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上把我请进了家门。这个家真的已经家徒四壁了,墙上依然挂着文军小时候的各种奖状,而当年智力竞赛的那个奖杯,就放在家里最显眼的柜子上。触摸着这些奖状、奖杯,往事一一浮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中如五味杂陈,泪水几乎忍不住夺眶而出。他的父亲告诉我,文军正在住院。上个礼拜文军因为偷东西被人发现,从三楼跳了下来,摔断了腿。此刻到了午饭时间,他正准备去送饭。我无言以对,握了握他父亲的手,硬塞给他二百块钱,飞快地逃离了这个沉重的地方。
;;; 文军出院的那天,我鬼使神差又来到了他的家。他的腿上还打着石膏,脸朝墙躺在床上,吸着烟卷。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眼圈黑得像是用墨汁染过,身上瘦得能数清每一根肋骨,膝关节奇怪地膨大着,成为这个下肢最粗壮的部分,而大腿,能看到的只是包着一层皮的股骨——甚至可以看到股骨的每一个隆起和凹陷。突然,他的父亲发现了异常,一把抢过了他的烟卷,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着,喝问他:“这是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带回来的?”在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他的父亲抽出了一根皮带,劈头盖脑地向文军身上抽去。皮带抽在他的脸上、身上,我看不出文军有什么反应,他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我甚至看不到他的皮肤上出现皮下出血的痕迹:我怀疑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可以循环的血液。文军无动于衷,他父亲却下不了手了,喘着粗气,把皮带扔在一边,坐在地上就哭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还可以哭得那么伤心,那哭声就好像是一道冲破了大堤的洪水,又好像是在森林里找不到出口的野兽。哭着哭着他突然站了起来,抓起那个智力竞赛的奖杯就要往地上摔去。我一把抢过了奖杯,把他的父亲揽在怀里,任由一个男人的泪水洒在我的肩膀。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文军活着。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带走了那个奖杯。
;;; 我和文军最后的一次相逢居然是他躺在解剖台上。有人在铁路旁边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而民警的初步检查发现他身上有些痕迹不能用火车的碾压解释,于是就送到了我们这里。我一眼认出他就是文军,虽然此刻他已经身首分离。我甚至认出了他肚脐周围的那个胎记,我记得小时候我开玩笑说它像一只小猪。我依然按照法医工作的要求给他取了指纹,我知道他有前科,确认他的身份并不是问题。看了看他身上的损伤和痕迹后我就来到了现场,我想从现场发现一些什么来解释民警的疑问。事实上民警也倾向于他是自杀,因为他的手边就放着一份写在烟盒上的遗书,虽然上面只有三个字,“我走了”。他甚至为了防止遗书被风卷走压了一块石头在上面,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他是自杀,警###得有疑问的只是为什么他的身上湿淋淋的,而且颈部和头上都有伤痕。看着现场四周的环境,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先是试图在小河里自溺,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游了上来;接着他试图用石头打死自己,他拿着一个石块拼命地向自己的头部打去,但是孱弱的身体还是让他没能成功;然后他想自缢,萎缩的肌肉让他爬不了那么高,因此还是失败了;最后他选择了卧轨,他选择了一个火车弯道的地方,确保司机不会先看到他,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我和我的同事都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自杀,于是我们起了争论,关于死者在死亡之前精神状态的问题。我的同事认为正常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一次自杀不成功后很难再进行第二次,何况他一共自杀了四次;先前他吞服异物的行为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而他精神失常的原因就是:吸毒。