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海洛因也不能让他产生这样以身相殉的强烈决心。
“不……同同要爸爸……”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少年勾着父亲的脖子,柔嫩的脸蛋蹭着他冒出些胡茬的下巴,不依地撒娇。他实在太喜欢和爸爸亲热的感觉,只有这种时候,父亲才能真正做到不只把他当作孩子,会任性地对他提出各种让人脸红心跳的无理要求,这个时候,他们才是平等的情人、伴侣和知己。
听到这声甜腻的呼唤,叶逢春完全没想到自己的意志力在这孩子如火的热情面前连一根小指头都不如。眼看着宝贝在自己的怀中衣衫凌乱,星眸半闭,红唇微张,鼻端逸出无法克制的呻|吟,男人早已忘记了一切。
欲海浮沉中,叶逢春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句不知道什么地方看来的戏词,“只见活人受罪,哪见死鬼戴枷,火烧眉毛,且顾眼下”,这曾是一贯现实而自律的叶逢春最最唾弃的人生态度,总觉得一个人不能找借口任由自己沦丧堕落——到了现在,面对自己的虚伪和道貌岸然,他惟有苦笑。
除了怀中这个孩子,叶逢春自认此生从未亏欠过一人。他还这么小,未来也尚未成形,自己却无比自私地将他禁锢在身边,纵容甚至引诱他走入歧途……可是如果不这么做,男人知道无论是孩子还是自己,都会在寂寞中枯萎,直至失去灵魂。
之所以在孩子尚未成年的时候就毅然决定要了他,是因为叶逢春认为只有这样做,孩子才不用承担任何道德上的责任。他不认为等到孩子成年之后再跟他做|爱会比较伟大,十七岁与十八岁的区别,仅仅在于成年的那一方可以将一部分罪责转嫁给孩子,与其如此,他这个父亲宁愿承担全部的恶名。
如果可以,他发誓会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他保护他的宝贝,即使背叛自己的原则和信仰也绝不放手……父亲早有觉悟,今天他做下的事,所有的责任和后果都由他来承担——哪怕到他年华老去的时候,还要承受被长大的孩子怨憎和抛弃的恐慌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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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过去之后,叶攸同一方面因为获得父亲的全部宠爱而由衷地感到幸福和甜蜜,却又不禁为连累爸爸抛弃一切而感到忧心忡忡。虽然父亲一再强调一切由他来处理,小孩子不要想太多,可他仍旧不敢想象若是大姑姑知道他们两个人竟然私会偷情会是什么反应,同时他也心虚地觉得无地自容——他那时候明明答应过姑姑,一定会斩断这份不该出现的感情,离开父亲,结果却变成这样……
可事到如今,他怎么割舍得下?!除非他立刻死了,再也没有感觉。现在叶攸同只期待自己能快快长大,以后能够独立生活。他认为只要自己不再依附叶家和爸爸而生存,他们的关系或许就不会显得如姑姑所说的那么肮脏和奇怪,爸爸也不用一个人背上那么沉重的罪名。
知道妹妹在身后捣鬼,叶逢春恼怒于她为难孩子,很快将她安排的那个所谓助理交回给她,并严正告诫她以后不许再干涉自己的私生活,否则就等着公司外派。
叶迎夏一方面畏惧于他的权威,更害怕像妈妈和妹妹那样被大哥说赶走就赶走,心中敢怒而不敢言。欺软怕硬又偏心的女人不敢也不愿意责怪喜怒不形于色的叶逢春,只是对那个不要脸的侄子愈加地怨恨。
性子粗疏暴躁的女人并不知道,虽然十分生气,但她那个一贯护短哥哥却从没有想过要对妹妹出手做什么实质上的惩戒,甚至在她最脆弱的时候,唯一的依靠竟然不是她以为最亲密的丈夫,而仍旧是这个对她不假辞色的大哥。
那天她和叶逢春一起出席公司旗下一个新购物中心的开业剪彩,突然感觉下腹胀痛欲吐。想到自己这个月的例假好像迟迟未到,她心里一惊,立刻浑身冷汗淋漓差点晕倒——明明做了防护措施,怎么会这样?回忆起上一次意外怀孕而导致的巨大痛苦和可能的后遗症,叶迎夏的脸顿时变得苍白,这种事情如果再来一次……
叶逢春一瞥眼看见妹妹的脸色发青,一只手一直捂住小腹,心里暗叫不妙。他知道两年前妹妹因为宫外孕而不得不切除了一边输卵管,之后他们夫妇俩就决定不要孩子,很小心地避孕,难道说出了什么意外?
