶紧拉了林四,也不管最后对歌的结果如何,一溜烟跑了,留给人们的是一个纤细的背影,一头飘散的长发。
“看背影像是前村的林家丫头。”有人说道。
“那丫头心高着呢,人家是有学问的人,你们可就别想了。”
“前几年倒是有些猖狂,最近两年倒没见出来了。”
“是不是想娶城里韩家的儿子,被人打了一顿,差点连命都没了那个?就她那模样?还挑三拣四?”
“山歌倒是唱得不错,可惜我没看清样貌。”有人遗憾地说。
林阡陌早跑远了,不知道人们的议论。人群不远处的一棵松下立着两匹马,马背上的男子听到议论,对着身旁的女子挑了挑眉。
“是她?”
“正是!”女子笑道,“她说从今后再不提笔作文章,没想到却作起山歌来了,倒也有趣,哈哈哈!”
“这山歌却是不错。”男子远眺着前方,那道背影早已消失了,远远的他也没看清她的相貌,却看到了那一头飘扬的长发,像黑缎般随风飞扬,将她半个身子遮蔽了,显得那人更加地纤小。
“五哥,走吧,否则天黑前入不了城了。”身旁的少女说道。
男子点了点头,扯了一下缰绳,两骑并辔,沿着狭窄的山道飞奔而去,山间响起一阵得得的马蹄声。
林阡陌洗得干净了,觉得身上轻松许多,这会子也有了力气,与林四抢着水罐,一人背一段路,很快回到了家。虽然爹娘什么也不让她做,身为这个家的一员,她还是觉得不该闲着,挽了袖子,跟着林四学起做饭来。烧火弄灶的她不在行,切菜做饭却是懂的,反正林阡陌以前没干过,在林四的指挥下,她做得有模有样,等林大娘带着一家子回来时,屋子炊烟袅袅,一锅混着糠的野菜拦饭已经煮好。
尽管难以下咽,林阡陌仍旧强撑着吃了两碗,这才看到了林大娘满意的目光。这一天她的收获不小,从林四身上打听来的,加上从乡民身上所见所闻,让她明白了这个社会是重文的,知识就是力量,要想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对她来说似乎只有读书这一条路,只要用心,她相信自己不会差到哪里去,只是家徒四壁,读书是要花钱的,她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
救了个胖少爷
再怎么难开口,林阡陌还是说了。听到她决定重拾书本,林大娘满心欢喜,连连说道:“这才对,这才对,我们林家就你一个女儿,原指着你光宗耀祖,其他事不用你多想,只把书念好就成,入秋县郡就该招生了,若是考得个功名,全家都有光。”
林阡陌一听,敢情还有科考啊,仔细问了一下,才发现与自己想的不是那么回事,这个科考不是考秀才,倒类似于前世的公务员考试,每年都有一次,考中就是正式的国家公职人员了,可以拿俸禄。所有进过学的学生都可以参加考试,国学是免费教育,由各地的乡绅仕族出钱请先生授课,不过仅限于女子,男子上学,还是得交钱,因此家贫的林阡陌才能读到书,兄弟们却没这么幸运了。她寻思着这个坎儿只怕也过不了,凭她的本事,本来考试也难不倒她,但这是在古代,用文言文答题可做不到,现在恶补恐怕也是来不及的,那些词汇艰涩难懂,她不是没有领教过,中学时学到文言文就头疼,小打小闹骗骗人可以,玩真格的可就提不上台面了。
公职谋不了,私职总能谋一个吧?在金陵,读书人的地位还是挺高的,她只盼着能够找到份工,先赚点钱再说,至于其他的,慢慢再想办法,路是人走出来的,半工半读是她的强项,既然这里也有义务教育,她也不会白白浪费。
林大娘取了些铜钱给林阡陌,还是由林二陪着进了城,主要也就是去买些纸笔啥的,她打算好了,买本字贴临摩,再弄几本书,多写写,字也就记得熟了,反正林阡陌两年没接触书本了,就是有些生疏,也说得过去。
