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在北国_分节阅读_6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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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鳄鱼皮带,什么时候轮到他演苦情戏码了。

    我的哥们儿很多,但从来没有怪物这样的。明明性格南辕北辙,可偏偏抬杠都能抬上几个小时,永远不愁没有话题针锋相对,然后都是同,都被人甩了,并且可以在大年二十九的晚上秉烛夜谈。后来我再想这段的时候,恨不得穿越回去拿锄头把我脑袋刨开看看里面到底是豆腐渣还是烂棉花,这么一完美媳妇儿搁我面前,我他妈怎么就不知道扑?!可实际上,我当时真的没动心,哪怕一丁点儿,都没有。我就是觉得温暖,觉得此时此刻有这么个兄弟陪着,真好

    每每想到这里,我又觉得挺后怕,因为如果我到最后都没稀罕上怪物,那么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来一个这么让人舒坦也值得我好好供着的媳妇儿了。我不是怕错过他,而是怕连自己错过这么好的人都不知道,谁说无知是幸福,我倒觉得那是最大的悲哀,仅次于二……

    什么时候对怪物动心的,我真捋不出来。

    他在我家过年那几天吧,有可能。

    我硬把他拉离宾馆搬到我家住的那时候,有可能。

    我闭关一个人玩儿情伤他帮我……哦不,是找钟点工帮我收拾屋子的时候,有可能。

    他给我做三分钟咖喱的时候,有可能。

    他给我讲二鬼战荆轲的时候,有可能。

    他去我家过正月十五的时候,有可能。

    我开车送他去给母亲扫墓的时候,有可能。

    那阵子我总觉得有个小手,不定时就出来挠挠我的心,有些痒,有些麻。当时还以为让沈锐搞得怒极攻心身体出问题了,现在想想,你妈就是一头猪给这么多机会也总该抓住一次悟了,结果我还不如猪。

    然后就是从一朋友那儿听来,沈锐五一结婚。

    我不想承认,可在一起那么久,感情不是假的,或许那王八蛋从来都没有,所以随时就抽了身,可我抽不出来,一生意上的朋友说我最大的毛病就是心眼儿太实,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都变毛病了,是我落伍了还是这个世界发展太快?

    我去酒吧喝酒,潜意识里就知道怪物会来,他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然后给予我一些急需的东西,有时候是劝慰,有时候是开导,有时候可能只是他那个不太厚实的肩膀。那个晚上我喝多了,怪物也多了,喝高之前我真没想过要和怪物发生什么,可酒精一上脑,有些事情便不受控制了。我酒量可以横扫东三省,那晚是真郁闷了,所以醉得快,但醉也并不是烂醉,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知道我抱着一个很美好的人,太温暖了,我舍不得放开。

    但第二天早上,我就囧了,我宁可跟一陌生人酒后乱性,也不想那个人是怪物,没有做哥们儿做到床上的。可同时我又觉得这不是个大事儿,都老爷们儿,错就错了,也不存在道德层面的责任问题,可我忽略了南北的地域差异,怪物那叫一个小心眼儿,愣是跟我冷战了半个月,后来怎么和好的我又忘了,只依稀得出个结论——怪物其实不怪,也不难搞,如果非要找个比喻那就是像荔枝,看着粗糙磨手,一剥开,就是柔软的肉了。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把他剥开了,可我自己不知道。

    直到怪物说他要回家,我也并没有什么感觉,父亲出事了自然要回,我还特殷勤的帮人家收拾这个收拾那个。结果怪物就像个平安符,他一走,我公司就出事儿了,那两个月忙得我脚打后脑勺,等终于闲下来可以看看俄罗斯的月亮,那月亮才慢慢变成怪物的脸。我发现我挺想他,当时觉得他是我所有哥们儿里最特别的,但具体特别在哪儿说不出来。我弄了网络电话,终于时隔六十多天又跟他唠上了嗑,我当时觉得腰不酸了腿不痛了浑身都有劲儿了,我想我可能真的把他看得很重,我想我应该去深圳看看。

    我不喜欢深圳,到现在都不喜欢。那里对于我来说就像是热带。你能让非洲人去南极让爱斯基摩人去非洲么,每个人都有他适合生活的地界儿,那地儿不适合我,但我还是颠颠儿过去了,因为那里有凌飞。其实我不太喜欢叫他的大名,一叫就浑身不舒坦,有时候头皮还会麻,包子说这是一种很别扭的羞涩表达法,好吧,没什么不敢认的o(╯□╰)o

