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纪实:死囚档案_分节阅读_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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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芝刚结婚时,陈学军帮助他大操大办,在上地花园酒店给他办了酒席,整个婚礼花去万元,陈学军还送给吴芝刚一对“卡迪亚”情侣手表,价值万多元。  警方查封吴芝刚的财产时,仅仅扣押冻结的财产就有400多万元,其中有37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而根据海淀区国税局提供的吴芝刚个人经济收入状况,他一年全部收入万元。只参加工作3年的吴芝刚却拥有了他需要工作100多年才能够合法拥有的巨额财富。  每次陈学军回到自己的家乡浙江省临海市,总是一副大款派头,给乡亲朋友的印象是在北京做生意发了,连左邻右舍也觉得很有面子。因此每次回家一趟,都有不少亲戚朋友和老乡要求跟他一起到北京,也“沾点光”,挣点钱。陈学军也不客气,反正在北京的“生意”大,底下需要很多喽罗张罗,找买主。到北京以后,陈学军把一些稍小一点的“生意”给自己的亲戚做,让他们都挣点钱。在陈学军的老家甚至有一个尽人皆知的荒唐说法:谁要是能够巴结上陈学军,马上就能成为百万富翁。  2001年1月,陈学军带着吴晓红开着他的宝马轿车回到了浙江临海老家过春节。衣锦还乡的陈学军受到了所有人的羡慕和嫉妒。接着他们又开车到了吴晓红的老家河南安阳,拜见了吴晓红的父母,对这个年轻而帅气的富翁,吴晓红的父母非常满意。  2001年初,税务所开始实施购票人必须持身份证购买制度,但陈学军的手下到吴芝刚所在的税务所买票时,从来就没有验过证。就这样,陈学军和吴芝刚联手,制造了价税合计33亿元的惊天大案。也引起了国税局高层以及警方的注意。  2000年下半年,一封又一封举报信不断飞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有的还直接寄到了中纪委。举报信中说,在海淀区的一些大宾馆、饭店里,有一个叫陈学军的人,伙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数目惊人。许多企业从陈学军那里非法购买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借以偷逃税款,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接到举报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对陈学军等人开始布控,并暗中侦查。公安机关一方面抓紧调查,摸排线索,锁定目标,另一方面麻痹犯罪分子,等待时机。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基本查清了陈学军与税务人员相互勾结,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在侦察中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内外勾结、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层次分明,陈学军幕后操纵,物色“客户”,控制票源;原国家税务工作人员吴芝刚利用职务之便予以策应,源源不断提供票源,嚣张到“不分白天黑夜、不分上班下班、也不管是否有人在场”的程度……  2001年2月19日,为了照顾患病的吴晓红,陈学军和吴晓红住到了翠宫饭店。但狡兔三窟的陈学军万万没想到,警方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几乎在拘捕陈学军的同时,警方又在吴芝刚的家里将熟睡的吴芝刚擒住。公安人员在海淀国税一所吴芝刚办公桌上起获多张电脑软盘,其中1张软盘经刑科所和海淀国税局人员共同破译,内存以持久公司名义向全国各地企业虚开的110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料。其中,有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单位的名称、地址、购销双方银行帐户、所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开发票人、发票号码、税额、税率、出货情况等内容。  陈学军被捕后对警察说,从我进来就心灰意冷了,如果你们用掌握的证据来给我定罪,我到了这个地方肯定活不了了,你们该怎么定就怎么定吧。但陈学军恳请警察说:吴晓红有病,请你们照顾一下给她买点药。得知警方已经对吴晓红的病情妥善处理之后,陈学军千恩万谢。  2001年7月19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北京专门组织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公安和税务机关有关人员召开案件协查会,对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进行协查取证。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反馈材料,多到需要用卡车拉,堆了整整半间屋子。通过此案线索,各地公安机关又先后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44起,抓获100余名犯罪嫌疑人。  陈学军、吴芝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后,因为案件复杂,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仅仅冻结查获陈学军的资产就达1000多万元。至此,建国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大案露出冰山一角。  2002年6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陈学军、吴芝刚和吴晓红等人联手制造的涉案金额达33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检方向法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陈学军、吴芝刚、吴晓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人证言、书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陈学军、吴芝刚、吴晓红无视国家法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告人吴芝刚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三被告人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陈学军、吴晓红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吴芝刚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此案涉及27个省、市、自治区的很多家企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紧锣密鼓的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2000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学军伙同被告人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北京盛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博公司)、北京捷优特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优特公司)的名义,先后从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海淀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3800份,并以上述二公司的名义,为数十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余份,虚开税款人民币2300余万元,已抵扣税款2100余万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310余万元,未追回税款人民币1790余万元,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税款人民币560余万元。  