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红线要系好_分节阅读_4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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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所有人的命运都走上了正轨,小时空和主时空也在慢慢相融。

    十一和顾清风也快要离开了。她在临走前,又见了叶明珠一面。

    叶明珠看到她也不吃惊,淡淡地问:“你来啦?”

    十一点点头,仔细打量着叶明珠。在她看来,人还是那个人,却和第一次见面时,有了很大不同。

    叶明珠原本生机勃勃顾盼神飞的眼睛如今平静温婉,柔情似水。也不是不美,只是再也没有了当时的那种摄人心魄的生气。

    十一叹了口气,她知道,叶明珠到底是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

    现在的叶明珠会做简单的小诗,会写清丽的字,还能绣出美丽的图案。叶明珠还是叶明珠,却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她。她举止娴雅,走路婷婷袅袅;她放下了账簿,拿起了诗书。她曾经说过:“他喜欢什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

    看来,她真的做到了。

    明明她后半生会夫妻和睦,琴瑟和鸣,本该替她开心的,但是十一还是为她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古代那么多女的热衷于给儿子纳妾。

    叶明珠,终究是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雌雄不辨缘成怨【一】

    在去下一个小时空前,十一对顾清风建议:“你能换上女装吗?”

    面对这样无礼的要求,顾清风想也不想便拒绝了:“我是男的。”

    十一点头,不再说话,心里却说道:“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十一和顾清风是在巳时左右出现在小时空的大街上的。大街上空无一人,安静中透着诡异。

    他们索性便不再隐身,慢悠悠地在街上走着。

    顾清风想问一下十一情况,还未开口,便见到迎面跑过来十几个家丁,个个手持木棒,跑的飞快。

    “这是怎么了?”顾清风不解,“要打架吗?”

    十一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顾清风,低声道:“你惨了。”

    话音未落,那群家丁一涌而上,将顾清风围在中间,推推搡搡。有几个甚至不知从何处拿来绳索,要来绑他。

    顾清风摸不着头脑,也不敢出手伤人,连声问道:“你们干吗捉我?”

    无人理会。

    十一早从人群里挤了出来,看到顾清风被五花大绑,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顾清风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奈何细长的眼睛风情有余,恐吓不足。十一冲他做了个鬼脸,叫你不隐身,叫你不女装!

    为首的家丁叫道:“兄弟们,把这个小白脸儿带回去领赏。这次咱们家少爷一定能赢。”

    顾清风脸色发黑,小白脸儿吗?

    十一这才出来阻拦:“几位家丁大哥,你们认错人了。他是女的,他是女扮男装的。”她又对顾清风使眼色:“快,变女装。”

    顾清风感到莫名其妙,以眼神示意:“为什么?”

    不愿跟他多解释,十一直接往他身上丢了一个障眼法。她很诚恳地对家丁说道:“真的,这是我妹妹,他真的是女扮男装的,你们也知道,两个姑娘家外出不容易。我们也是无奈,才……”

    “女的?”为首的家丁满脸怒色,“你骗大爷呢?是男是女你大爷我分不清?小丫头闪一边去,我们少爷只抓兔爷,不抓小妞儿。”他一把推开十一,顺手在顾清风脸上摸了一把,他有些迟疑了:“真是女的?女的长这么高?”

    十一点头,异常诚恳:“是女的,你看他弯弯的柳叶眉,弯弯的柳叶眼,你看他光滑的皮肤,你看他还扎耳孔了呢……是女的,我亲妹妹,你看我们长得多像。大哥,不,大爷,你们要找什么兔爷,我们又不是属兔的,还是不要抓我们吧?”

    她叽叽咕咕说个不停,若不是声音清脆悦耳,为首的家丁早把她扔到一边了。他盯着顾清风的耳垂瞧了瞧,元宝状的耳朵倒是挺好看,仔细一看,还真有耳洞。他的目光在顾清风身体各处逡巡,他也有些拿不准了:“真是女的?”

    十一点头不迭:“是的是的。”

    后面的家丁有的叫道:“是男是女扒了裤子看看不就行了?”