    在深圳那几天很过瘾,玩儿得过瘾,热得也过瘾,所以离开的时候我属于尽兴而归。

    但,怪物亲了我一口。

    其实怪物从来都是直截了当的,无论游戏里还是游戏外,他喜欢谁就笑,不喜欢谁就皱眉,喜欢和你玩儿就腻一起,不喜欢和你玩儿就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所以他亲我就是对我有意思了,我知道的。哪怕那时候脑袋是木的,潜意识里也是知道的。

    包子曾不只一次的开玩笑,说你俩凑一起得了,没见过这么般配的。我没当回事儿,因为从哥们儿转对象不是那么好转的,这和演员转型一个道理,你演惯了欲女,再演玉女,就怎么看怎么别扭。而且,沈锐那事儿还没完全从我心里过去,这时候找上怪物,我觉得不厚道。

    当时怪物看着我后退,我数来着,每数一步,我就想着他该转身或者说不定还会对我比划个中指,他干得出来那事儿。结果怪物转身之前,退了七步,并且大方的挥手告别。后来我想,那可能就是他的底线了,他是怪物,骄傲得像只花孔雀,他没办法低到尘埃里,为了谁都不行。

    但我可以。

    离开深圳的时候我是真觉得自己不会后悔,我向来觉得后悔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事儿,哪怕对于沈锐,我都没后悔,可在怪物这儿破戒了。包子问我是什么时候想清楚决定放弃沈锐寻找第二春的。我想了很久,没答上来。我只知道从深圳回来没几天,我就开始抓心挠肝的想那张闪闪发光的脸,然后一遍遍模拟如果当时我把人搂过来回啃过去了会如何这一类的场景,我像个娘们儿似的磨磨唧唧翻来覆去地想我做的对不对,我甚至把两个人从心里提溜出来做了个对比,然后我发现,完全没可比性。他俩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都曾让我心动,但好像也有微妙的差别,我可以清晰找出来哪天的哪一眼看上了沈锐,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怪物,感觉到的时候,那苗儿就已经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我喜欢怪物,这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我只是不敢跟对方说,因为我害怕说完又没那个能力负责任,那不如不说。后来想想,那段日子我好像被琼瑶附体了,整天东想西想就跟自己是言情剧男一号似的,要不是那通电话让我听见凌飞在跟人开房,我估计我能自己跟自己意淫一辈子。

    后来怪物问我,当时到底怎么想的,真一点儿没生气?这怎么说呢,自己喜欢的人跟别的男的开房,不生气那还叫老爷们儿么。但后来我坐飞机上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我可以生气的立场,甚至我当时觉得怪物是跟那个姓周的复合了,也没觉得这事儿怪物做的不对。没谁是欠谁的,合该为你苦守寒窑十八年,看上你,那是你福气,你不乐意,人家转身去找更好的,于情于理也挑不出错,说到底,你就是活该。

    但想是这么想,我还是迫不及待就飞深圳去了。我觉得这是最后一个机会,不是说表白了就行,而是必须争取,就真成炮灰了,我也乐意。我这辈子做不成琼瑶,我天生就是上梁山的料。

    但怪物,比我想象的,还要心软。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做了多少好事儿这辈子才能感动玉皇大帝派个怪物给我呢,如果有机会梦见前世金云海,我肯定要给他磕一头!

    后面就不用捋了,过日子嘛,往一起努力就成了。连老花眼的爹都问我最近是不是恋爱了,我想我可能太过春风满面。其实我是个挺低调的人,但近朱者赤,贴着俺媳妇儿总归会进化的\(^o^)/~

    呼,困死。

    今天晚上又得一个人睡了。

    再挺两天吧,我估计他就该心软了,黎明的曙光在向我招手,铿锵地鼓励着,金云海同志,挺住。我觉得我会挺住的,毅力是我治媳妇儿的法宝,想下半辈子活得滋润,必须死扛。至于那些已经捋顺的肉麻回忆肉麻话,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媳妇儿可以宠,但不能惯。

    我是谁啊?大圣,悟空,而且脑袋上没紧箍,不怕人念咒。

    番外 世上只有妈妈好 上

    凌飞是被太阳晒醒的。他最近经常被晒醒,因为金云海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上班前总要先把卧室的窗帘拉开,然后倾泻而下的晨曦光芒就不偏不倚正洒在床上。他向金云海抗议过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恶习,但对方振振有词,说多晒太阳可以补钙,而且日光包裹着凌飞就跟神功护体似的,也挺好看。当然,最最充分的理由是你他妈回回都要被晒个仨小时以上才能蠕动着爬起来还好意思抗议?!