但我坚持认为先前他每一次吞服异物都是有目的的,不足以说明他的精神状态异常,而他对自杀弯道的选择、遗书以及遗书的摆放无疑证明了他那怕在临死之前都是十分清醒甚至明智的。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好在这一点并不影响我们对他死亡方式的判断:自杀。但是问题并没有结束:没有人认领他的尸体。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在半年以前死于脑溢血;而他的妻子,当我找到她的时候,也已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瘾君子,因为卖淫染上的梅毒让她全身令人恐惧地溃烂着,对外界,她已完全失去了反应。
;;; 网友评论选登siriudie:带走了奖杯,也带走了往日的回忆……
;;; 快乐且真实的女子:我感慨生命之轻,一个生命居然那么容易就会失去;我感慨生命之重,对自己对周围的人会带来那么深切的痛。请珍惜生命,善待生命,于人于己,都只有那么短短的一世。
;;; 冷天蓝:真正的家破人亡,不知道在这最后的一刻,他平静的脑海里会想起什么……
至毒(5)
我站在这黄土的旁边,三天前,我把文军的骨灰带回了故乡,临走之前我决定再来看他一眼。天上下着小雨,飘零的雨丝正如我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漫天飞舞,飘累了,就在我的肩头,他的新坟上停下来,休息一下,转眼又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我把那个奖杯带来,安放在他的坟头。虽然他活着的时候人不如鬼,但是他最终用死亡逃脱了毒品这个恶魔,一如凤凰涅,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灵魂是清白的。此刻在天国的他,已经摆脱毒魔的控制,终获自由的他,应当重新获得这份荣誉。愿文军在天国安息。网友评论选登冷天蓝:终于摆脱了毒瘾,愿他安息。普通人:法医写得真棒!可是为什么说他至少临死的时候灵魂是清白的?清白的灵魂,起码是对人没有伤害。而他呢,他的妻子仍在这世上因他忍受折磨!清白的灵魂,起码要对过往的伤害有所忏悔。他没有!他只解脱了自己的痛苦,有何清白可言?找你:楼上的,你还要他怎么忏悔,我觉得他的自杀就是他的忏悔,难道你要他把妻子一起叫上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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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谁?
来上班的时候我就知道弟兄们都到下面县里去了,今天的办公室只剩下我一人。我已经设计好了这个惬意的星期五:上班的时间可以泡一杯立顿红茶,一边慢慢品味着,一边听着漫步者流淌出惠特尼浑厚的歌声,而办公室外正是春光明媚,楼下的草地一片嫩绿。下了班,我手机的积分正好够我换一张电影票;哈哈,这个星期五几乎是完美!这样休闲的生活简直让我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春的生机:似乎伸个懒腰都能听见自己骨节快乐而舒展的声音,煦暖的春光更是让我乐不思蜀——我居然在沙发上睡着了。
;;;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刚醒过来的我还神志不清:摸了半天的手机才发现居然是办公桌上的电话在响,迷迷糊糊就听见:“我们这有个盗窃杀人的案件,你过来一下,尽快!”大约在接电话十五秒后,我清醒过来了,这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升高,我像装了弹簧一样,一跃而起,一边通过手机联系车辆,一边准备我的工具箱和必备器械。我不知道别人会把我的工具箱想象得如何的恐怖,但是它实在是很干练的银色(今天我看了csi第二集,和他们的颜色、大小都一模一样,哈哈),而且,它就是我的武器,每次提着它,感觉就好像古代的武士穿上了盔甲!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神圣的感觉,记得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案例:一位商人和他当过坐台小姐的二奶被人杀死在房间里面,月余才被人发现,而刑警们就是凭着现场的血手印和死者最后的通话记录千里追凶。几个月后,案犯终于落网,但是,刑警们的行程累计足够绕地球几圈,耗资数百万,甚至,出差过程中还有两起车祸,刑警两死一伤......我不知道经济学家会怎么算这笔账,拿三个刑警精英去换两个并不那么值得同情的人被杀案件的侦破,到底是否值得;但是,在我心目中,那就是对“人命关天”和“命案必破”的最好诠释!!(向上海的警察兄弟们致敬!)
