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之中,那个人离我只有半米的距离,我狠狠地瞪一眼傻杵在旁边的他,他竟然目不转睛地凝视我打电话,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好吧,既然如此,就只好现场教会他什么叫做识时务。
“亲爱的,我也给你买一双吧!”我笑嘻嘻地打趣说:“我看到一双鞋子和我的白马王子是绝配耶!”
听筒传来聂冰灰被口水呛到而猛烈咳嗽的声音。我忍住笑,发现旁边的家伙仍死皮赖脸地站在那里。天!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居然还有耐心当护花使者?
“亲爱的,我正想你,你就给我发短信了。”我嗲声说:“这是不是叫做心有灵犀呀?”
“薛贝贝到处找你。”他丝毫不动容,严肃地说:“好像有急事,你快给她回个电话。”
“哦。可是亲爱的……”
“谁在你旁边?”他问得出其不意。
我磕磕巴巴地说:“没、没人啊!就我自己。”
他安静地笑一声,娇宠地对我说:“我知道你身边有人。还有什么话想让他听,尽管说吧。”
我冲天棚翻白眼,“亲爱的你有没有吃午饭呀?一定要记得吃饭哟……亲爱的,你晚上给我买冰淇淋吧,哈根达斯好不好?嗯,和路雪也可以,不过你要亲自喂我吃……亲爱的,么一下。”
听筒没声音,好像和棉被说话一样。
我掩住话筒,小声说:“亲爱的,你是个没情趣的木头疙瘩。”
郁闷地挂断电话。
我抬起头,撞在一道如狂风骤雨般猛烈的目光上。那个人不仅没有识相走开,反而用杀人的眼神目不转睛地盯住我。我气哼哼地歪头回盯他,毫不畏惧地与他的目光对视五秒,在这五秒之内,我们谁都没有瞥开眼睛,相当悲壮。
“谁?”他面无表情。
“要你管?”我也面无表情。
“男朋友?”他弯下腰,逼近我的脸:“交往了多久?”
“一百年!”我怒气冲天地抱起鞋盒,背上背包,“你管不着。”
刚刚站起身,他猛地将毫无防备的我推进身后黑洞洞的安全楼梯!只一瞬间,他竟随手关上金属大门,“咣当”一声巨响,恐怖的回音萦绕在冗长的楼梯道里。
我的后背撞在石灰墙上,在我起身的时候,他的身体重重地压在我的胸脯上,我用力垂下头试图保护自己,额头却恰恰顶在他的胸膛上,就这样与一个男生的紧紧贴在一起,我竟是连喊,都来不及去考虑。
他霸道地抬起我的下巴,威胁说:“你们,交往了多久?”
“一千年!一万年!一个世纪!”我刁钻地瞪他,上帝知道,我黎离从来都是吃软不吃硬,越是血肉模糊,越是斗志昂扬。
“到底、多久?”他掐住我的脖子,恶狠狠地说:“别骗我。”
“你值得骗?”我突然抬起头,后脑撞在墙上,“你想干什么,这里是公众场合。”
他并不说话,只是与我面对面贴近,似乎一心在等我的回答。我咬牙切齿地说:“如果你敢碰我,我男朋友会亲手灭了你。”
我的恐吓并没有让他良心发现,他的脸孔似乎更愤怒,他在背光中黑压压地袭过来,我赶紧撇开我的头,却被他狠狠地扳住,他嘶哑地说:“你和他分手!”
我拼命地用头撞他的肺,“我又不认识你!你这个疯子!”
chapter 10(6)
挣扎之中,他的手竟不小心扯下了我的裙子吊带,半个肩膀暴露在他的眼底。我发狂地掩住身子踩他的脚,他的一切动作突然停止,如兽一般犀利的目光落在我欲哭无泪的眼睛上。
我以为他停止动作之后将会很快脱离我的身体,可是我错了,在我平静心绪等待他放弃纠缠的这一秒,他猛然捏住我的脸,仿佛一只瞄准猎物的眼光幽冥的狼,凶狠地吻上我的嘴唇。
不,那不是吻,那是来自死神邪恶的吞噬!
他的牙齿重重地撞在我的唇上,突如其来的惊恐与疼痛中,我的两只手腕在他的大手中即将碎裂,指甲死命地抠进他的皮肉,仿佛一个即将窒息而死的溺水者,使出浑身的力气渴望能够得到一丝丝的空气,最后连呼吸的力气也随之消亡,不得不在凶猛洪潮之中逐渐沉沦。
溺死,就是如此罢?
在我渐渐安静的时候,他的吻也温柔下来,而整个身子却仍然紧紧地压住我的身体,我在迷离之中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水百合的味道。
当他的舌尖探进我的口,我狠狠地咬了下去!
血腥的味道猛然袭来,我恐慌地松开牙齿。他电击一般停止了他的得寸进尺,而舌尖却仍然逗留在我的口中,我感到一滴鲜血滴在我的牙床上,腥涩,且苦。
他用染血的舌头轻轻地舔舐一下我牙床上的血,然后他撤回他的脸,在我失焦的眼中,我看见暗红色的血液从他的嘴角流出来。
仍是那一种,触目惊心的黑。
这一刻,马修连恩的《布列瑟农》为他而唱,他的眼光,是无尽哀伤与犀利的、狼的幽冥。
“你、你自讨苦吃。我又不是故意的。”我提上裙子吊带,绕到他的眼前,哀怨地盯着他的眼睛。他勾一下嘴角,看上去凄凉极了,然后缓缓地松开双手,身体离开我,转过身去拭唇角的血。
“我找了你100个小时,找遍了整个城市。”他的目光深邃如深夜的大海,语调充满了恨意,“在你离开的那一刻,我就发誓,一定要找到你。”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有些小心翼翼,“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哦,从出生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不可能拥有像平常女生那样的爱情,我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也不相信什么爱情,我也渴望过被人轰轰烈烈地爱着,但,我是黎离。我的爱情,是一比关于死亡的交易。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轻轻地抱住他,“你不是爱上我了吧?”
