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月_分节阅读_3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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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无关,也许是书法、也许的仕途抑或家族。

    那又怎么样呢?他是那样爱着自己,想起来心跳似乎都快了些。

    阿茂想:也许这便是我的一生吧。从垂髫少女一直走到垂垂老妪,她的献之,在前方领路的这个人,也会青丝变作白发,她突然莫名的笑了,笑得极甜。她想她是满意的,极其满意的。

    二人才从山路上下来,看到来路上不知何时多了一辆精致的牛车。牛车的一侧亦站着一个男人,这样热的天,他穿着厚重的玄色衫子,露出雪白中单的领子,清冷的脸上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墨黑的双目,他没有着冠,长发随意束着,飘飞的长发也染着星星的白,却平添了一种异色的美。

    阿茂看着他那些白发,不由有些心酸,阿兄不过才三十岁而已呵。

    献之颇有些讶然,心里又有些说不出的郁闷,清冷的施了个礼:“兄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郗超淡淡笑:“子敬不必客气,我本是来接阿茂回去而已。”

    献之看这阵势,知道他一定已经去过庄子上了,不然也不会知道他们在这里。

    一时沉默,郗超极随意的对着阿茂招招手,语气不自然的就添了些宠溺:“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过来?”

    阿茂对着献之点了点头,便走到了郗超身后。

    郗超对着献之叹气:“我这个妹妹不通礼数的很,让子敬见笑了,如今暂且别过,劳烦你对家中诸位带上我一声好。”回过身子伸出一只手扶着阿茂上了牛车,然后一挥袍摆,也跟着上了车。再不看献之一眼。

    靖安对着献之行了个礼,赶着车离去。车窗中透出一双明媚的眼睛,看得献之心中又酸又疼。

    献之素来知道郗超清高之极,现时却只是厌恶他那深入骨髓的阴阳怪气。怔怔立在原地好一会儿,心里尚有些顺不过气来,转念一想,没多久阿茂便要嫁给他了,这不过是咫尺之间的事罢了,心上便又有些开心,转身正准备离去,却被站在身后那个人唬了一跳:“五……五哥?你站在这里多久了?”

    徽之穿着一身宽大的袍子,也未束发,漆黑的长发散在身后,眼神带着些混沌,一只手执着纨扇,悠悠道:“我不过是照例行散,见你傻瓜一样杵在这里。咦?那个白痴呢?”

    献之淡淡道:“被郗参军接走了。”

    徽之笑道:“也是,还未过门就整日赖在咱家,到底是让他们郗家人看不过眼了,回去管教一下也是好的。”

    献之不理他,兀自往回走。

    徽之扯住他的袖子:“别走啊,我一个人也闷得慌,你且陪着我再往前走走吧,你马上也要出仕了,作为兄长,为兄还有很多话要交代与你呢,以免你到任上得罪了人还不自知。”

    联系着徽之平常行事风格,献之听到这话,不由笑了:“饶是这样,我还不如去请教二哥。”

    徽之“哼”一声:“凝之那个榆木疙瘩,被家里那只母夜叉管得死死的,你从他那里又能知道些什么?”

    献之听到徽之竟称呼二嫂为夜叉,不由无奈摇头。

    ……………………………………………………

    夏日的黄昏,还颇有些炎热,闷在牛车里才过了一会儿,阿茂就密密出了一层汗。忍不住便悄悄掀开车窗帘一角,一阵微微的风扑面,还有女孩子的嬉笑一并扑了进来。

    她回头看了一眼正在阖目休息的郗超,大着胆子将帘幕拉开了些,原来前方竟是一处广袤荷塘,正是莲蓬丰收时节,荷花大多都半残了,支愣在苍绿的莲叶中,乡间姑娘撑着小船,正在采莲蓬。

    她们大半都穿着粗麻做的大袖儒裙,为了方便干活,宽大的袖子被从脖子上吊下来的鲜艳布带缠在身后,露出半截莲藕般的白臂,长裙前襟别在腰里,下面露出套在木屐里白嫩嫩的双脚。

    阿茂虽在南方长大,但却是地地道道的北地姑娘,渡江而来的北方人虽移风易俗,和南人一般穿着木屐,吃着莼菜羹,糟蟹,可是到底还是很多地方是不一样的,像这样大胆的不袜而屐。作为姑娘家,阿茂到底是不敢的。

