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受到溺爱的。
在同性恋形成原因上一个最困难也是争论最多的问题是:它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我们的调查对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莫衷一是。有的坚决认为是后天的,如那个被日本人引诱“人道”的人就一再强调:如果不碰上这个人教会他,他一辈子也不会走这条路,而另一位几次试图像戒烟一样戒掉同性恋倾向结果不能成功的人就偏向于先天论。主张后天论的人还有认为同性恋者都是因为在青春期时在异性恋上受挫或自觉不自觉地压抑了自己的异性恋性取向,结果才转向同性恋的,主张先天论的人们当中却盛传一个典型先天同性恋者的故事:据说他是北京某著名艺术团体的演员,因为搞同性恋被领导找去谈话,他说:“我没办法,你们把我杀了吧。”在这两种意见之外,还有人认为先天后天两种情况都有,关键在于性朦胧期的遭遇。目前我们比较偏向于这最后一种观点。
感情生活与性生活
如前所述,同性恋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一对一的关系。前面述及一两个类似乱交的事件,我们的调查对象也认为属极端现象。一位调查对象将同性恋者在感情与性问题上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类:一类是感情接触,一类是性接触,还有一类是感情和性的双重接触。值得注意的是,具有感晴色彩的关系在全部活动中所占比例甚小,至少在那些常到社会上走动的人中是如此。不少调查对象都有过同几十人或上百人xing茭的经历,但其中真正具有感晴色彩的仅仅有四五次或稍多一些。这就是为什么同性恋者常常能同时和好几个人“好”(保持接触,其中包括性关系)的缘故。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在那些真有感情的关系中,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与异性恋的爱情相比,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热烈、真挚程度上看都十分相像,只是对象的性别是同性。这一点对于广大异性恋者似乎是难以想象的,但我们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个个同性恋的“恋爱事件”在当事人身上却显得那么自然、真诚,无可怀疑。下面是一个单恋的极端事例:小
有个好朋友把他甩了,很长时间见不到这朋友的面。一次在
问他是怎么回事,那朋友没理他。小一气之下故意向旁边几个小伙子(非同性恋者)挑衅,结果被人围殴,小
桥两人碰上了,小
问他的朋友:你为什么不帮我?朋友绝情地说:“我帮你也让人打一顿?”小
一听当场晕倒,送到医院后发
了神经病。虽然这个单恋的例子即使在异性恋伴侣中也属极端,但其
感情不可谓不真。同性恋者叙述自己恋爱经历时所使用的词汇与异性恋也完全一样,如“爱上”“、占有”“、海誓山盟”“、感情破裂”等等。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叙述他的一次罗曼史:“那年我爱上一个人,爱得神魂颠倒。我们有三个月时间,每星期有三四天住在一起。我爱他,他也爱我。他有一个女朋友,但他对她完全是在演戏。我们虽然有过海誓山盟,但后来感情还是发生了裂痕,我怀疑他另有男朋友,在欺骗我。我跟踪他,到他门前守候,发现他夜不归宿,去和别的男朋友睡觉去了。我对他说:我付给你爱,你不能拿我的感情开玩笑。我当时真想去把他男朋友的家给砸了。他对我说:我不会故意伤害你,但我也不知是怎么了..”这段恋爱史中的感情纠葛及其认真程度丝毫不逊于异性恋爱。
经历过的一系列“恋爱事件”中的感情纠葛的认真程度较之上述事例,更有过之:“那次与
偶然相识和简单交谈后,他约我
月
日去
处,我去了。去时正碰上从小认识的几个朋友。大伙说去喝啤酒。到饭馆里喝着酒,我说我今天约了一个好的,让你们开开眼。这伙人正嚷嚷起哄,他来了,我摆了三瓶啤酒三瓶汽水在面前,和朋友们说些个‘社会上’莋爱的事。他靠门站着,看着我,不进来。我说‘约好的来了’。那帮朋友起哄说,这人怎么长得这样,老学究似的。我叫他坐下,给他一瓶啤酒,他不喝,哭了。那几个朋友见状就都走了,只剩我们俩。他说,为什么招这么多年轻漂亮的?为什么向我示威?你肯定瞧不起我。我对他态度挺横,他给我信我不看。他说,你不看我就死在这儿。我看了信。我对他说,我不是在这些人中寻找爱,是交朋友有用。他说,我不让你这样,我喜欢你,我要独占你。我说,谁也别想独占我。他不问我真
名地址,说,‘如果你爱我,会主动告诉我的’,他却把自己的真名地址都告诉我了。”
在“社会上”,谁都不想被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名字。这种不问对方姓名就把自己交到对方手里的做法,有点“倒执太阿、以柄授人”的味道。这位追求者
写了很多缠绵的情书,除了显示出文学修养和修辞才能之外,感情也十分真挚热烈。在
岁生日之际,
甚至将写给他的一首情诗在报纸上发表了。
在一段时间内接受了对方的感情。这段时间的经历说明同性恋与异性恋的感情一样是排他的。
如此描述他与
的交往:“从
月初到
月中,他一直接送我上下班。我要出去就跟他说‘我出去’,他允许我同别人接触,但不能莋爱。每次我出去他都远远看着我。那段时间,每晚
点半他一准接我到他家,晚上把我送回家,我从不在他家过夜,我怕真爱上他不可自拔。那段时间说幸福也幸福,说不幸福也不幸福..”这段感情可算得同性恋感情生活中的典型事例。
在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中有追求者与被追求者的角色之分。有些调查对象承认他们正在寻求一位值得追求的人,另有人则认为“爱人是痛苦的,被爱是幸福的”。而这两种角色不是不可转换的,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今天我被追求,明天也许我去追别人。”这一点同异性恋完全一样。但有一点与异性恋绝对不同,同性恋感情上的角色往往与性生活中的角色有关,感情生活中主动的追求者,往往要在性生活中扮演被动的接受一方。同一个人在与不同对象的性关系中变换角色,这是异性之间难以做到的。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圈外人总以为是以月工.茭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做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是,在“社会上”的同性恋者之间,月工.茭所占比例并不大,而扣交的比例则大得多。原因有以下三点:据调查对象反映,首先,月工.