在城里有名的墨宝斋逛了逛,林阡陌也就是看了看,那里的东西贵得要命,她手中的钱全加起来也不够买一只笔的,但这里的东西可以试用。她观察了一下墙上挂的墨宝,翻了翻几本当世名家之作,发现写的字都是蝇头小楷,蛮漂亮的。她提笔试了试,在纸上写了两个简单的字,那笔迹有些像她的,又似乎不大像,人说字如其人,曾经的她写的一笔狂草,乱得除了自己没人认得出来,如今所书却颇为端正,字迹清秀一如她的长相。
轻轻捏了捏手腕,她明白了,写字不光看人的性情,还有力度的掌握等等各方面都有关系,想来本尊的林阡陌多年养成的习惯还在,她不用担心两人的字写得不像,怎么可能不像呢,握笔的还是这具躯体,还是这只手,灵魂是虚的东西,顶多神韵上会有点变化,但毛笔字对她来说,还真是没什么基础,所以一切应该都和以往没有不同,事实证明,的确如此,除了思想有变,外在的一切,仍旧是林阡陌,不是那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子。
墨宝斋的生意很好,这老板也很有心思,竟然推出试用这一项,若非如此,林阡陌还不敢进来,狗眼看人低的事情她前世见多了,何况她如今还真的是处于社会最低层的人,怎么看怎么低。
林二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听到旁边人的问价,一面惊讶,一面羡慕得只差要流口水了。扯了扯林阡陌的袖子,轻声说道:“姐,咱们还是走吧,这儿的东西咱可买不起。”
“正因为买不起,所以要看看,”林阡陌笑将手中的笔递了过去,“要不,你也来写两个字?”
林二红着脸摆手:“我可识字不多,写的像鸡爪子,没得让人笑话。”
林阡陌也不强求,笑了笑,提笔略作思量,在面前的宣纸上落下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墨汁入纸,很快晕了开来,纵是拿来试用的纸,也这般好,林阡陌摇了摇头,搁下了笔。心里头还真是恋恋不舍,以前因为家境不怎么样,看着同学周末学这个学那个的叫苦不叠,她心下是十分羡慕,自己是想学没法学,如今居然落到个提毛笔的时代,书法这门功课,她还真是有兴趣。看着达字后面的一点,她微微一笑,刚才差点就落了个逗号,一时还没习惯自己换了个时代,标点符号在这个时代可是不存在的,古人喜欢自个儿玩句读,这点挺让人头疼的,幸好只是文章如此,要是说话也这般模样,不带歇气,恐怕没两句话就给咽死了。
“走吧!”唤了林二一声,位着他出了墨宝斋的大门。
回头看了一眼,心想这家店的老板必是个雅致而精明之人,这店的管理风格,颇有些现代意识。想想便陷入了沉思,什么是现代?什么是古代?这是个历史上从不曾记载的朝代,与她曾经所处的时空有什么关联,是在那之前还是之后,或者是并列的所在?就像历史上发现的那些奇迹,古代人的不少文明埋藏在了历史长河中,现代人的智慧都摸不透。越想越是混乱,有种身在梦中之感,但愿一朝醒来,这只是个梦。
肩膀忽然一痛,打断了她的思绪,将林阡陌拉回了现实。身旁一个青衣小厮蹲了下去,忙着捡那散了一地的纸。林阡陌醒悟到是自己挡了人家的道,这小朋友没注意撞到她了。前面一个胖得圆滚滚的锦衣公子回过头来,皱着眉头看向青衣小厮,喝斥了几句。
林阡陌蹲下去,帮着捡散落一地的纸张,再晚些要给风吹跑了。青衣小厮抬头冲着林阡陌笑了笑,是一张明朗英俊的脸。斜眼瞅了瞅锦衣公子,眉眼倒也不差,就是太胖得厉害了,眼睛都快给脸上的肉挤没了,那身胚抵得上三个林阡陌。
“元三,还不快些,做事笨手笨脚的,少爷可受不得日头晒。”胖少爷身边还跟着个管家模样的人,见少爷脸色不对,也冲着青衣小厮喝了一声。
“莫爷,您老陪少爷先上车,小的很快就过来。”元三说着话,接过林阡陌递过去的纸张,道了声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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