    “想吃莲蓬了吗?让靖安下去给你买吧。”

    身后的郗超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了,淡淡的说道。

    阿茂回头冲着他笑:“还好,只是觉得他们很美,这里很美。”

    郗超一双眼睛越过阿茂向帘外望了望,不过是个荷塘,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什么,或许只有阿茂这样心思真正单纯的人才会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心中不带杂念,觉得哪里都是美好的。

    而他自己,一颗星早就被太多的野心、仇恨,痛苦所纠缠,这些所谓的美景早已无法撼动他那颗苍老生硬的心了。

    阿茂看着郗超怔怔发呆,会错了意,笑着说:“阿兄也觉得极美吧?我们下去走走吧。”

    郗超迟疑了下,还是轻笑着说了一声好。

    下了车,郗超只觉得河风吹来,甚是寒凉,身后阿茂取了一件披风挂在郗超肩上。郗超回头对她笑了笑。

    二人相伴着走在河畔,道路潮湿,长着苔藓绿衣,并不好走,郗超伸出一只手拉着阿茂以防她跌倒。

    阿茂想起小时候,在京口的乡间,阿兄也是这般待她的。

    初初到京口时,小哥哥们都欺负她,笑话她没有娘,只有阿兄对她最好。她小时候胖胖的,又很迟钝,走路总是动不动跌倒,摔得膝盖上头上都是包,为了防止她跌倒,阿兄总是牵着她的手将就着她笨拙的步伐走路。

    看龙舟的时候怕她看不到,还把她抱在怀里。她就憨憨的用胖胖的手臂圈着阿兄的脖子,然后恬不知耻的凑上去亲一口美人阿兄的脸。

    这时,阿兄总是哭笑不得的看着她。

    回忆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很多时候你以为你早已忘却,可是一件小小的事情就犹如一只小小的蠹虫轻轻咬上一口,就会将你的心墙上咬出一个洞,回忆由淅淅沥沥的细流一下子变作汹涌的波涛,让你的心墙坍塌,将你整个人包裹。

    风吹乱阿茂的鬓发,丝丝缕缕擦在脸上有些痒,回过神来发现郗超已远远的走到一条船前,停了下来,笑着和船上的姑娘说着什么,那船上一共坐着三个姑娘,船头堆满碧色的莲蓬,一个姑娘挑了几只青绿的莲蓬递到郗超手中,却并不肯接郗超手上的银钱。只是局促的红着脸。

    郗超笑了笑,将钱收了回来,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惹得那些女孩呵呵笑了,这才转头向阿茂这边走来。

    阿茂看着那渐渐划远的小船,笑着说:“许久不见阿兄这样笑了,阿兄和他们说了些什么?”

    郗超和煦道:“我只是说我的小妹妹嘴馋,很想吃莲蓬,便想问他们买几个。他们说既然是这样,也就不好意思收我的钱了,况且这莲蓬本就不值什么钱的。”

    “那你后来说了些什么,把他们逗得那样开心?”

    郗超瞥了阿茂一眼,清淡道:“你可诚心一定要知道?”

    阿茂越发被吊起了胃口,点点头:“要知道。”

    郗超不着痕迹一笑:“他们问我小妹妹有多大,我说二十有三。于是……”

    阿茂脸刷的红了,自己早已是个老姑娘了,却还是像小孩子一样贪嘴,自然是要被人笑话的。

    扭头便走,却不小心脚下一滑,若不是郗超在一旁扶住,她恐怕就要倒下了,可是还是忍不住呼了一声痛:“阿兄,我的脚好像崴了。”

    郗超蹲下来,拉下阿茂的鸦头袜,脚腕那里分明已经肿了起来。

    他叹了口气,斥责道:“你怎么还这么鲁莽?看来走不了了,我背着你吧。”

    阿茂咬咬唇,她毕竟是大姑娘了,摇头:“不,阿兄牵着我走就可以了。”

    郗超突然没由来有些难过,他在阿茂的眼中分明看到了一份疏远,这小小的一份疏远,却好似刺伤了他。

    他的小妹妹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如果她永远像初遇时一般四岁……永远保持着孩子的体态……永远伴着自己……

    这不过是做梦呵。

    他从小就宠着她,喜欢她的纯净善良聪明厚道,喜欢她腻在自己怀中撒娇叫他美人哥哥。他伴着她长大,给她找到了一桩好姻缘,这一切本来如此行云流水,可是当他发现因为要守孝,阿茂还要在他身边呆上五年他无比开心的时候,当他听说阿茂在会稽一住就是半年他心中烦躁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个妹妹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

    可是这样又如何呢?

