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意义的话咽到了嘴里。
他低低一笑,含著我的嘴又亲了亲:“阿一,我想这麽做,已经想了很久了。每天看你穿著内裤跑下来,我就想上前抱著你,帮你洗头发、帮你洗手、洗指甲、洗胳膊、洗背、洗腿…”
他说著,手也不停的在我这几个部位摸来摸去,我这才注意到,不知什麽时候,我们已进了洗手间,而我,正坐在梳理台上。
他的手掌热的烫人,微微粗糙的皮肤引的我一阵战栗。我的脑袋又开始发蒙。如果我够诚实的话,应该承认,我的身体是喜欢这种感觉,但我的理智又告诉我这是包著毒药的糖蜜,如果吃了…那就彻底完蛋了!
我竭力的想抓住一丝理智,哪知他的嘴又含住了我的耳朵──酥麻的感觉再次传遍全身。
完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最後一丝清明摇摇欲坠。
“知道我为什麽非让你用楼下的洗手间吗?就是想借著那段时间看看你啊,可你每次都跑的那麽快,害我只有故意调错温度,好借著调温度的机会再进来一次。”
耳朵、脖子、锁骨,他一边说一边在我身上移来移去,皮肤上传来湿嗒嗒的感觉,奇怪的我却没有觉得恶心,反而随著他的移动而有种眩晕感──不是头晕,而是皮肤晕,他的嘴移到什麽地方,那块皮肤就仿佛不是我的了。
他的声音一句句传来,每一句我都听到了,可是已经完全罢工的大脑却无法将他们拼凑出来。
“你这个坏家夥,最近居然都不叫我,是不是真想冻死啊。”他说著,重重的在我的肩上咬了一口,我蓦地回过神。
“你、你是故意的!”我又气又羞,合辙我每次叫他都是、都是引狼入室啊。
他笑嘻嘻的看著我,拿过毛巾帮我擦脸。
“我自己会擦!”
“好了好了,乖,来让我做一次,你乖乖的不要动,我一定比你自己做的好。”他的声音又低又腻,令我不由得想到昨天晚上几乎同样的场景,当时我已经累的要虚脱了,他却又缠了过来,他当时也是这麽说的,只是比现在多了一个“再”字。
那个,问一下,懒云如果开新坑,各位以为开什麽样的好的?耽美还是言情?穿越时空还是纯粹的古代?如果是穿越的话,那是东方还是西方?或者是西方耽美?
恩,把想法告诉偶吧,这个已经差不多完了(本来就是番外,好象也没有什麽时候结束或开始的规定),偶可以开始准备下一本了,当然,过年前是看不到了,总要写一点才能上传,这次偶竭力每次多传点~~~~
第十章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每当夜晚独处的时候我总用这两句话安慰自己。现代社会的白龄形象是成熟自信干练,男女的界限很模糊,没有人会单单因为你是女人而手下留情,就算有特别照顾也是存著别样的心思。
当说到苛刻上司的时候往往有那麽一句话: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畜生用。
其实这样的上司是有风度的,在大多数时候,女人要比男人更用功更努力,特别是当一个女人容貌不佳的情况下。
在这方面,我应该庆幸,我的长相还过得去,也许不是十分美丽,但也够的上中上的标准。
可是,人往往都是贪心的,越好就想更好。如果我容貌不佳如果我愚笨痴呆或者有什麽难言之隐,那麽就算我会有什麽美好的幻想,也会向现实低头。
但,幸运或者说是不幸的,我的容貌过的去我的成绩过得去我的一切都不比大多数人差,那麽,在选择另一半的情况下,也自然不甘心找个不好的。我要找个更好的,起码也要和我旗鼓相当。
我爱赵汉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也许我应该先想想什麽是爱。如果说是那种文艺作品中的令人生死的爱情的话,那麽不用问,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可是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爱情呢?纯真年代也许还有那种朦胧的幻想,而一旦进入社会,经历过明争暗斗之後,所有的感情都会脱下童话的外衣。
和赵汉交往,只是因为他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对我,估计也是如此。
我不爱赵汉,但是当一个人寂寞久了,那个经常陪伴你的人自然变的特别起来,所以,当他问起我有关那个企划的时候,明知是不正当竞争,我还是充当了参与的角色。
企划本身并不重要,做好做坏无非就是点奖金差异。可是,这是公司的一个尝试,如果得到赏识,很有可能成为分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
网游的市场在持续增温,公司绝对不会放下这一块,而随著时代的发展,这个部分更可能成为公司最重要的部分。而如果能成为网游公司的高层,那麽在几年之後就很有可能进入公司的核心。
这是一个坎,是一个机遇。
按理,我应该把握住这个机遇,可这个企划并不是我想出来的。阿一也许不会和我争,可是在这个时候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出头。而就算我到了分公司,就算我到了一个位置,游戏企划这个方面仍然是我的弱项──这不是努力就可以改变的,就像男人更理性而女人更感性一样,有些东西,是天生的。
对大局的视野方面,我一向不够开阔。我一直知道这个缺点,可又有点无能为力。
说是帮赵汉,其实我是在帮自己。无论将来我和赵汉发展到什麽程度,能不能组成家庭,经过这件事後,我和他都是不同的,而我也相信,即使分手,他将来也必定会对我有所照顾,毕竟,这是我们共同的污点。
很可怕,午夜梦回时,也惊讶自己怎麽会变成这个样子。当年那个穿著白裙子,为了老师多给了十分而跑过去澄清的女孩好象完全出於想象。
可是,我不後悔,即使每次想到都有愧疚感我也不会後悔。我既然选了那条路,我既然利用了他,那自然也就没必要再假惺惺的说什麽如果了。如果真要说,那也就是,再来一次,我还会那麽做。
阿一那样的性格是不适合这个城市的,不是我,也会有别人。所以,我没有必要後悔。
而且,我希望得到更好的,人生总要有很多的选择,这次,我选择抛弃良心。
