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讲到他的蜕变,可以说讲得痛心疾首,我觉得他只要是个人,只要他不是草木,都会被我打动的。但是我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反应,于是我转过身来,他看着我,眼睛里带着久违了的火热,说:“做手术的时候你给我打的是什么?比任何毒品感觉都好,你能不能再给我打一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一脸的愕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以为我没听清,眉飞色舞地向我说着手术之中他是如何如何的飘飘欲仙,最后又加了一句:“再给我一针吧!”我拂袖而去,在门口,背对着门我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吧。”就再也没有回头。这是我这辈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当年的我并不清楚为什么他会觉得氯胺酮会有那么好的感觉,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名法医,我才知道原来氯胺酮就是毒品k粉的化学成分。手术七天后我让实习生给他拆了线,警察马上带走了他。我没有和他再说一句话,但是关于他的消息还是不断地传到我的耳朵。他又被带回老家强制戒毒;从戒毒所出来的第二天他又去吸毒了;讨债的人带走了他父亲所有值钱的东西;他的父母离婚了;他的妻子为了向他证明毒瘾是可以戒掉的不惜以身试毒,结果也染上了毒瘾……我感觉毒品就是一个深渊。一个你永远看不见底的深渊。一个人染上了毒瘾,不仅是他本人,就连他的家庭,和他相关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滑向这个深渊,不断地滑下去,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
;;; 网友评论选登
;;; 谈笑间:我是新来的,在文学城上见到你博客的介绍,随便过来看看,以为就是些猎奇的东西,没想到一看就放不下了。周末看到凌晨三点,很感动你的用心和善意,在看了太多的谩骂,做作和无聊以后,看到你的文字,真如清风拂面,尽管你表现的是人生无奈和悲惨的一面,但是用你的文字表现出一种善良和向上的感觉,很欣赏。
;;; moma:看《至毒》系列我就在想:该怎样教育我的孩子呢?既让她能充满自信又可以百折不挠,还不想让她受到伤害。美好被逐层撕破,痛心啊……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 丑小丫:我第一次看有关吸毒的小说是毕淑敏的《红处方》,当时是非常震动,现在看法医大哥的博客也是一样的感受,真希望天下不再有毒品这些东西了。
;;; 加菲猫:主任的话我爱听,这才叫对事不对人。人是有感情的,难免将情绪带入工作,我一直比较反感这种做法,这叫分不清。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我不会因为利益关系去跟一个我合不来的人好(指交往关系表面不错),让对方感觉你和他(她)关系不错,是朋友。真正的合得来才能成为朋友。
;;; 鹰鹰:这个故事给我很多的感悟,有生活的,有思想的,有感情的,有……总之,有很多很多!人生没有挫折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是:自己如何去面对,如何去克服,如何才能在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爬起来!我看大家都可以来个讨论了!
;;; 森林小猫:让我们远离毒品,世上没有比毒品更可怕的东西了,它能把人变成魔鬼,把魔鬼变成人。我记得看过一篇报道说:据吸过毒品但戒毒成功并多年未吸的人讲,吸过毒品并戒毒成功的人就像燃过的火柴一样,沾火就着,这就是吸毒—戒毒—吸毒—戒毒……的原因。
;;; 丑小丫:也许会不会是因为有钱而沾染上吸毒的恶习呢,因为有钱了,想尝试那么贵的毒品是什么味儿,心里也许想着,反正我有钱,我吸得起,然后就陷入泥淖了。我想我是愿意平平淡淡地过一生,做个普通人,不要有钱不要有权,反正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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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毒(4)
读法医病理研究生的那段时间让我回到了久违的学生生活。一个暑假,我去拜访了他的父亲。那个曾经在我眼中金碧辉煌的家现在变得破败不堪,门上一张“借钱给李文军的人后果自负”的字条早已被岁月漂白,在微风中瑟瑟发抖。他的父亲出人意料的苍老。头发早已花白,连背也佝偻了起来:在我的记忆中他可是一名豪情真汉子啊。看到我他父亲愣了一下,马上把我请进了家门。这个家真的已经家徒四壁了,墙上依然挂着文军小时候的各种奖状,而当年智力竞赛的那个奖杯,就放在家里最显眼的柜子上。触摸着这些奖状、奖杯,往事一一浮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中如五味杂陈,泪水几乎忍不住夺眶而出。他的父亲告诉我,文军正在住院。上个礼拜文军因为偷东西被人发现,从三楼跳了下来,摔断了腿。此刻到了午饭时间,他正准备去送饭。我无言以对,握了握他父亲的手,硬塞给他二百块钱,飞快地逃离了这个沉重的地方。
