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王大夫只能硬着头皮,拉着小孔的手,出去了。毕竟心慌,一出门,脚底下被绊了一下,要不是小孔的手,王大夫早就一头栽下去了。“你悠着点。”小孔说。她的声音怪怪的,居然打起了颤。王大夫就控制了一下,这一控制,坏了。需要加倍的控制才能够“悠着点”。
现在是北京时间十点。下早班的时间是北京时间十一点。王大夫和小孔总共有一个小时。刨去路上所耗费的十七分钟,他们实际上所拥有的时间一共有四十三分钟。四十三分钟之后,张一光和季婷婷就“下早班”了。形势是严峻的,逼人的。形势决定了王大夫和小孔只能去争分夺秒。他们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汗。现在,第一个问题来了:是在小孔的宿舍还是在王大夫的宿舍?他们喘息着,犹豫了。王大夫当机立断,还是在自己的这边。王大夫打开门,进去了,小孔又犹豫了一下,也进去了。几乎就在小孔进门的同时,王大夫关上门,顺手加上了保险。他们吻了。小孔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已经软了,瘫在了王大夫的怀里。
但他们马上就分开了。他们不能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吻上。他们一边吻一边挪,刚挪到小马的床边,他们分开了。他们就站在地上,把自己脱光了,所有的衣裤都散得一地。王大夫先把小孔架到了上铺,小孔刚刚躺下,突然想起来了,他们实在是孟浪了,再怎么说他们也该把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再一件一件放好了才是——盲人有盲人的麻烦,到了脱衣上床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衣服料理得清清楚楚,脱一件,整理一件,摆放一件。最下面的是袜子,然后,裤子,然后,上衣,然后,毛衣,然后,夹克或外套。只有这样,起床的时候才有它的秩序,只要按部就班地拿、按部就班地穿就可以了。可谁让他们孟浪了呢?衣裤散了一地不说,还是混杂的,脱倒是痛快了,可穿的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下早班”的都回来了,他们还在地板上摸袜子。说到底盲人是不可以孟浪的,一步都不可以。小孔又焦躁又伤心,说:“衣服,衣服啊!”王大夫正在往上爬,问:“什么衣服?”小孔说:“乱得一地,回头还要穿呢!你快一点哪!”
王大夫终于爬上来了。王大夫感觉到小孔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绷紧了,她过去可是从来都不这样的。可王大夫哪里来得及问,他的脑海里全是时间的概念,小孔的脑海里同样充斥着时间的概念。他们得抢时间。为了抢时间,他们就必须争速度。王大夫的速度快了,一阵剧烈的撞击,王大夫一声叹息,结束了。两个人一起喘息了,喘息得厉害。小孔都没有来得及让喘息平息下来,说:“下来,快穿!”
他们只能匆匆地擦拭,下床了,后悔得要死,刚才要是镇静一点多好啊。现在好了,每一样衣物都要摸。这一件是你的,而那一件才是我的。可时间可不等人哪。这时候要是有人回来了那可如何是好!他们的手在忙,心里头其实已经慌了。可是,不能慌,得耐心,得冷静。两个人足足花了十多分钟才把衣服穿上了,还是不放心,又用脑子检查了一遍,再一次坐下的时候两个人都已是一头的汗。王大夫哪里还顾得上擦汗,匆匆把门打开了,随手抓起了自己的报时手表,一摁,才十点二十四分。这个时间吓了王大夫一大跳。还有三十六分钟呢。这就是说,抛开路上的时间,抛开脱衣服和穿衣服所消耗的时间,他们真正用于莋爱的时间都不到一分钟,也许只有几十秒。
这也许就是一个打工仔对他的女人所能做的一切了。王大夫无语。三十六分钟,这空余出来的两千一百六十秒都是他们抢来的,他没有能献给自己的女人,却白白地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等待之中。他们在等什么?等下早班的人回家。然后,向他们证明,他们什么都没有做。荒谬了。王大夫就愣在门口,无所事事,却手足无措。只好提了一口气,慢慢地又放下去了。像叹息。汗津津的。王大夫回到小孔的身边,找到小孔的手,用心地抚摸。王大夫柔情似水。直到这个时候,王大夫的心坎里才涌上无边的珍惜与无边的怜爱。他刚才都做什么去了。宝贝,我的女人。心疼了。
小孔也在疼。是身体。她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疼得厉害,身体的深处火辣辣的,比她的“第一次”还要疼。那一次的疼是一次证明,证明了他们的拥有。小孔就哭了——她无法表达她的幸福,她说不出来,只有哭。偏偏王大夫又是个呆子,一摸到小孔的泪水就拼命地说“对不起”。小孔的幸福只有一个词才可以表达:伤心欲绝。那一次的疼是湿的,这一次呢,干巴巴的。小孔哭不出来。她只是沮丧。她这是干什么?她这是干什么来了?她贱。没有任何人侮辱她,但是,小孔第一次感受到了屈辱。是她自己让自己变成一条不知羞耻的母狗。
“我们结婚吧。小孔突然抬起头,一把抓住王大夫。
“你说什么?”