    话音未落,便是一阵大笑。

    顾清风轻轻松松解了束缚,在十一身后站定,悄声道:“你给我等着。”

    十一不理会他,仍然对家丁说道:“真的,他是我妹妹……”她自己也撑不住,笑了起来。

    顾清风挣脱束缚,家丁们大惊失色,有好几个都纷纷后退。

    他们之前曾经捉过一个清俊少年,可惜那个少年是个练家子,把他们一个个打的鼻青脸肿面目全非。现在又看到一个轻松解开束缚的,都惴惴不安。

    十一拉着顾清风袖子,低声讨好:“你就让他们再捉一会儿嘛!好不好,就一会儿。”

    顾清风捉住她手腕,在他常咬的地方摩.挲,他凑到她耳边:“你是不是真的闲得发慌了?”

    十一身子一激灵,连忙摇头:“不是。”

    若按顾清风的行事作风,这样当街捉他,且还称他为小白脸儿的,他必然要狠狠教训这群人一番了。然而十一紧紧地拉着他的袖子,以传音术说道:“这群人很重要,你得拖着他们,不能让他们去下一道街,只要一刻钟就好。”

    顾清风心下明白,是为了红线的事情了。他虽然心里有气,但还是如她所愿。

    那为首的家丁拿着棍棒的手微微发抖,带着脸上的肥肉也在颤抖着。他边后退边道:“少侠,呃,不,女侠,女侠你大人大量,饶过我们这群有眼无珠的畜生!”

    “对对对,我们有眼无珠,女侠你饶了我们,女大王,饶了我们……”别的家丁也纷纷附和,一时之间,哀求声响彻整条街。

    顾清风的脸色却异常难看:“女侠?女大王?”

    十一掩了口笑,想象了一下,顾清风穿女装应该要比男装好看吧。

    家丁很快意识到对方对自己所给的称呼不满意。他绞尽脑汁地想出几个比较不错的来:“这位小姐,我不知道您是大家小姐,我以为您是……”

    十一在一旁强忍着笑意,若不是顾忌到顾清风愈来愈黑的脸,她肯定会笑出声的。

    然而顾清风还是察觉到了她的好心情,扔给她一记眼刀子,以及一个“你死定了”的表情。

    十一瞬间转换出严肃端庄的模样,规规矩矩地站立着,面无表情。

    顾清风也不想再跟这些凡人计较,他双手负后,随口问道:“你们是哪家的下人,你们家少爷是哪位?”

    ——十一还没给他讲命谱,不过,他猜测,这位少爷应该很重要。

    家丁脑袋摇得似拨浪鼓,口中直道:“不是哪位,不是哪位……”

    顾清风问了几次,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估摸着一刻钟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便冲十一点了点头,想要离开。

    十一却拽着他袖子,满脸祈求之色:“再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顾清风从来没有说过的是,他受不了十一凝视他的眼神。她明明是很没心没肺的,但是看人的时候,却偏偏会让人无端觉得,你就在她心里。

    尽管不大情愿,但顾清风几乎从不拒绝她的要求。这次也不例外,他点了点头:“只等一会儿。”

    十一喜笑颜开:“我就知道你最听话啦。”

    没过多久,街角走过来一个风尘仆仆的少年。他看到十来个奇奇怪怪的人站在一起,有些诧异,但还是向前走去。

    家丁们看了路过的少年一眼,相互递了个眼色,却一动不动。

    十一见他们并无行动,急了,忙道:“你们赶紧去抓那个人啊,那不是你们要找的小白脸儿吗?”

    家丁们统统摆手:“不不不,我们不抓……”

    “不是,我没有不让你们抓他。快去抓呀,再不抓一会儿就走了。”

    为首的家丁嘿嘿笑:“我们改好了,不抓了。”

    不用十一给顾清风使眼色,他便明白过来,他们之所以站在这里陪着这群家丁耗时间,就是为了这个经过的姑娘。——是的,这才是真正的女扮男装的姑娘。尽管她的扮相妩媚与英气并存,但顾清风从她身上的气息,就能感觉出来,那是一个姑娘。

    顾清风一手拎起为首的家丁,指着那个姑娘道:“你还不听你家少爷的命令,去把那个姑,那个白脸儿给抓过来?”

