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待我?”
“太子就不说了,东宫铣马王俊清,开国重臣之后,四世三公卿世家公子,我和他既无杀父之仇,也无夺妻之恨,又有毓正宫有同窗之谊,不说什么君子之交,至少也可以形同陌路。他呢,防我甚于防川,他日如果我丢掉性命,他有一小半的功劳。”
“再说柳丛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我从御膳房偷东西吃,有我一口,绝对有他一口。如今呢,闯我王府如入无人之境,手持东宫令牌狐假虎威,我和他之前的那点交情,早被他丢到永定河里喂王八了。”
“还有你,裴檀裴侯爷。前朝宰辅裴东岳的公子,皇后的亲侄子,手握重兵,世袭的王爵。看多了生死,看多了浮沉,抄家灭族,荣华富贵转瞬即逝。在你眼中,我的性命可能比树叶重不了多少,我能活到现在,完全倚靠太子庇护。”
“太子对我好,我知情。可我也想说,没有太子,我一样能活!我对那个位子没有企图,没有野心,我不求什么,所以,我没有必要留在这里,让他们审视我。”
裴檀不说话,也不再看我,他从这边走到木椅边,慢慢坐下去,再慢慢站起来,缓步走到雕花门前。垂着手,长袖垂地。
半晌,他才看着我,貌似很认真的说,“王爷,我并没有这样想。”
我问,“那你是怎样想的?”
他又不说话了。
我也没想着他能回答。
越筝一直看着我,我想着这里冷,雍京又风云未定,如果太子真有什么,小行宫这里的人绝对不会分心照顾越筝。这个时候越,筝在大内、在他娘身边最安全。
我想把他送回大内,然后再赶紧回王府对付那个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大理寺卿!
我抱着越筝就要走,裴檀挡在我身前五尺的距离,他说,“王爷,您走可以,把七殿下留下。”
“裴檀!你以为我带走越筝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的意思。”
“你以为我带走越筝为了要挟太子吗?”
“臣没有这样想。”
我又向前走了一步,他也向前走了一步,我们之间只有三尺的距离。
“你没有这样想,那你是怎么想的?说来听听?嗯?”
……“王爷真要听?”
“你说你的,听不听是我的事。”
裴檀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王爷,臣不想这么对王爷说话。”
我笑,“那就不要说。”
“王爷!”
裴檀见我转身要走,高声喊住我,他正色说,“太子的苦心孤诣,王爷可以不理解,然而请王爷好歹体谅一分半分!再说……王爷如今如此这般,还不是倚仗和太子的情谊,知道无论如何,太子也不会伤害你!”
我搂紧越筝。
“裴檀我告诉你,我可以把越筝留下来,也可以自己留下来,如果可能,我甚至可以为了太子去死!但是……”
“那得我乐意!——”
“我这个人天生属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我乐意的事,谁也拉不住,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成!可,要是我不乐意,谁折腾也没用!老子不是被吓大的!裴檀,如果你够狠,今天就把我宰了,不然就给我让开!老子没空陪你磨嘴皮子。”
裴檀眼中闪过一丝戾色!
他还挡在我面前。
我,“滚!”
78 番外 琉璃——死鬼
琉璃
一 死鬼
我是故事开始就已经死去的人。
我只留在他的记忆中。
我的名字是阿伊拉。
我出生在高昌城,是父王唯一的女儿。
父王阿尔术依有两件最为自傲的利器,一件就是他的军队。
十二年前,他的军队灭了柔然,抗击匈奴于大漠之北,横穿大戈壁,把矛头对准了中原大郑,十万大军逼近丝路。
别人都说他想要饮马黄河,我知道那是他的梦,可他盘子中的肉却是大郑西疆的河套平原。
据说那里水草肥美,一年四季都没有风沙。女人可以穿丝绸的衣服,涂着鲜艳的胭脂,不用再用厚重的头巾包裹住亮丽的脸。
而高昌王第二件利器,就是他的公主。
公主美貌足可倾国,任何想要得到她的男人都会成为高昌王手中的剑。那些男人们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敌人,互相仇恨着。他们也许曾经是兄弟,也许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可他们都背叛了彼此,为了得到高昌王的许诺而互相残杀。
最后城邦被毁灭,土地被纳入高昌的版图,无一例外,我的父王阿尔术依是最后的赢家。在高昌,在整个西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得到过我。
最后,父王把我嫁给了大郑的皇帝。
那个比父王还年长一岁,拥有无数后宫美人,还有几个成年儿子的凤化帝。
到了大郑的国都雍京,我才真正了解那个隐藏在父王心底的梦。美轮美奂的雍京,是高昌人梦中都无法梦的天堂。它是用无数珍宝堆起来的仙境!
