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ns walk的河岸散步时的感受,至今让我念念不忘。”
莫亦非点头,“我明白,记得有个女作家说过,欲只能寸进,爱却可以很深。亲眼见证那些著名景观就象欲,做过就算,真正用心去感受领略不同的景致和文化,才象爱,能长留心里。”
沈意意不由得对这位男孩子刮目相看,他完全明白自己的意思,明白自己对旅游的体会。
去福尔摩斯的贝克街221号博物馆时,沈意意又笑,“尼泊尔是十步一座temple,英国是五步一个musenm。我小时候看福尔摩斯,印象最深的是其中有一个故事讲到: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就着昏暗的灯光,突然,有一张很可怕的脸,紧帖在外层的玻璃窗上……吓死人了。不过你和我是不同时代的人,你们可能早就不看福尔摩斯了。”
“什么叫做不同时代的人?”莫亦非似笑非笑地看她,“谁说我没看过福尔摩斯?”沈意意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
在特拉法尔加广场,沈意意和莫家三兄弟坐在台阶上一边喝东西,一边到处看人,莫亦非看到沈意意很认真地在看什么,原来她在看一个黑人妹妹往脸上扑粉,莫亦非问她,“看什么那么好看?”
沈意意回答,“黑人妹妹,她相当具有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因为再怎么扑粉,也不可能变白了……”
又有一日,到科芬园看街头艺人表演,沈意意看到那个大型的旋转木马仍在,不由得一阵恍惚。
上一次,是在阴雨霏霏的傍晚时分,欧子丰结束展览后赶了来,举着把伞,含笑站在灯火辉煌的旋转木马边等她,这次,是这个象日本漫画里的俊美男孩,站在阳光下的旋转木马边拿着冰淇淋等着她……
莫亦荷和莫亦菁已经具有女人雏型,喜欢血拼,无论是衣服还是小玩意儿都要看要买,余鸿正好陪着她们到处看到处买,莫正杰带着莫家两小儿四处转,沈意意和莫亦非坐在露天咖啡座等着。
沈意意又开讲,“女人的色心和男人虽然不能比,但是血拼之心倒是和男人的色心有得一拼,真是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据说男人一生中对性都充满兴趣,即使到了70岁也还性致不减,只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
女人血拼之心也差不多,从小到老一直买买买,买衣服买配饰买包包买鞋……买到双眼发白,精尽身亡。不过你放心,和男人一样,休息一天,明天恢复过来,又是一尾活龙,又可以生龙活虎投入另一轮新的战斗了。”
沈意意说完对着莫亦非挑了挑眉毛做了个鬼脸。
莫亦非哈哈大笑,这个女人,真是天赋异禀,太可爱了。
沈意意想一想赶紧闭嘴,最近对着莫亦非,居然有变话痨的迹象。
“怎么不说了?继续发表高论。我最喜欢你这样的人啦,一点也不象有些女人,惺惺作态,叫人受不了。”
“不说了,我忽然发现最近一直都是我在娱乐你,娱乐你一小屁孩,姑奶奶不干了。”沈意意不屑自己:果然不能太寂寞,不是在寂寞中死去,就是在寂寞中变态,要不怎么跟个小屁孩也能话痨成这样。
莫亦非忽然把脸凑近沈意意,鼻尖都快碰上鼻尖了,沈意意坐在靠背椅上,想退都无路可退,只好眼观鼻,鼻观心。
“我倒是想娱乐你,你又不肯……”莫亦非做势要亲她的嘴,沈意意赶快用手捂住嘴,紧张地四处张望。
“哈哈哈哈!”莫亦非一阵大笑,“怪不得人家说,年纪越大,胆子越小,你看你,什么都没做就紧张成那样。”
_ 说完又退回自己位置上坐好,坏笑着,“哪,不是我不肯娱乐你,是你不肯让我娱乐你。所以,你必须继续娱乐我。”
沈意意无语了,这个坏小孩!但是,有他的陪伴,无疑是快乐的。
其实当小孩也有当小孩的好,就象现在,衣食无忧,什么也不用操心。但是也没有什么钱,于是也就不用想着购物,反而能充分享受这份悠闲的快乐。沈意意懒散地坐着,眼睛半咪享受着七月间凉爽的微风。
“你以前叫什么?”莫亦非问,真想亲上那两片柔软润泽的红唇……
“不告诉你,你还叫我程苏不是就挺好的?”沈意意才不告诉他。
“有时候,我总觉得你的眼睛里藏着很多悲哀,所以我想,你的前世应该不算很快乐,可是有时看你说话的样子又不象,似乎是个挺乐观的人,前世也应该过得很快乐才对。”莫亦非叹息着,她真象个谜,吸引着人不断想探索,想了解。
沈意意得意了:让你一个小屁孩一下就看出我是个什么人,那我这三十年不是白混了?
