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暮晨光_分节阅读_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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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地毯也吸走了大半的脚步声。

    仿佛众星拱月一般,走在最前面的男子修长挺拔,黑色的风衣衣袂微动,五官俊美眸如寒星。

    其实光线并不算太好,用的都是偏冷色调的壁灯,一盏一盏排列过去,走道被夹在中间更像是一条微暗的光河。

    可方晨还是觉得,那个男人的面容竟是如此清晰。

    明明隔得那么远,却还是清晰的。

    仿佛他的眉目和轮廓,甚至连微微抿着的唇部的线条,都是那样的似曾相识。

    可是,她过去从来没有见过他。

    有着这样长相和这般气势的男人近乎少有,相信只要见过一次便断然不会忘记。所以她很确定,这绝对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肖莫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结果立刻笑了起来,将手一扬:“韩!”

    她这才像是被惊醒,稍稍敛了神。

    这时一众人等已经走得近了,只隔了十来步,皆是一袭全黑的打扮,气势竟隐隐有些迫人。

    韩睿循声望了过来,视线从方晨的脸上划过,有那么一刹那,不着痕迹地微微一晃,眼底像是闪着细碎冰凌的光亮,却又稍纵即逝,然后才开口说:“你来了。”是对着肖莫讲的,声音如同汩汩冰泉,清冽异常。

    看得出来这两人的关系不错,肖莫随手掏了烟盒出来,抽出一支烟递过去。

    韩睿伸手接过凑到唇边,下一刻便听见“叮”地一下,清脆的机械开合声裂开在空气中,身后已经有人立刻用手护着火送上前来,他只是侧过身微微低下头,猩红的火光便在修长的手指之间明灭忽闪。

    他们就站在pub门口,淡白的烟雾飘渺升起,烟草的气味很快弥散开来,方晨不动声色地轻轻侧移了一步。

    他仿佛这才注意到她,淡淡的瞥她一眼,问肖莫:“这位小姐怎么称呼?”脸上并没有多余的表情,语气也随意得近乎漫不经心。

    “方晨。”肖莫介绍说:“这是韩睿。”

    方晨点了点头,直视过去:“幸会。”

    如今站得这样近,她微仰着脸,与他只隔了两三步之遥,连他眉心那两道细微的纹路都看得如此清晰明了。

    似乎是个不怎么快乐的人,又或许是常常皱着眉,所以才会出现这样微浅的竖形细纹。

    然而现在,他却极轻微地一笑,同样点头说:“方小姐,你好。”其实声音依旧清冷,一双眼睛深得如同广袤宁静的夜空,望不见尽头,却恰恰因为那样一抹极轻淡的笑意,似乎便在瞬间浮起繁星般的光亮。

    她竟是第一次产生这种错觉,仿佛面对着深甬,而自己正一步步地就快要被吸进去。

    好在肖莫这个时候说:“一起进去?”她才偏过头,与韩睿的目光稍稍错开,不知怎么的,竟然心下一松。

    她那时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还是几天之后提起那场着实精彩的歌舞秀来,苏冬脸上笑了笑,一副见怪不怪的口吻:“韩睿看中的东西,那还用说么。”

    记忆中仍是那双寒星泛烁的眼睛,还有风衣袂动的冷峭气势,于是方晨鬼使神差般地多问了一句:“他是什么人?”

    苏冬说:“你以为我现在呆着的那个场子是谁的?”

    “是他的?”

    “嗯,幕后真正的大老板。不过不常来,平时都由手下弟兄看着,但那也足够了,他就算不露脸,大家也都是要卖他面子的。”

    这样的形容不由得令方晨陷入一阵沉思,半天才说:“……原来他是黑社会啊。”仔细想想,却又觉得那排场很能对得上。

    结果苏冬愣了一下,竟也没有反驳,只是随意地说:“开这种店的,谁没有一点背景?”又忽然想到件好笑的事,于是便告诉方晨:“不过能长成韩睿这样出色的,倒也真不多见就是了。说来我那儿就有好几个小姑娘迷他迷得半死,背地里不知道把他讨论了多少遍。”

    “这有什么奇怪。我原来的梦想就是嫁给黑社会大哥呢,那种又帅又会耍酷的男人,前呼后拥的,别提多派头了。”

    “你那时几岁?”

