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着看,也只有轻微的叹息一声。
那时多快活,天那么蓝,树那么绿,看什么都像在唱歌,嘴上说不敢奢想“天长地久”,不过是故作姿态。
想起他说:“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
言犹在耳,我却已经从天上摔到了地下。
24
好消息是,同学从很远的北方,坐了两夜的火车,向导师硬拗过来两周的假期。
在浮生六记里也提到过,以前的那么多同学当中,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内情的人,毕业时还为此半感谢半调侃地写了一篇《不够知己》给他,秀才人情纸半张,大家聊发一笑。
25
我们以前都笑他是比苦行僧还要端正自持的人,大学四年,按时睡按时起,没见他看过电影,没买过零食,没逃过课。
他对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的,就连逛街也向来是独自一人。所以大四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定王台找书,当时真是受宠若惊。
他放出话,说很久没回来,所以拉我当壮丁,婚礼我们两人都是不去的。
说实话,心里面倒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不参加说不过去,去了,就等于把自己送过去让人凌迟,有人说痛到了极至,伤口会痊愈得更快,可是我不敢保证自己能承受得住。
听到老公要结婚的消息,千里迢迢从东北赶过来陪我,又将整件事都揽过去,把我开脱出来,因为这个从心底里感激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同老公有了什么矛盾,百般追问,打算居中调和,又打电话叫老公过来,说要给他赔罪。
他不理会,拉着我在市里转了两天,故地重游。
26
最近的睡眠状况还是不好,眼睛干涩得发疼,点再多的眼药水也没用。
昨天逛街回来,觉得很累,躺在沙发上闭目休息。
他坐到对面的茶几上,问我感觉怎么样?
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面讨论这件事,以前他虽然知情,但是不会问我们相处的细节,我也不会同他讲。他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对这个会觉得别扭,我也怕说这些会让他不自在以至于厌烦。
可是除了他,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讲,听到他可怜我的语气,突然间就哭了出来。一直的压抑忍耐,努力的装作若无其事,情绪总是灰的,成了习惯,已经没办法痛痛快快大声哭出来,只是眼泪不停的向外涌,哽住了喘不过气,对他说:“我好难受。”
27
他无话可说,两个人的事,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能插手的程度也有限。
聊起以后,我说我会等到他三十五岁,他极力反对,说这是个很不切实际的打算。
28
感情本来就是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而且他根本不帅,也没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
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
“南康,南康,快点长大”,回贴里有人这样说。
我可以长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他,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29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
我只能慢慢向前走,也许很多年以后,再回忆起今天的种种,那时候,心里或许已经有了别人。
或许还在等,可是已经记不得自己为了什么而坚持。
又或许,他已经回到我身边。
30
你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
《浮生六记》
1
老公是头猪,工作不到一年胖了二十几斤,喝凉水都长肉。大学时瘦瘦高高的身材严重变形,小肚腩也出来了。
逼着他减肥,他不愿意,总说男人胖一点才有威严。我说:“我最喜欢大学你瘦瘦的,行动时如弱柳扶风,一走路身上九道弯,千娇百媚,春天在你身上拴根绳都能当风筝放。现在呢,一走路身上肉直颤,每天晚上一翻身床就咯吱咯吱响。你再不减肥,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总有一天你会胀得像气球,然后就飘走。”他哈哈一笑,左耳听右耳冒,掐掐我的脸说减肥是自虐。
我吓唬他要分手,他一边看足球一边哼哼哈哈地说:“分吧分吧,东西和钱都归你,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就行。”
2
老公到底在我的铁血政治下开始减肥,每顿只准吃两碗。为了安抚他,我也陪着一起减,由原来两碗减到一碗半。他吃得快,我吃得慢,往往我一碗没吃完,他已经吃完了自己的配给。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坐在桌旁,一边敲饭碗一边瞪大眼睛看着我吃,不说话。害得我食不下咽,心中充满罪恶感,只好将自己的饭拨出来一半,他一边说你怎么办一边吃得飞快,吃完了再瞪大眼睛看着我,只好又拨给他一半。
一星期后验收成果,我基本无变化,他长了二斤。
3
受了刺激,我决定每天只准他吃两顿,晚饭没他的份(中午他在公司食堂吃),老公见我狠了心,也不坐在桌子旁看我吃了。坐在客厅里用他的破锣嗓子凄凄惨惨地唱:“小白菜啊,地里黄啊……”害得我一口饭全卡在嗓子里。
半夜醒过来,老公不在身边,听到客厅里有动静出去看,只见老公蹲在冰箱前就着冰箱里的灯喀嚓喀嚓地啃苹果,一只手还拿着个西红柿,都是他不怎么爱吃的水果。看见我出来,他不好意思一笑,说:“吵醒你了?”
我心里酸酸的,拿过西红柿放回冰箱里,给他煮了碗面,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减肥计划不得不终止,按老公的话说就是他还在发育饿不得。
4
老公在公司里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回到家就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呆呆的,往沙发里一萎,两眼无光、神游物外。我常常挑准了这个机会欺负他。
有一天,他照旧坐在沙发里,我拿出一付牌说:“我们来玩二十一点,打耳光的,我做庄。”
“什么?”
