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你放弃挣扎吧,我从来不喜欢打没把握的仗”
“这个太小了”,我生气的把那件衣服往他身上扔去,“你看看这些女装,哪一件能让我穿上,肩膀都那么窄小”
“是啊”在中自言自语道,“啊,我想到了,有一种衣服你一定能穿,吊带装,然后加个披肩就ok了”
“什么?”这不是要我的命么,我堂堂一个百货公司的老板穿吊带女装,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在中这次闹得有些过了吧,我心里有些不满。心说,怎么也得顾及一下我的形象吧。
“这个怎么样?”在中说着就把一个吊带装送到了我的眼前。
我脸一沉,有些恼怒的说,“金在中,不要闹了,适可而止吧”
在中一看我生气了,又听我说了这样话,我以为他就算了,哪知他比我还生气,把手里的衣服狠狠的往架子上一放,动手就开始解自己的上衣扣子。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我穿,我穿还不行么?”
这个倔强的人啊,居然要当众脱衣服以示威胁我,唉,算了,就随他疯吧。我想,在中,他早就料到我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做的,故此才逼我就范吧;在中就是绝顶聪明,他算准了,在外面,他就是怎么闹,我怎么着也不会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他施暴,强要了他吧;在家里,他怎么就不敢试试脱衣服来向我示威,那简直就是自取灭亡么。唉,我怎么找了这么一个情人。
以前,我一直在想,在中这么不舍得吃亏的人,怎么会甘心让我在床上折磨得那么惨呢,我想,他一定是不甘心吧,可是也无计可施,毕竟试验过多次都以失败告终,我是绝对不能纵容他的那种行为的,或许,这就是他的天命吧;而后来我才明白,平时的生活中,在中总是处处算计我,处处捉弄我,我想,这是他对我的报复,我对他在床上做过的,他就在生活中一件件的向我讨回来,而我却也无能无力,总是想方设法的去容忍他的胡作非为,或许,这就是我的宿命吧。
“好了没有?郑允浩,怎么还不出来,允,不要闹别扭,快点出来,啊,听到了没有,快点,好期待你的新形象啊”,躲在洗手间里换衣服的我,被金在中那个恶魔一遍又一遍的催促着,唉,出去吧,躲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过分了解在中的我很是明白,他就是铁了心的要让我这么做,我是绝对不可能逃的过的。
我不敢从镜子里看自己,尽管已经做出了一付视死如归的表情,可还是怯生生的躲在洗手间,漏出一个脑袋来寻找等在外面的在中。
在中一眼就看见了我,邪恶的笑容,却还是让我心动不已,怎么那么迷人呢?我想,我很早就已经知道了,我无药可救了。
“别害羞了,允,快出来,快点,e on ”在中欢快的用手勾着我
我想,死就死吧。眼睛一闭,心一横,还是没有出去,最终还是在中冲进了洗手间。
“挺漂亮的,想不到你还有这方面的天赋,看来以后我要多加强对你的了解噢”,在中出乎意料的没有大笑出来,但我从他那似笑非笑,忍得很辛苦的表情中就已经知道他心里一定已经笑歪了,“你说你没事,长这么高干么”
正说着,似乎有人进来了,看见我和在中,愣了一下,在中马上忍着笑,有礼貌的对他说:“大叔,你用你的,我们不会妨碍你的”
“你不用?”大叔脑子停止转动的问了一句胡话
“不客气,你用,我是来等他的”在中指指我。
“好了没有,快点,我们走”
我又整理了一下裤子上的皮带和披肩,不好意思的跟着在中,“别催了,走吧”
身后传来了大叔的喃喃,“嘶,咦,这是什么世界啊,女人不去女厕所,却偏偏跑到男厕所来;男人来了男厕所不用,却偏偏是来找女人的,唉,不是我跟不上时代,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我和在中又重新回到了‘风靡一角’那个夜店。看着他神情气爽的样子,再看看他旁边那个大鸟吃人的我,我心想,也不能让他就那么得意吧。女人也扮了,现在他想进那家店,是不是就该求助于我了,我是不是也应该趁机惩罚惩罚他,让他吃点苦头。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不要去那里”我心里有些不爽的说道
“真的不去了?”,在中的脸一沉
“不去”
“你是不是觉得我求着你了”
“哪里啊,你自己看着办吧,如果你有本事就去,反正我是不去”,说着,我就假意转身离开。
走出去几步,我才意识道,我又失策了。其实,在中才不是稀罕要去什么夜店,他逼我扮女人也好,捉弄我也好,尽管娱乐的成分也不少,但无非也是想和我在一起罢了,如果说是换了别人,或许他连眼皮都不惜得抬一下,可是我,却非要去和他斗。他天性上就显得要比我恶劣,我又不是不知道,都已经顺着他到了这个地步了,却偏偏还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再给自己挖个坑,我这又是何苦了,这不,马上就验证了。
该等得没有等来,结果,等我再转身时,就看见在中和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相依的进了那家夜店。
“什么啊,金在中”,我气得握紧了双拳,但还是硬着头皮抬脚准备跟进去。
“请问,哦,您…..小姐,您是一个人么?”刚走到门口,又被拦住了。
“怎么,不行啊,不是说只要是女人就可以进么?”