;;; 文军出院的那天,我鬼使神差又来到了他的家。他的腿上还打着石膏,脸朝墙躺在床上,吸着烟卷。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眼圈黑得像是用墨汁染过,身上瘦得能数清每一根肋骨,膝关节奇怪地膨大着,成为这个下肢最粗壮的部分,而大腿,能看到的只是包着一层皮的股骨——甚至可以看到股骨的每一个隆起和凹陷。突然,他的父亲发现了异常,一把抢过了他的烟卷,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着,喝问他:“这是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带回来的?”在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他的父亲抽出了一根皮带,劈头盖脑地向文军身上抽去。皮带抽在他的脸上、身上,我看不出文军有什么反应,他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我甚至看不到他的皮肤上出现皮下出血的痕迹:我怀疑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可以循环的血液。文军无动于衷,他父亲却下不了手了,喘着粗气,把皮带扔在一边,坐在地上就哭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还可以哭得那么伤心,那哭声就好像是一道冲破了大堤的洪水,又好像是在森林里找不到出口的野兽。哭着哭着他突然站了起来,抓起那个智力竞赛的奖杯就要往地上摔去。我一把抢过了奖杯,把他的父亲揽在怀里,任由一个男人的泪水洒在我的肩膀。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文军活着。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带走了那个奖杯。
;;; 我和文军最后的一次相逢居然是他躺在解剖台上。有人在铁路旁边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而民警的初步检查发现他身上有些痕迹不能用火车的碾压解释,于是就送到了我们这里。我一眼认出他就是文军,虽然此刻他已经身首分离。我甚至认出了他肚脐周围的那个胎记,我记得小时候我开玩笑说它像一只小猪。我依然按照法医工作的要求给他取了指纹,我知道他有前科,确认他的身份并不是问题。看了看他身上的损伤和痕迹后我就来到了现场,我想从现场发现一些什么来解释民警的疑问。事实上民警也倾向于他是自杀,因为他的手边就放着一份写在烟盒上的遗书,虽然上面只有三个字,“我走了”。他甚至为了防止遗书被风卷走压了一块石头在上面,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他是自杀,警###得有疑问的只是为什么他的身上湿淋淋的,而且颈部和头上都有伤痕。看着现场四周的环境,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先是试图在小河里自溺,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游了上来;接着他试图用石头打死自己,他拿着一个石块拼命地向自己的头部打去,但是孱弱的身体还是让他没能成功;然后他想自缢,萎缩的肌肉让他爬不了那么高,因此还是失败了;最后他选择了卧轨,他选择了一个火车弯道的地方,确保司机不会先看到他,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我和我的同事都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自杀,于是我们起了争论,关于死者在死亡之前精神状态的问题。我的同事认为正常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一次自杀不成功后很难再进行第二次,何况他一共自杀了四次;先前他吞服异物的行为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而他精神失常的原因就是:吸毒。但我坚持认为先前他每一次吞服异物都是有目的的,不足以说明他的精神状态异常,而他对自杀弯道的选择、遗书以及遗书的摆放无疑证明了他那怕在临死之前都是十分清醒甚至明智的。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好在这一点并不影响我们对他死亡方式的判断:自杀。但是问题并没有结束:没有人认领他的尸体。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在半年以前死于脑溢血;而他的妻子,当我找到她的时候,也已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瘾君子,因为卖淫染上的梅毒让她全身令人恐惧地溃烂着,对外界,她已完全失去了反应。
