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全本)_分节阅读_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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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力。我惨叫下,他微抬过头,与我目光相撞。林子里的阳光一丝丝绕进他眼内,亮得惊人。

    “锦年。”他手一松,突然叫我。

    林子静悄悄的。有鸟扑棱棱飞起,飘下几根杂毛。

    “嗯。”我扭过头。心烦意乱。

    想到自己的计划,又撇过头,“我走不了路了,你背我吧。”

    他定定看我。

    我嗔:“你看我干吗?”

    他揽臂抱住我。我惊诧了下,这个举动在我计划之外,我不过是要他背我,然后逼他承认喜欢我,可他居然把我胡乱塞在怀里,像偷了东西似的见不得人。

    我抗议。兔子一样耸动着。

    “别动。”他阻止我。他的怀抱烫得吓人。

    “你为什么这样?”我垂着头,手抓住他的衣襟,脸大概很红。

    “不是你让我这样吗?”他说。

    我脸红了,轻轻撒娇,“冤枉我,我,我只是让你背我。”

    “有什么区别吗?你就是在勾引我。鬼东西。”

    我被他洞穿心思,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横抱着我,捏我的脸,“别害羞,我喜欢被你勾引。”

    我侧过身,把头抵到他胸前,手则缠到他背后,一个字一个字划:坏蛋,大坏蛋。

    他轻轻转过我的头,看我。这双素日冷静的眼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像一滩春水,漾着丝丝的暖。

    “锦年,我不敢喜欢你。”他低低说。

    “为什么?”

    “我,配不上你。”

    “你怎么这么封建呢?你又不是长工,我又不是小姐。我喜欢你,陈勉。”我大声说。然后好像是为了对得起这个宣言,我鬼使神差般攀住他的脖颈。他的唇在落下前,说了声:你不会后悔吧。好像在征询我的意见,可他根本没给我后悔的时间。

    触到一起的时候,我们都轻轻颤了下,有一道闪电从心里惊悸地掠过。

    他反复吮着我的唇瓣。我也那么做。我们两个旱鸭子都发现唇是这样柔软。甜蜜而柔软。挺好的。

    因为是第一次,因为觉得美好,我们反反复复,吻了好多次。林子里的光漫无目的地洒着,天罗地网一样,捆住我们最初的心动。

    5-6、浪漫与现实

    5

    那些个日子,一有机会,我就逃课去郊区。当然是趁妈妈出差不在家的日子。有时候晚上来不及回,陈勉不敢让我住他们厂女工宿舍,怕被人看穿招来闲话,就在运河边的小旅馆开了房间。

    他收工后,就在旅馆叫两个菜吃晚饭。饭后,我们去运河边散步。

    那个夏天,暑热早早地到来。我们在桑树下看水,听汽笛。旁边都是虎视眈眈的大蚊子。

    他紧紧抱着我,说,让蚊子都叮我。

    我们爱意初萌,身体有着异样的反应。滚烫而眩晕。仿似得了高烧。

    他不停地亲我,喃喃叫着我的名字。少年时候的沸腾,我想我大约一辈子不会忘记。

    有个夜里,我们回旅店。我先冲完澡,换了衣服在院子里看花,老板娘被惊醒,睡眼惺忪地起来给我送葡萄和瓜子,我谢过她,她突然对我说:“陈勉不是你亲哥哥吧。”

    我脸烫,低头没说话。

    老板娘道:“每次上我这边来买鱼,都是留给你吃吧。”

    我仍不说话。

    老板娘继续热心道:“我觉得你们挺配的。你是n中的学生吧?哎呀,你别看不起陈勉啊,他虽然没读过大学,可我看他顶聪明的。我这里有什么坏了,他都会修,再复杂的都可以。人也挺好的,上次我老头子得了肠炎,疼得死去活来,半夜三更的,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想到他给我留过电话,就试着打过去。他真来了。哎,我就一直琢磨着有个闺女好了。不过,你们要成,好比我做了把月老,也很开心的。”

    我咬着唇,偷笑。

    陈勉出来后,老板娘留给他一把扇子,嘱咐几句,离开了。

    “老板娘很热心。”陈勉看着她的背影。

    我说,“当然了,她要有闺女,你就是她家女婿了。”

