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医_分节阅读_1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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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一生下来孩子就死了,接生婆看见这个情况连脐带都没剪就跑了,幸运的是大人马上转大医院抢救了过来。民工当晚就告到了卫生局,卫生局一查没有行医执照,给民工做了一个询问记录,第二天一早把案件转来了公安局,因为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卫生局无权管辖。公安接到报案当然是首先做鉴定,看医疗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联系,是不是构成犯罪,如果构成,马上抓人;如果不构成,那么这是一个无照营业的问题,仍然归卫生局管辖。(你晕了没?我也晕!但是没办法,执法者都不依法行事怎么办?)我叹了一口气,能做的只是时不我待,马上动手!拖得越晚,这个罪犯就跑得越远!(当晚接生婆就跑了,公安无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缉或者协查。)

    ;;; 这真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婴,头发指甲都长出来了,说明孩子发育得很好,肺里已经有了空气,说明他临死前还感受过过人世间的气味,胃内也有了空气;十二指肠还没有,说明他还没来得及尝尝做人的味道,生下来不到半小时就离开了人世!我几乎是噙着眼泪做完解剖的。我只能说:天若有情天亦老!我得承认,我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怜爱。我不怕断肢残臂,因为损伤越多留给我们的证据就越多,但是每次解剖对象是可爱的孩子的时候,我心里都很不舒服。所以有的法律专家认为新生儿死亡的案件应该比成年人判得轻一些(实际中有时候也是这么做的),我特别不服气!既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新生儿不是人?镇定心神,我还是恢复了我的职业本能。新生儿死亡案件中,死因千差万别,什么脐带绕颈、羊水吸入都有可能,现在“医生”也跑了,病情也问不到了,这还真是考验我真本事的时候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一系列不正常,首先是头部有一个十厘米左右圆圆的包,妇产科叫“产瘤”,一般这是生小孩子不顺利时上了吸引器啊什么的造成的,刚刚看卫生局的记录明明没有用吸引器啊?怎么回事?或者就是小孩有很多的窒息表现,比如说小孩的睑结膜和口腔粘膜都有很严重的充血、出血,胎粪也出来了(新生儿的粪便是绿色的,做过妈妈的应该知道),就好像我们在一些勒死案件中看到的一样,我马上重新量了脐带,四十九厘米,不长啊,再说也没有颈部的勒痕,一定不是脐带绕颈,那是怎么回事啊?打开头颅我才发现,小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很明显,是颅内出血。可是,如果鉴定结论就写到颅内出血引起死亡,我是可以交差了,但是这个案件还是解决不了啊?为什么会颅内出血,颅内出血和“医生”的处置不当有没有关系才是解决这个案件的核心所在!我脱下手套,一边仔细地重新阅读卫生局和公安局的卷宗,一边摆弄起我的手提电脑查找资料大约半个小时,案情终于豁然开朗了!原来一切的症结在于错误的用药!“医生”给产妇肌肉注射了催产素!催产素的使用本来在妇产科是个常事,一般有三种给药途径:滴鼻、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但是肌肉注射只能用于产后出血,催产一般是静脉滴注,而且以每分钟八滴的速度缓慢进行,一边根据产妇的宫缩情况调整快慢,而肌肉注射一注射进去就没办法调整了,它只能持续不断地进入产妇的血液循环,不断地刺激子宫收缩,哪怕是已经造成了孩子的产瘤,哪怕是已经让孩子窒息,哪怕是让孩子颅内出血!这等于是让亲生母亲杀死孩子,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也正是这个原因,这位产妇只要一个小时(经产妇会快一些,但是最快也不能少于两个小时)就“生出”了孩子,一个鲜活的却因为野医催产素使用不当而颅内出血死亡的孩子!我的心情特别沉重。每年,仅仅因为青霉素不做皮试造成的患者死亡的非法行医案件在我手上就会有二三起,更不用提其他复杂一点的案件了。这里面涉及太多的问题,正规医院收费太高;卫生部门和游医打游击;基层卫生条件的匮乏;医学生宁可在家吃闲饭也不愿到基层工作或者开个诊所……我只是一个小法医,我能解决什么?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我可以想象这个“医生”,我甚至不知道她作为一个接生婆肌肉注射过多少次催产素,有多少人侥幸活了过来,又有多少人是她的手下冤魂,一出问题她就跑了,反正她的诊所房子是租来的,桌子板凳也不值钱,换一个地方,她又会开业!每想到这些,我的心情就很沉重。

    ;;; 网友评论选登

    ;;; 西山尽览:凄惨的案件对法医确实折磨。我是法医:嗯!楼上的说得很对。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太敏感,并不合适当法医,但是每次一想到就是这种敏感帮我发现、解决了不少问题的时候,又只好让它去了......

