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赶在john担心得要打电话过去之前。
“没有危险。 sh”
“我不管有没有危险,告诉我地址!”
john握着手机,不在乎自己的回信有些语气不善——他还没忘记他们刚认识的时候sherlock是怎么使唤自己的,“could be dangerous”,然后自己就不管不顾地带着枪穿过大半个伦敦过去找他。
是的,“危险”有时对于自己来说确实是种吸引,但是该死的,“没有危险”,这是什么见鬼的借口?
john承认这种三番两次被“排除在外”的感觉真的让自己很不舒服,如果sherlock的下一条短信还敢推三阻四的话,john确定自己一定会使用“give me the fug address!”这种更不客气的语法。
于是四十分钟后john终于站在苏豪区纵横交错的窄街上,拿出手机一家家对照着门牌号。
“三十八……三十八……”他停下步子,打量着眼前毫不起眼的入口——那应该只是间pub,门口没有lised的标志,所以肯定不是合法经营的妓院,但愿也不是非法经营的那种。
“我到了。”john跟室友短信汇报了一句,把手机放回口袋里,推门走了进去。
那是个半地下室的结构,穿过一道狭窄昏暗的门廊,下了五六级台阶,然后是另一道关着的门。里面似乎并不太吵,至少john并没听到太嘈杂的音乐声。
“hey,你来这儿干吗?”突然门先一步被人从里面拉开,一个黑人姑娘有点踉跄地走出来,显然没料到有人正站在门口,被john吓了一跳,随即警惕且十分不友好地瞪着他。
“呃,找人……找个朋友。”john也没料到自己会这么不受欢迎,只好努力仰起脸挤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她穿着起码四英寸的高跟鞋,足比他高了整整一头。
“找谁?”
“嗯……他只是给了我这个地址……”john并没有报出sherlock的名字,他知道他有时候会用假名,可天知道这次他会用什么假名。
“哦,原来是找老情人。”那姑娘的表情突然又友好起来了,或许因为john的笑容一贯讨人喜欢,或许因为她已经醉得差不多了,醉鬼都这样,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的。
“…………”john哑口无言,倒没贸然出声反驳那句“老情人”——虽然他刚才使用的主语明明是“he”——christ,那家伙到底是把自己叫到什么地方来了?
“进去吧,进去吧……”那姑娘终于让开地方,唱歌儿一样哼着“e in”绕过john,看来是懒得再多管闲事。
“hey……”john却没忍住回头叫住她——他知道她大概是个妓女,并且她醉了,而外面有一个专挑醉酒的妓女下手的变态杀人犯正在四处游荡,他想她总该提醒她一声,“虽然现在还不算晚……anyway,注意安全,别走小路回家。”
“亲爱的,我可是刚从家里出来……”对方闻言又转身凑了回来,凑得有点太近了,胸脯几乎整个贴在了john身上,让他尴尬地退了一步,“哦,我或许是喝多了点,但那只是……早餐酒?”她侧过头,被自己发明的新名词逗乐了,自娱自乐地嬉笑道,“怎么样?我看你是个好人,我喜欢好人,可以给你打个折。”
“嗯……”john被她逼得靠在墙上,眼光不知道该落在哪儿,“no,thanks,i just……”
“看看我,”那姑娘却不依不饶地盯住他的眼,“难道没人跟你说过吗,你的眼睛真美,蓝得就像……”
“蓝得就像你头顶的霓虹灯管,”门突然再次被人推开,john听到同居人熟悉的嗓音满含戏谑地插道,“得了,daisy,他的眼没那么蓝,ah me。”
“hi,甜心,原来他是你叫来的,”叫daisy的姑娘嘻嘻哈哈地翻了个白眼,“all right,我不会跟你抢生意,”她退开两步,边往大门走边挥了挥手,“不过你刚来没多久,大概还不知道规矩,甜心,我们一般不往这儿带人,下次别这么干了。”
“没办法,”sherlock挑挑眉,单手揽住john的肩,“谁让他离了我只能活十分钟,不得不为他破个例。”
“真他妈的感人,fuday……”
daisy前言不搭后语地咕哝着走远了,留下john不可置信地瞪着室友的脸,用嘴型问了一句:“what the hell……”
“shut up,是你非要来的,”sherlock仍揽着他,把嘴唇凑到他耳边,低声警告道,“多听少说,别问蠢问题,今晚你只需要负责演好一个为我着迷的老主顾的角色,我想以你的智商还能胜任。”
“等等,sherlock,你不认为你该解释一下……”john莫名其妙地被他推着往酒吧里走,觉得整个人全乱套了——他发誓他从没想过这辈子会听到有人叫sherlock“甜心”,还有谁能行行好告诉他自己的室友现在是在干吗?playing prostitute?!
