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我偏偏不让你们如愿,这有两颗药丸,是我找巫族人练的,黑色那颗服下即毙,白色那颗服下五脏俱损,从此只做废人。既然你们如此甘愿,那就证明给我看吧,说不一定高兴,我就让皇表兄撤兵了。”
这分明要挟着说,要你们不服下,那大顷打过来也无可厚非。
这不怪吴澜心狠手辣,换做谁都不能接受。
眼看金钟大就要拿黑色药丸,张艺兴连忙拦下,“你就忍心让我以残躯独活吗?”
金钟大垂下手,“活着比什么都好。”
可若红尘之中少了你,该有多冷寂。
张艺兴随手在地上扯两株草,“抽签公平竞争吧,长的那根就活下来,短的那根……就喝毒药。”
“其实你不说也知道。”兴兴哥你最爱的人是我,甚至比爱你自己还要多。
“你先抽。”
仅仅三个字却是此生听过最害怕的话,金钟大抬手上来都是在颤抖。
犹豫半响随手抽取一根,反正结果都是一样。
“看哪,老天都让你活下来,那你就好好活着,带着我的那份……一起活下来。”
还没等金钟大反应,张艺兴一把抢过吴澜手里黑色毒丸服下。
“兴兴哥!”
三月三,笔下你泪珠转
相见欢,空举一成笑谈
风声起,张艺兴只觉得自己丹田一股气直冲脑门而上,脑里一片空白,喷出一口鲜血。
红衣如绯的金钟大。
笑靥如花的金钟大。
冷漠无情的金钟大。
倾尽今生今世,只留恋这一人。
“兴兴哥——”
“大哥……”吴澜朱唇轻启喃喃道,明明达到目的让两人阴阳相隔了,却也高兴不起来。
那是从小最宠自己的大哥啊,却死在自己手上。
仇恨的种子一发芽,只剩下苦涩的滋味,得意了谁,又伤透了谁。
金钟大不知道吴澜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只记得那最后的黄昏,他抱着怀里的那个人说,“我们的账,还清了。”
☆、第四卷 最终章
【乱世离分,永隔悲欢】
公元四百零四年,高丽王金铉宗殡天,太子金钟大继位,称德兴王,举国免税三年。
与大顷吴澜郡主合离之后又入有一妻已殁,留有一子名唤金衍旭。
德兴王在任四十三年,其间繁华盛世国泰民安,大顷高丽互不相犯经久无战。
已步入年暮的金钟大,不似少年般的有朝气,容貌日渐苍老,也不是当年那个那样的风华绝代。
人老之后总会回忆起以前的事,如今年迈体虚的金钟大也是如此,尽管御医说寿命很长,可自己感觉恐怕是活不过今晚了。
离帐不远处是一幅画像,画里的人风度翩翩,温文尔雅,五官长相来看与高丽略有不同。
“钟大……钟大……”
——活着的信念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你啊,笨蛋!
——什么叫有目标有理想?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岚公子有句诗是这样写的:妖笑百媚生,岚解一世情。
——人妖殊途……那我们这样又对吗?
——旭王风华绝代,想来钦慕之人定也不会少,怎得二十年过却还未娶亲?
——本王不才,偏偏只认定了一人,宁愿为他终身不娶。
金钟大在最后一刻有流过眼泪:其实兴兴哥,我知道那草是你掐断的对吧。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一)
【年少不知事,梦里意中人】
我叫鹿晗,我出生在大顷右丞鹿匿家。
我娘是正房,家中也只有我一个孩子。不是我爹没有其他房小妾,只是我爹为了避免夺嫡争家产,每年给了那些女人很大一笔钱,我都不知道我有多少个兄弟姐妹。
旁人都是羡煞我的,俊靓的容貌,显赫的家世,恩宠的骄子。不论我做什么事,我爹也总是很疼着我。
因为从小长相优越,爹让我跟随长白老人学习毒术予以防身,更让我增长了肆无忌惮,从小到大闹翻了长安城。
我映像中最严重的一次是烧了皇后娘娘的佛堂,差点引起皇宫禁院失火,先皇就准备处死我。
是鹿匿在宫门口跪了整整两天,求着皇上说,“孽子顽皮,看在年幼的份上,留他一条生路。”
然后皇帝罚了我家里禁足一年,鹿匿也偷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出去溜达,他真的是一位好父亲。
康庆四十七年,也就是皇帝驾崩前不久,我才发现我爹竟有谋逆之心,他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居然也想着君王枕畔。
我说,“爹,你糊涂啊!这天下,是吴家的天下,这江山,是吴家的江山!你谋君篡位是要被天下人耻笑的!”
“晗儿,你还小,不懂得为父的苦心,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鹿匿为吴家鞠躬尽瘁,从科举到如今三十年效劳,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绝不会相信他会谋反。即使我从小做这么多调皮的事情,也知道绝不损害大顷,绝不损害吴家。
“爹,收手吧!”
“晗儿,这天下,是你的,这江山,也应该是你的。”鹿匿嘶吼道。
打从我出生,就有位算命先生到我家门口来说,贵子廿二,逐鹿中原,天之将明。
鹿是我的姓氏,天之将明是我的名字。鹿晗。
而逐,到底是驱逐,还是什么,也没有表现太明确。大概意思分析,就是要统一天下吧。
“爹,七皇子明显居心不轨,你为何……为何要助纣为虐呢?”
“爹自有道理,你就别管了。”
“爹!”