第十一章
“怎麽,还有事吗?”没听到开门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向刘汉民。这是我的特别助理。能力也许不是最优秀的,但态度绝对是第一流的,把事情交给他,绝对不用担心出现纰漏,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把他提到现在的位置上。我一向认为能力可以培养,而态度却来源於性格。
他迟疑了一下,仿佛犹豫该不该说。这令我有点奇怪,在工作上,汉民很有点机器人的感觉,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哪怕自己犯了错,也绝对能像天气预报员似的用不相干的语气说出来,不仅不会有丝毫隐瞒,甚至连语调都不会有什麽变化。
我静静的看著他,没有催促,这麽难得一见的情景当然要好好欣赏欣赏。虽然我一直不怎麽喜欢上官云的那种恶劣癖好,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身上也有这方面的基因。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於还是开口道:“恩,是有关游戏分公司的,目前星火还在升温,原有的机构已经不足以负担。”
“是吗…”我想了想,道,“那就找人拟订吧,让星火部自己定一个企划,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我要看到一份完整的计划书。”
“那企划部…”第一次,他的声音里带了点小心翼翼的味道。
我笑了笑:“先放著吧,等回来再说。”
他点了点头,走了出去,虽然步态稳健,但看起来,总有点落荒而逃的感觉。有点恶劣的,我再次笑了出来。
阿一那个笨蛋总认为全公司都没人知道我和他的关系,实际上在最一开始,刘汉民就知道,毕竟他是我的特别助理,从内容到形式都非常类似管家的角色。可以说,我的一切公务活动都不可能瞒过他,当年也就是通过他将阿一弄进来,否则他要进公司…还真有点难度。
我从没想过要隐瞒和阿一的关系,即使被人知道爱上的是一个男人也没什麽大不了的,如果爱一个人也要隐瞒的话,那实在是悲哀。
虽然是这麽认为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我还是很悲哀的做了,或者说,我一直在瞒著那个当事人。
我这麽做不是惧怕别人的非议,而是害怕他的逃离。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他那懒惰的性格了,爱情在他眼中都是麻烦,更何况男人的爱情了。如果我在一开始就告诉他,恐怕他第一个念头不是想自己爱不爱我,而是怎麽能更快的逃跑。
其实追逐也是件有意思的事情,可是如果光那麽追追停停可容易钻到牛角尖里,我可不想让他一见我,首先想的就是怎麽逃。
所以,我编了一个网,用六年的时间将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包在了里面。等待是漫长的,但果实也是甜美的。也许他永远不会像我爱他那样爱我,但无疑,我已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一个,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爱上一个人,爱对我来说本身就是种笑话。我喜欢柔软温顺的女人,我喜欢淡然高洁的菊花,我喜欢蓝山咖啡的香气,我喜欢神户牛肉的嫩滑,我喜欢很多东西,但也仅仅是喜欢。
有了他们,我的生活也不过是更顺心点,没有他们,那也没什麽大不了的。我的人生早已有了特定的轨道,虽然我对所有的预定都不满,但有些责任是必须承担的。
如果没有遇到那个笨蛋,我现在应该已经准备接手上官家了,但是现在我不得不走另外一条比较麻烦的路。
我是先听说了“李一”这个名字,然後才见到那个笨蛋的。
那已经是六年前了,我升入大三,学校的课程没有必要用心,那些东西每个上官家的子孙都要在十八岁以前学会,所以,大学,不过是一个体验罢了。
呵呵,想来现在看文的都是和懒云一样米安排的,恩,虽然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但该庆祝的也要庆祝^.^,至於庆祝什麽,恩也许偶们可以说没有世俗爱情的烦恼,不用担心对方出轨不会在不必要的等待上浪费时间,不用花多一份的钱给另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夥买礼物…看,要想找的话,单身的优点真是一大堆~~~~~
如果觉得寂寞的话,恩,米关系,有懒云陪的说,抱抱各位亲亲~~~~~
第十二章
大学的时光对於我来说是无聊而悠闲的,我尽量如一个普通学生那样生活,因为知道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平淡的日子,所以也就很珍惜每一天的时光。
第一次听到那个笨蛋的名字,是在篮球部的更衣室里。刘晨,和那个笨蛋一个寝室,也是篮球部的後卫。这个家夥技术一般,平时也就是主力替补,可人缘很好,很会耍宝,有他在的地方就一定有笑声。
当然,他的那些话,按照上官家的标准是粗俗的,不过我既然是来体验的,当然也会尽力的溶到这个环境中。
在没有和那个笨蛋认识之前,我和杨晨的关系非常一般,也就属於见面打招呼的交情。
杨晨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一般,个子不高,长相不帅,学习也说不上好,加入篮球队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吸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9_19598/3650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