    这家丁少说也有一百五十多斤,被顾清风一只手给提了起来,他不禁庆幸,还好方才没真的扒了这女侠的裤子来验身。“我们不抓了!我们……”

    顾清风没了耐心,将他扔下来:“要你抓你就抓,废话那么多做什么!”

    家丁们这才知道眼前这女侠是真心要他们抓人的,一哄而上,向路过的姑娘追了过去。

    顾清风看看自己的手,怪不得十一喜欢将他扔出来。手这么一提,一松的感觉,别说还真不错。

    那个路过的姑娘被家丁们捉住,惊魂未定,满面泪痕,却一言不发。

    家丁带着讨好的笑意,来顾清风身边邀功:“女侠,我们把这个小白脸儿给捉来了,您慢慢享用。”

    顾清风眼前一黑,好容易才恢复正常:“你们带他回去交差吧。”他不再理会家丁们,抓起十一的手臂就走。

    走出这道街的时候,他们直接隐了身。顾清风周身直冒黑气,他一把将十一提溜起来:“说,怎么回事?”

    ——顾清风现下心情已平复了许多,否则,他想,他会二话不说咬上去。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咬过她了。

    十一仔细瞧着,发现顾清风并没有真的动怒。她才胆子大了起来:“我有给你说,要你女装或隐身的啊,是你不听的。其实,你要是长得丑些的话,也不会被抓的。还是你长得太漂亮了。”

    顾清风的脸更黑了:“我好像好久没咬过你了。”

    “好好,我说我说……”十一慌忙收起了笑意,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我那样是想让你拖延时间。在这个小时空里,我牵错的那个男的,就是那个少爷,他,他好男风。”

    “好男风?什么意思?”顾清风不解,“就是喜欢在街头抓男的?”

    十一嘿嘿笑,也不晓得如何跟顾清风解释,她想了一下措辞,才道,“他叫袁矩,是长公主的小儿子,十足的纨绔,好男风,所以年过二十,仍未娶妻……”

    顾清风打断:“我只问你什么是好男风。”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却不大肯定。

    十一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就是喜欢男的喽。”她不敢看顾清风此刻的神情,继续说道:“他们抓你就是因为他们家少爷喜欢男的。这里是长公主的封地,袁矩和此间首富冯闲打赌,看谁能在天黑之前得到更漂亮的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我怕你们骂我,遁走。

    ☆、雌雄不辨缘成怨【二】

    十一看着顾清风脸色不对,干脆将命谱原原本本告诉了他。

    在原来的命谱里,长公主的幼子袁矩喜爱男风,整天花天酒地,是个十足的纨绔。虽然长公主已逝,但他的皇帝舅舅对他很是纵容,使他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

    袁矩最大的爱好便是强抢民男,为此他特意养了一群人,专门为他抢人。——就是十一和顾清风遇到的那一群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袁矩的朋友们德行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最好的朋友是首富冯闲,冯闲跟他还不一样,冯闲男女通吃,家中蓄养大量小妾娈童。两人只要聚在一起,就会比较一番谁的新娈童更加美貌招人疼。

    这次,袁矩的人在这里抓貌美男子便是为此了。

    不要以为袁矩这样的人脚上就没红线,事实上,他脚上拴过好几根。当然,前几根都断了。他酷爱男风是出了名的,很少有人愿意把自己姑娘往火坑推。但是他的母亲毕竟是长公主,他父亲在世时,也是封了侯的,余威犹烈。他议过几次亲,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成功。

    最后牢牢拴在他脚上的那根红线另一头牵的便是今天路过的女扮男装的姑娘白长安。白长安是江南人士,父母双亡,来此地投奔亲戚。可惜亲戚举家外迁,投亲不成被袁矩的人给抓了去。

    白长安独自一人在外奔波,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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