向洋和沈意意以前在一起时,也一直很轻松很自在,最大的原因就是,沈意意从来不用他去猜她的心思。
她有真性情,而且愿意明白告诉他。虽然她会尽量委婉,但是该一针见血的地方从来都是一针见血,她曾经对向洋说:“你看,我都快三十岁的人了,我不会再象以前当小女孩时那样,有什么事有什么想法,就是不肯说,要让男朋友猜,男朋友猜中了,我高兴,男朋友猜不中,我就自己生闷气。
我们在一起,有什么想法,我会直接表达,因为这样不会浪费时间,而且我也不想试探你。按照我以前的个性,你不知道,我第一次谈恋爱时,也发生过女生晚上喝多了给我以前的男友打电话约谈的情况,他问我怎么办时,我心里不想他去,嘴里却偏偏故做大方说:那你就去吧。等他真的去了,又把我自己给气得半死,后来免不了大吵一场才算完。现在这些程序都可以免去了,我要是再象以前那样,估计得把自己气成内伤,因为你也太笨了。”
“我怎么笨了我怎么笨了?!”向洋不服气了。
“你是第一次谈恋爱,年纪又比我小,你哪里知道女人心里有多少的弯弯绕啊?你十有八九猜不中我心事的。不如我直接告诉你好了。”沈意意无奈。
“这样才好嘛,我是不太懂得猜女孩子的心思,猜来猜去也太累了。但是只要你肯说,我都会很听话的不是?你喜欢的我才会做,你不喜欢的我肯定不会做。”向洋抱住沈意意讨好地。
沈意意给他很大的自由,而在原则方面她又一早表明自己的态度,看似对很多事情不在意,却又有自己的底线。向洋就是喜欢这样的意意,婉转中不失直接,什么事情都可以化繁为简,不会让他无所适从。
其实,就连在床上也是如此。第一次的向洋把沈意意弄得第二天起不了床,沈意意真是哭笑不得,后来,她会慢慢地引导向洋,虽然含羞带怯,但是怎样她会舒服,怎样不舒服,她也会娇婉地帖着耳朵告诉他,常常想起来让他耳红心热,奋不顾身想就此死在她身上。
向洋稳了稳心神,打开沈意意的日记,此刻日记里写的正好是他一直想知道的沈意意不肯早早和第一任男友结婚的原因。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激情慢慢褪去,感情开始有如亲情一样细水长流。到了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是在用理智考虑与李维坚之间的种种问题。
他的理想生活境界就是他赚钱,我早早生个小孩,在家做全职主妇。我对他赚钱的能力从不怀疑,但是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他要的生活也是我要的生活吗?在家相夫教子,衣食无忧?不是的,他要的生活并不是我要的生活。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矛盾。
我的工作让我生活充实。看着师兄的公司在我的管理下一天一天上轨道,师兄可以全力去做市场,规模稳步做大,营利不断提高,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成就感。
公司的氛围又好,也让我工作愉快。而且,我的工资算是个小金领了,我自己的小日子,过得真是很不错的。
我个人认为,女人一定要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而她的男人赚的钱可以买花给她戴,这样才是最美满。
如果每一分钱都是由自己赚来,如张爱玲所说,即使是根钉子,也是自己花钱买的,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可是,如果不能赚钱,每分钱都得向人要,伸手向人拿家用零用时又会有什么样的心态?即使是向老公,我也会觉得难受。
何况,他的工作一天到晚的忙,钱是赚了不少,陪我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我反而没有以前快乐。
我和李维坚最大的矛盾还在于理念的不同。比如关于父母的问题,他的父母很爱他,爱得婚后一定要同住才能表达。
怎么说呢?男人不孝顺父母,那一定靠不住,可是和父母好得连成年了娶老婆了也非得一起同住,我就觉得他象没断奶一样了。
同住,有太多的不便。我对生活品质有高要求,所以我希望有较大的自由度,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
就算是再好的婆媳也是需要动脑筋去维持的,不可能如自己父母一般随意。那么,每天下班回来,就得继续带着面具——谦恭、勤快、有礼,不能兴之所致、随心所欲,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有政治的地方都让我觉得累。如果连家里都有政治,那这日子还怎么过?
