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驾到,请多关照(全本)_分节阅读_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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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辜地叹道:种菜老农,你冤枉我,我可没想做什么大神,写文也好,钓鱼也好,都只是玩玩而已,何必那么认真。

    玩玩?orz,余农农要是听到他这话,肯定气得吐血身亡。

    所以说,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贫富不均。

    大神不想成大神,可是他偏偏就成了大神。

    小透明一心想成大神,可她偏偏就只能是个小透明而已。

    余农农一直在对着狂放大神的莫邪曲研究自己文冷的原因。明明她的文是为了弥补他文中的缺憾而写的,为什么两篇文差别这么大?

    《莫邪曲》那么纠结,那么虐,她的《飞女侠》多么轻松啊,莫邪男主和宝如女主连手都没拉过,她的飞女侠和地王哥哥天天腻在一起,瞧,刚写的这一章,飞女侠因为误会和地王哥哥吵起来,她一刀扎在地王哥哥的身上。

    地王哥哥手上流着血,而更痛的是在他的心里。他不顾自己的伤势,紧紧地抱着飞女侠叫道:“飞妹,飞妹,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不听,就不听,你是我的杀父仇人。”飞女侠又扬起手中的刀。

    地王哥哥闭上眼,对着飞女侠的刀说:“就算你误会我,我也不放手,飞妹,你是我的女人,我不会让你离开我,要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余农农写得双眼泪涟涟,哭得眼睛都肿了,多么令人感动的爱情啊,可是为什么就是没人看呢。

    看到文章的成绩,她真是恨不得拿头直撞墙。

    十万字了,只有区区一百来个点击,依旧是零收藏,零评论。整个碧海情天,谁有她冷?

    有吗?没有了吧!谁也别拦她,还是让她继续撞墙吧,咚咚咚!

    (余农农,你有空撞墙,还是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吧!)

    为了写文,余农农比读书时更勤劳,每天很早就起床,那一天,她跑到街上去买早餐,路过一家报刊亭时,眼角瞥到一个报道:网络写手生存现状。

    主流媒体上居然有关于他们网络写手的报道,仿佛自己上了报纸一般,余农农一颗心瞬间被这个题目给烘热了,她赶忙掏出钱买下那份报纸。

    打开报纸站在路边看,早上的阳光虽然温暧,直直地打在报纸上,也看得人眼睛发花。余农农拿着报纸躲到树荫底下看。

    阳光透过叶隙将一个一个光斑打在报纸上,报纸上的字似乎也全都跳跃起来。

    几个月以前,曾有一份报纸做过关于网络文学的报道,那份报纸报道了数位因为写文而成为百万富翁的大神写手。在那篇报道里,网络写手似乎是有着巨大钱景的职业。

    而余农农手上拿的这份报纸却恰恰是针对那份报道而写的。

    这张报纸上说,现在有几千万的在校大学生在网上写小说,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他们逃避现实,躲在网络,妄图以写文为生。而事实上,大部分靠写文谋生的人,处于贫困线中。

    注意,以下内容是报纸用加粗加黑字体登出来的:

    “这些网络写手连最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

    余农农一看气坏了,阿呸呸呸,谁靠写文谋生啦,她余农农认识的作者们,写文不但没赚到一分钱,还倒贴了无数钱,支撑着写文的动是因为爱,懂不懂啊你们,不懂别乱说。

    接着往下看,余农农看到报上又说:网络小说没有一丁点的文学价值,让托尔斯泰,让雨果,让曹雪芹到网上去写,他们的文肯定冷到掉碴。

    阿呸呸呸,余农农心里又骂起来,什么叫没有文学性,体裁不一样怎么比。什么时候网络小说能进茅盾文学奖了,再来比吧。

    接着往下看,报上说。网络写手没有一丁点的尊严,每天要低声下气地向读者要收藏,要评论。一点文人的骨气都没有。

    看到这里,余农农气得把报纸揉成一团,扔在了垃圾桶里。一时激动过了头,她居然将自己辛辛苦苦买来的早餐都扔进垃圾桶里了。

    其实这篇报道写的还真都是大实话,至少余农农现在就因为这篇报道,只能饿着肚子站在垃圾桶前。

    她的早餐啊,她的肚子啊,为了买报纸,她的口袋里现在一毛钱都没有了啊。

    人倒楣起来,连喝凉水都塞牙缝。为了一个早餐两元钱,余农农又得饿着肚子,回家爬一次楼。

    南石那边很快来了消息,叫余农农下星期就上班去。

    余农农接到这通电话时,恍恍惚惚一直以为是梦里。她曾经做过很多梦,当慕容博向她走来时,当她的文点击一分钟之内升了几十个时,她掐过自己的脸,她以为那不是梦。

    可是事实证明,那确实是一场梦而已。

    所以今天,余农农没有掐自己的脸,她宁可让自己相信这只是一场梦而已。

    南石录取了她……

    南石录取了她……

    手里拿着手机,余农农像个游魂一样,慢吞吞走到妈妈面前,睁大眼看着妈妈。她妈妈吓了一跳:“农农,怎么了,啊,生病了?”擦了擦手,解下围裙说:“走,咱们打针去。”

    余农农抓住她妈妈的手,呆滞的眼里慢慢放出光彩,瞬间,她的眼里布满了五彩云霞,脸上犹如一片火烧云。

    余农农大声说:“妈,我进南石啦!”