    凌飞委屈得要命,难道意志力强也是缺点么>_<

    包袱款款地投奔金云海已经整一年了,可偶尔凌飞在睡眼惺忪里还会产生片刻的恍惚,仿佛自己仍在深圳,仍然混吃等死的过日子,直到一个翻身,脸碰到另外一个人的枕头,才在熟悉的味道里慢慢苏醒。日子从没有过得像现在这般踏实明朗,于是他总怕好景不长。

    金云海说你这是病,得治。于是经常天黑之后帮凌飞打针,完全不需要技巧,只凭蛮力就能让凌飞升仙。凌飞享受在金子下面化成一滩水的滋味,这事儿没第三个人知道,所以他不嫌丢人,有了快感就喊,高丨潮了就叫,偶尔金云海没那意思他都能把对方勾得欲丨火焚身。有一回干得太猛了,俩人几乎折腾到天亮,事后很有默契地一同消停了好几天,美其名曰,缓缓。毕竟奔四张的人了,张弛有度才是持久之道。

    金云海说他像妖怪,凌飞喜滋滋地问,妲己?结果对方白眼一翻,蛇精,还是葫芦娃里那个。

    于是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白天金云海上班,凌飞就在家里鼓捣鼓捣期货啊股票啊黄金啊等一切可以足不出户折腾的东西。凌飞发现自己越来越懒,以前是懒得收拾屋子,现在则发展到懒得叫人收拾屋子,而金云海在这方面的不在意或者说纵容也助涨了这种不良趋势,包子登门做客几次,后就打死也不来了,说是怕带了什么叫不上名字的病菌害虫植物或者根本无法归类的五种回家造成生物入侵影响他自己家的生态平衡。

    金子的公司现在越做越大,凌飞去看过几次,都是以公司重要出资人身份参与某些特别关键的会议,比如最近一次是公司筹划着三年内打开美洲市场五年内上市。金云海没正式介绍过凌飞,但全公司都知道只要这人一出现保准就是公司要有重大举措了,久而久之,各种传言风生水起——

    正直版:总经理与那位明星似的神秘人乃大学同学,毕业后一个出钱一个出力打拼下这座江山,帅哥出资人有更美好更高级趣味的追求比如服装设计或者平面模特之类,于是一直将公司当成副业,日常打理全由总经理来,唯有重要会议其方才出场……

    纠葛版:总经理其实是孤儿,刚出生就被丢在孤儿院然后让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妇收养,哪知没过两年那对夫妇就生了个儿子,便是这位帅哥,也就是说这公司本来是人家嫡亲儿子的,不知总经理用了什么方法巧取豪夺来逼得人只能隐在幕后做个傀儡老板……。

    玄幻版:总经理创业之初曾十分坎坷,后去某深山老庙求得神灵相助,出资人便是那神灵派来世间的化身,说是出资人,实则总经理徜徉商海的守护神……

    金云海还是从秘书那儿得知自己和凌飞的故事已经够写八百集国产电视剧了,当下桌子一拍,重拳出击——第二天,全公司员工收到人力资源部主管群发的辟谣邮件,内附凌飞简介及个人生活照一张。简介很简:凌飞,男,总经理夫人兼董事长

    凌飞知道这事儿后再去公司总想戴墨镜蒙口罩,要不是嫌难看他干脆就在脑袋上套丝袜了。他喜欢成为众人的焦点,但前提这成因得是他够帅够潮够拉风,而不是像肉联厂的猪一样被人吧唧在屁股上盖个钢戳>_<

    凌飞胡思乱想了一通,终于结束了起床的恍惚状态,彻底清醒过来。穿上剪裁合体的居家服,凌飞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端进书房,一边看着彻夜未眠的显示器上的折线图,一边考虑是该买进还是卖出,同时盘算着如果公司真上市了自己那些资金不知要翻几番,到时候就可以跟老头儿显摆去,看,你儿子多有能力~\(≧▽≦)/~

    说到老头子,前两天打电话的时候好像听着没那么中气十足了,凌飞琢磨着弄点上好的东北人参下次回北京的时候带过去,顺便找个好点儿的中医给老头儿调理调理,毕竟有过中风史,身子骨不比从前,其实他觉得最好是能找个贤惠的老太太给自己当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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