我当时想,绝对不能让他得逞,取江山容易,可易主对百姓又是一场灾难啊。
是我派人提前告知了吴世勋要他联合襄王夺取皇上的传位召令,虽然吴世勋年龄不大,但比上七皇子的年盛气傲和诡计心,简直好上太多,无论怎样,也会是一位仁君吧。
那个位置太危险,我不想也不屑要,从未想过。
只不过没想到的是,成王败寇,吴世勋居然处理了鹿家上下老小,并囚禁了自己。
他那点心思,我只以为他是玩玩来着,而他居然来真的。
“吴世勋,你当真下狠心杀我全家?”
“叛军鹿匿,以下犯上,罪不能恕。”
“他是我爹啊……”我几乎是接近疯狂,那个人,是守护他一生的人。
吴世勋说,他很爱我,从小时候见我的第一面起就爱我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爱我的人很多。
我说,“吴世勋,你放了我,也算是放了你自己可以吗?”
“我可以为你付出一切。”包括江山,包括天下。
而囚禁我的半年里,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鹿匿要谋反,为什么要联合七皇子当皇帝。因为我,全都是因为我。
鹿匿知道吴世勋对我的心思,他知道我不高兴,也希望我能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能平平静静的过完一生,而前提下就是,不能让对我有非分之想的人做万人之人。
他的苦心,原谅我现在才明白。
吴世勋确实也对我很好,好像是因为他杀了我最亲的人,而努力做着我最亲的人,或许真的是他说那样,即使我要江山,要天下,他也会双手奉上。
而这时,我正好二十二岁。
世煜帝二年,他不过也才十九岁,就要担上这么重的担子,确实也够辛苦。
可是相处一年来,我对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哥哥对弟弟那样,丝毫没有爱慕之意。
他依旧是把最好的给我,而我也来之不拒。
吴世勋那些妃子,朝里的大臣,市里的百姓,无一不说我是妖孽化身,说我是来迷惑郡主,会毁了大顷。
可他居然也不过充耳不闻,好像这都不关他的事一样。
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叫都暻秀男妃,在天下得知吴世勋有龙阳之癖后,虽然背后指指点点,当面依旧是阿谀奉承,当真是恶心极了。
“鹿公子心情不好。”
我是笑着的,他怎知我心情不好?这后宫历代不平静,我在宫里从未相信过任何人。
“你是?”
“在下新晋庶六品宸斌1都暻秀,想必公子就是圣君2吧,臣下失礼了。”
“无妨,名号而已。”我摆摆手,既然不喜欢,圣君又如何?
这位六品宸斌不似于别的妃子争强好胜,心情也平和,我很喜欢他,比我小两岁,长得也算是俊俏。
有时候我会向他倒倒苦水,在皇宫里寂寞了一年,我真的好需要那么一个人来陪伴我,而这个人,就是我连底细都不知道的都暻秀。
他说,“圣君,你有试着爱过一个人吗?”
我想了想,爱这个字太深奥,之前对张艺兴有那么一些喜欢,但谈不上爱。对于吴世勋,说爱完全是无稽之谈。
“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眼,便就足够了。”
“一见钟情么?”
“也算。”都暻秀的脾气太随和,皇宫里就需要这样的人。
“那你爱吴世勋吗?”
“他是我的男人,我自然爱他。”
“就我不爱。”全世界就我不爱他。
“人活着,总是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才是够的。”都暻秀最后说。
其实我没看出来他到底哪里爱吴世勋,当然,这也不太关我的事,直到……
“鹿晗,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吗?我那么爱你……”
在又一次我逃离皇宫失败被捉了回来,吴世勋终于愤怒了。我就喜欢看他的愤怒,他越愤怒,就越对我失望,或许某一天,我就会死在他的手下。
死了,也就解脱了。
“是啊,我做梦都想离开你,离开这金镶的囚笼,让我像一个玩物似的被你摆弄。”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抛下这皇宫,这皇位,我不要了!”吴世勋再一次说出这话,我还是没有动摇的感觉。
我抿了抿嘴唇,“你对我只有占有欲而已,那不是爱。”
“我不管,你要是敢逃一百次,那我就抓你一百次,你要是敢逃一千次,那我就抓你一千次,这辈子就跟你这样耗下去。”
他始终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我说。
他废了我的武功,打伤了我的腿告诫我不要离开他,而我几乎也对世界充满了绝望。
那些人,那些事,依旧留守在不堪的世界。
直到遇见金钟仁。
1宸斌:男妃等级之一,相当于贵人位分。
2圣君:古代男后,执掌凤印,地位同于皇后,有处理宫里所有人的权利。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二)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
直到遇见金钟仁。
有的人,注定见到了就会怦然心动,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谁!”
我正在正殿里休息,即使武功被废,修炼了这么多年的内力也明显能感觉到有人擅自闯入了宫里。
门口守着的宫女太监们都无故昏迷,暗沉的天色巡逻兵也不会察觉这里到底是有刺客还是什么。
“嘘,是我。”
这语气说得他跟我很熟一般。只见一黑衣男人跃门而入,身长八尺,举手投足间有着特别的气质,若非贵族子弟是教育不出来的。
我映象里从未见过他,却隐隐有种熟悉感。
“我带你走,你不快乐。”
他眉星剑目,皮肤相较黝黑,一点不脏,反而更有男子阳刚气魄。
“你怎知我不快乐。”
“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所以我知道。”
原来他叫金钟仁,是高丽王嫡二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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