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他的一个精通玉雕的师伯。甚至,在最初的时候,他的父亲本来是想要将他送到师伯那里做徒弟的。
那个时候他尚小,很多事情都记不真切,只是记得师伯拒绝了父亲的要求,然后父亲抱着他回家的时候,他分明看见,父亲眼底都带着泪光。
那是沈毅整个童年岁月里,第一次看见父亲哭。却不是唯一一次。后来,他长大了一点,清楚的记得父亲带着他去给师伯拜年,可是师伯家却房门紧锁。那一次,一向爱惜双手的父亲一遍一遍的用手砸着紧闭的铁门,不理会出来跟他们说“这家人搬走了”的邻居,最后一个人坐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父亲哭,也是他父亲最后一次跟人提起师伯。从那以后,沈毅就只在父亲临终的呓语里听过两个字。
清商。
那是沈毅从来没有听过的名字,但是他知道,父亲的字是师祖起的,字“清爵”。是宫商羽角徵中的“角”托化而出的。童年的记忆在此连成了一线,沈毅忽然明白,父亲临终之时都念念不忘的人,不是他从小就没有见过的母亲,也不是他,而是……师伯。
所以,沈毅决定帮助父亲完成这个遗愿。只是人海茫茫,父亲和师伯都已经不在了,他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师弟一无所知,不知年龄,不知相貌,也不知所在。所以沈毅只能用最笨的方法,每一场大型拍卖会,都拿着父亲的遗作拍卖,如果师弟在,他相信,那人一定会凭借这块没有完成,但是却带着浓重师门色彩的花件与他相认。
而如果不是,沈毅就会花几倍的价钱把这块花件买回来。
这样的方法虽然笨,但是,却已经是沈毅能够做到全部了。
和往次不同的是,沈毅这一次没有通过拍卖公司找到拍下这块花件的人。倒也不是他刻意为之,而是这一次的缅甸公盘拍卖会,也拍卖了许多镶嵌的首饰,这些首饰无一例外,都是沈毅的商铺提供的。
于情于理,他这个老板都不得不来。
而凑巧的是,这件花件是被安排在集中拍卖首饰的拍卖会第一天进行拍卖,沈毅作为这次拍卖会的主要供货商,在这一天的拍卖会上,他全程都在盯着。
看到是侯家和李家的人的包厢拍下这件展品的时候,沈毅只觉得头痛。这两家的人,不可能有他的师弟,所以他们拍下这件花件,定然是因为喜欢。既然是喜欢,再想买回父亲的遗物,就是一件麻烦事了。
可饶是这样,沈毅还是叩响了他们的包厢门。
他是没有想过再见到候鬏的。这个小少年眉目中和那人全然不似,但是却偏偏名字相同。他们之间也不算是完全没有交集,飞机上的偶遇,商铺里的再逢,零零总总,也还算是认识。
沈毅看到候鬏的那一刻,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他是商人,商人最擅长的就是大蛇随棍上,既然曾经认识,他必定是要与之攀攀交情,把他手里的那件花件买回来的。
只是,在看见候鬏的那一瞬间,沈毅改变了主意。眼前这个少年既然是侯家的小公子,那在金钱方面,定然是丰足的。所以,也许他可以以物易物?
沈毅对那件花件志在必得,然而候鬏却并不答话,只是兀自摆弄着手里的半成品花件,加之还有齐墨在一旁插科打诨,局面一时间竟僵持了下来。
正在沈毅有些无措的时候,候启和李斯横真好回来了。为了打破僵持,沈毅也笑了笑,顺势握住了候启的手。
“只是凑巧罢了。”沈毅今天是一身西装,因为天气原因,袖口挽上去了寸许,在袖口之间,隐约露出了一串长长的佛珠。
候启笑了笑,对他的说法不置可否。转身对李斯横说道“这位就是沈峥嵘沈老爷子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弟子。”
然后指着李斯横对沈毅说道“这是李斯横。”
候启并没有必要在李斯横的名字前加什么修饰,对于珠宝商圈来说,李斯横这三个字,就足够了。更何况这些年李家老董事长的身体不好,他唯一的孙子正在逐步为接任董事长做准备。
沈毅自然是知道李斯横的,然而他只是不卑不亢的对李斯横笑了笑“沈某原本是见过李总的。”
李斯横沉静的点了点头。虽然他相信男人之间对情敌这种东西毫无道理却异常精准的嗅觉,但是却也不愿意在一切都没显现端倪的时候失了风度。
人已经到齐,方才还算宽敞的包厢刹时间显得有些拥挤。一条长沙发,两个短沙发,想要坐下五个大男人,总是显得有些勉强。
索性拍卖会已经接近尾声,齐墨干脆站了起来,动作夸张的抻了抻懒腰,转身对在场的四个人说道“咱今天就到这儿吧,左右都是一些娘们儿喜欢的小玩意,沈总这是有事要对小九儿说?不如咱们出去找个地方坐坐,吃个便饭?”