    只要她过得好便好了。

    但在她出嫁前的这半年,他还是希望她在自己身边多呆呆,多呆呆就行了。

    他还是会和以前一样守护着她,不让任何人欺负她,让她过着小公主一样的生活。

    他已残破不堪,却希望她白璧无瑕。

    永远白璧无瑕。

    阿茂不愿看到郗超眼中的落寞,呵呵一笑,像儿时一样对着郗超大张着双臂:“美人阿兄……”

    郗超苦涩一笑,转过身将阿茂背上了身。

    河边上长着柔软的青青草,中间夹着零星的黄色紫色指甲大小的野花,飘着若有似无的香气。夜色渐渐笼罩过来,河上的船只在暮色中都去得远了。

    阿茂麻利的剥出一颗雪白饱满的莲子塞到郗超的嘴中,像小时候一样问:“阿兄,甜不甜?”

    郗超只是不做声,慢慢咀嚼。

    二人心中却渐渐苦涩起来。

    …………………………………………………………………………

    暮色四合,一双玉貌佳年的公子正往一处庄园走去。

    其中一个锦衣玉带,皎洁飘逸,另一个形容洒脱,名士风采。远远地,便听到他们的交谈声。

    “听说,你房中那几个伶俐的婢子你都不想要了?”

    “是。”

    “就为了那个白痴,犯不着吧。”

    “……”

    “那些丫头是不是哭着喊着不想走?”

    “……是,有些烦恼。”

    “要不我去跟那个夜叉说说,这几个丫头我要了。让他们直接过我这里来吧。”

    “……有劳五哥了。”

    ……

    异族

    作者有话要说:双脚羊:

    史载羯族行军作战没有粮草,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汉族女子为“双脚羊”。夜间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

    顺便说一声,我回来了

    太和四年的夏天奥热漫长,整个建康城被一种奇怪的气氛笼罩——焦急、烦躁、期待却又恐慌。每一匹从前方疾驰而归的战马都会引起皇城之中的人们新的骚动。

    骚动的中心,除却那森严的皇宫,便是那华贵的大司马府。

    自四月桓大司马大举伐燕,带走了自己最得力的兄弟子侄亲信,这大司马府几乎只剩下了妇孺。

    即使这些女人依旧忙碌着那些似乎意义并不大却总也忙不完的杂事,司马道福却还是从她们对待下人越来越缺乏的耐心,闲暇时慌乱的眼神中看到了倪端,其实胜败在这些女人心中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心里那个人活着回来。

    司马道福却与众不同,作为桓家的的二儿媳,大晋朝的郡主,她不关心这场战争的胜败,亦不关心桓家的地位,甚至于,如果可以,她希望那些姓桓的最好全都死绝,她那窝囊无能的丈夫桓济最好首当其冲第一个死在燕狗的刀下。可笑的是,上天似乎在和她玩笑,桓济那个废物在练兵的时候就将腿摔断了,无可奈何的连北伐都去不了。

    她恨桓家人,恨之入骨。

    她听不得他们腰间利刃拍打铠甲的声音,闻不得他们身上熏香都盖不住的血腥味,见不得他们紫髯黄须虎背熊腰的异族长相。

    他们不过是她司马家的狗,司马家给了他们富贵,却被他们仆大欺主逼到如今的地步,父亲终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自己也被拖入这见不得光的境地。

    ……如果桓家完蛋,她便自由了吧,父亲会把她嫁给谁呢?管他呢,反正比现在好。她觉得自己恨桓济那个窝囊废,但是好像更恨桓冲那个恶人,恨得咬牙切齿,恨得有时在梦中都会出现他的身影,但是她并不希望他死在那边疆,他曾说过,趴在她耳边说过,幼年的桓冲讨厌争斗,喜欢静静躲在角落读着好不容易得来的书籍,长大的桓冲却爱上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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