;;; 这次,按照朋友的说法,是一起盗窃杀人案。我知道他的意思,虽然他的说法并不那么准确,因为在我们国家是没有“盗窃杀人”这么一项罪名的。如果盗窃被人发现而行凶,那么转化成为抢劫罪;如果造成对方死亡,那就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并不是原来的抢劫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是,无论罪名如何确定,恐怕这都是一起恶性案件!通过手机,我很快了解了大致案情:死者是一个孤老头,平常脾气不太好,亲戚不太愿意和他一起住,因此一个人住在山上,侄儿每个礼拜上来看他一次。这次侄儿一上来就惊呆了,老人家的房间门开着,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而老者手持铁棍,倒在房屋中央!报案后刑警们让侄儿安定下来,很快又发现一个情况:老者用毛巾包着放在床头的四千余元现金不见了!我一边听着电话,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嗯,这个案件对我来说应该不难,暴力致死往往损伤严重,我需要的就是尽可能推断出致伤工具,为破案提供线索就可以了,嗯,是这样的!县里的同志已经在殡仪馆的解剖间等我了,也来不及客套什么,披挂上阵!越检查,我就越纳闷,老者身上居然什么伤也没有,这就奇怪了,难道真有什么方法能杀人于无形?表面的检查没发现什么,解剖后倒是发现老者的冠状动脉闭塞得挺严重,但是,我知道冠状动脉闭塞不等于猝死,还有那么多冠心病的患者活得好好的呢!而且,就算是冠心病突发引起的死亡,那么是什么诱发了老者的心脏病,又怎么解释现场呢?我决定还是要去现场看看,做完解剖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匆匆扒了两口饭,就跟着经办民警和他侄儿来到了老者的家。老者还真是住得挺偏僻,一个左邻右舍也没有,山风吹在屋后的松林里发出阵阵松涛声,老人家看来也不喜欢宠物,猫啊狗啊鸡啊鸭啊一概没有;房间的陈设也很简单,碗柜倒在地上,瓷碗碎了一地。那是一个三条腿的碗柜,另外一只脚是用绳子绑了一根木棍加固的,现在加固的木棍已经脱离了原来的位置,而外面的一条腿断了,很明显是最近新折断的,断端的外面居然有打击的痕迹,对比一下,正是老者的铁棍打的!这可不对劲了,从打击的角度看老者应该是蹲着打的,难道,贼变成了一只老鼠,躲到了根本不可能躲一个人的碗柜下面?我又让他侄儿找到老者包钱的毛巾,现在它正好好地包着几本破书呢!不对劲,更不对劲了!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还要拿本书包上的?难道他还怕死了的老者发现不成?我又蹲到了碗柜下面,仔细打量起来(后悔那天没带警用多波段光源,老者房间的白炽灯又太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柜子腿的断端发现了一根毛发!我用放大镜看了一下,哈哈,这可不是人的,它的毛鳞太粗大,毛色也是灰黑色的,这可不符合人类毛发的特征!这时候我的心里有数了,我又叫他侄儿和经办民警一起去找钱,终于,在杂物间找到了!他侄儿拿着钱目瞪口呆,看着他发傻我就跟他讲开了:老者早就怕有小偷所以把钱藏在了别的地方,那天一定是一只小动物(后来他侄儿说山上松鼠挺多)进入了老者的房间,老者追赶小动物的时候打断了碗柜的腿,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老者气极攻心就......我决定下次让他侄儿抓一只松鼠和这根毛发比对一下。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三点,我没有了出发时的豪迈,但是我的心里却并没有感到失落,毕竟,在这个案件我没有看见任何罪恶。
;;; 网友评论选登
;;; 空空:哈哈,就是星期五,在聊天室里面正和我们说话呢,忽然就走了那次啊。当时还想呢,走得这么急是什么案子啊,现在就放出来了,满足偶们的好奇心了。
;;; 芸芸:驾驭情节进展的分寸越来越好了。
;;; 小马哥:关于“上海的刑警为了抓获两名杀人嫌犯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的事我觉得是个意识形态的问题。记得有个小故事说的好像是李嘉诚或比尔?盖茨我记不清了,他在一次停车的时候不小心把十元的硬币掉到马路边的下水沟里了,就是那种常见的有铁栅格封盖的那种,他无法取出这枚硬币,于是叫旁边的停车服务员帮他的忙,费了好大力气后终于把这枚十元硬币取出来了,服务员心里还暗笑他抠门,但他却给了服务员一百元的小费。服务员不解问其原因,他说如果这枚硬币掉到里面那么整个市场的流通里就少了十元,但我把它取出来,它就可以继续流通了,这对国家经济有好处,我给了你一百元,你可以用它进行别的消费,这仍然在流通,所以用一百元来取这十元的硬币是值得的。也许道理是相通的吧,道理不在于一加一大于一,而是维护了法律和正义的尊严以及社会的秩序。;
;;; 回楼上的小马哥,给小费的那个人是李嘉诚。
;;; 爱跑跑_:嗯,是得有颗仁慈的心,丢东西可不能砸到花花草草,伤到小动物更是罪过。
;;; 马兰花开:这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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