小孔侧过了脑袋,说:
“我们结婚。”
王大夫想了想,说:“什么都还没准备呢。”
“不要准备。有你,有我,还要准备什么?”小孔嘴里的热气全部喷到王大夫的脸上了。
“不是——没钱么。”
“我不要你的钱。我有。用我的钱。我们只举行一个简单的婚礼,好不好?”
“你的钱?这怎么可以呢?”
“那你说怎么才可以。”
王大夫的嘴唇动了两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王大夫说:
“你急什么。”
这句话伤人了。小孔一个姑娘,几乎已经放弃了一个姑娘所有的矜持,都把结婚的事主动挑起来了。什么是“急”,太难听了。就好像小孔是一个扔不出去的破货,急吼吼地上门来逼婚似的。至于么?
“我当然急。”小孔说,“我都这样了,谁还肯要我?我不急,谁急?”
这句话重了。两个人刚刚从床上下来,小孔就说自己“都这样了”,无论她的本意是什么,在王大夫的这一头都有了谴责的意味。小孔还是责怪他了。也是,睡的时候你兴头头的,娶的时候你软塌塌的,不说人话了嘛。可王大夫要钱哪。闷了半天,王大夫还是顺从了,嘟哝着说:“那么,结就结吧。”
“什么叫结就结吧?”小孔说。小孔一点都没有意识到眼泪已经出来了,一下子想起了这些日子里父母那边的压力,想起了小马的意外举动所带来的诸多不便,都是因为谁?都是因为你!小孔突然就是一阵伤心。南京我来了,你的心愿也遂了,你哪里还能体会我的一点难,哪里还能体会我对你的那番好。“结就结吧”,这句话太让人难堪了,听得人心寒。小孔拖着哭腔大声喊道:“姓王的,我跟着你千里迢迢跑到南京来,我等来的就是你的这句话?‘结就结吧’,你还说不说人话?你和凳子结吧,你和椅子结吧,你和鞋垫子结吧,你和你自己结吧!我操你妈妈的!”
借钱的事王大夫再也说不出口了。王大夫很难过。软绵绵地说:“这个就是你不对了,你操我妈妈做什么?”
小孔抹了一把自己的眼睛:“操你妈妈的。”
第十一章金嫣
同事们一点都不知道,金嫣,还有泰来,他们的恋爱开始了。金嫣突然就把追求泰来的那股子疯魔的劲头收敛起来了,一个急转身,成了淑女了。同事们在推拿中心很少看到金嫣的高调出击,都很少听到她的动静了。人们反过来替徐泰来担心,大势不妙。
其实,敲锣打鼓的金嫣到底也没有能够走出盲人的恋爱常态。所谓盲人的恋爱常态,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闹中取静。他们大抵是这样的,选择一个无人的角落,静静地坐下来,或者说,静静地抱一抱,或者说,静静地吻一吻,然后,手拉着手,一言不发。一般来说,恋爱中的年轻人都爱动,呼啦一下去了电影院,呼啦一下去了咖啡馆,呼啦一下又去了风景区,你追我赶的,打情骂俏的,偷鸡摸狗的。盲人们不是不想动,也想动,但是,究竟不方便。不方便怎么办呢?他们就把自己的身体收敛起来,转变为一种守候。你拉着我的手,我拉着你的手,守候在一起,也就是所谓的厮守了。他们的静坐是漫长的,拥抱是漫长的,接吻也是漫长的,一点都不弄出动静。如果没有生意,他们可以这样坐上一天。一点也不闷。要是生意来了,他们就分开。临走的时候一方还要摸一下另一方的脸,小声说:“等着我啊。”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两只手却依依不舍了,是相依为命的样子,直到身体已经离得很远,两个人的食指还要再扣上一会儿。
就态势而言,金嫣的恋爱并没有走出常态。其实,金嫣到底与众不同,还是不一般了。她慵懒了,开始了她的另一个等待。等什么呢?她的婚礼。金嫣一边等,一边想。只要一坐到泰来的身边,她的思绪必然会沿着她的婚礼有去无回。
金嫣的脑袋其实是一个硬盘,储存得最多的则是婚礼。如果不是眼睛不方便,金嫣也许可以做一个婚庆公司的主题策划。在这方面,她是博学的。她的博学为她的遐想提供了无限开阔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金嫣不是在“谈恋爱”,而是在“想婚礼”。