    我们坐在花荫下。陈勉摇着扇子,多半扇着我,扇了一阵,说,“下次别逃课了。上次啊,代你妈妈参加家长会,老师说,现在到了高考最紧要的关口——”

    我说:“可是你,恨不得我天天逃课。”

    陈勉笑,“我只是心里想想罢了,可不敢耽误国家的栋梁。”

    我撇嘴,“考不上才好,这样,我们就一样了。以后,我们在运河边盖个房子住,你做工,我养鱼。整一出《天仙配》。”

    “你妈妈不气得吐血。”陈勉又笑,“你那周游世界的梦呢?”

    “你不是不愿我走嘛。”

    “可是,如果是你的心愿,我倒愿意你去实现它。”他庄重地说。树影婆娑在他脸上,有参差的美感。

    “一起吧,你带着我,或者我带着你。我们,谁也不抛下谁。”

    他无语。一阵后,浅浅叹了口气。

    大概就是在那一天,他下了寻求发展的念头。

    在认识我之前,他的人生已经非常跌宕了,他对我说过,对未来没有什么期许,只想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平平淡淡地过活。可是遇到我之后,为了成全和承担这份爱,他不得不选择再一次的流离。

    生活真是富有戏剧性。我在安稳中向往颠沛的命运;陈勉在颠沛中渴望现世的安稳。可是从来是命运在选择我们,不是我们选择命运。

    高考前夕。陈勉来学校找我。

    站在窗口,用目光一排排焦急地搜寻,天热的缘故,他身上都是汗,白衬衫贴在肉上,浸出一块一块的肉色。外语老师顺着一溜斜逸的目光看到他,高跟鞋哒哒至门口,有点狗眼看人低似地不耐烦道,“你找谁啊?”

    “哦,裴,裴锦年。我是她哥哥。”陈勉在正规场合一直有点拘谨。

    我腾地站起来,斗牛一样撞开外语老师,“你怎么来了?”我抑制不住欢喜。

    陈勉拉我离教室稍远些,说:“我待会就要坐火车去广州。”

    我雀跃的心陡然落到平地,无比失落,“多久,出差吗?”

    他说:“不是出差,会比较久。”

    我怔住,仰头苦巴巴地看着他。他整了整我稍嫌凌乱的头发,说,“别这样啊,又不是永远不见。”

    “你别走嘛,我很快就考完试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恋爱了。”我摇着他的胳膊,可怜兮兮地说,“我三个礼拜没见你了,本想这个礼拜逃课去看你的,我买了你爱吃的香肠和肉松,还有椰蓉的老婆饼,对了,待会我逃课,我们去崇安寺……”

    “别。”他的目光从我脸上微微移开,失神了会,回过来的目光已经很坚定,“就因为想长久地跟你在一起,才不得不暂时离开你。锦年,我一辈子不出去,一辈子只能仰望你,最后失去你……外面天地总要广一点,我也许会找到机会。”

    “我不介意你怎么样。”

    “可我介意。”陈勉说,“你还小,可我已经不算年轻,我必须现实一点。”

    隔壁教室朗朗的读书声传出来。陈勉侧耳听了阵,回复笑靥,“伸出手,我给你一个礼物。”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玳瑁发夹放到我手中,“你的头发长了,还乱糟糟的,要记得捆住。”

    “嗯。”我点头,想了想,“你也伸出手。我回你一个礼物。”

    “真的?”他欣然摊开。我用指在他掌间写字。他掌间的纹路模糊而杂乱,据说这是命远多舛的象征。

    “你写什么?”他问。

    “猜。”

    “礼物还要猜,我哪里猜得着你的鬼心思。”

