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貌娶人(出书版)_分节阅读_3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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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自己卑微的样子一定十分可厌,自幼的贵族训练教我有涵养的男人决不应该这样纠缠,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脏,它快要难过到死去了。我神经质般的嘶声朝那侧影喊:“我会为你等候一生的!”

    “不需要,永远不可能。”乐正云的声音带着我不熟悉的残酷,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念想。我死死的扶着电梯冰凉的铁皮,看着那无情清绝的容颜被钢铁的门缓缓合上。

    红色的箭头开始向下跳动,我呆呆的望着那跳得越来越快的数字,感觉那红色在迅速旋转,然后,我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布置简单的陌生的房间里。我艰难的转动头,听见一个声音说:“好些了吗?”

    是苏长衫。他那普通却令人舒服的嗓音让我几乎要哭出来。我用被子蒙住头,像受伤的野兽一样呜咽道:“我的人生没有希望了。”

    “男人只有在心脏停跳的那一刻,人生的希望才真正终结。”他的声音连一点安慰的意思也没有。

    “我虽然活着,但我的心脏不跳了——永远不会跳了。”

    “心脏的功能从来不止为爱情而跳。”他看到了我的颤抖:“我听服务员说你在楼道里徘徊了一整天,似乎只是为了和一位小姐说几句话。”

    我猛地从被子里钻出来:“你见过她?”

    “没有。”他把一杯热水递给我。

    “你如果见过她,就能理解我的痴狂了。”我绝望的闭上眼。

    “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只要看大家谈起她的眼神,也能想象到她的风姿。”他似乎陷入了某种惋惜的回忆中:“其实情人眼里总是最完美,相貌不过是你痴心的借口罢了。”

    我低头不语,心灰如死。

    苏长衫拉开窗帘,阳光瀑布般洒进室内。原来,已是早上了。

    那背影在窗前显得写意,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我年少灰暗的心中有种感动,这个人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为我拉开过一室的阳光,无论以后世事怎样变化,我都会报答他。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和我一样想法的大有人在,苏长衫就像一个神话,与他接触过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忠于与他的友谊,甘愿报答。

    他不再理睬我,拿了一个小铲子去挖窗台上的一颗盆栽。

    那是一小盆仙人球,浑身是刺生得十分威风。仙人球旁有一颗稻草,长得也很高了。

    “你要除草吗?”我死气沉沉的从床上坐起来。

    “是啊。”苏长衫闲闲的说:“除草的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拖着沉重的腿走到窗前。

    “不知什么时候飘进来的一粒草种。仙人球喜旱,我三个星期才浇一次水。这稻草在干土里竟活了下来。”

    他说话的语调明明是平淡的,却让人感觉禅意清灵:“可惜前两天仙人球放在窗外忘了收,整夜暴雨把盆土浸透了湿润,稻草开始窜个儿,两天就比仙人球高出了数倍。”

    我观察着那株稻草,它果然正生长得十分努力。

    “以往稻草低矮,无伤大雅,现在喧宾夺主霸占土壤的养分,不再受欢迎。”他的铲子伸了下去,那草立刻连根被铲起。

    我不知为何,心里有种涩涩的同病相怜的感觉。

    苏长衫毫不留情的将草扔在垃圾篓里:“在一个巴掌大的花盆里受尽委屈,这株草只是长错了地方。”

    我心弦一扯。

    招标的最后一轮,天泰建筑夺得了“千岛湖梦”项目的承建权。爷爷想要寻找苏长衫道谢时,他早已离开了小岛。

    其实,他只说了一句话:“千岛湖上有如此多的小岛,但适合建筑游乐休闲区的最佳地方只有一处,选址比建房本身更重要。”