    ;;; 我是医生:本人是在医学院就学,都大三了,现在很茫然啊,平时学习不认真,现在有些后怕了!天行:看你的故事,颇有些看《洗冤录》的味道,不过,每个故事背后都有一些发人深省的东西,您虽然只用一种直叙的方式将故事说出来,但我读完却深深地感到震撼。

    ;;; totosea:法医给人的感觉总是冷冰冰的,但你带着感情的文章让人走进法医的世界,了解法医的感觉,对死亡也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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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毒?(1)

    医院现在正是一锅粥:昨晚急诊科的一位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不允许把尸体抬出重症监护室,而且马上报了案。医院的保安正在尽力维护秩序,但是显然力不从心,看热闹的人群把监护室门口挤了个严严实实,探头探脑地议论着什么,一位中年妇女正坐在椅子上前仰后合,呼天抢地。我听见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别又是医疗事故吧?”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说这可能又是一起屡见不鲜的医疗事故,可惜他猜得不对——这次死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并没有任何异议,就是有,现在也应该先找卫生局,但是这次他们找的是公安局。我从接警的小王那里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经过:昨天,正是死者的生日。死者和女友请了一帮朋友,先是一起在酒楼吃饭,大家就喝了不少,后来又去卡拉ok,又灌了不少酒,死者显然也喝高了,在包厢里面闹了一会就踉踉跄跄地和女友回家了,那时候大概是半夜一点左右。两个小时后女友叫来了医院的救护车,大约在凌晨五点,死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病床床头赫然写着“酒精中毒”,我发现,这次并没有问号。但是家属起了疑心,而且,怀疑的对象竟然是死者的女友,在这家医院工作的一位护士!我实在看不出这位护士有什么可疑,现在她正坐在值班室,身上为抵抗深秋夜里层层凉意的棉衣尚未取下,脸上正是梨花带雨,显然她还没有从昨天的意外中走出来。那是一张圆圆的脸,甚至还稚气未脱;一头长发按照护士工作的要求盘了一个发髻,固定发髻的居然是一只别致的圆珠笔;手正哆嗦着,捧着一杯好心同事拿来的热水。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二十岁。这位好心的同事显然也参加了昨晚的抢救,她正在为小护士打抱不平——昨晚小护士一直跑进跑出,但是绝对没有给死者进行任何治疗,而且,小护士正和死者在热恋之中,死者的父母也太过分了!此时,我和她考虑着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死者父母会起疑心?

    ;;; 网友评论选登

    ;;; 西西佛:卡拉ok那种地方不至于靠假酒赚钱,其他朋友昨夜没事,说明不是甲醇。而唱歌持续时间较长,如果酒精中毒,当时就该发作,而不至于回家之后两个小时。我怀疑另有原因,小护士也有作案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想干掉这个男人,找到这样一个合理的机会,回家给他血管里打一些纯的乙醇,也是可能的吧。

    ;;; 雾行舟随:过生日出现这样的悲剧,不管是谁都会很伤心了。父母在关心儿女身体的时候所说的话大部分都很有道理。既然是毒系列的案例,肯定是某种毒了。还是期待下文,不知道今晚能不能看到。

    ;;; 林姝:是不是酒确实喝得不少,但酒后做了某些剧烈运动,导致酒精在血液里循环太快,才发生了悲剧呢?我觉得小护士肯定不会故意去杀害男友的,但男友因她而死倒有可能。