茭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并且完了事要立刻洗澡。北京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房间作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其次,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接受别人月工.茭,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再次,同性恋者中间有一种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月工.茭,不乐意接受熟人月工.茭。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月工.茭很少,多是互相口淫。”总之,一般同性恋者都有月工.茭的经历,但它似乎是较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不是莋爱的主要方式。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角色可以变化,往往有一方角色地位较高(男性角色),另一方角色地位较低(女性角色)。由此就产生了谁来充当低角色的问题。在同性恋群体之中,一般的行为规范是,年纪小的、条件好的、被人追求的角色地位高,年纪大的、条件差的、追求别人的角色地位低。因此,就有“刚刚入道的人一般不肯接受月工.茭,觉得吃亏”,“年纪小的连为别人口淫都不乐意”等等说法。这里还有个习惯问题。据说有人月工.茭上瘾,专门喜欢扮演女性角色,接受月工.茭。
调查对象们常常将“接受月工.茭”(与之相对应的是“施予月工.茭”)与受虐混为一谈。他们说,“接受月工.茭就是受虐。”与异性恋在同一次动作中双方都能达到快感高潮不同,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月工.茭、扣交)一般总是一方痛苦,一方快乐;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因此他们才将主动(施予)一方视为施虐,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虐。正如一位同性恋者所说:“谁都不情愿当被动角色,喜欢主动角色。如果找到弱的,就扮演施虐角色,找到比自己强的就扮演弱的受虐角色。但因
为怕失去对方,也经常互相交换角色。”
有时,某人会因为有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身价,在性生活
中扮演被动接受的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或自虐的愿望。同性
恋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社会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性
恋与同性恋性行为中全都存在的虐待狂()不
是完全相同的概念。然而,经典意义上的虐待狂行为在北京同
性恋的行为中也有表现,但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是具
有游戏性质的。例如,一同性恋者说:“我遇到过一个上海的
.
(同性恋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痛快。他受虐是心甘情愿的。”据另一调查对象讲:“小
和人发生关系时很粗野,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小
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烫痕..有人愿找虐待狂,愿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几个人同时对他施性虐,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行为不论在同
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都是极端现象,性学将这种行为专门划
归“性少数派”之列,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
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显然是有区别的。
一位主张同性恋有先天后天两种成因的调查对象还总结出
如下规律:先天的同性恋者爱扮演被动角色,后天的爱扮演主
动角色,因为那些先天的同性恋者一般都比较文弱,女孩气较
重。他的说法也许不无道理,至少是关于同性恋性别角色的经
验之谈。
关于发生性关系的频率。这一点当与年龄和身体状况有密
到
切关系。一位同性恋者报告自己的xing茭频率如下:“我
岁时身体最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以达到性高潮为一
次)。
至
岁时每天平均两次,
至
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
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另外一位报告说,自己在
至
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到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随后到
岁,平均两天
次。一位
岁的同性恋者说,自己在
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要了解同性恋者xing茭的确切频率当有大量调查统计数据,限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字。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xing茭频率在周围同性恋者当中属常态,不过多也不过少。他们提供的频率数字与文献综述一节迪克逊调查的数字相仿(每周
次),我们认为比较可信,且有代表性。
一般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据一位在圈内以“性感”著称的同性恋者说:“着衣要突出肩膀、臀部和大腿。身材不分高矮,主要看眼神、步态。还有首饰、化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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