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宠而娇_分节阅读_3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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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拿个小碗,一边读书一边往里面小口小口吐血的吗?娶老婆的时间都没有,谁还有空去看什么《美人话本》啊?

    “话本当中的主人公乃是一名普通宫女。”万贵妃却似看不见大家痛苦的脸色,继续道,“虽无父无母,但所幸被一名忠厚老实的太监收为义女,悉心照顾着。之后,他们父女两人因为得罪了人,一同被拨去了冷宫,伺候当时失势的三皇子……”

    众士子越听表情越诡异。尤其是几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只听了三句话,就知道她话里在说谁。

    太监义女,伺候失势的三皇子,掩去了后面不光彩的部分,只说三皇子荣登大宝之后,他们父女鸡犬升天,一个成了掌印太监,一个成了贵妃娘娘……这俨然就是在说万贵妃自己。

    唯一的区别就是,万贵妃还活着,而故事里的谈贵妃却死了。

    “……皇帝退位,新君继位,令人处死谈贵妃。”万贵妃淡淡道,“太上皇与谈贵妃百般哀求,最后却还是被人以白绫绞死,对外宣称暴毙而亡,年仅三十岁。是罪有应得,还是新君失德,还请诸位士子评上一评,论上一论,此题名为——贵妃之死!”

    贵妃之死,当死不当死?

    在场许多官员都被这道题给难住了,更遑论下面的士子。

    士子们头疼,郁闷,抓狂,忍着吐血的冲动开始答题,越答越想吐血。

    “跟朕过来!”唐棣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朝万贵妃冷哼一声,然后朝着殿后走去,万贵妃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两人进了殿后的偏厅之后,宫人知情识趣的关上房门,唐棣当即一拳头砸在桌上,阴测测的转头看她,“你脑子清楚吗?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要不要砍下来,给你换个聪明点的脑子?”鹦鹉扑着翅膀。

    万贵妃被他吓得倒退一步,然后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臣妾当然知道。”她一边流泪,一边面无表情道,“臣妾不但知道皇上已经有了个儿子,还知道皇上瞒着臣妾,让人偷偷把孩子养大了。现在臣妾老了,丑了,皇上嫌弃臣妾了,怕臣妾日后给那孩子找麻烦,所以偷偷让人修建陵墓,打算将臣妾给送进去了。”

    唐棣吃了一惊,面色更加阴沉:“你这是听谁说的?”

    “听谁说的不重要。”万贵妃静静流泪,“重要的是,皇上是不是真这样做了。”

    “……你太傻了。”唐棣叹了口气,伸手将她抱在怀里,“朕是皇帝,怎能没有后代?朕瞒着你将那孩子养大,还不是怕你执拗脾气上来,又把人弄死了?实话告诉你吧,朕打算过段时间,就把那孩子过继到你名下……”

    万贵妃不等他说完,就伸手推开他,满脸憎怒的瞪着他,冷笑道:“多谢皇上的好意,可是臣妾不稀罕!又不是臣妾的亲生骨肉,臣妾凭什么要养他?想必他也不愿意养臣妾,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正是死于臣妾之手!”

    “糊涂!”唐棣大怒,“没个孩子傍身,待朕百年之后,你凭什么活下去?”

    “无需百年。”万贵妃脸上闪过一丝疯狂之色,狰狞笑道,“臣妾现在就要他的命。”

    唐棣愣了愣,死死盯了她一会,忽然大步流星朝外面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声喊道:“来人!召御林军统领来见朕!”

    “已经迟了!”万贵妃在他身后大笑道,“早就已经来不及了!”

    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天,她就已经命李溪川去通知自己当顺义侯的哥哥,让他带人去绞杀那个贱种。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这个世上,除了唐棣和已经病死的义父之外,再没有人会疼她爱她,无论她做错什么,都会原谅她。那个孩子或许乖巧柔顺,但在万贵妃看来,越是乖巧越是用心险恶,只待唐棣退位,对方顺利登上皇位,就会立刻命人杀了她,为亲生母亲复仇,一如《美人话本》中所写那般。

    万贵妃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哪怕唐棣无后,哪怕这个国家失去继承人,哪怕要拉上整个齐国陪葬,她也要一辈子风风光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允许任何人来破坏她的幸福。

