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_分节阅读_2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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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盖桑哈蒂(:《婚姻、爱情、性和离婚》,萨米特出版社,纽约,

    年。古德(《离婚女性》,格林伍德出版社,威斯特波特,康涅迪克,

    年。戈莱奇(:《离婚在波兰》,莫顿出版社,

    年。哈斯基(《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婚中的社会阶级及社会经济差异》,《人口研究》,

    年总

    期,第页。海伦(:《离婚改革,法律与社会观念的变迁》,自由出版社,纽约,伦敦,

    年。海德卡(《苏联离婚率的社会学分析》,《社:会学》,

    年总

    期,第页。杰科伯逊《美国婚姻与离婚》,瑞尼哈特公司,纽约,

    期,第页。

    年。坎波(:《离婚率预测:下降趋势?》,《家庭问

    库玛盖(《日本离婚变迁》,《家庭史杂志》,

    年总题杂志》,

    年总

    期,第页。

    科达克()等:《离婚对儿童的影响》,《离婚杂志》,

    年总

    期,第页。林(:《台湾离婚率趋势与差异》,《台湾大学社会学

    年总

    期,第页。

    杂志》,

    罗布津斯卡(《离婚在波兰:立法、分布与社会背景》,《婚姻与家庭杂志》,

    年总

    期,第页。莫斯科夫(:《离婚在苏联》,《婚姻与家庭杂志》,

    期,第页。穆勒(:《家庭解体》,芝加哥大学出版社,芝加哥,伊洛诺依,

    年总

    年。纳奇斯(:《希腊的婚姻与离婚趋势》,为北中部社会学

    年。兰金()等:《离婚者的婚姻长度对儿童的影响》,《婚姻与家庭杂志》,

    年会提交的论文,

    年总

    期,第页。瑞斯曼)等:《婚姻解体与健康》,《社会科学与医学》,

    年总

    期,第页。斯科恩()等:

    世纪瑞士的婚姻与离婚》,《婚姻与家庭杂志》,

    年总

    期,第页。塞维利娜()等:《家庭服务及其改进》,《社会学研究》,

    年总

    期,第

    页。西森科(:《离婚:动机与后果》,《社会学研究》,

    年总

    期,第页。

    邓拉洛克()等:《分居与离婚女性同婚姻控制组的比较》,《社会科学与医学》,

    期,第

    页。威尔克()等:年婚姻与离婚的国际趋年总势》,《国际家庭社会学杂志》

    年总

    期,第页。泽斯()等:《提出离婚与适应离婚的性别差异》,《离婚杂志》,

    期,第页。

    年总

    第十篇  同性恋

    引言

    同性恋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理想课题。说它“理想”是因为同性恋现象外延清晰,内涵独特。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又译副文化)现象有着它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因此,世界各国的社会学者都热衷于这个题目,对此做了大量研究。

    同性恋在一般人眼中是一种异常的性倾向。说它异常只是说它有异于常人,并不等于说它是病。从弗洛伊德反对对同性恋的生理解释而强调它后天习得的性质起,到

    年美国神经病学会正式将同性恋除名,认为它既然已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已经属于由社会来加以规范的事物而不属于神经病学的研究对象止,人们对于同性恋的研究已经深入到这一现象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关于同性恋现象的研究有下列各类:

    关于

    同性恋的历史的研究: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现代同性恋者争取

    关于同性恋本身状况的研究,如他

    自身权利的政治运动;

    们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他们的性格特征、生活方式、行为规

    范等,

    关于同性恋形成原因的研究;

    关于人们对同性

    恋态度的研究,如男女两性是否对它持有不同的观点;

    关

    于同性恋者同其他人的关系的研究,如同丈夫、妻子、子女的关系等等。

    我的这项研究旨在对北京男同性恋社群的状况做一基本描述,其中包括同性恋社群的主要活动方式和场所,同性恋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同性恋者的感情生活与性生活,以及他们的婚姻观与价值观,等等。研究在描述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试图对同性恋在中国文化背景中的某些特异之处进行分析,做出合理的解释。

    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本应包括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两个部分,但由于笔者精力及调查线索的限制,只做了男同性恋的研究。

    文献综述

    关于同性恋历史的研究

    )在《同性恋权利运动:

    社会学者里卡塔

    美国历史一个被忽略的领域》一文中回顾了以欧洲为源头的美国同性恋权利运动史,将其概括为以下

    从

    个阶段:

    年:在这个时期,只有零散的个人的尝试,试图

    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

    为同性恋和同性恋者的权利作辩护;

    数年间是城市男同性恋者“少数派群体意识”的觉醒时期;

    年:同性恋者寻找身份认同的时期;