“二十一点。就是每人发牌,然后比谁的点数大。”我发给自己两张牌,又给他两张。一翻,我十七,他十。我解释说:“现在我的点数大,我可以打你耳光。”然后我挑出三张牌,左右开弓,给了他两耳光。
老公还是傻傻地“噢”了一声。
我心里暗笑,又每人发两张,这次还是我大。我把牌收回去,再发,这次平点。我说:“现在点数一样,庄家赢。”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
老公兴趣上来了,问:“那我什么时候能打你?”
我发牌,这次他终于赢了。我指导他说:“现在你的点大,你就可以打我了,就像这样。”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问:“会了吗?”
“会了。”
“会了就好,以后再玩吧。我去做饭了。”
往厨房走时回头看看,老公在那里咬牙切齿。
第二章
1
看电视的时候,老公打了个大呵欠,被我顺手抄起桌上的梳子塞到他嘴里,顿时睡意全消。
这个游戏我百玩不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老公打呵欠,我会抄起身边任何东西往他嘴里塞。
老公抱怨说和我在一起都让他变笨了。我笑笑不理他,我们也试过杂志上说的那种精致的生活,谈谈诗词、聊聊法国新浪潮的电影,可惜老公不合作,他宁可看足球。我试过几次也是全身不对劲,意兴阑珊地放弃。
会趁着超市打折抢购,还抢得兴高采烈,说:“嘿,又省了二块五。”
两个人一起去吃路边的麻辣烫,吃得嘴里冒火,还舍不得放下,从不吃西餐,因为觉得那一套礼仪无聊透顶,肉永远带着血丝。
看电影只拣最火爆的动作片。看歌剧,那个女主角在台上张大了嘴“啊啊啊”,我们在下面用望远镜专看她的舌头。
插句题外话,老公常说‘不臭怎么叫男人’,于是抖动着自己的袜子说‘闻一闻,疏筋活络、抖一抖,精神抖擞’(写出来才发现—恶~~)
理直气壮地对杂志皱皱鼻子说:我就是俗!
2
有一次谈起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我说:“真可怕,你生在陕西长在甘肃,我生在辽宁长在内蒙,相隔了几千里。中国有十三亿人口,而我们竟然考入同一所大学,住同一个宿舍。算一算,机率小得吓人,万一哪里出一点错,我就遇不到你了。”这么一说,便觉得生命中多了点玄学的味道。冥冥中是不是有一种神秘难解的力量指引着我们,两个圆在某一点交错,我们便相遇。或者,一切都只是偶然。
老公推推我脑袋,笑我爱胡思乱想。自己也想了想,然后不在意地说:“就是没有你,我也会遇上别人,说不定他比你还好。”
“啪”的一声,感伤感恩的气氛荡然无存。我垂头丧气地瞪着他,人家本来还在那里感动莫名,准备拼了命也要维护这份感情的说。
3
可是老公也有感性的时候,出现的机率和哈雷慧星差不多。
大一上学期快结束时,彼此间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那种吸引,却矜持着、恐惧着,不敢向前跨出一步。偶尔一个眼神交汇,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还是若无其事。
放寒假,他回家我留校。
接过几次电话,语气也是淡淡的,两个人拿着话筒发呆,不知说什么好,也舍不得放下。
寒假结束,我在午夜出去接他,没有公交,没有中巴,舍不得打车,于是走了两个多小时,将近三十里去火车站。
看见他从出站口向我走来,忽然觉得很害羞,笑笑不说话。怕被他看见脸上的红晕,就一直将头扭了四十五度,给他一个后脑勺。
老公也讪讪的,勉强说了几句,结结巴巴,辞不达意。打车回学校,黑暗里,他忽然伸过手在我头上抚了一下,低声说道:“小毛孩,想我了没?”
一瞬间,眼眶发酸,既想哭又想笑。
半夜两点,空无一人的大街,三十里路,冷风,一切都值得。
4
我看书很杂,言情推理、玄幻纪实、耽美晴色,来者不拒。就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旧的社会小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以及后来归到社会小说名下的种种纪录体,结构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也不统一,闲聊似地随便讲给别人听。用老公的话说就是“专看垃圾”。
我经常向他推荐,为他讲解这本书哪里写得有新意、哪里是老旧的桥段。老公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太敏感细腻的东西不屑一顾,对琼瑶更是敬谢不敏。
我也不喜欢,自认很有包容力,但对琼瑶的小说就是读不进去,嫌她的故事太不食人间烟火,天真得令人发指。可是有一句话还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文艺腔到让人觉得矫情,初初读到时,牙齿发冷头皮发麻。
遇到老公以后才明白,这种心态确实是有的,被琼瑶写砸了。
归纳起来不外乎四个字:相见恨晚。
5
今年六月,和老公去了他的家乡——天水,以同学的身份。
一下火车,便对这个城市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蓝天、土地、人流、高楼,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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