    这一场殿试真是风波不断,殿试尚未结束,皇帝就先行离开。

    不久之后,御林军整装待发,马蹄声急,扬鞭策马,大队人马冲出京城,朝着城郊的一处茶庄奔去。

    那是一座幽静清雅的茶庄,四处都是绿葱葱的茶林,早间日头如火,十几个茶农戴着草帽,点缀在茶林之间,夜来雾起,淡淡如云烟般缭绕在茶林间,宛若仙境。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实际上却不过是烘托主角的配角。”天机踏夜色而来,犹如送葬的渡鸦,望着眼前的老人,平静道,“你说是不是?”

    青衣老人缓缓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刚毅耿直的脸。

    倘若李溪川在此,一定会吓一跳。

    因为眼前这老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当年的顶头上司,太医令石青山,只因不肯跟万贵妃同流合污,为她献上避孕药和堕胎药,故遭她百般折辱,又遭李溪川排挤为难,最后不得不提前告老还乡。

    只是他怎会跟天机混在一起?

    若这两人是一伙的,天机为何舍他不用,反要用李溪川这小人?

    “一切都在大人掌握之中。”石青山微微一叹道,“李溪川恐怕永远也想不到,他那场富贵,其实是老夫送他的。”?

    ☆、情深难免伤离别

    ?  第四十一章情深难免伤离别

    十年前,天机头一个找上的人并非李溪川,而是石青山。

    却不是让他成为万贵妃的走狗,而是请他推荐一个人。

    “当年你向我推荐李溪川,不得不说,你的眼光十分毒辣。”天机的披风擦过颜色浓绿的茶叶,似乎也被染上了一丝绿意,他平静道,“自私,短视,贪婪,擅妒,他是个非常好用的棋子,比我想象中还要好用。这些年来,他为了取悦万贵妃,像条疯狗似的朝嫔妃下手,竟使唐棣险些绝后……呵呵。”

    “老夫却恨自己眼光太好。”石青山重重叹息,“他实在是太狠,太毒了。那么多条人命,他怎么下得了手?”

    “他不下手,你我就得下手。”天机不以为然道,“我们应该谢谢他,他拯救了你的名声,也省了我很多功夫。”

    石青山还是摇头。

    他和天机虽是同党,但到底是不同的人,天机的身份暂且不提,但石青山是个大夫,医者仁心,他真的很见不得弱者受苦。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得赶在天亮之前回去。”天机道,“人呢?处理好了没有?”

    石青山沉默半晌,忽然一掀青袍,朝他跪了下去。

    天机俯首看他,半晌,忽然拔剑抵着他的颈侧,声音淡冷:“人在哪?”

    “老夫不会说。”石青山闭上眼睛。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天机盯着他,一字一句道,“你不惜丢了官职,不惜被李溪川那小人踩在脚底下,不惜被岳父家看不起,不惜跟妻子和离,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夺得皇上的信任。”石青山苦笑道,“整个太医署,或者说整个皇宫,只有老夫肯跟万贵妃作对。他若是想托付侥幸生还的孩子,自然会头一个想起老夫,毕竟老夫是个大夫,有老夫在,不怕孩子生病夭折,更不用怕老夫贪图富贵,把孩子送去给万贵妃。”

    “费了那么多功夫,终于得到了他的信任,把那条漏网之鱼给弄到手。”天机收剑入鞘,淡淡道,“百尺竿头,只差这最后一步,你若下不了手,我来。”

    石青山又摇了摇头,他慢慢抬起手,看着自己的手指说:“……这孩子刚被送来的时候,只有这么大,跟只小猴子一样,看见他的人,都说他生着一副夭折相,定是养不大的。”

    天机看着他,没说话。

    “他会喝奶的时候,就开始喝老夫熬的药,转眼已经六年了,会读书会写字,还会抱着老夫的腿喊爷爷,求老夫念医书给他听,说等他长大以后,要跟老夫一样,当个悬壶济世的大夫。”石青山缓缓抬头看着天机,两只老迈的眼睛,早已热泪盈眶,“他又聪明,又孝顺,前些日子老夫偶感风寒,他小胳膊小腿的,亲自跑到药房里抓了药来,给老夫熬药喝,三服药下去,老夫就好了……老夫,老夫当时抱着他,不停哭,不停想,老天爷,老夫怎么下得去手?老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啊?”

