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今说,“我昨晚刚到家,没看到你人,正要给你打电话,没想到叶大哥把你给送回来了。” 陆薄年揉着眉心。 他心烦意乱,昨天是喝了不少酒。 “吃点维c。” 梁今把一切都准备好,一片维生素就递给他。 他呢? 昨天也想了不少,他是想和梁今好好沟通的,甚至想,梁今要是实在很忙,赶不回来的话,那他就去梁今出差的城市找她。 没想到的是,梁今竟然是回来了。 陆薄年苦涩一笑,“梁今,你是不是挺讨厌我这样的?” “你瞎说什么呢?你是我的老公,我怎么可能会讨厌你。而且,别人不知道我的心思,难道你还不知道我的心思吗?” 她的心思那么简单。 就是孩子平安喜乐,陆薄年身体无忧。 她想他们一家三口,幸福快乐。 “可是我……” “昨天叶大哥把你送回来时,他交代我,要我跟你好好地沟通。我知道你在烦什么,陆薄年,你是不是害怕我走了,被别人给盯上了,然后我就不要你了?” 梁今坐在陆薄年的身边,她嘴角是深深的笑。 她很清楚,今天要跟陆薄年彻底把话说清楚,免得陆薄年持续患得患失,这样很不好。 陆薄年没接话,薄唇却是紧抿成一条直线。 不可否认,他心里面的确是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叶南洲和裴清都说了,不能否认梁今的优秀,更不能不允许梁今的优秀。 陆薄年低着头,也是很惭愧,“我的思想很幼稚……” “不,我知道你这是爱我的表现。如果我是你,说不定我做的比你还要过。陆薄年,你不用质疑我对你的爱,而且我开始的这些,不是你鼓励我的吗?” 梁今握住陆薄年的手,她的神情是那么的认真。 陆薄年更加的惭愧。 是啊,这些都是他去鼓励梁今的,结果到头来,他反而变成患得患失的那个人。 这真是很糟糕。 “梁今,对不起。我不是想折断你的翅膀把你给困在身边,我只是怕失去你……” “我都知道。” 因为爱过,因为失去过,才会这样。 “你自由追梦,我永远是你背后的支持者。”陆薄年这下是彻底的看开了,而且他也明白叶南洲的那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 …… 乐乐也有苦恼。 班上的女生都很喜欢他。 甚至! 这天陆母在乐乐的书包里,发现了好几本房本。 这可吓坏了陆母,她连忙叫来乐乐,“乐乐,你书包里面怎么有这么多的房本,你是从哪里拿的?” 房本上的名字都不是梁今和陆薄年。 乐乐想了想,想到班上的女同学思思,“这应该是我同学思思给我放的。” 那这得赶紧告诉梁今。 梁今立马就打电话跟幼儿园的老师沟通,从老师那里,要到了思思同学家长的电话,问了具体的地址后,梁今就带着乐乐亲自送过去。 没想到,乐乐的同学思思在看到乐乐的那一刻,就指着乐乐说,“爸爸,就是他,他是我最喜欢的人。那些东西都是我给你的聘礼,你不收下,你给我还回来做什么?” 这房本,思思是故意放到乐乐书包里的。 乐乐长得好看,她关注乐乐好久了。想跟乐乐做朋友,可是乐乐不太爱说话。 她想跟乐乐做朋友。 小叔叔说了,做朋友有什么好的?要结婚。 于是,她就把家里的房本偷偷地拿到学校里。 思思父亲听到乐乐这话,顿时无比的尴尬,“那个姑娘,你还小,你不知道聘礼。下次你不要往人家书包里面乱放东西。” 思思却一脸的严肃,“可我想跟乐乐做朋友啊,那我要和他做朋友,我不得跟他表明一下态度。我要是没态度,他怎么相信我是真心的?” 梁今都被这小丫头的一本正经给惹笑了。 思思爸爸更是不好意思,“那个乐乐妈妈,真的很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这小丫头,不知道是从哪里听来这些话,你别往心里去。” “思思爸爸,这是你们的房本,你们检查一下看对不对。” 思思爸爸看了一下,八本房产证,没有错。 思思却不高兴,死活不让他爸爸拿回来,“我不要!你们不是说,这给出去的东西就是泼出去的水,这我说出来的话,那就是要负责啊。” “我已经把这些东西都给乐乐了,那他都拿回家了,肯定是接受我了。我可是给的聘礼,乐乐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现在把这些给收回来,那我以后怎么跟乐乐相处,在乐乐的眼里,我岂不是变成一个言而无信的人?” 思思不停的挣扎,不停的哭。 思思爸爸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梁今也很无奈,现在的小孩子都娇生惯养,有时候执拗起来,那真是没话说。 只是让梁今没有想到的是,乐乐站出来哄思思,“好了你别哭了,你的态度我都看到了。我和你是朋友,我愿意跟你做朋友,只是我在学校不太爱说话罢了,不是不理你。” “真的?” 思思泪眼朦胧的抬起头。 乐乐点点头,“那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你不成?” 思思顿时无比的高兴,她一把抱住乐乐,“你不骗我就好了。可是这些东西拿回来,不是显得我很没有诚意吗?这样不好。” “你别想着那些了,聘礼是结婚用的东西。我们还只是幼儿园的小孩子,那怎么可以结婚呢?而且!聘礼那是男孩子给女孩子的。” 乐乐想着把思思给纠正过来。 思思愣住,“可是女孩子给跟男孩子给难道不一样吗?” 思思爸爸一把将思思给抱在怀里,“那当然不一样了。男孩子给,那叫娶你,要是你给的话,那是别人入赘过来。” “娶跟入赘有什么区别吗?”思思开启了十万个为什么的模式。 思思爸爸说,“那当然还是有区别的,娶,是你到男孩子家里去生活,入赘是男孩子到你家里来生活。入赘是你要给聘礼……” “对啊,那我把聘礼给乐乐,这没有毛病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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