    ;;; nancy:估计又是意外,法医同志写的是真实的生活,哪有那么多悬疑。上个案子我就想复杂了,寒自己一个。

    ;;; 死者的父亲讲述了他们起疑心的两个理由:第一,儿子酒量不错,平常喝个七八瓶啤酒没什么问题,今天算来算去最多喝了四瓶,但是却醉死了;第二,这对情侣前一段时间闹别扭,说是要分手,会不会是小护士想甩了他儿子?这的确算得上是理由。但还有一个理由肯定是他们想到了却没有说出来:她是护士。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案例,护士给酒醉的丈夫注射大量的无水酒精导致死亡,但是精于医药的护士却没想到注射的时候留下了职业习惯——消毒。这简直给法医留下了一个指路标,黄色的络合碘实在是太显眼了。这起案例无论是犯罪手段还是在心理学上都是如此的典型,以至于我在很多学校的课堂上听过这个故事。

    我找到了医院的病例,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病历并没有封存,它正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历车里面。从病历记录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其实很多人在生活中都见到过,比如说脸红脖子粗,酒后吐真言之类的,这些成语描述的就是酒精中毒的第一阶段;到了第二阶段就出现所谓的踉踉跄跄了,那是小脑共济失调的表现;到第三阶段患者脸色发白,烂醉如泥,往往扶也扶不起来,这个时候就开始有危险了。进一步发展下去酒精会抑制掌管呼吸的神经中枢而导致患者死亡,而患者正是死于这种中枢性呼吸抑制。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万一这次又是护士杀死丈夫故事的翻版呢?如果这是那个故事的翻版,总会留下注射针孔吧?我仔细检查了死者的每一寸皮肤,除了胳膊肘附近的注射针孔外(那是医院治疗造成的),没有发现任何注射针孔,我还是不放心,又检查了诸如口腔粘膜之类的地方,也没有。我仍然不放心(万一是这位护士作案,她可是职业高手,虽然我不愿意相信这一点),我把血液送去测了酒精浓度:94毫克/百毫升这甚至不到严重的中毒剂量(100毫克/百毫升),更别提致死剂量了(400毫克/百毫升),如果按这个浓度计算一下,死者体内所有的酒精比喝下去还要少一点。我的心里有点窃喜,显然这完全可以排除护士给他注射了酒精,我得承认我很不希望她是一位杀人犯。但是很快我的头又好像慢慢开始变大了:我的解剖没有发现任何致死性的疾病或者外伤,死者又不是一个酒量特别差的人,这一切是为什么?再次找到小护士的时候,她在值班。显然一开始她把我当作了男友父母的代言人,并不情愿和我谈些什么,嘴角也挂着一丝倔强。为了缓和气氛,我给她和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拉开了话题。但是当我问到为什么前一段要和男友分手的时候,她似乎又有点不好启齿了:毕竟这是她的个人隐私。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终于说出来,最近她发现男友有先天性癫痫。先天性癫痫!我的脑海突然灵光一闪。

    ;;; 网友评论选登西西佛:是不是一起癫痫发作,护士当时给他吃了什么药,结果因酗酒造成死亡呢。护士可能不敢说,怕承担责任。

    ;;; 采菊:如果是癫痫发作猝死,那么不是和毒无关了吗?但是是什么毒呢?

    ;;; 马兰花开:癫痫致死应该是不可能的。我猜测是酒精作用引发了死者本来就有的癫痫,并且加重了癫痫症状,最终导致身体某些机能出现衰竭而致死。

    ;;; 这一句“先天性癫痫”的确让我想到了很多。我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疾病:患者发作起来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失去神志,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在这种时候,任何悲剧都可能发生。更糟糕的是,这种病还可能遗传。我完全理解为什么小护士会想和男友分手,更明白最终决定留下来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爱。同时,它让我想到了男友的死因,当然,我还需要证实。很快我就了解到关于男友先天性癫痫的详情:男友很小就发现有这种病,好在每次发作都有明显的征兆——要么是脾气突然很怪,要么是身上哪个部位会不自主地抽搐,家人也早就掌握了这个规律,知道预防性地给他吃一段时间的苯巴比妥(癫痫大发作的首选用药,这种药效果不错,但不能很快停,否则只会让发作更严重),就是这个缘故小护士一直不知道他有这个毛病,直到最近。“最近他有没有吃药呢?”我问道。“最近吃了三天了,昨天喝了酒害怕发作,还多吃了一片。”(后来我通过男友的父母证实了这一点:男友最近的确有发作的先兆,正在吃药。),小护士显然意识到了什么,追问道:“怎么,有什么关系吗?”我犹豫了很久,不知道是否应该将实情告诉她,但我最终还是决定说出实情。我理解其他专业的人对这个问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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