“以及别叫我sherlock,”sherlock状似亲密地从背后环住他,继续贴在他耳边快速低语,“警察永远别想撬开他们的嘴,但我能,用我的法子。”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john没奈何地任由他像块粘糊糊的口香糖一样贴在自己背上,觉得眼下比起要求他详细说明一下那个“法子”,其实更想抱怨一句:sherlock,不管你在搞什么,能不能先他妈的离我远点?!
“hey,从门口到这儿有没有十米?你们用不用边走边搞?”
显然对他们的姿势不满的不止john一个——他们走进酒吧,走到一张靠角落的桌子边坐下。桌边已经围着四个……五个人,john迅速扫了一眼,四女一男,看上去似乎都是特殊行业从业者,玩笑开得也挺有职业特色。
“事实上他不喜欢背后位。”sherlo一起挤进靠墙的沙发座里,语气讨厌地反唇相讥,那口吻听上去挺sherlock,但又同时完全地、非常地不sherlock。
整桌人哄堂大笑,john不尴不尬地跟着笑了笑,而后就闷声不吭地坐着,靠在战场上锻炼出来的坚强神经让脑子冷静下来,暗自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跟sherlock混久了他也多少学会了该如何观察和分析:这的确是个pub,地方不大,有点乌烟瘴气,但人不算太多,音乐也不吵。大部分人都坐在桌边或吧台边聊天,似乎像某种“社交场合”,但又绝不像是普通那种社交场合。女性几乎都衣着暴露,紧身背心、贴身热裤,或者短裙、高跟鞋,好像这年头妓女也要统一着装似的。也有少数男性,看着都挺gay,有在跟女人调情说笑的,可看着还是挺gay。
好吧,这应该就是个特殊从业者的“社交场合”——大概是个人就需要社交,即使是性工作者的生活中也不能只有“xing茭”,同样需要一些稍微普通点的交往方式。
在john原本的认知中,他本以为妓女和男妓通常井水不犯河水,但看来也不是如此。john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吧台边一对男女,他们看上去聊得还挺热络。或许不是每个男妓都是同性恋?没准是双性恋?又或许也接女客?
john发现自己越想越远,赶紧把思绪收回来,拿起面前的冰啤酒喝了一口。他没注意到那瓶啤酒是什么时候摆在那儿的,反正它已经在那儿了,大概是sherlock帮自己叫的。brewdog,john还挺喜欢这个牌子,他们出的淡啤酒一度是他的最爱。但sherlock给他叫的是这个牌子的另一款黑啤,john不喜欢喝黑啤,不过sherlock肯定就是随便叫了瓶跟他一样的。
是的,john知道自己又想远了——他承认自己只是在用东想西想去回避另一种感触:坐在他身边的室友正把手轻佻地放在他的大腿上。
john同样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一天使用“轻佻”这个词去形容sherlock……“甜心”sherlock。
老天爷,这个世界还是快毁灭了算了。
“你叫什么名字?”桌边一个女人突然问了john一句,提醒他还没做过自我介绍。
“john……”john反射性地要报出全名,好在及时想到自己在网上还有个博客,他可不想在这上面露馅,赶紧改口道,“……叫我john就好。”
“kelly,”对方似乎也不介意他报不报全名,主动跟他碰了碰酒瓶,像在邀请他加入他们的谈话,“你挺可爱的,就跟jim说得一样,”她朝sherlock飞了个眼风,“他跟我们说有个可爱的男朋友非要过来找他,老实说,你真是他男朋友?”