他的这些话在正式的社交场合里,难免显得粗俗不堪。但是让人听了却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反而觉得和这个人的气质很相称,这个人,生来仿佛就应该这样说话。
“走吧哥,我也饿了。”听见齐墨的提议,候鬏连忙站了起来。他有些受不了空气中的压抑。他的性子,说好听了是豁达,说不好听就是神经粗线条加没心没肺。
然而,人生中有一些不能释怀的事,不能坦然面对的人。旧伤,隐痛,暗疾。这些零零总总的小情绪,不足为外人道,却也不会被忘却。
候鬏不至于因为不原谅沈毅而心生院队,却也不愿意和这个人独处。
晚餐是在拍卖场周围的一家西餐厅进行。几个人坐在长长的餐桌两侧,距离疏远,却让候鬏感觉到安全。虽然他很不待见西餐,特别是缅甸厨师做的西餐,但是也毫无怨言。
用过开胃酒之后,沈毅先开了口“候小少拍下的那件花件,是我父亲的遗作。”他倒是开门见山,没有多加什么虚伪的客套。他和候鬏的接触不多,但是零星的接触中,却已经对候鬏有了大概的印象。
这还是孩子而已,那些成人世界里的勾心斗角,他还没有学会。
这家餐厅并不怎么地道,开胃酒和沙拉一起端上来。然而候鬏前生是斗升小民,今生也没怎么用带血的牛排折磨过自己的胃,所以对酒店的错误并没有察觉。
在场的剩下几位虽然有人生活考究,但是也并不是抓住酒店错处就要像菜市场的妇女一样斤斤计较的人,见平日里最为挑剔的侯家小少爷都没有说什么,于是便也没有人提起这件事。
候鬏乍然听见沈毅的话,便放下了正在戳沙拉中的玉米粒的叉子。
银质的叉子叩在盘子边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候鬏抿了一口一旁的开胃酒,在众人看不清楚的地方深深吸了一口气。半响之后,才出声“沈老爷子一生佳作无数,这件却也平常稀松。”
他这话说得公道。这件作品虽然比他要高超一些,但是对比沈老爷子的其他作品,却显得略微寻常了一些。他拍下来,只是因为上面的师门印记而已。
沈毅的面色不变,眸色里也浮起了一层欣悦。候鬏这样说,应该没有将这件花件当做心头爱物,那么,他换回这件东西,也就多了几份把握。
“既然如此,沈毅有一个不情之请。”沈毅直了直腰,这个时候,侍者端上了今天的主菜。美式牛排。
李斯横开始切牛排。
“恩?”候鬏叉了一叉子沾了沙拉酱的蔬菜,放在嘴里仔细的嚼。
“沈某想要用一件家父颠覆时期的镶嵌作品,换候小少手里的这件花件,候小少意向如何?”沈毅拿起刀叉,也可是切割盘子里的牛排。
候鬏的眉皱了起来。
正当候鬏想要说些什么,李斯横却将他面前的牛排和自己的互换,简略的对他说道“吃。”
候鬏低头一看,盘子里的牛排已经被切成了一立方厘米的小块,刀口整齐,大小均匀,异常美观。
候鬏愣了愣,忽然想起李斯横据说曾经当过特种兵。这么看来……特种兵的用刀技巧,原来都用在这上面了么?
弱弱的看了一眼李斯横,候鬏明智的选择听他的话,开吃。其实如果他再长了几个胆子,他想要问一下李斯横,他是不是……点错技能点了?说好的总裁狂霸拽呢?这么贤惠是要闹哪样啊啊啊啊啊~
在一旁的沈毅,不动声色的皱了皱眉。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吃西餐,感觉好苦逼……
☆、第29章 尽日暮
二十九。尽日暮。
沈毅再次出声“候小少意下如何?”