和雍京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雕梁画栋比较起来,被人称为丝路明珠的高昌城就像一个落败的土堆,上面还飘荡着狗尾草。
——这是他说的话。
一想到他,原本应该如碎末一般疼痛的心却没那么疼了,那些惨烈的回忆似乎被蒙上了一层月光,皎洁的颜色,有淡淡温柔的感觉。
认识他,是在一年端午夜宴,那个时候我十六岁,他十八岁。
而我知道他的名字,却在从高昌到雍京的路上。
我的随嫁女官稚罗给我一本书,上面记载着大郑皇帝所有皇子,后妃的姓名,年纪,出身,爱好,有些人物,在文字的旁边,甚至还会画上一个小图。
——皇长子承怡,凤化十八年生人,母崔美人,原是后宫的洗衣服的女奴。
他的文字旁边有一个小图。
平凡普通的样貌,眼角一颗泪痣。
女官稚罗对我说,“公主,请您记得这个人。
他的生母出身卑贱,可他却是大郑皇帝第一个儿子。
曾经也有人说过,皇长子不是皇帝的儿子。因为皇帝即位了十多年没有孩子,当时大郑朝廷上的文官们曾经以这个原因攻讦过皇帝,并且曾经逼迫他退位,后来皇帝把那些人都杀了。再后来,皇帝的儿子们不断出生,这才打破了原来那些传闻。”
“因为他的出生让皇帝的皇位变得稳固,所以皇帝一直很疼爱他,可是因为权利和政治的原因,皇帝不能册封他做太子,可却十分喜爱他,所以一直让他和太子在一起读书。他甚至还可以自由出入皇帝处理政务的地方,也就是微音殿。”
“他是长子,却因为母族地位实在太低贱,所以无法成为太子。”
“一个人,如果无限接近高位,却无法真正得到,一定心存怨恨。”
“请公主记得这个人,他可以为我们所用。”
我会记得他。
那年端午是大郑太子十四岁的生日,夜空中燃烧着漫天烟花,绚丽至极。
我记得他的眼睛,像天山上最纯洁的水一般,穿过了万般虚妄繁华,隔着美丽妖娆的舞姬,琼浆玉液,满座的皇族贵戚看了过来……
真正见到他之后,我才知道,那些画像,那些探子探出了的东西,都是虚假的。
他是和高昌武士完全不一样的男人!
他并没有任何的愤恨和不满。
他安静的像清澈的河流。
他长的和画像一点都不像!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清秀的男人。
他不像皇帝御座旁的太子,那个雪一般冰冷美丽的少年,拥有剑一般锐利的眼神,他给人感觉很特殊,那是一种柔软纯净的感觉,孩子一般。又好像是高昌最上等的丝绵结成的布,或者是天山顶上飘来荡去的云。
他的头发很软,有些浮,扎金冠的时候,还会留下两绺在额角,我以为是他不想扎起来,其实是那些头发很散漫,自己不想被扎进去。
他很爱笑,笑起来嘴巴裂开,眼睛都被笑成了眯眯眼,像一只满足的猫咪。
有些事情,从来没有人知道,我的父王也不知道。
这个世上有两个男人,我无法诱惑。
一个是我的丈夫。
在高昌的流言中,他是一个昏庸懦弱的君王。他胆子很小,可是喜欢打猎,他却曾经被猎场突然冒出来的狐狸吓到跌落马下,他坐拥美色三千,却梦想着炼丹成仙。
他和郑人一样,过多的财富,过多的书籍,过于安逸的生活磨掉了野性,让他们驯服如同羔羊。
可,当我真正面对他的时候,我才知道,我错了,父王错了,而且错的是多么的离谱。
他不是羔羊。羔羊不可能拥有那样锋利的眼神,雍华的气度。
他是一只狮子,也许只是一只打盹的狮子,可他毕竟是一只狮子。
和他相比,我穷兵黩武的父王就好像一只驯良的骆驼,还是母的。
——这也是他说的。
我的丈夫对我毫无兴趣,不是因为他守礼克制,而是他的选择是在太多了。
在大郑的后宫,世间的绝顶美色如同沙土一般不值钱。
即使我是高昌的公主,我的美艳名动丝路,在我丈夫眼中,我不过是父王送到雍京的一个人质,一个随时可以杀戮,放弃的人质。
另一个人,就是他!
我知道他喜欢我,从那一眼中我就能看出来,可我却发现,他离我的距离那么遥远,比高昌到雍京还要遥远。
他也在大郑宫住,也许是他还没有自己的封号,还没有府邸,不能搬出去住。他很喜欢见到我,他知道我喜欢吃宫里的菜肴,就进可能的把瓜沙肃兰诸州进宫的水果带来给我吃。他知道我喜欢吃那些东西。
他说,只要胃口好,肚皮吃的饱饱的,就没有那么想家了。
他和我很亲。
他是孩子一般的男人。那个时候,他喜欢眯眯眼,爬在桌子上,看着我吃着昂贵的葡萄,然后咧嘴笑着。
那个时候阳光暖暖的照着。
我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湛蓝的天空下,是夯土建起的高昌城。房屋鳞次栉比,从王宫的阁楼望出去,有骡马,有水井,作坊、市场、庙宇、还有裹着头巾的人群,熙熙攘攘。远处是天山美丽的雪峰。
隔着这些喧嚣,我看到王宫外面的一个小园子,种着几棵沙枣树,树荫下面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拿着树枝编小篮子,她的旁边坐着一个同样年纪的小男孩,手中捧着一个考囊,正在大口吃,还不时偷偷的亲亲小女孩的脸颊。
承怡让我想到了那两个孩子。
仿佛我就是那个编花篮的小姑娘,他是个吃着考囊的小男孩。
我喜欢他。
他也喜欢我。
我们却无法在一起。
因为我是他父亲的女人。
想到这里,我又开始难受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人死了还会心疼。
眼前大雾弥漫,只有三途河水静静流淌的声音。忘川这边撑船的人面带黑纱,手执摇撸,安静而缓慢的摆渡着。在大郑的传说中,女人过了三途河,她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就会在对岸等待着,为她牵引上岸。
可,如果那个人依然活着呢?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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