“嗯……”john听出对方语气戏谑,大约不是在怀疑自己的身份,只是想开个玩笑,可他也不大确定这问题该怎么答——照sherlock说的,自己不只是个见鬼的“老主顾”?于是只好侧头看了同居人一眼,征询地问了句:“am i?”
“尚需努力。”sherlock朝他眨了眨眼,回答得异常讨人厌,但其他人显然把这当成风趣,叽叽咕咕地笑起来。
“thomas,看来你还有机会,”kelly用手肘捅了捅桌边的另一个男人,又侧头朝john笑道,“jim最爱欺负老实人,一个甜蜜的小混蛋。”
“嗯……他就这样……”john艰难地接上话题,“……我习惯了。”
满桌人再次哄堂大笑,john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但他感到他们确实把sherlock当做“自己人”,甚至当做朋友看,以至于对他破例带进来的外人也一并接纳——他们拿自己开玩笑,可也没什么恶意。
john不知道sherlock是怎么办到的——他没室友那么天才,但也不是不聪明,sherlock说得没错,这些非法卖淫的性工作者绝对是伦敦最容易,也最难接触的人群之一。
容易之处在于付点钱就能和他们有深入的肉体接触,但如果想从他们那里打听点什么“内部消息”,或许给钱也不一定管用。
他们太警惕了,对外人戒心极强,警察确实撬不开他们的嘴,事实上恐怕都无法逮到他们的影子,好像老鼠闻见猫味就会一哄而散。
而sherlock显然办到了——这才几天?他就已经混成他们的一份子了——这让john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同居人真的是个极为出色的演员。他们刚认识的时候,john曾以为自己这个室友在拉高全英国的智商的同时拉低了全世界的情商,但没过多久他就修正了这个看法。
sherlock或许如他所声称的那样,是“理智与冷静”的忠实信徒,摒弃一切会影响思考的感情,可那并不意味着他“不懂”。
实际上他了解人情世故,不仅了解,且会巧妙地加以利用,在角色扮演方面堪称游刃有余。
john边想边侧眼端详着身旁的同居人——他并没有化妆,john是指没有什么物理上的改变,只是修饰了一下头发,用发蜡搞得更时尚……或者不如说更乱了,然后换了身衣服,没穿他那些价值不菲的西装,那明显不符合一个混得不怎么样的男妓的身份。但john确定即使在座有人看到过自己博客上sherloes的照片,恐怕也很难把那位咨询侦探和眼前这个人联想到一块儿,最多只会觉得他们长得有些像,那是由于两个人在气质和神态上有着天壤之别。
john注意到室友上身穿的这件黑衬衫自己从没见过——他把袖子挽到肘间,领扣比平时多解了一颗,而同样素昧谋面过的贴身牛仔裤则让他的腿显得更长,整个人歪歪扭扭地靠在沙发里,坐没坐相,但有种讨人喜欢的粗俗、轻佻和……和性感。
well,性感,john把这个词像赶苍蝇一样从自己的脑中赶走,这不是重点,也绝不是自己该注意的。他有点心烦地调开目光,但又马上转了回去——sherlock边跟桌上其他人聊天边把衬衫袖子往上捋了捋,john几乎是凭借着医生的职业敏感,在pub不甚明亮的灯光下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臂上的针孔。
不止一处针孔,还有一些淤青,那是反复注射的痕迹,且不像是用什么化妆品制造出的假象。john希望那只是sherlock为求逼真扮演一个沉迷于毒品的男妓而往自己手臂上扎了几针生理盐水或者葡萄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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