候鬏嘴里还含着一块牛肉,牛排鲜美的汁液和酱料在他口腔流淌。李斯横的切法其实并不科学,这样的分割,很容易让牛排的肉汁流失。但是他下刀精准而利落,飞快的斩断牛肉的纤维,用酱汁锁住牛肉的肉汁。
听见沈毅的话,候鬏含着牛肉摇了摇头。略做咀嚼,将嘴里的牛肉咽下去,才对他说道“食不言。”
食不言。这是候鬏的师父还在的时候定下来的规矩。从前他一个人住的时候,吃饭的时候自然能够遵守。而后来,他变成了侯家的小少爷,吃饭的时候总有哥哥陪着,这样的规矩也就没有节操的更改了。
可是,候鬏愿意改变自己从小遵守的规矩去迁就候启,却并不代表着,他愿意迁就沈毅。
沈毅的目的,候鬏也能够想明白个大概。他不惜下此血本,想要换回一件半成品的花件,是因为那是他寻找同门的唯一凭证。
候鬏很想告诉沈毅,他已经寻到了。然而,今生今世,今时今日,已经和前生千差万别。他没有办法告诉沈毅,他就是他的同门师弟。
所以这个时候,候鬏只能沉默。
候启看了一眼沉默的吃东西的弟弟,抬头和李斯横交换了一个彼此心知肚明的表情。那个表情代表着,他们将要触碰这个顶着他们最熟悉的人的皮囊的人的真正身份。
同时,他们也在彼此观望,对方会如何动作。
——候启从一开始,就接受了自家弟弟换了个芯子的事情,这个占据了他弟弟身体的陌生少年,在最短的时间里,和他产生了血脉相融的感觉。而且,这个少年貌似有他弟弟的全部记忆,所以,候启无法把他们完全割裂开来。
这是他的弟弟,流着和他一样的骨血。只是这个弟弟多了一些其他的记忆,虽然那是他不曾参与的过去,但是候启就只当做是弟弟自己的小秘密。
至于他其他的情感,候启告诉自己,那些对已经逝去的东西的怀念,他可以一辈子保持缄默。这就是候启的温柔,他总是习惯承受,然后,为自己想要保护的人挡开风雨。无论他的后背被风雨敲击得多么疼痛,面向家人的脸上,也始终是微笑的神情。
——李斯横从一开始,就从来没有承认他对之一直抱有好感的,是旧日懦弱的自己。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契机,及由此,让他注意到那个本该最为熟悉,却总显得有些陌生的少年。
李斯横关心候鬏,这是近本能的私爱。但是,他绝不承认自己是一个自恋的人。自恋是一种心理疾病,每个人都本能的爱着自己,这在父母都偏爱长得像自己的孩子这方面就可以窥见端倪。
然而,对待自己,李斯横永远达不到去爱。或者说,能够毫不犹豫的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李斯横,对自己本身远远达不到爱的程度。
很多时候,李斯横更觉得庆幸。因为自己前生的身体里住进了一个全新的灵魂,所以,为他和自己的前生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他可以试着去爱这个少年,以保护者的身份站在他身边儿不觉得别扭。
李斯横承认,候鬏进驻他前生的躯体,这为他们之间提供了一种可能。但是李斯横却不仅仅是因为候鬏占据了他的身体。确切的说,若非候鬏占据了他的身体,他并不会对“候鬏”这个他的前生产生太多的兴趣。
喜新厌旧是一种人类的劣根性,规避伤害也是一种本能。使用过多年的身体会让李斯横觉得厌倦,让他疼痛的前生更是一种折磨。如果不是候鬏的灵魂的进驻,李斯横大概,会做自己的前生一辈子的路人甲乙,而不像与之有丝毫牵连。
所以,让李斯横好奇的,不是这个少年为什么会进入自己前生的身体,更让他好奇的是,掀开这层皮囊,这个少年到底是谁,有怎样的性格,走过怎样的人生。
他迫切的想要了解候鬏,了解他的前世今生。
并不知道为何李斯横和候启会变得心思百转,沈毅被候鬏这样直白的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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