二、2000年5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学军经与被告人吴芝刚共谋后,由吴芝刚利用在海淀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工作的便利,为陈学军非法购买未申请加入防伪税控系统的北京泰和永兴图文设计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永兴公司)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7100份,并将上述发票的起止号码非法读入陈学军控制的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的程控ic卡中,由被告人陈学军以上述二公司及北京持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久公司)的名义,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亿余元,已抵扣税款亿余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8000余万元。有人民币亿元未追回,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税款人民币4100余万元。其间,被告人吴芝刚获取被告人陈学军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22万元。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学军、吴芝刚、吴晓红无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系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告人吴芝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上述三被告人均应分别依法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陈学军、吴芝刚、吴晓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吴芝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惟指控陈学军等三被告人第一项、第二项犯罪事实中虚开税款、抵扣税款、已追缴税款、第二项指控中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的认定有误;对吴芝刚巨额财产数额认定有误应予纠正。鉴于被告人吴晓红在与被告人陈学军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陈学军、吴芝刚、吴晓红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学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吴芝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吴晓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全部财产。  四、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予以发还或没收。书包网 bookbao8. 想看书来书包网

    虚开发票背后巨大的买方市场

    从连一部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的法规都没有,到有了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律,再到新《税收征管法》出台,中国的税收立法走过了一条艰辛而曲折的道路。回望税收立法历程,审视陈学军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引发了我们对税收法治建设的不尽思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依然是税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随着税务部门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打击、查处力度的加大,以及金税工程覆盖面的不断加大,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中,似乎让人感到了一丝欣慰。  在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知道,各种利益主体的分配矛盾依然会长期存在,而且会更加集中地反映到税收上。也正因此,骗税与反骗税、偷税与反偷税、虚开与反虚开的斗争将长期存在,我们应一如既往地关注中国的税收法治建设的进程。  1994年1月1日起,我国税制作出重大改革,开始在企业生产和批发、零售环节全面实行增值税,基本税率统一为百分之十七。由于增值税发票可用以抵扣税款,而虚开增值税发票又可以少向国家缴纳税款,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立即打起了增值税发票的主意。  与陈学军等人“生意兴隆”相对应的,却是国家巨额税款的损失。成千上万的增值税发票流向全国,给国家造成近4亿元的税款损失,已超过几年前涉案数额曾令人瞠目的金华税案、南宫税案。  以陈学军为首的犯罪团伙覆灭了,部分流失的税款已经追缴,但由这起案件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尤其是涉税案件呈现出数量增多、规模扩大之势。这固然与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有关,但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涉税案件正日益成为经济领域重要的犯罪类型。  虚开增值税发票日益猖獗,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这背后有着一个巨大的“买票市场”。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一直保持着严打高压的态势,但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不法之徒不惜铤而走险。在火车站、农贸市场等人流频繁之处,行人经常会被“要不要发票”的询问打断。一些公司的办公室里,甚至还会出现背着包挨家打探的倒票者直接兜售:“买吧!这都是真票。”有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者,也有违法接受虚开、倒卖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买方和卖方连接,才构成了一条罪恶的链条。不严惩违法买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就不可能真正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  犯罪嫌疑人陈学军正是看着别人靠倒卖增值税发票发财而“悟”到其中“诀窍”的。陈学军的一个马仔交待说:“我们老乡中卖票的人很多,看到大家都卖票赚了钱,我也参加了。”  法律意识的淡漠是这些来自乡村的青年走上犯罪的深层原因。有的马仔只读过小学,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增值税,更不知道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犯罪行为。陈学军虽然是团伙头子,他也“不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后果。”税务专业毕业的吴芝刚“对后果没有估计过,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手法更加多样,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犯罪嫌疑人吴芝刚是一名电脑“专家”,他进入电脑系统修改数据再退出系统,前后只需1分钟。他还非常狡猾地销毁了大量证据,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难度。案件破获后,公安机关感叹:“通过这起案件,锻炼了我们在高科技手法下获得电子证据的能力。”  不到2年时间虚开增值税价税合计33亿元,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4亿元,区区一个泥瓦匠的胆子真了不得!究其犯罪动因,与“贫穷”二字分不开:幼年求学无门;少年打工倍受欺凌;初为人父,妻子却离家出走,人生的不幸叠加在陈学军身上,再加上知识结构的缺失和理性的匮乏,使得他认定只有金钱才能买来幸福和社会对其价值的认同,于是在极度膨胀的金钱欲的趋使下,一步步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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