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宝葫芦_分节阅读_7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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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跟那个装修队伍的包工头打了个招呼,让他们走的时候记得帮自己关上大门的。然后打了个呼啸,让鹦鹉们跟着自己的,留下大黄继续在家里看管东西,自己则朝着鸡鸭平时溜达的地方。

    没多久,王凡就看见了那群鸡,鸭子估计都到了河边或是水塘那里的。王凡顺手抓住一只肥肥的老母鸡,就往果园方向走去。

    “阿凡,你怎么过来了?不用去看管那些人干活吗?”看见王凡来到果园,正在干活的黎叔停了下来,问道。

    “没关系的。我看他们干了这么多天的活儿,都没有出什么错的,而且家里还有大黄在看家呢,家里现在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不用这么小心的。”王凡说道。

    的确,王凡现在最值钱的东西,都放在了脖子上挂着的葫芦里面了,包括存折现金等等。而家里的唯一电器就是那台一直没有更换的黑白电视,现在这种老古董就算是送给别人,也是没有人会要的。所以王凡才会如此的有恃无恐的。

    不过王凡明白,其他人可不一定明白的。黎叔想着大黄就算再聪明,也不过是个畜生罢了,怎么能仅仅依靠它呢?所以黎叔正想开口劝王凡要小心些的,不要再出现像上次那样的意外了。

    看出黎叔心思的王凡立即首先说话,他心里虽然感激黎叔对自己的照顾的,但是有些事情毕竟不能轻易地对其他人说出来,比如葫芦的秘密。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杀鸡儆猴

    为了不让黎叔继续啰嗦下去,王凡马上抢先开口说道:“对了,黎叔,我现在要用下你家的厨房做些菜肴的。。”说着,举了举被抓在手中“咯咯”叫唤着的母鸡。

    黎叔早就看到了王凡手中的母鸡了,现在王凡这么一说,他就问道:“这不是你家里养的那些鸡吗?今天怎么捉来吃了呢?就我们两个吃的,不用那么丰盛的菜肴吧?”

    “不是的。今天还有几个人要过来一起吃饭的,其中一个你也认识,就是经常来这的那个蔡胖子。今天他带人过来收购村里的土鸡笨鸭的,我那里不是正在搞着装修么,所以只好是请他们来黎叔你家里吃顿饭的,没问题吧?”王凡说道。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只有我们两个人,那么杀一只鸡来吃也太浪费了吧。既然如此,当然没问题了。那么阿凡你就先到我家里去做准备吧。”黎叔立即说道,同时掏出家里的钥匙递给王凡的。

    王凡接过钥匙,说道:“那么,我先去准备了。黎叔,今天早些回来吃饭吧,不用每天都干得这么晚才收工的,反正所有活儿都不可能一天就可以完成的,慢慢做吧。”

    黎叔摆摆手,说声“知道了”,就转身继续刚才的工作了。

    王凡摇了摇头,他知道黎叔是不会轻易听他的劝告的,每天都是最早赶来干活,而且又是最晚才离开果园的。王凡也曾劝他要注意休息的,不要熬坏身子骨的,但是他却说什么一天不干活身子骨反而疲惫的话,让王凡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才好的。有时虽然表面上听了王凡的劝告,就像现在一样,但是一转眼的功夫,他就把事情忘在了脑后,依旧是按照原来那样,最晚才会回家的,王凡对此也是十分的无奈。

    王凡带着一众小弟来到了黎叔的家里,悟空居然也跟在了后面一起来了。因为大屋里面装修,而王凡要看管家里的,无暇去果园帮忙,所以悟空干脆独自一个跑到果园那边去玩耍的。通常他都是喜欢赖在果园里不肯离去的,但是今天却是意外。这是因为悟空看见了王凡手中抓着的鸡,顿时来了兴趣,便跟在王凡身后,看看王凡是如何处置这只“咯咯”叫着的老母鸡的。

    王凡不急着杀鸡,反而将鸡的两只爪子用绳子给绑了起来,扔到地上的,然后起身去烧一锅热水,准备用来杀鸡滚烫鸡毛的。

    当大锅里的水烧开了以后,王凡把鸡捉了起来,然后拔去脖子上的绒毛,准备开始杀鸡的,却不料旁边的悟空单单这样看着不过瘾似的,还伸出爪子模仿着王凡的样子,拔着这只可怜的老母鸡翅膀上的鸡毛,玩得不亦乐乎的。