    就因为这句话,在其它公司都围绕着建筑本身的设计打转时,天泰公司提出了利用落雁岛的天然地理优势,打造自然和人文景观结合的全套方案。

    唯有一个地方可以得天独厚的承担这套设计——当日苏长衫拿着鱼竿,闲闲指给我看的湖对岸。

    长对地方,真的是一种智慧。

    ————————————————————————————————

    我生命中的这场暗恋一直没有长大,它在沙漠化的土壤中拼命生长了很久,最后被一场事实连根拔起。

    我二十三岁时,报纸上披露的惊天秘密,让我终于知道了乐正云无情的理由——他才是王子,一直是。童年走独木试胆时他挺直的脊背在我眼前反反复复,哪怕那样清绝的容颜迷惑了世人,他内心的骄傲从未妥协过。

    那一次,我七年的坚持终于以绝望结束。也许是苏长衫留给我的仙人球给过我解药,使得我能在这场爱情灾难中幸存下来。

    心动,有时未必是福气。

    爱情的种子发芽了,如果土壤不对,也只能凋谢成一场春风的祭奠。

    此后,无论是爱情还是生命中的其它东西,我想,自己也许已经知道——对一颗希望的种子来说,能选择一方适合它的土壤,比拼命生长更重要。

    番外:识君天下

    作者:李惟七

    上篇

    一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戊戌朔,日全食。

    一座轩雅的宅院内,几个仆婢小声交头接耳:“公子真要今日去洛阳?那里早就人心惶惶,今日这日食又是凶煞之兆……”

    低声议论的几个人噤了嘴,一个青衫人匆匆从她们身边走过。向着最东的一间厢房走去了。

    那人影在屋前停了一下,轻扣了门,便听见一声平平无奇的声音从房内传来:“进来。”

    屋内的背影清淡,布衣长衫。

    “公子,车马都准备好了。”

    一人一仆,一车一马。

    “公子,你既然不愿参与朝廷之事,为何此次还要前去洛阳?”青衫的侍从有疑惑在心里,终是问了出来。

    “我去会一位故人。”苏长衫平平的说:“她谋反了。”

    此言一出,被唤作青麓的侍从大吃一惊。这话若是被外人听见,是灭九族的忤逆之言。

    “青麓,天下风云本与我无关,可惜我此生只得一位知己,这人托付于我的事却不能推辞。”苏长衫在马车内舒展四肢,打了个哈欠。

    青麓心中叹息。这些年天下纷乱,贼流四起,可惜了公子这样的人物不愿出仕。否则以苏同这个名字在朝野的名望,必是辅国的重臣。

    大业九年御赐的三榜状元,那时,未及弱冠的公子鲜衣怒马、风流无双。那琼林宴上狂歌纵酒、才惊四座的光华,不知让多少闺阁女儿的相思飘落在江南旧宅沉寂的落花流水中呢。市井之间随处可听见传唱的词曲,有井水处,皆有女子歌咏苏郎。

    苏长衫似有情,还无情,羽扇风流只容少女们在一阕词中雾里看花。

    洛阳。尚书府旧宅。

    回廊上的紫藤又开花了,藤萝密布如织,花却伶仃。

    天空灰蓝的倦着。苏长衫穿过寂寥的庭院,铺满灰尘的地面,青石寒凉的石阶,走进一间暗室。

    道路幽暗曲折,水滴声忽远忽近。

    苏长衫一双眸子无喜也无悲,仿佛他就如灰蓝的天空一般无情无心。可在水滴声中突然握住的手心,分明有紧得没有缝隙的痛楚。

    水又滴了一下。

    苏长衫按下石壁的一个机关,一道石门轰然打开,光线强得人忍不住要捂上眼睛。

    冰的世界,那是寒冰折射的光芒。

    冰的地面,冰的墙壁,冰的椅子,冰的桌案上——

    立着兵部尚书的灵位。

    灵位的下方,是冰棺。层层莹透的冰中,一个男子闭目仰躺,面容清白,眉鬓却淡然从容,毫不似僵死已久,黑衣白冰,煞是好看。

    那相貌不见得有多英俊,却是神圣。一种即使将他强压在污水中,仍然不能玷辱分毫的宁和。

    苏长衫深深的拜了下去,头磕到了地面,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

    花开谋反了。

    天策镇西大将军花开临阵倒戈,一路逼近洛阳。很久以来,江湖上就流传着一句话,得秦剑者,得天下。

    那个得到了秦剑的女子,终是要——得——天——下——!

