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这个时尚界的大佬非常喜欢美男的。好像是集邮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哇,连时尚界的大魔头都认识亚瑟,哦是菲尼克斯,看来菲尼克斯的背景不简单啊!】 【菲尼克斯?这个名字听起来好神秘,亚瑟的过去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刚才莫九离介绍他叫菲尼克斯的时候,他也没有说不是!现在为什么不承认他叫菲尼克斯了呢?亚瑟想隐藏什么呢?】 【阿里先生,你快告诉我们,菲尼克斯是谁?他和亚瑟有什么关系?】 【这剧情越来越精彩了,我已经开始脑补亚瑟的过去是怎样的了。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这时,阿里定睛看了一下亚瑟。 “唉呀,杀千刀的。还说你不是菲尼克斯,你就忽悠我吧。看你带着这珍珠项链,菲尼克斯可是对珍珠项链情有独钟的!” 亚瑟的记忆尚未恢复,他尴尬地挠了挠头。 随后,阿里轻轻地伸出手,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一下亚瑟脖子上佩戴的那串珍珠项链。 “啧啧,还是这么有品位!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儿,配色绝对算得上经典!还有这珍珠,紫色的珍珠实属罕见,那是千万里挑一的,颗颗硕大且圆润饱满。黄色与紫色珍珠的搭配大胆而独特,实属难得。” 网友们这下才炸锅了。 【哈哈,我在莫九离的直播间定了一条,原来谁说不好看的。现在时尚界的大魔头都说好看,这款珍珠项链会不会卖爆了。】 【哇塞,这珍珠项链的配色和设计真是绝了,紫色和黄色的组合我从来没见过,感觉好高级啊!】 【珍珠项链的款式好独特,紫色珍珠更是稀有,这得多少钱啊?我得去查查,说不定能捡个漏。】 【看来时尚界的大佬都认可了,这项链肯定不简单,捡个漏可捡不了了。说不定会成为今年的流行趋势呢!不过前些天莫九离在凤凰岛的时候我就已经买了几条了。我这才是捡漏。哈哈,我就应该夸夸我自己。完美!】 【菲尼克斯这个名字听起来好神秘,亚瑟的身份越来越让人好奇了,他喜欢带珍珠项链,和珍珠项链之间肯定有故事。如果他是菲尼克斯,那另外一个号称菲尼克斯的是谁?】 【有两种可能性,一个如果亚瑟是菲尼克斯,那么另外一个就是假冒的。如果另外的是菲尼克斯,那么亚瑟和那个菲尼克斯长得很接近。说不定是“香爸爸”失散多年的另外一个儿子。】 【阿里先生真是太有眼光了,他一说好看,我就觉得这项链肯定价值连城,不知道我能不能买得起。】 【这剧情越来越吸引人了,亚瑟的过去和这串珍珠项链的秘密,我好想知道啊!希望剧情能快点更新。作者赶快更新啊!力挺!】 【我就要差评啊,主播一会儿厉害得要命,一会跟个傻子似的!作者这思路!我就要差评!差评!!!!】 【但是吧,这些差评啊,作者一上榜肯定有人差评往下打。要不其他人怎么上榜呢?你说是不?】 【差评的人说得没错啊。作者就是有时候厉害得要命,有时候傻得像憨憨。写作很符合他的风格~无为而治的风格,上一秒还厉害的要命,下一秒就要弱爆了。其实这书要说多好看,也没有多好看。要说打发时间,也勉强够看。有时候这文字太硬,太官方!这病!得治!】 【哈哈,你们的关注点还真是不一样。怎么不想想接下来这文物展览会出什么幺蛾子呢?】 【我也说嘛!现在在文物展览上,展览似乎不是重点了。而这珍珠项链现在成了热门话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仿造出来卖,不过真品肯定更有收藏价值。】 【时尚界的大佬都这么看重这串项链,看来这珍珠项链不简单,还有亚瑟的身份不简单,他的故事肯定很精彩,期待后续发展!】 【这珍珠项链的设计和配色真的很吸引人,我现在就去莫九离的“小黄车”里看看,说不定还能抢到一条呢!】 【网友们的反应太真实了,一开始还有人说不好看,现在大佬一说好看,大家都想要了,这就是时尚的影响力啊!时尚元素+美男元素,如果腹肌6块,我会更喜欢的~】 阿里面带微笑,热情地向搂着亚瑟,招呼道:“来来来,我们之间可是有着生死之交!向你要这条项链,应该不算过分吧!” 亚瑟听到阿里提到“生死之交”,心中一惊,意识到他们之间必定有着深厚而紧密的联系。 为了避免引起任何怀疑,他便从颈间取下那条黄紫相间的撞色项链。 亚瑟没有开口,而是轻轻碰了碰阿里,谨慎地递给了他。 “兄弟,果真没话说。大恩不言谢!到时候务必到我的工作室,我给你挑选的那些时尚单品,你一定会喜欢的!” “我补充一句,顺便问一下,这条撞色珍珠项链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看这里,这是她定制的最新款式!”亚瑟指向莫九离。 说着亚瑟又把莫九离往前面推了推。 “怎么?又换女友了。这是力捧女友吗?这个女友可和你之前的那些不太一样。” 亚瑟知道在直播,同时也被说的不好意思。 “别瞎说!她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哈哈哈,几日不见,幽默感也俱全了!”阿里调侃道。 “懂,懂,懂。能救你这样的花花公子于水火之中,可不是救命恩人。” 网友们看着这个阿里真的和平常还是有一些不一样。 天生自带幽默感。 【这个阿里果真够帅。连说话都幽默感爆棚。】 【哈哈哈,笑死我了,救花花公子于水火之中也是救命恩人,这句话我记下了。】 【谁来当当我的救命恩人?我这里都快哭死了,不用救水火之中,把我救出来就行。】 【时尚界大魔头,原来还有这么搞笑的一面,这和平常又严肃又耍帅的人设,可真是有差别。我比较喜欢现在的大魔头。】 【等会儿大魔头知道他一直在镜头前,会是什么感觉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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