    “滚!”王凡嫌悟空在一旁碍手碍脚的,扬起了手掌作势要打它的。悟空一看这架势,立即一下子跃了开去,不过还是不肯离开的,仍蹲在不远处饶有兴致地观望着王凡的动作。

    王凡不再去理会它,只要悟空不在旁边捣乱就行。他把母鸡倒挂在钩子上,用左手抓住两只翅膀,同时用手指按住鸡头,让它露出被拔的干净的脖子,然后将一碗已经调匀了的温盐水放到鸡脖子的正下方,拿起一把磨得锋利的菜刀,对准母鸡的喉咙位置,准确地一刀割下去,顿时鲜红的鸡血从脖子上喷发而出,刚好洒落到下面的碗中。

    其实王凡原本不想这么麻烦的反吊起母鸡的,但是由于只有他一个人杀鸡的,别看鸡的个头不大,可是它的力气却是不小的,尤其是临死时的力气,那就更加的大了。就算是割断了喉咙之后,它还是能有力地扑哧挣扎一段时间的。要是杀鸡的时候没有捉稳鸡的翅膀和双脚,不要说小孩子了,就是**也会让它扑腾地弄得满身都是鸡血的,所以不得不用力抓住它。

    因为只有王凡一个人的,所以只好用这样的方法杀鸡了。什么?你说不是还有悟空吗?不能让悟空帮忙吗?嘿嘿,与其让悟空这个吃货来帮忙的,不如让叮当来或许还能有些用处。就悟空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反倒是越帮越乱的,而叮当起码也可以帮忙咬断鸡脖子的,不过就是不那么卫生干净罢了。

    王凡将被割喉了的鸡扔到地上,先去调弄鸡血的,不然等到鸡血冷却凝固以后就不好弄的了。

    果然,那只鸡一扔到地面上之后,虽然已经站不起来了,但是还是不停地扑哧着翅膀挣扎着,以还冒血的鸡脖子为圆心绕了好几圈的,才从算是停了下来,不过还是稍稍动弹着,没有立即死绝的。

    悟空刚开始看到母鸡被王凡捉在手里折腾的时候,觉得特别的有趣的。悟空就是那种看见别人受难受苦,而自己就会感到高兴的幸灾乐祸的家伙,看见母鸡的痛苦,它反而觉得好玩的。

    但是当王凡将鸡的脖子给割开,弄得鸡血喷洒而出的时候,悟空顿时愣住了,紧接着就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浑身颤抖的,脸色也有些发白了。当王凡将鸡扔到地上之后,看见扑腾着的临死挣扎的鸡,悟空立即“吱吱吱”地大声叫唤着逃跑开了。

    王凡听到了悟空的叫声,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连忙转过头来看的,谁知却是看见悟空落荒而逃的背影。再看看地上还抽搐着的鸡,王凡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原来是悟空看见了母鸡被杀后的惨况,一时之间被吓着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杀鸡儆猴”了?

    少了悟空在一旁捣乱的,王凡手里的动作就更加的快了。他弄好鸡血后,就拿出一个大盆子,将烧开的热水倒入其中,然后把死得不能再死的鸡放到盆子里,用火钳撩拨着,这样就能更容易地把鸡毛拔掉。

    王凡将鸡在热水里翻弄了几下,然后拿出来,用手一捋湿漉漉的鸡毛,果然轻轻一弄就能把鸡毛拔下来了,就像是脱衣服一样。这算不算是“善解鸡衣”呢?王凡暗暗地想道。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偷吃

    三下两下,王凡就将一身鸡毛的母鸡剥成了一丝不挂的“艺术”鸡了。..然后王凡用菜刀将鸡开肠破肚,将里面的内脏肠子什么的都掏出来。

    鸡的内脏需要认真的清洗,不然里面是很脏的,尤其是肠子和胃囊部位,里面有着更多的杂质和肮脏的物体。

    不过王凡还是首先弄好鸡的本体,给它来了个洗白白的,将鸡的里里外外都洗个干净,然后用菜刀把鸡**上面有个疙瘩的地方切了下来,那里通常都积着有排泄物等肮脏东西的,而且不切掉的话,鸡会有一股鸡粪味道,很不好吃。不过也有些人喜欢这种味道的,特意不将鸡**的这块给割掉,还意外地喜欢吃这种带有杂质的鸡**。王凡却是不喜欢这样吃的,他不明白鸡粪味道有什么好吃的,我们人类又不是狗的。