中式婚礼金嫣其实并不喜欢。它的特征和缺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围绕着吃。因为客人都出了份子,所以,客人们要拼命地吃回去。这个吃当然也包括喝,一喝,麻烦来了。难免有人会喝多,那些酒席上的好汉就成了主角,抢戏了。中式婚礼最大的弊端就是主题分散,很难烘托出一个众星捧月的效果。也俗。必须承认,虽然中国人自称自己是礼仪之邦,其实中国人很不懂得礼仪。看看酒席的最后吧,杯盘狼藉。脏,乱,还咣叮咣当的。可是,话又得分两头去说了,中式婚礼自有中式婚礼迷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洞房。金嫣对洞房一直有一个高度的概括,两个字,闷骚。性感了。
一定是泰来的父亲事先和客人们打过招呼了,婚庆的酒席刚刚结束,客人们剔着牙,打着酒嗝,三三两两地走了。金嫣和泰来被司仪领进了洞房。金嫣和泰来肩并着肩,一起坐在床沿上。泰来的母亲,这个满脸皱纹的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交代了几句,倒退着,却又是合不拢嘴地退出去了。她用她的双手把洞房的房门反掩起来,合上了。透过红盖头,金嫣看见红蜡烛的火苗欠了一下身子,然后,再一次亭亭玉立了。它们挺立在那里,千娇百媚,嫩黄嫩黄的。宝塔式的蜡烛周身通红,在它的侧面,是镏金的红双喜图案。
就蜡烛的烛光而言,它通明。然而,放大到整个洞房,烛光其实又是昏暗的,只能照亮新娘子的半个侧面。金嫣的另一边却留在了神秘的黑暗里。这正是烛光的好,是烛光最为独到的地方——它能让每一样东西都处在半抱琵琶的状态之中。但是,新娘子的这半边亮却到底不同于一般,猩红猩红的,因为红而亮,因为亮而红。新娘子的上衣和盖头都是用鲜红的缎子裁剪出来的,一遇上烛光它就拥有了生命,因为昙花一现,所以汹涌澎湃。这一来洞房里的画面就给人一种错觉,蜡烛不顾其余,它把所有的光亮都集中到新娘子的这一边了,严格地说,半面。别的都是黑色的,它们的使命是烘托。半个新娘子在艳。红彤彤,暖洋洋。她端坐在床沿,羞赧,妩媚,安宁,寂静,娇花照水。
金嫣是被泰来用一根红绸缎拉到洞房里来的。红绸缎的中间被扎成了一个碗口大的花。另外的一条红绸缎则捆在泰来的身上,类似于五花大绑,滑稽得很,在泰来的胸前同样扎了一朵碗口大的花。金嫣被泰来一直拉到了婚床前,金嫣不是用手,而是依靠腰肢的扭转,用她的屁股找到了床沿,落座了。万籁俱寂。全世界只有一样东西还能够发出声音,那就是新娘子的心脏。扑通。扑通。扑通。怎么好呢。她的心和万籁俱寂的世界一点也不相称,都能把自己羞愧死。
金嫣并不害羞。金嫣从来都不是一个害羞的姑娘,相反,她的身上有一股男人气,豪迈,近乎莽撞。如果不是眼疾,她也许就是一个纵横四海的巾帼英雄。但是,这毕竟是结婚一不,不能叫结婚,叫成亲。金嫣在成亲的这一天愿意害羞。不害羞也要害羞,慢慢地学。
泰来终于挪过来了。他们两个人的肩膀已经有了接触了。金嫣的肩膀突然松了一下,镯子掉下来了,从小臂一直落到金嫣的手腕。手镯自然有手镯的光芒,润润的,油油的,像凝结的脂肪,像新娘子特有的反光。泰来先是抚弄了一番玉手镯,最终,把金嫣的手背捂在了掌心里。金嫣的手里还捏着手绢,她能做的只有一样,捏紧手绢,说什么也不能放。
现在,高潮终于来到了。泰来把金嫣的红盖头拽下来了。当红盖头从金嫣的面部滑落下来的时候,金嫣,这个豪迈的姑娘,到底害羞了。他吻了她。不。不是吻,是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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