    “你笨啊。”我又写一遍,这回划得轻,他手一痒,便包裹住我,“等我。好吗?”他睫毛轻颤了下,目光殷切。

    我点头。他微笑。下颌现出一道浅浅的沟,沧桑得可以。

    告别回教室的时候,我在门口折过身,看到他还木木地站着。鲜辣的阳光自他身后包抄过来,他身前身后的空气里围满淡蓝的粉尘。宛若一场尘梦。我眨了眨眼,无法控制地恍惚。

    6

    陈勉一走杳无音信。两年后,我才接到他的电话。

    两年后的我已经是南x大的一名学生。好动不拘的我在新鲜而刺激的环境下已逐渐淡忘年少别离的隐痛。我加入社团、交接朋友,跟别人一样,在属于我的阳光大道飞驰。如果时间再久一点,我会把与陈勉的情事当作交响乐章中一个旁溢的滑音,那玩意只具备装饰作用,并不决定整体音效。我会记得他是我哥哥。不爱说话,但很聪明,是我少女时代走神的对象。

    就在我的记忆趋于明暗交界之处,沈觉明出现了。

    觉明是安安的哥哥。高考那年,安安去了北京,我则就近考了南京。在我高一与觉明意外认识后,我们其实曾有过短暂的通信联系。那时候,班里盛行交笔友,每天中午,生活委员在门口发信的时候,是我们怦然心动的一刻。谁的信多,谁就会成为被人艳羡的焦点。在这上头,我自然不能落后。最盛的时候,我交了8个笔友,有同学的同学,有同学的同学的同学,反正就是曲里拐弯搭些关系。沈觉明是偶然闯入的一个,谁叫他给我寄照片呢,让我轻易拥有了一个地址。其实也没什么好写的,我就是附庸风雅抄几句诗,那时候我刚过对古典诗词的迷恋期,喜新厌旧地热中起云里雾里的朦胧诗。他回信很短,一般就是把我抄的诗用他的意思翻译一遍,很像在完成我交代的功课。然而因他翻译得比较搞笑,收他的信也是乐趣之一。不过等到我喜欢上陈勉后,就没有兴致与余力作这等小儿科的事。高三那年就再没给他动过笔。

    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忘记了,正如我把他忘记一样。可他其实并没有。

    大学生活一周后,他打我宿舍电话邀我晚餐。

    “我,沈觉明,晚上7点某某饭店某某厅见。”

    我还没反应出他系何方神圣,那大神已自顾挂了电话。

    这晚我有课,那变态老师会点名,但是,想来想去,又不能做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只得以两根鸡翅的代价托同学代为填坑喊“到”。

    推开雅致的红色镶金边的包间门,里头的先生让我很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之感,比之四年前那位温文的大学生,时间在他身上可说抹上了珍珠一样眩目的成分。该先生闲靠沙发等人的样子,明明很颓靡,却有股说不出的幽暗魅力。大概男人是需要世事的历练的。

    他大概等久了,见我进来,面目与身子均没动。待我跳到他面前,说“嗨”,他才抬抬戴表的手腕,说:“有没有时间观念?”

    “不好意思,堵车。”我坐到席位,解释,“我晚上有军理,要点名的。其实不想来,你以后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再挂电话,我又不是你员工。”

    他这才抬头看我,目光有点轻佻,眉头却是蹙的,让我觉得我似乎有点不识抬举,人家谁?请你吃饭,你不奴颜恭膝感恩戴德已经不是,居然还挑三拣四、得了便宜卖乖?

    “这样嘛,我真有面子。”他站起身,叫过服务员。

    菜单交在我手里,我胡乱点着。只要是那种色泽亮丽的,均在我的考虑范畴内。作为穷学生的我,那时候对荤菜有着异乎狂热的兴趣。点完后,沈觉明过目,居然毫不绅士地将我点的菜一道道推翻,重新更上清淡的口味。

    待服务员走后,我忍不住说:“既然如此,何必我费那事点菜。”

    该厮慢条斯理回:“女士有优先点单的权利,而男士有最终否决权。看你搭配的衣服,就知你点菜品位也不能恭维。”

    真看不出来,沈觉明是典型的大男子做派。当然,撇开这个,当晚就餐还是相当愉快的。回忆起以前写信的日子,感觉如水年华在手底哗哗穿过,遗下好不美妙的参差涟漪。他喝得有点多,定睛看我时,红红的眼像兔子一样。“锦年,后来为什么不写了呢?”他俯视我,一双眼仿佛直直看到我心里,让我生出莫名的胆怯。但看他还记得我,我又很有虚荣感。所以饭后,当他问接下如何消遣时,我直说,不如夜游南京城吧。

    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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