    接着王凡把清理干净的鸡放到一个铝盆里装着,然后开始清洗内脏。翻转肠胃,将里面的脏东西掏出来,用清水洗干净,然后抓把食盐洒在内脏肠子上面,用手搓洗几下,这样就更加的干净卫生了。

    因为王凡杀鸡开膛的时候,大锅里面的热水还继续的烧着的,等到王凡处理完鸡后,直接的将整只鸡和内脏都放入到锅中,不添加任何配料佐料的,准备来个白勺的。

    要吃最原汁原味的鸡肉,最好还是用白勺。因为如果用其他的做法,必定要往里面添加一些另外的材料的,那么虽然有时会比原本的更加好吃,但是却由于有着多种配料同放在里面,鸡肉的味道当然也就掺杂着其他材料的味道,那么鸡原本的味道就会被掩盖住了。因为这次王凡邀请胖子他们过来吃饭,主要是让他们尝尝这些用葫芦水喂养的鸡有什么特别的,与普通的鸡有什么样的不同,所以还是用最直接的白勺最好。

    锅里炖煮着鸡肉,王凡手里头也没有闲下来,拿出姜葱把它们切成细丝,然后再剁成小粒状,用小碟子装好。因为是白勺,那么最容易做的就是白切鸡了。只要鸡煮熟以后,切成一块块的,然后吃的时候蘸上姜葱或者酱油的,这样吃最为美味,而且做法也是最简单最便捷的。

    在农村里吃饭,并不会像大城市里酒店那样,在每人桌子面前都摆放一个装配料的碟子的。他们大多都会按照饭桌大小和人数的多少在桌子上放着一到两个装姜葱的碟子,任何人想要蘸些来吃都可以从碟子中夹取。像王凡他们这样的只有四五个人吃饭,就只需要一个装姜葱的碟子就可以了,要是不喜欢姜葱的还可以拿另一个碟子装些酱油的。

    如果都像大酒店那般做不是不行,不过首先是碟子需要的太多,人要是多起来一般家里头都是不够用的,而且太过于麻烦。所有人聚在一起吃饭,都是大家所熟悉的人,不用那么多的计较。用同一个碟子装配料,你来我往的,反而使相互之间主客的关系更加的融洽。

    什么?你说这样不够卫生的?难道去酒店里吃饭就一定卫生了吗?他们用的碗筷是否是干净卫生的大家都不知道。而且要说这样不卫生,那么是否吃饭夹菜的时候,都要先用公筷把菜夹到自己碗中,然后再用自己的筷子吃饭呢?因为按照这样的说法,用普通筷子夹菜吃的时候,盘子里的其他菜都沾上了别人的口水了啊!照王凡看来,这样并不是讲究卫生,而是瞎糊弄的。

    趁着鸡还没有熟透的,王凡把门带上,去村里找到胖子他们,让他们去黎叔家里吃饭的。要是不告诉他们,胖子可能还以为是到王凡家里去呢!

    胖子他们那边已经接近尾声了,就快要收购完了,就等着计算总数,然后让胖子掏钱包的。于是胖子问清楚了地址,就让王凡先回去好好准备的,要是不好吃他可不肯罢休的。他还要留在这里等着把钱结清。

    王凡又走去果园那里,叫上黎叔和强子一同回去吃饭的。但是黎叔却说着还剩下一些功夫没有完成的,让王凡先回去的。强子看见黎叔不肯先走,他当然也不会独自离开,怎么说着都要和黎叔一起先把活儿干完。王凡无奈,只好是自己回去把菜都准备好。

    没多久功夫,母鸡就已经蒸熟了。王凡把整只鸡从鸡汤里捞出来,放在砧板上,围上围裙,抄起菜刀就开始剁鸡肉,将整只鸡剁成一块块的。王凡切肉,并不是向饭店那些的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而是手起刀落地将它们切成了大块。

    就像那些鸡胸肉的,一块差不多就有半个碗那么大,那个肥肥的鸡**更是夸张,一个中碗装下去还冒尖的。农村人吃饭,喜欢吃实惠的,吃大块的,要是将肉切小了,他反而认为你不够热情,不够大方的,所以必须切成这么大块吃起来才够爽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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