;;; 网友评论选登siriudie:带走了奖杯,也带走了往日的回忆……
;;; 快乐且真实的女子:我感慨生命之轻,一个生命居然那么容易就会失去;我感慨生命之重,对自己对周围的人会带来那么深切的痛。请珍惜生命,善待生命,于人于己,都只有那么短短的一世。
;;; 冷天蓝:真正的家破人亡,不知道在这最后的一刻,他平静的脑海里会想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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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毒(5)
我站在这黄土的旁边,三天前,我把文军的骨灰带回了故乡,临走之前我决定再来看他一眼。天上下着小雨,飘零的雨丝正如我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漫天飞舞,飘累了,就在我的肩头,他的新坟上停下来,休息一下,转眼又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我把那个奖杯带来,安放在他的坟头。虽然他活着的时候人不如鬼,但是他最终用死亡逃脱了毒品这个恶魔,一如凤凰涅,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灵魂是清白的。此刻在天国的他,已经摆脱毒魔的控制,终获自由的他,应当重新获得这份荣誉。愿文军在天国安息。网友评论选登冷天蓝:终于摆脱了毒瘾,愿他安息。普通人:法医写得真棒!可是为什么说他至少临死的时候灵魂是清白的?清白的灵魂,起码是对人没有伤害。而他呢,他的妻子仍在这世上因他忍受折磨!清白的灵魂,起码要对过往的伤害有所忏悔。他没有!他只解脱了自己的痛苦,有何清白可言?找你:楼上的,你还要他怎么忏悔,我觉得他的自杀就是他的忏悔,难道你要他把妻子一起叫上去自杀。
凶手是谁?
来上班的时候我就知道弟兄们都到下面县里去了,今天的办公室只剩下我一人。我已经设计好了这个惬意的星期五:上班的时间可以泡一杯立顿红茶,一边慢慢品味着,一边听着漫步者流淌出惠特尼浑厚的歌声,而办公室外正是春光明媚,楼下的草地一片嫩绿。下了班,我手机的积分正好够我换一张电影票;哈哈,这个星期五几乎是完美!这样休闲的生活简直让我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春的生机:似乎伸个懒腰都能听见自己骨节快乐而舒展的声音,煦暖的春光更是让我乐不思蜀——我居然在沙发上睡着了。
;;;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刚醒过来的我还神志不清:摸了半天的手机才发现居然是办公桌上的电话在响,迷迷糊糊就听见:“我们这有个盗窃杀人的案件,你过来一下,尽快!”大约在接电话十五秒后,我清醒过来了,这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升高,我像装了弹簧一样,一跃而起,一边通过手机联系车辆,一边准备我的工具箱和必备器械。我不知道别人会把我的工具箱想象得如何的恐怖,但是它实在是很干练的银色(今天我看了csi第二集,和他们的颜色、大小都一模一样,哈哈),而且,它就是我的武器,每次提着它,感觉就好像古代的武士穿上了盔甲!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神圣的感觉,记得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案例:一位商人和他当过坐台小姐的二奶被人杀死在房间里面,月余才被人发现,而刑警们就是凭着现场的血手印和死者最后的通话记录千里追凶。几个月后,案犯终于落网,但是,刑警们的行程累计足够绕地球几圈,耗资数百万,甚至,出差过程中还有两起车祸,刑警两死一伤......我不知道经济学家会怎么算这笔账,拿三个刑警精英去换两个并不那么值得同情的人被杀案件的侦破,到底是否值得;但是,在我心目中,那就是对“人命关天”和“命案必破”的最好诠释!!(向上海的警察兄弟们致敬!)
;;; 这次,按照朋友的说法,是一起盗窃杀人案。我知道他的意思,虽然他的说法并不那么准确,因为在我们国家是没有“盗窃杀人”这么一项罪名的。如果盗窃被人发现而行凶,那么转化成为抢劫罪;如果造成对方死亡,那就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并不是原来的抢劫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是,无论罪名如何确定,恐怕这都是一起恶性案件!通过手机,我很快了解了大致案情:死者是一个孤老头,平常脾气不太好,亲戚不太愿意和他一起住,因此一个人住在山上,侄儿每个礼拜上来看他一次。这次侄儿一上来就惊呆了,老人家的房间门开着,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而老者手持铁棍,倒在房屋中央!报案后刑警们让侄儿安定下来,很快又发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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