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吻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阮舒怡足足怔愣几秒,才反应过来。 陈凛很急切,吻得也深,毫无预兆就长驱直入。 所有呼吸被掠夺,但阮舒怡并不想抵抗,她闭上眼,任他胡作非为。 唇舌之间的纠缠确实沾染了一丝清浅的酒意,她太久没触碰过酒精,朦胧中生出几分微醺感,身体逐渐软化。 陈凛得寸进尺,将她抱到了自己腿上,又仿佛迫不及待一般再度吻上她的唇。 这个吻许久才结束,光线昏昧的安静车厢里,彼此的呼吸声都还清晰可闻,阮舒怡脑袋一歪,靠住他肩头,半晌小声地问:“你怎么忽然就出来了?” 陈凛平复着呼吸,手还搂着她,语气带着鲜见的低柔:“不想让你等太久。” 阮舒怡本来就发热的脸好像更烫了。 陈凛:“乐乐那边……” 阮舒怡说:“我让刘姐给他做饭了,刘姐会留在家里陪他的。” 陈凛放心了,他这会儿好像稍微冷静下来一点,手指绕着她的长发,有很多话想说,又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 刚刚的开业典礼,包括后来到饭局上,他都总是会忍不住回想下午她说过的话。 虽然已经用不大光彩的方式偷偷地听到过她的心意,不过,她会对他说出想要为他做点什么这种话,他还是有点激动。 像初恋的愣头青,对她的喜欢好像要从心底溢出来。 “你……” “我……” 两个人不约而同开口,又都顿住。 陈凛:“你先说。” 阮舒怡迟疑了下:“你先说吧。” “我在想……”陈凛顿了顿,睨着她双眼,“我现在说,希望你能和乐乐搬到我那里,你会答应吗?” 阮舒怡一怔,隔了几秒就笑了。 她低下头,手搂住他脖子,语带笑意:“我刚刚,其实也想说这件事,我不想找房子了……乐乐被你惯出病来,总想吃你做的小煎饼。” 陈凛愣了愣,旋即也笑,又低下头凑近,去亲她的脸,“那……你呢?” 阮舒怡皮肤白皙,脸红时就更明显,她平时不是个羞赧的人,但此时却有些害羞。 不过,她还是很坦白地说:“我也想搬过去,不过不是为了小煎饼。” 陈凛闻言,追问道:“那是为什么?” 阮舒怡脸往他颈间埋,不说话。 “为什么?”他笑着去亲她泛红的耳垂。 阮舒怡不胜其扰,缩着身子躲,“你……别明知故问。” 陈凛说:“那你也没给我个明确的名分啊。” 阮舒怡安静了片刻,抱着他,在他耳边小声开口:“你别问……你就当我是个渣女吧,我现在这个情况,不想确定什么关系,要是有了骨髓,能做手术我才敢……如果这段时间,你后悔了,不想被我拖累,你也可以提出来,没有明确的关系,分开你没负担,我也不算是被甩,我们就这样好吗?” 陈凛沉默下来。 阮舒怡心里七上八下,她甚至都没勇气去看他的表情。 她见过太多原本感情不错的夫妻或者情侣,因为这种疾病最后耗尽了彼此的心劲,有的开始嫌弃对方,也有的或许不是不爱了,只是太累了。 爱情是很美好,也很理想化,可是自己变成别人的包袱并不美好,她很喜欢他,但却过不了自己心底的坎儿,她的未来现在还是一片黑,她想为自己留一线,也想为他留一线。 虽然这样的保留现在看起来非常形式主义,她知道自己已经拖累他了,但有没有那名头,到底不一样,她想,就算他有一天发现怎么也找不到骨髓,他受不了了,想要离开,也可以洒脱一点,不用有心理负担。 陈凛一直一言不发,她就有点儿沉不住气了,小心地起身离开一点,然后去窥他神色。 陈凛专注盯着她的眼神却是柔软的,充满爱怜。 她原本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性子,如今被疾病折磨,变得这样小心翼翼。 他只是想到,心口就仿佛有针刺。 阮舒怡对上他的眼神,就怔住了。 空气也变得很安静。 陈凛的手在她背上轻轻地拍了拍,“嗯……都听你的。” 他很擅长哄人,但此时却不想说什么煽情的、虚无缥缈的承诺,比起说,他更想做,想为她找到骨髓,让她看到希望。 阮舒怡鼻尖发涩,忍不住又抱住他,“等我……只要能等到骨髓,能只要能做手术的话,我……我就一定会努力活下去。” 排异和后面的感染她都会勇敢对抗,但至少老天要先给她这个机会。 陈凛也抱紧了她,掌心碰到她背上,哪怕隔着衣料也能感觉到她略显突兀的肩胛骨,无限怜惜在心口蔓延,他喉头居然也有些哽。 原本他以为只有阮皓言能成为支撑她的力量,现在他也能成为支撑她活下去的动力了,这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如果和他在一起,也是她所期待并愿意为之等待的事,那他多等等又何妨? 两人许久才平复了情绪,考虑起现实问题。 陈凛喝了酒,只能打电话叫代驾。 车子往阮舒怡家开去,路上陈凛和阮舒怡坐在后座。 代驾在红灯的路口停车,不经意地一瞥,就看到后座两个人手牵在一起。 看起来真是很登对的一对儿高颜值情侣,感情似乎也很好。 快到家时,阮舒怡想起自己最初是为什么想要搬到陈凛那里。 是为了阮皓言。 车子停在小区门外,陈凛步行将她送到楼下,两人聊了几句有关于搬家的事,阮舒怡斟酌了下措辞,问他:“以后,你可以试着多喜欢乐乐一点吗?” 陈凛微微挑眉。 阮舒怡又道:“乐乐真的很乖……虽然还不到四岁,但很多事都能自己做了,他比同龄的小孩要聪明一点的,学什么也很快,我带着他搬过去,你们就不是偶尔见面了,会天天见……我希望你们能好好相处。” 她想要他真正开始适应一下带着孩子的生活,虽然这大概会很难,别说他了,她刚开始带孩子都是兵荒马乱的。 陈凛看她眼神担忧,心底发笑,“你觉得我会虐待小孩?” “不是,”她倒也没将他想得那么坏,“我就是说……相处多了,摩擦也会变多,对小孩子,是需要多一点包容和耐心的。” 陈凛想了想,回答她:“我对你有多少包容和耐心,对乐乐就有多少。” 阮舒怡闻言,脑中将这话咀嚼一番,心下松口气,语气也轻快许多,“那以后,就请多多关照了。”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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