“没错,可是,您长得是不是,太高了”
“要不要让验证一下”我说着火大的就伸手准备解自己的皮带,我真是气糊涂了,怎么变得和金在中一个德行,动不动就要脱衣服。
那个人吓坏了,连忙说“对不起,您,请,实在不好意思”
我进了那家夜店,意外地,里面好像挺别致,也另有一番风景,果然是不太同于一般闹哄哄的夜店。里面憧憧的人影,但大多是中上层人士吧,装束斯文楚楚,或者性感诱惑,但都气质尚好而不俗气。各自执了酒杯,欢度人生。
顾不得欣赏什么,我急速的寻找着在中的身影,远远的看见他朝着另外一个门走去,我快步跟了过去,结果刚走到门口又被拦了下来,这回借着黯淡色的灯光,朦朦胧胧的面部表情,这个服务生倒没有怀疑我的性别,但他开口说的话,让我真想拆了这家店。
“小姐,里面是禁区,必须是男士或者有男士陪同的女士才能进入,请您止步”
我想吐血,真想脱下衣服来让他看清楚我的真实身份。唉,他说不定会以为我是变态而报警吧,放任在中不管,那我跟进来干么来了,早应该回去等着不就完了。没办法,找人救场吧,打电话给沈昌珉让他来找我。
我心想,以后我一定要会会这个夜店的主人,他妈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设置这么多的条条框框,还想不想挣钱,还不如去做公益事业呢,说不定还落下个好名声。
等我出去把沈昌珉接进来以后,他一手拉着我,一手搭在我的肩上,笑得那叫一个欢啊,“哥,我不行了,吊带装,哥,你让我先笑会,哈哈哈,哥,哈哈哈…..”最后,居然夸张的笑到在了地上。
笑去吧,笑死你,我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句,就直奔在中而去。
热烈的音乐,不由你不随着快乐。随着激烈的鼓点舞动的人群。吧台上一个女人,阿拉伯式的装束,长长的秀发,轻灵摆动的腰肢,舞动出无尽的诱惑。 热,热曲,热舞,酒喝不醉人,却能让人感觉到热。
我铁青着脸,把那个惹祸的人从那一堆热舞的人群中拉出来,还没有开口,他先说话了,“允,怎么不早点来啊,我等你好长时间了,被那群女人搞得烦死了”
得,我还说什么。在中给我来了个回马枪。他知道我看见他和那群人热舞,一定会责罚他,他首先来个恶人先告状,那意思就是,如果我一直陪着他,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么,其实错在我,他一点责任都没有,他是无辜的。
这一次,我被他玩死了。
那夜的我们后来去了很多地方,而我一直都是女装打扮,整个晚上在中都显得十分的开心和兴奋,他拉着我的手,不停的流连在闹市区,一会要让我陪他去吃小吃,一会要我和他去射击,一会又去照大头贴,一会去歌房唱歌,直到很晚我们才开车回去。下了车,在中甚至要求我从地下车室背他回去。
那晚的在中异常的兴奋,那样的他已经是我许久没有见过的了,纯真的笑,没有一丝的杂念,没有一毫的虚假,放荡却不轻浮,率直却不狂妄。干净的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作为男人,我知道在中和我同样需要什么,同样在乎什么,虽然在中显得比我要随心所欲多了,但这并不能说明他就不需要尊敬、荣耀,甚至光环。而就因为我比他更需要,我比他更看重这些东西,我在乎的看法更多,他就选择放弃了这些需要,虽然青涩时期的我似乎显得要比他疯狂,疯狂的追着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不够了解自己,而真正了解我的人只有在中,他知道我终有一天会在意的,就像现在一样。
我们已经有多久没有随心所欲的出来玩耍了,我想,很久了吧,久到已经有些忘记了。也许,如果不是今晚在中意外的捉弄,我断然不会和他这样疯狂的出入在闹市区吧,尽管我们都很想,尽管他可能也不会介意吧,但是我会,所以他从来没有向我要求过这样的事情。他清楚得知道我们的相处方式,清楚得知道我的底线,清楚得知道社会给我们的唯一选择。
这个社会的选择是双重标准的,但是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的去理解,去正视过同性相爱的人,就不要说别人,起码我认为像我这样的人就很多,尽管我不想放弃在中,我也深爱着他,可是扪心自问,我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的眼光么?我想不是,而是很在乎,尤其是长大以后,从大学三年级开始,我似乎显得比在中粗犷,在中显得害羞,但实际上真正在乎别人眼光的是我。其实,接受一个观念是很容易的,只要它与我无关。如果不小心发现自己是这样的人,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那可能不会绝对的接受吧。
在中是男人,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是一个绝对不比我弱势的男人,可是他就因为一不小心爱上了我,爱上了一个同为男性的我,为了和我生活在一起,他失去了很多,也放弃了很多。当然我知道,他并没有一丝的不情愿;我也知道,为了爱情舍弃一些东西并不代表不值得,但这并不代表他就不让人心痛。
背着在中往我们家走,我想起刚刚在中在夜店,站在吧台上对着所有人说的话,我喜欢一个人很多年了,为了得到到他,我用尽了手段和方法,现在,他终于是我的人了。我现在很快乐,我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快乐,也想让大家可以见证我们的快乐,虽然这不太现实。我知道我们或许和别人不太一样,但是我们不过也是普通人,也和所有的恋人一样,需要幸福,需要被祝福,为此,我想在这里唱一首歌‘无条件为你’......
我曾经想过,如果非要用一个动物来形容在中的话,在中无疑是一条狼。或许,他是一条披着各种各样动物皮的狼。
狼,自然界中最杰出的野兽,顽强、狡诈、勇敢、忠贞、残忍、柔情、桀骜、神秘、苍凉、鬼魅.... 确实无法找到一个最合适的词汇来形容这种复杂的动物。 就如在中一样,用独一无二来形容最合适不过了。
在中绝对的强势和绝对的狡猾,他可以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作出各种各样的努力,使出各种各样的手段。永不放弃,是他的精神所在,不论在何种逆境中都能活下来。我想,没有一种动物会象狼一样,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在中对我一样忠诚与专情。狼是野兽中最桀骜不驯的,永远都不会被驯化,没有一种动物会象狼一样,邪的这么彻底,我想,在中亦是如此。在中的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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