    “十来岁吧,大概是小说看太多了。”

    想起这个,方晨不禁笑了笑。那是小时候多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是当时见过的多半只是街头的小混混,小小年纪恐怕连烟草的味道都还没习惯呢,却偏要在嘴巴里叼根香烟装模作样,连讲话也要拿腔捏调的,眯着□的眼睛抖着腿,没坐相更加没站相,似乎就怕别人觉得他们不够流氓。

    她有个好朋友就和这样的小流氓早恋,结果被家人发现拖回家去一顿毒打,并且关了禁闭。而她整个暑假则都在来来回回地帮忙递情书,还想,看,黑道也是有真情的,就像小说上写的一样。

    并被自己的这种认知感动了。

    可是当最后一次把好朋友的信交到那小流氓手里的时候,对方却突然说:“要不你跟我吧!”

    她愣了好半天,才恶狠狠地将那只搭在肩头的手拨开,她当时正在发育,不经意间已经出落得越发漂亮,整个人显出一种少女独有的生机勃勃的健康之美,迎着晚霞,脸上的肌肤幼嫩得仿佛都能透出光来。

    只记得自己气得胸口起伏,把薄薄的淡蓝色信纸重重摔在那人身上,然后飞跑起来转身离开。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恰好碰到去学画画的陆夕,陆夕叫住她问:“跑什么?怎么脸这么红?”

    “生气。”她头也不回地说。

    是真的生气,还有就是觉得失望——小混混就是小混混,亏她之前还对他另眼相看!

    可是好友却不理解,暑假结束之后,一转眼自己的男朋友就改为纠缠自己最好的朋友去了,换了谁都会觉得出离的愤怒。所以任凭方晨如何解释,两个女生之间看似牢不可破的友情仍是无可避免地破裂了。

    也正是在那段时间里,方晨认识了苏冬。

    只是一次巧遇罢了,却几乎一拍即合。

    于是她们一起逃课去吃冰淇淋;一起去旱冰场认识那些陌生的男孩子,与他们牵着手溜冰,但又不会让对方送自己回家;她们考试前夕还约着偷偷从家里跑出去,然后找那种租书的小店,站在里面免费翻漫画看。

    她过得堕落极了,原本就处在中游水平的成绩更是一落千丈,班主任不止一次地把爸妈叫去谈话,可是她根本不在乎,因为从小的性格就是这样,也因为心里总想着,家里有个陆夕可以出人头地不就够了么?

    相比之下,陆夕确实出色得多,甚至可以算是学校里最出众的女孩子。省三好,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大大小小的奖项几乎无一疏漏地领回来,家里甚至有一面墙是专门为陆夕摆放奖状的。

    陆夕是全家人的骄傲。

    而她呢?什么都不是。就算惹了麻烦回来,也顶多是被骂一顿。

    或许他们根本就注意不到她,有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姐姐在前面,她更像是一个影子,灰蒙蒙的毫不起眼。就连取名字的时候,也没有跟着陆家人姓,而是跟了外婆姓方。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有些人甚至不相信她与陆夕会是亲姐妹,又或许根本不信她是陆国诚和曾秀云的亲生女儿,因为他们一个是国内医药开发领域的知名学者,另一个则是大画家,一年中倒有大半年的时间是在外地办巡回画展的——如此优秀的基因组合到一起,绝对没有理由会生出她这样一个连普通考试都有可能不及格的女儿。

    所以她也怀疑,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捡来的。

    就记得小时候有次妈妈说:你是我从垃圾箱旁边抱回来的。于是她一直耿耿于怀,因为这种可能性实在太高了。

    一直到陆夕死掉,她都不愿意承认自己长久以来都在嫉妒她,甚至,有些莫名的憎恶,所以她从不肯好好同她说话。

    可是那一天,站在冰冷阴寒的停尸房里,她看见陆夕的脸,那样苍白,那样平静,静得就像睡着了一般,长长的漂亮的眼睫毛上仿佛挂着一层白色的霜气,可是却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竟突然觉得害怕,完全不敢再看,连手脚都在抖,心里有一大块的空洞,像被人倒进了热炭,火烧火燎的疼痛。