    我有工作啦!余农农兴奋地跳起来。

    余农农拉了吴欢一起去买衣服。

    几个月没来买衣服了,余农农发现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她所认识的世界了。

    “一件衣服一千元?”余农农拿着个商标对吴欢说:“这是有钱人逛的地方吧,你干嘛带我来这里。”

    这个服装店,店堂开阔冷清,装修品味独特,那么大的地方,只挂了几件衣服,余农农这个穷人,越看越觉得浑身发冷。

    “嘘,小声点。”吴欢捂住她的嘴说:“别说这种小家子的话,被店员听到丢脸死了。一千元是像你这样的普通小白领穿的衣服。”

    普通小白领穿一千元的衬衣,余农农要晕了,那她是什么,贫下中农!不对不对,是赤贫赤贫的老农。

    吴欢敲了一下她的头说:“农农,你的眼界真是狭窄,你不是在写小说吗,看你这样,肯定会写公司白领穿着最新款的美特斯邦威上班。有钱男主穿着两三千一件的大衣上班去。”

    “我为什么要写男女主角穿着多少钱的衣服上班去?”余农农不解地问。

    “丢脸啊,丢脸。就你这样还写小说。”吴欢恨铁不成钢地把她拖走:“写言情得直观地表达出男主有多厉害,多有钱。我今天带你去看看有钱人和咱普通人有啥区别。”

    吴欢拉着余农农来到一处非常冷清的店铺前,指着橱窗说:“看到了没,有钱人穿的衣服。”

    余农农和吴欢站在外面,看着橱窗里的陈列。

    这家服装店连玻璃都散发着冷漠的光芒。

    “那我们进去吧。”

    吴欢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看看余农农那一身不知穿了几年的破衣破裤,没好气地说:“我们穷人就别进去丢人现眼了。”

    两人说话间,一辆车开过来,下来一对和她们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说说笑笑地走进了这个旗舰店。吴欢看着她们的背影,酸溜溜地说:“投胎真是个技术活,长得还没你好看呢。”

    转头,看到余农农掏出个本子,正在记着什么。

    吴欢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有钱人的特征啊,以后说不定会有用。”

    他们的衣着,他们的形态,他的的举止。其实怎么看,都和余农农认识的穷人没啥两样。可是余农农还是非常认真地把她们记了下来。

    前边又有一辆车开过来,吴欢悄悄捅了捅余农农说:“快看,豪车。”

    余农农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一辆车缓缓地停下。

    看上去很普通的一辆车,沉稳的黑色,也没有加长,也没有奇形怪状。

    后排车窗摇下,她们看到一个男人,从侧面看过去,看不出五官容貌,只觉得他线条刚硬,棱角分明。

    他拿起手机,简短地说了几句。然后收起电话,微微闭了闭眼。

    吴双说:“有钱人哎,好羡慕,还有司机。“

    “原来有钱人是这个样子的。”余农农赶紧把本子上翻了新的一页,记下来:

    有钱男人的特征:……

    正在埋头写东西时,一阵清香从他们身边飘过,余农农抬起头,看到一个身材高佻的美女从店里走出来,身边是几位年轻的店员小姐替她提着大包小包。她向那部车子走去,一双腿纤细修长,薄薄的衣衫衬出窈窕身姿,背影美得不得了。

    余农农和吴欢都看呆了。

    作者有话要说:余农农我本来给她取名叫余农的。

    为装可爱才叫农农的。其实我喜欢单名啊。最喜欢单名单姓了。又干脆又利落。

    就改了几个错别字啊。

    上班

    那位美女打开车门,屈腿坐进去。

    在车门关上之际,余农农看到男人向女人俯下身来。她仿佛还看到男人轻吻女人的脸颊,女人原本孤傲的唇角溢出淡淡的笑意。

    车子远去,余农农不由自主地收起了手中的本子,呆呆地望着绝尘而去的车影。

    吴欢还在兴奋地扯着余农农的手说:“你有没有看到这男人的手。哇,这个男人不但有钱。而且他的手真的是超好看,肯定是一个帅哥,帅哥美女又那么有钱,农农,我替你的文找到男女主角了。”

    余农农轻轻地说:“吴欢,我们走吧。”

    吴欢滔滔不绝地说“农农我已经想好了,如果你写现代言情,你文中的男主角,衣服一定要穿法国手工订制的,鞋子要穿意大利纯手工的小牛皮皮鞋。手表要戴瑞士制表大师手工磨制的。车子,也要全球限量版的。还要有飞机,坦克,潜水艇,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吴欢。”余农农忽然加重了声音:“不要再说了。”

    她撇开吴欢一个人慢慢向前走,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开始落起发黄的大卷叶,秋风落叶中,余农农的身影显得异常萧瑟。。

    “农农,你怎么了?”吴欢追上她,看到她低垂着头,眉头轻锁。农农一向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子,再伤心,再难过的事,流露出来的也不过是刹那间的心酸,几秒之后,马上又咧开嘴笑。

    余农农不知道,其实她伤心时,异常惹人怜爱。可是她不爱哭,她总是勉强自己去笑。

    吴欢摸摸她的脸,余农农垂下嘴角,低声说:“我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我根本就不知道感情是怎么一回事,我写什么言情小说啊。”

    有人说,你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跑吧。(虽然现在吃过猪肉的比看过猪跑的多很多。)

    没有谈过恋爱,那几百本小言也不是白看的吧!余农农当初看言情时也是这么想的,言情小说嘛,写来写去,不过就是那几个情节,随便写写罢了。

    现在她知道自己错了。言情的灵魂不在于情节,而在于感情。

    富人也好,穷人也好,最要紧的在于那个情字。

    余农农她完全不懂感情,她根本就写不出好文出来。

    余农农三天没有写文,三天没有更新。

    三天之后,她上班去了。

    上班第一天,她发现慕容博也在。

    人事部的红色长沙发上,他们坐在沙发的两端。余农农扭头看他,刚好他也扭过头来看她,他们这两个职场新鲜人都穿着略显老气的西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在陌生的环境,拘谨又严肃,此时见面,颇有种他乡遇至亲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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