要强好胜的叶迎夏不愿意当场丢脸,说完简短的发言,强撑着快要走不动的身体尽量不动声色地慢慢退出人群。想起老公今天在外地出差,极好面子的她不想被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私事,打算一个人叫车去医院。
看见妹妹中途退出,知道她个性的叶逢春生怕她硬撑着要出问题,匆匆结束讲话将事情推给副手,跟上前面已经脚步蹒跚的妹妹,果然走出会场没几步她就差点晕倒在地,叶逢春连忙飞奔过去抱她上了车,直接杀到医院。
到了医院叶迎夏已经脸色发紫,神智不清一个劲地说冷。经过诊断果然又是宫外孕,院方立刻决定给她做手术。前前后后差不多三个半小时,输了几次血才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怎么这么不小心?”妹妹情况稳定下来之后,叶逢春皱眉问她。又不是没吃过亏,为什么还会搞成这样,“我已经通知裕民了,他晚上赶回来。”
“大哥,我……”经过这场手术,叶迎夏知道自己今后自然怀孕的几率已经微乎其微,她的脸色惨白。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丈夫在捣鬼,不然他们双保险的避孕怎么会失败,“曾裕民……可能还是想要孩子。”当初还那么体贴地跟她说不要孩子也没关系,果然男人的话是不可相信的。
“什么?!”听到妹妹这么说,叶逢春心中怒极,“他是不是疯了。”明明知道迎夏的身体不合适怀孕还如此蛮干胡来,难道他不担心老婆有可能会一尸两命?综合妹夫这一年来的种种行径,这么说起来,那家伙搞不好真的对叶家有贰心……比粗心的妹妹想得更多更深入,叶逢春的眼睛不由得眯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爸爸,我真的可以去医院看姑姑吗?”紧紧抱着个保温壶,好像要用那个来保护自己,叶攸同不安地向父亲确认。他真怕姑姑会像上一次一样将他打出去,况且现在她在生病,要是自己贸然出现,刺激到她怎么办。
少年对姑姑的感情其实没可能有多深,可是为了不让叶逢春为难,他愿意忍受女人对待自己嚣张傲慢的态度。而且,自从明白这个性格粗疏的姑姑对爸爸并不是一点关心也没有,叶攸同就不再和她计较以前诸多不快的相处经历。
“为什么不可以?你还帮她炖汤。”莫名感到有点嫉妒的叶逢春挑眉,俯身轻啄了一下孩子的唇,不出意外地看到他的脸上飞起一丝晕红。
男人的确是打算特地带着儿子去见叶迎夏一面——这些年来孩子没少受这个姑姑的委屈。虽然他从不吭声,叶逢春多少还是知道一些情况。并不是要故意去挑战妹妹的底线,也不是要强迫她接受什么,叶逢春只是希望她明白,不管他和儿子是什么关系,家里的亲人始终都是亲人,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谁让你来的?”
躺在病床上的叶迎夏一看到侄儿出现在门口,第一反应就是这孩子是来报复她或者看她的笑话。
“姑姑……”见她果然面色不善,叶攸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索性沉默。
“是我叫他来的。”跟在后面的叶逢春适时出声,“你是长辈,你生病了他当然应该来探望。”
叶迎夏蹙了蹙眉,撑起身体靠在床头没有说话——经过一场大手术,身体尚未回复的她也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对侄子发飙,更何况大哥在场,她无论如何不能不给面子。
叶逢春接过孩子手上的保温盅,将里头的汤水盛进碗中,用汤匙试了试温度,很自然地递到妹妹嘴边。叶迎夏一愣,“大哥……”
“你从小身体很好,不像知秋那么娇气又容易生病,大哥对你关心的确不多……”似乎想起往事,叶逢春的嘴边泛起一丝微笑。女人看在眼里,脑海里迅速回忆起他以前照顾他们兄妹三人的点点滴滴,莫名地眼圈一红,只能假装吞咽,默不作声。
一碗鸡汤很快喝完,叶逢春放下汤碗。静静站在一旁的叶攸同看见了,立刻收拾起来拿到外面去清洗。看到儿子清瘦的背影离开,叶逢春状似无意地问了妹妹一声:“好喝么?”