他轻声说:“如果我说是呢?”
“席慕容说,在年青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我仍然轻轻地拥着他,声音有一些哽咽:“对不起,以后别再见了。”
上帝呵,请你原谅我。
眼前这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莽撞男生,我不讨厌他。我喜欢过很多很多的男孩子,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让我尝到濒临死亡的轰轰烈烈,我炽烈地感到埋藏在心底的某种情感在逐渐复苏,它像汩汩流淌的鲜血那么灼烫,让我不忍扼杀。
他是我的死神。
chapter 10(7)
他木讷地在我的怀里,一动不动。我低下头,额头恰恰顶在他宽阔并结实的胸膛。
我潇洒地说:“你知道,这个世界太小了,所以我们今天会再度重遇。而这个城市这么大,从今以后,就那么擦肩而过吧!”
真他妈的文艺。
我转过身,拉开冷冰冰的金属大门。名流百货的灯光立即刺伤了我的眸。我伫立在热闹的人群中,眯着眼睛,抬起头,听见天棚音箱传来忧伤的声音,那个男人反反复复地唱着诀别诗,他一声声轻哑地说,若我能死在你身旁,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
若,我能死在你身旁。
我微微勾起的嘴角,在我有些忧伤的脸上撕开一道芬芳妖娆的弧线。那座仿佛玻璃屋般浪漫而不真实的观光电梯停在眼前,为我敞开一叫做“逃离”的大门。
我在百货商场的洗手间里换上了高跟鞋,梳妆镜前,我用尽全部精力给自己化了一个绝美的彩妆,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整理自己的情绪。那些重复出现的人和事物,在我宛如垃圾掩埋场一般的记忆中越来越模糊,我将它们深深埋葬在最深的地方,然后努力回想起一双细长而薄情的眼睛。
白翼的眼睛,仿佛雨夜的霓虹灯,冷艳,而没有温度。
塔塔,他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
走出百货商场的大门,我拎着kenzo的纸袋和鞋盒站在天桥下,炙热的阳光灼在路边挣扎的枝桠上,那些不知名的绿色树叶在烁烁日光中绝望地摊开叶脉,干涸的汁水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绒毛,细微渺弱的生命力顿时鲜活。
说不定,明天,它们都会死。
我触景伤情地掏出手机,拨通黎峻的号码,女人娇柔地说: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在“嘟”声响起后留言。于是,我冲空荡荡的话筒没心没肺地问了一句:“爸,你和康柏蕙是一见钟情么?”
我截了一辆车,赶去那个叫做“汉江烤肉”的地方。门面极小,装修朴素,停车场终年停满私家车。我紧握着心爱的手机,站在汉江烤肉的门前,凝视着屹立于迎宾门左右两边的“天下大将军,地下女将军”字样,轻轻地按了确认键,“发送给1220”。
那是我在计程车上编辑的一条短信,上面写:亲爱的,出来接我,你不来我就走。
大约三分钟左右的时间,迎宾员拉开玻璃大门,白翼的一袭黑衣出现在我的眼前。
他的双手拇指插在黑色仔裤的裤兜里,嘴里叼着一只苍白而纤细的女士香烟,我一眼就认出它是过滤嘴有红色心形的台湾烟,520。一团浓重的烟雾从他的口中吐出来。
意料之中,他看到我之后,汹涌的讶异从他的眼中倏忽而过,他眼底充血地盯住我的似笑非笑,腾腾的杀气从眼中喷射而出。
为他,锦衣华服,伫立在温暖而灿烂的日光中,对他粲然一笑。他怔怔地打量我的妆容,原本面无表情的脸在一瞬间变成尘封千年的出土铜像,翠绿翠绿。
我迈前一步,额头顶在他的胸腔上,“白翼,我的美太夺目,对不对?”
chapter 10(8)
“为什么让我出来?”白翼避开我的眼睛,“冰灰和贝贝都在里面,你存心闹事是不是?”
“他们不重要。”我试图在他的胸膛找到一丝丝的安全感,“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跟了你。”
白翼抬起双手,用力推开我,哑着嗓子说:“你去换衣服。”
“为什么?”我无辜地皱眉,“我为你千挑万选,你不喜欢?”
“她,今天穿的也是这种图案的裙子。”白翼为难地转过身,一如往常,他用食指和中指掐掉火星,以他终年冷漠的姿态与如冰霜般的眼眸斜睨我,“穿一样的衣服,你不觉得尴尬?”
“白翼,别太过分。”我幽怨地凝视他细长的眼睛,他就像一只来自山林草莽的刺猬,每次接近,都难免伤痕累累。
可是,他不知道,我们是同类。
我红着眼睛,酸酸楚楚地说:“不能化一样的妆,不能穿一样的衣服,不能喜欢同一个男人,白翼,你已经对我说了太多的不,这样对我很不公平。”
“你和她根本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白翼毫不怜悯地迎上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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