槲寄生_分节阅读_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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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很难以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噢。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噢。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决定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噢,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噢。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说,一瓶啤酒。

    我只考虑了四又三分之一秒,决定要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的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八百个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地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们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

    ”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你终于出现了!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她说她有个朋友在网络上看到我写的东西,觉得满有趣,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喔。”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唆。”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蜁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

    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爱的仁。”

    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

    ”名字只是称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对白啊。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

    ”你演罗密欧?”荃问。

    我点点头。

    ”你演朱丽叶?”我问。

    荃也点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

    ”好像是吧。”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

    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过了?”荃问我。

    ”我……我吃过了。”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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