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孕体质,七零长嫂凶又甜_第935章 一年心动八百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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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惠游走在会场里,真挺忙的。
  突然,她又看见了两个熟面孔。
  她的亲妹妹,边月,还有边兰娜再婚生的一个儿子,粱飞扬。
  边家是程惠的外婆家,外婆就生了两个女儿,边兰娜和边秀美。
  本来还指望两姐妹生个儿子继承家业,结果后来边秀美不出国,她就算被放弃了。
  然后选了边兰娜就从孟文变成了边兰娜,还让她的女儿将来会继承边家家业。
  本来他们是想选个儿子的,结果粱家不给选,就只能选边月。
  至于程睿和程凯,边兰娜走的时候根本没打算带他们两个,她自己也觉得对不起程建明,她带着一个女儿离开就算了,不能再带走两个儿子。
  没错,边月的父亲也是程建明,当年她刚出生不久,就被边兰娜抱着一起出国了。
  边月从小算是集万千宠爱长大的,生命中最开始两年虽然没有父亲,但是后来补上了,继父对她不错。
  再加上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叔叔舅舅等等一大家子的宠爱,她幸福得像个小公主。
  直到结婚之后她才知道什么叫人生的苦。
  至于粱飞扬,程惠上辈子接触不多,不好妄下结论,只不过现在14岁的少年心思都在脸上。
  他满场乱逛,什么都看不起的样子。
  “这里一点都不好玩,有什么好逛的,我要出去。”粱飞扬道。
  边月拉住他:“不要乱跑,这么多人,出去走丢了怎么办?碰到人贩子怎么办?小心人贩子把你抓走卖到大山里!”
  粱飞扬朝她做了个鬼脸:“大姐!我都14了,不是4岁,你不要拿吓唬4岁小孩的说辞吓唬我好不好?真是搞笑!我不管,我就要走,这里土死了,我要回扭约!”
  边月不耐烦地拉着他:“等你姐夫的事情忙完了我们就回去。”
  她四处看着,寻找男朋友的身影。
  这次回来,她男朋友也来了。
  粱飞扬嘲笑道:“还没结婚呢就姐夫,你可真不害臊!”
  边月羞窘地拍了他一巴掌。
  粱飞扬趁她松手,一转身就跑。
  “哎你别跑!”边月喊道。
  结果粱飞扬一转身猛跑差点撞到程惠,被程惠身边的一个秘书闪身抓住了胳膊。
  这几年程惠从来没有停止寻找、培养人才。
  贴身保镖更是不能少,她总感觉岛国商人看她的眼神带着杀气~她不得不防啊。
  “哇哦~”
  被攥疼了胳膊,粱飞扬本来要骂人,结果看清程惠,惊呼一声。
  他还没看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女人,比他姐姐还漂亮一点的感觉。
  这可真难得,他姐姐可是华人圈里的第一美女。
  当然是大家私下这么传的,到底是不是还得各花入各眼。
  边月也看见了程惠,也被惊艳住了,不过又觉得她的脸有一种眼熟的感觉。
  两人的五官有三分相似,轮廓有五分相似,毕竟是一个爸一个妈生的。
  秘书严肃地看着粱飞扬,沉声道:“会场里不许乱跑。”
  这人是高远给程惠选的,他退役的战友。
  这一身铁血的气质,一下子镇住了粱飞扬,乖乖道:“哦,对不起,我保证不跑了。”
  秘书这才松手,人却没有后退,站在程惠侧前方,随时防止粱飞扬再碰到程惠。
  谁知道这是不是伪装的敌特?
  粱飞扬身高一米八,一点不像未成年。就算是未成年,也可能是敌特!
  边月看了眼秘书,又看了眼程惠,有这种保镖的人绝对不一般。
  她赶紧过来道歉:“对不起,我弟弟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程惠笑道。
  说完点了下头,就想离开。
  远处有人叫住了她:“mis程!终于找到你了。”
  温妮莎挽着一个男人走了过来:“mis程,这位是生活在扭约的张先生,祖籍也是华国的,想跟你谈笔生意。”
  程惠看了她一眼,又扫了眼她挽着张良玉的手,强忍住才没去看边月的脸色。
  但是余光已经发现她脸色雪白,表情僵硬。
  又是两个熟人。
  温妮莎是程惠几年前就认识的女外商,做服装生意的,是个大户,也不爱讲价,她还挺喜欢的。
  张良玉是上辈子边月的丈夫。
  上辈子程惠和边兰娜相认之后,也只是相认,边兰娜指导了一下她怎么做外贸生意。
  孟家人虽然回来过,却只为了要回祖宅,但是他们人从始至终也没有回国发展的意思,依然是全家在国外。
  边月和丈夫也是如此。
  程惠对张良玉不熟悉,一辈子见过的次数不超过十次。
  但是每次见面,张良玉都是风采依旧,边月却是一次比一次笑得勉强。
  听说张良玉很花心,外面女友无数,私生子一堆。
  上辈子程惠跟边月也不熟悉,也没问过她为什么不离婚。
  以她们不咸不淡的关系问这个,有点冒昧。
  “你好,温妮莎,很高兴又见面了,哇,你今天的发型真漂亮,像个女王。”程惠有些夸张地笑着,过去跟温妮莎拥抱。
  温妮莎就喜欢这口,她笑声小了温妮莎会觉得她敷衍。
  果然,这么夸温妮莎很高兴,哈哈笑着跟程惠拥抱。
  程惠又伸手跟张良玉握了一下:“您好,张先生,很高兴认识您。”
  张良玉的视线一直在程惠身上,满眼惊艳。
  他似乎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这眼神边月熟悉,他总这样!一年心跳八百回!
  她再也忍不住走了过来,挤开温妮莎,挽着张良玉的胳膊,娇声道:“良玉,你去哪了?我找你半天。”
  温妮莎朝程惠耸耸肩,无所谓地让出位置。
  张良玉以前在别的女人面前都特别给边月面子,因为她最美,家世也不错,性格也不错,适合当老婆。
  但是现在他突然不想跟她表现得这么亲密了。
  他把边月的手推了下来,严肃道:“这里是在大陆,注意点形象,他们这里不允许肢体接触。”
  边月的心瞬间拔凉。
  刚才来的时候她就是挽着他胳膊进来的!现在他却跟她说不行了?
  她知道怎么回事!
  她终于忍不住瞪了程惠一眼。
  程惠也觉得挺意外的。
  上辈子张良玉可从来没对她表示过兴趣,甚至有点不爱搭理她,瞧不起她,可能嫌弃她穷。
  后来她资产超过他了他才对她很客气。
  这辈子.....是了,上辈子她第一次见张良玉的时候,她都40来岁了!不能跟现在比。
  真是,麻烦。
  她笑道:“张先生误会了,我们大陆已经越来越开放文明,情侣之间手挽手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任何问题,请随意。”
  她又问道看戏是温妮莎:“莎莎,你要不要提前看看今年的新款布料?”
  温妮莎眼睛刷地一下亮了,再也没功夫看戏,过来挽着程惠的胳膊就把她往外拖:“快快快,我都等不及了!你真是我的小可爱!”biqubao.com
  张良玉却开口道:“等一下,温妮莎,说好了帮我引荐mis程,我要谈笔生意。”
  他不等程惠拒绝接着道:“摩托车生意,不知道程小姐有没有兴趣?”
  一句话留住了程惠。
  他要是说汽车,她都没兴趣。
  但是摩托车,这个必须有。
  他们现在不缺汽车,就缺摩托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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