    可是听到爸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她居然没有哭,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来。她从小就不爱哭,贪玩摔破膝盖和手肘的时候都不会哭。

    高大英俊的外国警察就站在她旁边,离陆夕有三五步的距离,好心地用英语安慰了她几句。

    她一直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目光都不肯移动一下。

    记得临走的时候还对人家笑了笑。身体里那么痛,连头都是痛的,太阳穴一抽一抽地跳着痛,可她居然微笑着说:“you' re so cute.”

    幸好爸妈正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完全没注意到她的举动。倒是那个年轻警察愣了一下,蓝褐色的眼珠里有疑惑,还带着一点鄙夷和嫌恶。

    她那么冷血,在亲姐姐的尸体面前,都还能若无其事的用语言挑逗陌生英俊的男人,所以遭到冷眼和轻视也是应该的。

    可是没有人知道其实她有多么后悔,后悔过去没有对陆夕稍微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所以她不敢看她,连认真去见最后一面的勇气都没有。

    她是个胆小鬼。

    又或许,她想,如果这种事是可以代替的话,或许她可以代替陆夕死掉,那样的话爸妈也就不至于如此伤心了吧。

    那天和苏冬小聚之后,方晨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很快就又见到了韩睿。

    下了班,她本来是想去音像店买牒的,可是走到半路却突然下起雨来。这座城市的冬天极少下雨,所以一时之间竟都没有防备,许多路人纷纷遮住头往前跑,她也跟着奔进附近一家商场避雨。

    结果正巧碰到年关做活动,许多商品的折数打得都很低,还有返券或立减现金的优惠。或许真是太久不得空闲了,方晨逛了一大圈,出来的时候手上无端端多了几个袋子。

    雨还没停,而且越下越大,整个天空都是黑的。

    大门外面就是停车场,计程车根本不被允许进入,如果要打车还要穿过马路走到对面去。她正在考虑要不要再进去买把伞,这时身后的电梯“叮”地一响,从里面走出来一帮人。

    大约是从顶楼的旋转餐厅下来,可是气氛却并不见太热络。

    方晨自觉地往旁边让了让。

    其实要在人群之中一眼便看见韩睿本来就不是件困难的事,更何况此刻他又走在最前面,与一位微矮的男人一起,后面的那些倒仿佛真的成了跟班。

    他今晚仍旧穿着黑色的衣服,既没开口与人交谈,更没有笑容,可是整个人却又分明那样的显眼夺目,令头顶繁星般璀璨的灯光都仿佛黯然失色。

    他从她的面前经过,还是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去,然后平稳地移向前方,神色漠然。

    他没认出她来。

    只有那日酒吧外的一面之缘,没认出来也很正常。

    已经有年轻的男人先一步撑了伞走进雨里去,片刻便将车子开过来。他们显然是两拨人,简单道了别,然后各自乘着轿车呼啸而去。

    转眼间就又剩下方晨一个人,黑漆漆的夜色里,雨丝仿佛大把的细密的银线,从天上一直延伸下来。其实为了打发时间,她大可以转回头去再在商场里逛一圈,可是今早出门的时候穿了双高跟鞋,方才的一番血拼已经将两只前脚掌折磨得火辣辣的疼,连多走一步路的勇气都没有。

    要么去买把伞,要么直接冲到马路边上去。

    她衡量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可是后来才想到,在这种天气里,其实打车才是件最奢侈的事。

    路边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两只手又解放不出来,她觉得自己的样子狼狈不堪,而且傻极了。

    那些载了客人的计程车一辆接一辆地从面前呼啸而过,车轮过处带起一片水花,简直令她绝望。

    冒着雨又再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车缓缓地停在了面前,而且一来就是三辆。

    车灯很亮,直直的六束光照过来,光柱里尽是细密的银色雨丝。她正觉得奇怪,中间那车的后车窗已经缓缓地降了下来。

    里头的人看了看她,她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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