    二

    大隋大业九年,花开十一岁。

    花开在轱辘巷子做了十一年的乞儿,甚至不知道,世间还会有那样金壁辉煌的地方。当她看到“尚书府”这几个苍劲到让她以为自己在做梦的堂匾时,她才知道,那人并没有骗她。

    花开虽然是个乞儿,可她一直有很高的理想,她想学武功,学到从此不怕东街那四个泼皮。学武功的前提,是她必须先吃饱肚子。轱辘巷子的大樟树上有一窝鸟蛋,她忍耐它们很久了,这一次,在饿了三天之后,她终于决定自己的肚皮必须消化它们。

    可是,在她伸手就可以够到那白花花的蛋的关键时刻,突然,一种诱人的香味缭绕在她的鼻端,不是鸟蛋的香,而是,糕点的香。

    那只手掌如玉清隽,使得手上托着的松花糕更显美味,连撩起他衣袖的风都仿佛带了几许香气。他将糕点举到自己面前,说:“小朋友,我用糕点换你的鸟蛋,如何?”

    笑容很温柔,说话的人声音也很低。花开识字没有几个,却猛地觉得一个词在胸口跳动:微——风——

    笑若微风。

    花开咽着口水看着糕点,再看看那人,再看看鸟蛋,她不说话,那人也不催促,两人就这样挂在树上。

    确切的说,花开是趴在树干上,而他不知是一种什么姿势,像坐,又不像坐,优雅得很。仿佛那不是树枝,而是上好的椅子,又仿佛他根本没有重量,就那样凭着树枝的力量,坐在空中。

    终于,花开又咽下一口口水,一双又亮又圆的眼睛几乎也要淌出口水来:“我可不可以都要?”

    那人温柔的,笑眯眯的回答:“不可以。”

    那时,花开不知道他是谁,他也不知道日后花开会成为谁。

    但他将花开带进了将军府。

    那是天下武者皆向往的圣殿,也是天下兵权俯首的朝堂。

    轱辘巷子的乞儿,和当今的兵部尚书君无意,就几只鸟蛋和一块糕点,谈了半个时辰的条件。

    花开答应不摸鸟蛋,而君无意承诺:请客。

    他没有食言。

    不知为何,花开本来饿得可以吃下一车大米,但面对那样丰盛的菜肴时,她却不由自主的做出了平生最斯文的吃饭动作——用筷子夹菜而不是抓菜,用勺子舀汤而不是用碗灌汤。

    市井传唱的才子苏同,三征高丽的大将军解禹岱,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和她在一张桌上,面面相觑。她脸皮虽厚,此刻压力也很大。

    除此之外,还有——那个人。他吃得很优雅,眉心微微蹙起的样子却几分无辜,又像读书人在字斟句酌什么文章一样。上到第六道菜时,花开数了,他一共才吃了小半碗。

    第六道菜名叫冷烛绿蜡,这名字花开听不懂,但配菜她认识,是芭蕉叶。

    “君无意,这道菜你不能吃。”

    君无意的筷子一动,苏同突然去拦他,一双筷子暗暗的压在另一双上,动作很轻,却是强硬。

    花开抬眸看去,君无意的神情不见波澜,一只极纤白的手,和象牙的筷子一般颜色,淡淡收了回去。

    此时的君无意,举止仍是无懈可击的隽雅。

    苏同的声音不大,但既然花开听到了,没有理由其他人听不见。花开环顾四周,满桌的人都在吃菜,或是自顾的夹菜,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也只能低下头去,夹自己碟子里的一只田螺。

    “尝尝这道甜点。”一盘温热的翡翠菊花羹端到花开面前,端菜的童子垂首退下,却是君无意在发话。

    他微微笑着,眼睛里似早春薄冰消融的湖水,一份温暖之意,仿佛从冰雪里破寒而出,细细碎碎,竟是让人心疼的美好。

    花开禁不得他这注视,立刻用力的点头,将羹舀到碗里。吃一口,才知是真的好吃。

    入口即化,甜而不腻,还有菊花清幽的香从喉咙一直到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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