我也很怕他妈妈的架式,一副要在此家扎根当太后的样子,那我以后的生活多悲惨?不但不能出去工作,与社会脱节,在家里呆着还有个二十四小时的领导。
我很怕她问我这件衣服多少钱,那条裙子多少钱,搞得我象个败光她儿子财产的交际花似的,我也怕她说要帮我带孩子,她一定会按她的理念来带孩子,可是我也有我自己的理念,我的孩子我想自己带,即使请个保姆带也好过让她带,因保姆会执行我的理念,她不会。
我怕我要是生个儿子,以后会变成第二个李维坚,家务活一样不会。而且生活习惯如此不同,她嫌我说话小声,我怕她说话如天雷震,她嫌我太秀气,饭量不够大,我也怕我以后要是生个女儿,也这样大口吃饭,大口吃肉,养得头好壮壮,不是不吓人的……
所以我一直坚持要有我自己的房子,因为我需要我自己独立的空间,虽然从家里搬出来,但是我也并不想和李维坚同居,同居是最坏的一环,还不如结婚算了。
我就是老这么犹豫来又犹豫去的。于是就出了问题了,有了小三了……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那样也挺好。我正好不需要再犹豫了,反正上天早已注定我和他不是一家人,也在此恭祝李维坚能找到一个肯和他父母其乐融融同住一起的贤妻良母型老婆。
我理想的公公婆婆应该知书达礼,让人一见之下油然而生亲近之意,象朋友一样,不会过多干涉我们的生活,大家关系亲密,但是保持相对独立。”
意意,意意,如果是我,我会让你保留自己想要的一方天地,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独立和自由,我的爸爸妈妈也正好是你想要的理想公婆,可惜……
向洋怅然盒起日记本,秋风一阵一阵吹来,又快到沈意意的祭日了。
71 相见时难
在回国的飞机上,向洋打开沈意意的日记继续看下去:
“最初和向洋在一起,当然是因为他的外表吸引我,他年轻的sheng体吸引我,特别是他在篮球场上的样子,我想任何一个女孩子对于那样的他应该都是没有免疫力的吧?
尤其是对我这样的熟女来说,很不纯洁地想,他的sheng体就够让人意乱情迷的……他果然也没让我失望……”
向洋苦笑了,意意,意意,你真是个色女!怪不得一开始,他就觉得她在球场边看他的眼神和那些小女生不同,好象要把人剥光了似的。
只好再次苦笑,至少意意对他的皮相和……表现是很满意的。
“而且,在我希望和莫正杰彻底分手的情况下,这是最有力的一招。我不想也不敢再与他纠缠下去了,他的气场太强大,此刻又已离了婚,我怕我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那么前面所有的理智和坚持就全部都化为乌有。
我想,莫正杰看到我和向洋在一起了,即使对我有再大的执念,也该要放弃了吧?”
向洋不禁还是有点失落,原来,意意只是把我当成抵挡莫正杰的盾牌……
“可是,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会在不知不觉中爱上向洋……
向洋身上有我一直渴望的真诚和美好,和他在一起时,世界是纯净的。也许是他身上的真诚让我放松了警惕吧?等到我惊觉我越来越依赖他时,已经来不及了。
我喜欢我们在一起时,各自抱着电脑做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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