    他哭着哭着,一行鲜血忽然从嘴角滑落。天机猛然一惊,上前按住他的颈侧,面色微惊道:“你……”

    “老夫……已将那孩子送走,您请放心,他一辈子都不会回京城,一辈子都只是个普通人,绝不会妨碍您的计划。”石青山吐着血,笑道,“屋子里有个七岁的男孩,是老夫从别人手里买来的,身患绝症,已经活不过这个晚上……加上老夫动的那些手脚,足够用来应付万贵妃派来的人马了……”

    “够了。”天机打断他,“解药呢?”

    “忠义难两全。”石青山又摇了摇头,笑道,“老夫对得起那孩子,却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主公……”

    “你既知道对不起主公,那还不快把解药吃了?”天机道,“不过是个仇敌之子,你何必将自己的命搭进去?”

    石青山豁然抬头看着他,眼神似怜悯似嘲弄:“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不懂什么叫□□。”

    说完,头一垂,膝盖跪在地上,上半身朝天机趴下,苍老的额头重重磕在他面前,拿自己的一条性命,给他磕了人生当中最后一个响头。

    天机在他面前站了很久,久到露水湿透了他的衣裳,久到马蹄声隐隐传来。

    “我不懂吗?”天机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低声喃喃道,“……我真希望自己不懂。”

    他翻身骑上黑马,策马离开了茶林,身后的茶林传来喧哗吵闹的声音,又渐渐离他远去。天机一言不发,星夜兼程的赶回了京城,那时天已经亮了,沿途的包子铺油条铺已经开张了,热气腾腾的包子和油条的香气,一家老小坐在一块吃早点的场景,不知为何,叫他分外煎熬。

    急匆匆的赶回家中,推开门时,唐娇已经醒了,正在院子里打水洗脸,转头见了天机,立刻柳眉倒竖,怒气腾腾的质问:“昨天晚上去哪了?”

    天机快步走到她面前,一言不发,将她搂进怀里。

    唐娇吓了一跳,满腔怒气忽然化作东流,搂着他的腰,关切问道:“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天机抱了她好一会,埋首在她发间,忽然问道:“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唐娇没想到他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仔细想了想,道:“长得好看,声音好听,会做饭能看家,能扛大米还会修窗户……哎呀,这么一看,你简直完美无缺,我竟找不到你半分缺点。”

    天机呵呵一笑,他松开唐娇,眉心的沉郁未能纾解,相反显得更加阴沉:“不,我没你想象中那么好……我身上有很多缺点,只是你没发现。”

    “也没有那么多吧。”唐娇上下打量着天机,摸着下巴做深思状,“我看来看去,只能看到一个缺点。”

    “是什么?”天机问道。

    唐娇严肃的说:“你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喜欢我。”

    天机愣了愣,然后抬手捂着脸,无声微笑起来。

    唐娇无法形容他现在的笑容,只觉得有些担心,伸手去摸他的脸,却被他反手握住手腕,没了往日的温柔,刚硬的像烧红的铁一样,深深嵌进她的肉里。

    冷冽的眼眸眯成一线,嘴唇抿得笔直,他脸上已经没了笑意,兜帽在他脸上落下淡淡阴影,令他看起来颇为危险。

    “不喜欢你?”天机缓缓将唐娇的手指拉到鼻翼前,犹如猛虎嗅蔷薇般,温热的呼吸喷吐在她的指尖,他低哑笑道,“……我不喜欢你,你才是安全的。”

    说完,他松开手。

    唐娇握着手腕,退后一步,手腕上留下道道红痕,传来阵阵痛楚。

    “稍微和我保持一些距离吧,大小姐。”天机收敛起危险的气息,重又变得矜持冷静起来,毕恭毕敬道,“我去拿药。”

    “不必了。”唐娇生出一股恼意,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又怎么了?为什么拼命想把她推开?她冷笑一声,抬起手腕,放到唇边舔了一下,挑衅似的盯着天机,艳丽的面容被怒火烧红,乍一眼看去,竟有种活色生香的感觉,一点小舌扫过手腕上的红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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