    至

    年:同性恋者对自己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愤慨爆发的时期;至

    至

    年:同性恋运动加强信息交流,注重教育领域的时期;

    年代:将民权运动引向同

    性恋运动的时期; 年: 开始出现大规模同性恋运动

    的时期, 至 年: 同性恋运动与政府通过正式渠

    道对话的时期。整个 年代以同性恋运动的联合与成功意识

    告终(。里卡塔,年)

    艾斯科弗()的研究认为,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大批男性公民参军,女性不得不进入劳动力市场,致使美国的性别分工结构产生了巨大变化,进而导致了战后的性革命。这一革命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在人们已感觉到性规范与性行为之间存在着差异的情况下,金西博士对性规范的批判,以及同性恋者提出解放的要求,第二阶段是回潮期,其特征是在性别分工上鼓吹妇女留在家里或回到家里去,在性关系方面对同性恋实施制裁,及鼓励提高人口出生率,然而在这个时期有一批知识分子坚持对性压抑的批判,第三阶段的特征是,同性恋亚文化出现于各大城市之中,社会开始容忍同性恋者对性与性别的看法。(艾斯科弗,年)

    海伯尔()等人在《粉红三角与黄星纳粹德国对性学的摧残及对同性恋者的迫害》一文中,揭露了纳粹暴行被人们忽略的一个方面。论文指出,许多早期的性学研究以及性学这一概念本身是德国犹太人首创的。希特勒摧毁了德国的性研究和性改革运动。在性科学研究的废墟上,纳粹建立起自己以反犹、反女权主义和反同性恋为特征的性意识形态。纳粹档案中存在着大量迫害同性恋者的证据。同性恋者被关进集中营,在囚徒的等级中被排在最底层(海伯尔,年)。劳特曼()的调查发现,纳粹集中营中共有一万名左右同性恋者,他们配带粉红色三角标志(犹太人配带黄星),地位很低,与其他囚徒隔离。与政治犯和犹太人相比,同性恋囚徒被派给的活更重,死亡率更高,幸存率和释放率更低,但其自杀率并不显著。(劳特曼,

    年)

    关于同性恋自身状况的研究

    怀特姆()在对美国、危地马拉、巴西和菲律宾四国的比较研究中得出下列重要结论:

    这些社会都

    存在同性恋现象;

    在这些社会中,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

    比例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

    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

    只要存在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产生同

    长同性恋倾向;

    虽然所在的社会不同,同性恋者在行为兴趣

    性恋亚文化;

    所有的社会都会产生相似的性关

    和职业选择上趋于一致;

    系连续体,从男同性恋到女同性恋种类齐全。全文的结论为:同性恋不是由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产生的,而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基本形式。(怀特姆,

    年)迪克森()以

    位双性恋已婚男性为对象进行了比较研究,使两组对象在年龄、婚姻持续时间、社会经济地位上互相匹配。研究结果表明,在性满意程度和婚姻幸福程度上,两组间存在区别。首先,双性恋者经历性快感的频率显著高于异性恋者,(双性恋者每周次,异性恋者

    位异性恋已婚男性和

    次);其次,虽然两组对象的性满足程度和婚姻幸福程度都相当高,异性恋者的满足程度与幸福程度高于双性恋者这一事实具有统计的显著性。(迪克森,

    年)

    关于同性恋形成原因的研究范怀克(

    ,

    )等人研究了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的形成原因,发现在各种因素之中,早年性经验是决定因素,其次为性认同和家庭影响等。(范怀克,

    年)这

    一结论与某些人以家庭影响为性倾向主因的观点有所不同。西麦里()等人以

    至

    岁的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乱仑的经历对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影响。他们将研究对象分为三组,第一组为无乱仑经历者,第二组为有在核心家庭中乱仑经历者,第三组为有在扩大家庭中乱仑经历者。研究发现同性恋者中有乱仑经历的比例很大。其中男性多为同性乱仑(父与子、兄弟之间),女性多为异性乱仑(父与女、兄妹之间)。研究对象对核心家庭中的乱仑经历和异性乱仑经历多持否定态度,对同性乱仑和扩大家庭中的乱仑则多持肯定态度(。西麦里,

    年)

    关于对同性恋的态度的研究凯特()综合研究了

    项已发表的研究报告,看男女两性在对同性恋态度上是否有区别。一般认为男性比女性对同性恋更反感。他发现在这

    项研究中,样本越大的性别对态度区别的影响就越小;发表日期越晚的性别对态度区别的影响就越大。(凯特,

    年)鲍曼(在

    名成年异性恋者的研究表明,他们对同性恋的态度比许多同性恋者和立法者要宽容得多。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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