“嗯。”鸡汤的确十分鲜美,尝得出煲汤的人十分用心,叶迎夏轻轻哼了一声,仍旧不知道该说什么——哥哥带着那孩子过来,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向她示威吗?
“是同同特地为你做的。听说你生病住院,他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弄这个。”叶逢春说这些话的时候少有地并不看向对方,眼神不知道停留在何处,“原本他不打算过来,只是托我带给你。我认为你应该摒弃对他的偏见,尝试一下接受他。”
“大哥……”抛开他们俩的关系不说,看来大哥早已清楚自己这些年来对侄子莫名的敌意,叶迎夏的心突然乱了。
以前她的确担心这个胡乱冒出来的侄子是冲着叶家的产业而来,所以一直对他抱有恶感和戒心,却从来没有想过孩子会因此受到伤害。等到发现他和哥哥有那种不正当的关系,她更是自觉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可以随意地批判教训他。回想自己的那些作为,与其说是管教,不如说是找借口对那孩子进行肆意地侮辱和践踏——他明明可以否认,可以不加理会甚至像一切叛逆的孩子那样以暴制暴,可他没有那么做,只是跪在地上哀求她不要伤害父亲……
同样是血亲,同样受惠于叶逢春,但那个孩子对大哥的心意和维护挚爱的勇气,自己显然一辈子也比不上。叶迎夏现在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去指摘一个孩子太过爱他的父亲。为了大哥,那孩子甚至愿意包容她这个一直在欺负他的姑姑——如果她不是叶逢春的妹妹,今天大概连这孩子的一口自来水也喝不上。
“我想你很清楚,这件事所有的责任都在我,不要把罪名算在他头上,更不要再去找他的麻烦。”叶逢春的声音很轻,口气却很重,“他很在意你的看法,一直不敢回家。”
“可是你们这样……”被大哥说得有些狼狈,好强的叶迎夏忍不住又想还击。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人的关系也太奇怪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听着,我不是来求得你允许或是强迫你接受。”叶逢春傲然打断她,“只是想告诉你,我和他不会妨碍到任何人,也不希望被人妨碍……原来的亲人现在还是亲人,不会有什么改变,你明白吗?”
叶迎夏望着一脸坦然无畏的哥哥,沮丧地发现这个优雅而又强硬的男人就连犯错也犯得如此理直气壮,让她无话可说。
“你和曾裕民的事,我看就这么算了吧。”叶逢春见妹妹沉吟,“能离婚就尽量早点离了,记得不要做得太难看。”男人办事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他希望到自己出手的时候,妹妹不要感情用事给他拖后腿。这样看来迎夏没有生孩子也好,否则一定又会成为家族斗争的牺牲品。
“大哥,你……”叶迎夏吃了一惊。她知道以叶逢春内敛的脾气,既然说出这种话,那么说明曾裕民已经上了他的黑名单。
“他当年一手带出来的那些人,我这些年都慢慢给他剪除得七七八八,想必他也知道是为了什么。这次故意这么对你,大概是已经准备好了要和我叫板,我容不得他。”见叶逢春说得一派淡然,女人却因为这里头包含的血雨腥风而轻轻打了个寒战。想到自己险些丧命,除了支持哥哥的决定,她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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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叶逢春的嗅觉的确十分灵敏。只是他没想到这次他的反对者们竟然会采取这样的方式在他背后捅上一刀。
曾裕民是早在余锦霞当权的时候就进入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内部资历很高。自从娶了叶家的小姐之后,他在整个集团内的权力仅次于叶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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